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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男主登场,炮灰要疯了

    “青云市四大家族...徐夏李洛。”

    “夏初雪,夏家的掌上明珠...这怎么可能。”

    秦飞口中喃喃,一脸的震惊神色。

    此刻,漆黑的小道中静悄悄的。

    原本专注于调戏夏初雪的两位小弟转过头,望着秦飞,眼中满是期待。

    他们也不知道自己在期待什么。

    似乎秦飞不说出某句话,他们就浑身不得劲。

    而夏初雪,明明很想抓住这来之不易的好机会逃脱,但此刻大脑却乱成了浆糊,四肢完全不听大脑控制。

    呆呆的望着远处被漆黑遮挡了面容的男人,也在等着某句话,来解开自己的束缚。

    过了许久,秦飞回想起有关剧情,一句话不自主的脱口而出:“原来是青云市四大家族夏家的千金,那我就更有兴趣了,今晚我就要做做你夏家的女婿,让你尝尝老公的厉害。”

    此话一出,那头的三人同时松了口气,不同程度露出舒爽的神色,终于得劲了。

    “我去飞哥,牛逼啊,一听这来头,我都差点儿吓尿了,你是这个。”红毛痞子朝着秦飞竖起大拇指。

    绿毛痞子差点儿给秦飞跪了:“不愧是我飞哥,王霸之气十足,霸气的要死,今晚的暖床女主,我们必须帮你得到。”

    “真是不知天高地厚,一个癞蛤蟆还妄想吃天鹅肉?你做梦!!!”夏初雪神色冰冷,眼中虽有厌恶。

    但她也感到奇怪,方才的期待,还有听到秦飞那番话后,从内而外的舒爽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不过下一秒,她还是大声喊起了“救命”,早不喊晚不喊,偏偏这个时候喊,她也不知道自己这是个什么脑回路,反正就是想喊。

    “系统,快出来啊,这是什么情况,我是穿自己写的书里边儿了?没这么玩儿人的吧,快给我个解释啊。”

    这头,意识到真相的秦飞简直郁闷的要死。

    麻蛋,刚才各种吐槽,还骗吃骗喝,跟个小丑一样,搁那儿怒喷作者。

    搞半天,这书是他写的,他原来穿自己写的小说里边儿了!!!

    而且不偏不倚,还穿到了被自己视为黑历史之一的小说中。

    这是一本叫做《绝品都市花少》的小说,是秦飞初三时的处女作。

    主角名字也很傻杯,为了霸气一些,干脆直接叫了王霸天。

    看名字就知道有多恶心了,当时年少不懂事,看了几本装逼打脸爽文,就跃跃欲试,自己去写。

    因为没有经验,只知道把主角写的牛逼,收的女人越多,车开的越多就会很爽,因此他犯了很多的大忌。

    像先前那种幼稚牵强,尴尬到抠脚的剧情桥段,只是大忌的冰山一角,恶心的还在后边。

    凡事看过的,基本都会在评论区整齐划一的打出四个字“作者傻杯”。

    因此,这本书秦飞一直没能签约,因为网站不敢收。

    而秦飞也因为写书而荒废了学业,在父亲不断切换武器,从母亲手中接过扫帚簸箕,苍蝇拍,柳条,堪称厄斐琉斯闪现狂风向前的殴打下。

    他的处女作,在写到刚刚五十万字时,便被腰斩了,可以说,这是他太监史上的第一部小说。

    尽管可惜,但那次殴打也令人回味,毕竟没过多久,父母便遭遇意外离世,只留下自己和妹妹相依为命,再也没有人往自己身上撒清辉夜凝了。

    按照原剧情第一章,男主王霸天昆仑山学成归来闯都市,刚刚来到青云市,便遇到了被三个地痞无赖调戏的夏家千金夏初雪。

    接下来,便是被用烂的英雄救美套路,由于当时秦飞还处于认为写的越夸张越爽的心态。

    因此为了体现王霸天杀伐果断的性格,秦飞干脆让王霸天一掌一个直接给三名地痞无赖拍成灰飞,牛逼的不行。

    当然,后边儿女主看一眼男主就羞涩,就幸福,就莫名其妙喜欢上,倒贴的傻杯剧情更是不会缺席。

    想到这里,秦飞倒吸一口凉气:“红毛,绿毛,两个地痞无赖已经在场了,还剩下一个黄毛。”

