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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反其道而行,我不小

    自从那次唐雪算计失败后,云氏和唐筠不知道跟她说了什么,她竟答应去跟胡媒婆的侄儿相看了。

    且已定好日子,就在下月初三。

    崔桦也没有报复,想到云氏偷摸流泪的样子,她就放弃了,她不想让云氏难做。

    而唐筠,也已经借着蹩脚的由头在学堂住了好些日子了。

    今日若不是云氏以死相逼,估计他还是不肯回家。

    崔桦倒是没有什么感觉,她最近很忙,没空理会别的。

    前几天她去山上扯猪草,发现了一大片野蔷薇,花团锦簇,那叫一个漂亮。

    想到自己前世喜欢做手工,她脑子里立刻就有了计划。

    做胭脂水粉,赚女人钱!

    这两日,经过她没日没夜的琢磨,已经做好了两小罐儿口脂。

    一罐儿加了朱砂,是用蜂蜡做的,颜色红润细腻,一罐儿只加了花粉和精油,是用猪油做的,只用来滋养嘴唇。

    弄好后,她就对着铜镜往自己嘴唇上涂了些。

    崔桦的唇形饱满娇小,涂上红色口脂,在夕阳的余辉底下看着,就像熟透了的樱桃,只待采撷。

    唐筠刚刚跨进门槛,就瞧见了崔桦这幅诱人的模样。

    喉头一滚。

    还不等他开口,崔桦径直就冲到了他面前。

    “你回来了?快帮我看看,这颜色可好看?”

    唐筠见她全然没有因为自己不回家而有所困扰,一心只顾着打扮,好不容易平静的心思又开始波涛汹涌。

    “不好看!”

    崔桦被吼的莫名其妙。

    “小屁孩儿,你懂个毛线!”

    听到这话,唐筠险些喷出一口老血来。

    干脆就躲在屋里生闷气。

    崔桦心情好,才懒得跟他计较。

    云氏带着唐雪去了地里,她没事儿干,索性就动手去做饭了。

    早上牛壮实给提了一块儿猪肝过来,她已经拿盐码上了,现在拿出来蒸上,待会儿切成片,正好蘸着小料吃。

    四个人吃饭,她又另炒了两碟子素菜。两勺猪油,一颗鸡蛋打了半盆蛋花汤,喝起来格外的香。

    吃过晚饭,云氏去找花氏借鞋样子,唐雪也被她带走了,崔桦想着明日还要早起去镇上,就干脆没去跑步,洗漱一番就钻进了被窝。

    唐筠看她进来,板着脸从袖筒里摸出一个鼓鼓囊囊的荷包递过去。

    “这是书铺老板给的下半册银钱,你点点,都在里头了!”

    崔桦下意识接过来,只取了最小的一块儿银馃子。

    “下半册是你自学成才画的,我就只拿这一块儿辛苦费就行了!剩下的你自己看着办吧!”

    唐筠没拿,背对着崔桦半晌,声音梗塞。

    “一……一定要和离吗?”

    崔桦愣住了!

    他问这话什么意思?不想和离了?

    这怎么行?

    “你怎么回事,不是说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吗?你答应和离的,现在说这话想反悔不成?”

    “你不会是看我能挣钱,所以想抱我大腿,吃软饭吧!”

    “我告诉你,不可能!你想都不要想,我要养,也是养那种一米八以上,有八块腹肌的男人,你不行!”

    唐筠听他这么说,也不知道怎么搞的,竟鬼使神差就开始宽衣解带。

    崔桦又怕又好奇。

    “吵架就吵架,你脱衣裳做什么?”

    下一秒,她就被唐筠晃的老眼昏花。

    “是这样吗?我也有,六块儿,我可以像你说的那样去练,至于身高,我还能长,以后我每餐多吃两碗饭。”

    崔桦脸一红,想笑却笑不出来。

    任她再愚钝,也该反应过来了,这小子是……

    “唐筠,你还小!”

    唐筠更不服气了!

