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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度红尘》第三十二章 偶像

    然而,凡是都有例外,真正的王者是从来不用自己披挂上阵的。基溥就是这样的人,白人,讲英语。他从不出手打人,甚至都不用粗口和别人说话。苍白的长脸,不阴不阳,一双无神的大眼睛总被长长的眼皮保护着,让世界远离他的心灵。长发偏向一边倒顺,身材中等偏上,衣裤肥大,让人看不出他的体型。整体给人永远是似笑非笑,似醒非醒的感觉,没有人敢招惹他,据说违背他意志的人下场都会很惨,但也仅仅是传说,因为没人有勇气去验证。他究竟是干什么的也没人知道,似乎他只是一个精神标志,无需其他。

    一次狱中聚餐,黑哥与郝善距离不远,双方怒目相视,如果不忌讳场合,大战一触即发。从不管闲事的基溥也不抬头,嘴里吃着东西时,便从大眼皮下面把昏倦目光的橄榄枝抛向黑哥,用英语淡淡地说:“老黑,听清楚了,郝善从今天起就是我的兄弟了,不许任何人惹他,但他可以欺负任何人,包括你,明白吗?”“基溥,好的,好的!”黑哥没敢犹豫,诚惶诚恐的回答。基溥继续吃他的东西,仿佛周边没有一个人。

    无论天堂还是地狱,只要你站在金字塔的顶端,就有不一样的感觉了。此后的狱中生活,郝善过得像皇帝一样,他没有想到人生的尊严在这里得以体现,他觉得有生以来此时人生最为辉煌。

    尽管连黑哥对自己都毕恭毕敬,但郝善天性讨厌欺凌弱小,所以大家对他的印象很好。即便如此,他心里仍有不安,他不知道基溥是做什么的,为什么对自己这么关照,基溥甚至都没有和他真正说过一句话,他的身边总有人跟随着,不止一个,个个身强力壮,像是保镖。在这样的环境里有如此派头,傻瓜也能看出他是一个大人物。郝善清楚,没有基溥,他和老黑毕竟会是一场硬仗,黑哥势力大,帮凶多,心狠手辣,自己取胜的机会多大不好说,真的打败他们,相信代价也是相当大的。郝善受父亲文化之熏陶很重,属于性情中人,信奉“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之常理。他也不断猜想基溥为什么要帮他,似乎很简单,又觉得很复杂。总之,他觉得基溥是自己人生里的恩人、贵人,也是神秘之人。

    一个人当好运来的时候是挡不住的,郝善做梦也没有想到,在狱中也遇到了自己的人生知己,甚至感觉称良师益友都不够分量,应该是无以伦比的崇拜,崇拜的超乎自然和常理,也可以说是一种无端的信仰。此人华裔,英语很流利,也能讲汉语叫郑春华,中等身材,相貌英俊,体型十分匀称,肌肤细嫩白净,举止庄重,行事不漏声色,浑身散发着浓浓的书卷气,是那种很容易让女人产生幻想的男人,和他在一起不但很宁静,不知为什么还很有安全感,也许是这种平静给他带来了与众不同的威严。似乎身后也很有背景,没有人敢在他面前造次,基溥不惹事,黑哥也不找他的麻烦,郝善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对他也本能地规规矩矩,而郑春华本人却很少说话,平静似水。

    郝善原本是一个事不关己不多说一句话的人,也从不八卦,也许是他乡遇故知,在R国遇到同胞郑春华,让郝善产生了极强的好奇心,他想和对方搭讪,但郑春华似乎对他没有任何兴趣,郝善又有极强的自卑中的自尊,所以迟迟没有走近郑春华。

    很多时候,机会是跟着愿望走的,人走运的时候就会心想事成。不久在一次犯人调整中郑春华被调到了他们的牢号,对这样的人,连郝善都想接近,别人就更想巴结,况且郑春华的确能给大家带来好处。此人好像有钱有势,能够源源不断的送来好吃的好用的,而且处事又十分慷慨,总是与大家一起分享。郝善觉得自己毕竟是大哥级人物,很多时候还要摆出几分大哥的派头,不能像无名小卒一样为一口吃的而摇尾乞怜。他的心思,郑春华一眼便能看穿,便毫不客气对他说:“郝善,别拿身份,在这里还摆什么臭架子,我们都是阶下囚。”要是换别人这样说自己,郝善一定打飞他,但不知为什么郑春华可以,他不但不生气,而且十分受用。

    人往往有一种无名的缘分和无名的爱。不单单是男女之间,同性之间也存在,又不同于同性恋。就像曹操爱上关羽一样,郝善也深深地爱上了郑春华,所不同的是,曹操对关羽的爱是你为我用高高在上俯视的爱,而郝善对郑春华的爱则是包含着失去自我的卑微,仰视的爱。这种爱是没有底线不讲条件的,所以更纯粹彻底,更绵延无限。被爱者也许并不领情,但爱人者既享受又陶醉。

    正因如此,郝善觉得春华说什么都对,甚至骂人都有道理,放屁也是香的。他知道郑春华一定是一个干大事的人,所以常常幻想未来跟着郑春华过着鞍前马后显贵的日子,总之一天到晚的陪在他身边,保护他、伺候他,无论多么辛劳他都愿意。不知为什么,他无端地相信,郑春华能给他带来体面、尊严和快乐。牢狱之中有这样一个自己喜欢又能给自己带来无限的希望和心灵慰藉的人,还有什么比这更幸运的?

    常言道:“有枪就是草头王。”而俗话又说:“有钱能使鬼推磨。”郑春华是无可争议的有钱人,身边无端的又添了一个郝善这样R国第一监狱很能打的人,心甘情愿的做奴才,可谓权钱兼备。郑春华又温文尔雅,不喜欢暴力,所以他们的狱中的生活是友善的,和谐的,以至于在这段时间里狱警的工作都觉得轻松了很多。

    时间永远都是最好的证明,郝善的真情也很容易被春华认可,日子久了,两人的感情的确很深。郑春华对郝善的好感也与日俱增,不单单把他看做朋友,更像自己的亲人,平日里就如同对自己亲弟弟一样约束他,爱护他,教导他。

    郝善结识了郑春华以后,才深知自己曾经四十多年的岁月的确是虚度了,不懂得生命的意义,不了解人生的哲理。因为郑哥几乎每天都和他授知识讲哲理,而他听得陶醉入心。随着新知识新思想的不断摄入,郝善不但成为了一个有梦想的人,思想也达到了一个常人无法企及的境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