    “我不小,你若不信,我可以……”

    崔桦见他耳尖红的滴血,就知道他肯定又是会错意了。

    无奈扶额,早知道就不祸害他了,画那破册子,把人都画魔怔了。

    “我说的是年纪,你才十六,我都……呃……十八了!”

    造孽啊!她该怎么说,她前世都二十六了呢!

    “况且,我们之间没有那种感觉不是吗?你应该娶的是那种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而不是我这种乡野村妇!”

    唐筠心头苦涩,但看到崔桦躲闪的眼神,突然又觉得心中甜丝丝的。

    臭女人,明明都快流哈喇子了,却还是嘴硬。

    嘴角轻笑,他慢慢上前。

    等崔桦反应过来时,已经迟了,她整个人都被唐筠的身影笼罩,手也被他狠狠钳制,放在下腹。

    “可好摸?”

    崔桦挣脱不得,一抬头,唐筠突然弓腰附身,那双染着湿意的鹿眸靠近的猝不及防,仿佛有某种魔力,惹得崔桦险些失控。

    她一再确定,这家伙就是在勾引她,想让她犯错。

    稳住心神后,她颤抖另一只着手,一把掐上了他腰间的软肉。

    唐筠疼的倒吸一口凉气,这才松手后退。

    “你且放心,如你所愿,待时机成熟,我就写和离书!”

    崔桦……

    这家伙上辈子是四川人吗?怎么脸变得如此之快?

    只是他不知道,唐筠这会儿在茅房里,浑身燥热难受的想撞墙,一身清白全靠左手。

    第二日唐筠休沐,崔桦想到昨夜的尴尬,怕他跟着,偷偷摸摸爬起床,简单搓了一把脸,跟云氏打了个招呼,就拿着口脂往村口去了。

    郑三顺老远看见她边跑边往后面看,心领神会,立刻做好了挥鞭子的架势。

    等崔桦上车,还不忘跟她邀功。

    “姑奶奶,我这次反应快吧!”

    崔桦轻咳一声。

    “你找媳妇儿的速度要是也能这么快就好了!”

    郑三顺……

    村里谁不知道,他光杆子了二十几年,每次只要有媒婆给他说亲,都会被他娘那些莫名其妙的要求给搅黄了去,弄得方圆十里都不敢有媒婆上门了。

    要说这牛寡妇也真是奇葩。

    儿子娶媳妇儿,搞得跟她找相公似的。

    又要人家姑娘会烧饭洗衣,能下田耕地,还要人家学着大户人家那一套,每日晨昏定省,伺候她起床,服侍她睡觉,这也就算了,她还非要人家三年抱俩儿子,否则就要休妻另娶,这不是有病是什么?

    如此条件,别说人了,现在,就他们家门口,连村里的母狗都不敢靠近。

    崔桦到了镇上,径直就奔向了胭脂铺子,她还不了解行情,所以打算先去人家那儿看看,了解了解市价。

    可没想到,她刚一踏进门槛,就看到了公孙南璟。

    他身边还跟着一个清雅娇弱的黄衫女子,看二人亲密模样,应该就是公孙娘子了。

    公孙南璟也看到了她,两人四目相对,多多少少还是有些尴尬。

    还是公孙娘子先打破沉默。

    “想必这位就是筠哥儿的娘子吧!果然是个有福气的!”

    “我叫兰滢,你若是不介意,便唤我一声姐姐吧!”

    “早就听夫君说起你,今日有缘,不如去舍下一坐,可否?”

    崔桦嘴角直抽抽,兰滢这般艳若芙蓉,清澈如露的女子,嫁给公孙南璟这个臭屁虫,还真是暴殄天物。

    “哈哈……原来是公孙娘子,不错,不错,公孙掌柜的差点儿就能配得上你了!”

    公孙南璟……

    他本以为这世上最促狭,爱使性子的是唐筠,现在看来,又多了一个。

    “唐娘子若是不嫌弃,便去府上一叙。刚好我这儿有笔生意,想跟唐娘子谈谈。”

    生意?

    崔桦不知道公孙南璟打的什么主意,但看到兰滢那柔的能挤出水的眼神,还是没好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