    说着,他拿出手机,望着屏幕中,自己一头杀马特黄毛造型,他无奈一笑,默默的点了根烟,四十五度仰望头顶的夜空:“唉,人生呐,多灾多难...”

    周树人说的好:“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显然秦飞已经做出了他的选择。

    下一秒,他猛吸一口香烟,随后将烟狠狠的扔在地上,指着天空,歇斯底里的咆哮道:“系统,我曹尼玛!!!”

    这一声,给那头的三人吓得一机灵。

    “飞哥说啥?怎么突然这么暴躁。”

    “飞哥好像说,让咱们快点,不然要曹咱们的...”

    “那不行啊,我答应,我妈不见得答应,我妈答应,我爸还不答应呢。”

    说着,二人打算抓紧搞定夏初雪。

    见此,夏初雪喊得更大声了:“救命啊,救命,耍流氓了,谁来救救我!!!”

    “叫吧,叫吧,你越反抗,我们就越兴奋!”红绿俩痞子磨拳擦掌一脸坏笑。

    正当此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自小道尽头传来。

    每一步都铿锵有力,踩得地面一阵撼动,让人心颤不已。

    秦飞终于冷静下来,揉了揉脑袋:“我踏马当时写的时候脑子里是塞了屎吗,为毛要给一段脚步声加上如此离谱的描述啊。”

    很快,一道身影出现在小道尽头。

    这是一个浑身每一块皮肤都由肌肉构成,穿着背心,工装裤,马丁靴,梳着高达二十厘米的飞机头的壮硕男子。

    背心紧贴肌肤,露出他那健硕的二十四块腹肌,颇像是巧克力,井然有序的排列着。

    秦飞捂着脸,有些不忍直视:“码的,当时我怎么会认为,腹肌数量越多,男主越威猛呢,这踏马不纯纯辣眼睛吗???”

    “还有那个飞机头...真是吃了屎了,我幼小的脑袋里,怎么会觉得飞机头梳的越高,男人越成熟呢呢...”

    秦飞一阵吐槽,但随着那道身影愈发靠近,露出白皙帅气的面庞,以及眼神之中的三分冷漠,三分薄情,四分漫不经心。

    秦飞不由得有些心慌,此刻的他,穿成了调戏女主三人组中的黄毛大哥,是个路人,甚至没有自己的名字。

    按照书中剧情,他注定是个被拍成灰飞的结局,没得商量。

    毕竟他把王霸天写的太变态了,遇到各路反派基本都是一掌拍死。

    像这种小瘪三人物,基本上就是为了给主角装逼打脸,泡妹子而量身定制的炮灰。

    制造些冲突,让主角装逼打脸,完事儿被一掌拍戏,让主角抱得美人归,这便是他们的任务。

    “可笑啊,本书的作者,穿进了书内,竟然会遭遇此等下场,早知如此,当初就应该把你谢墙上!!!”

    秦飞恨得咬牙切齿,当一个人知晓自己必死的局面,反而不会慌张,而是会陷入一种极致的冷静中。

    这时,一些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的不甘情绪,会逐渐揭晓在他们的眼前,他们才会真正知晓自己的遗憾究竟是什么。

    “岚岚...”忽的,秦飞想到了自己的妹妹,纯真的笑容一度徘徊在他的脑海挥之不去。

    “哥哥真是该死啊,我又不是那些孤儿主角,怎么会因为穿越的喜悦,而忘记了你...”秦飞的内心有些自责,连扇自己几个巴掌,之前穿越的喜悦的确是让他有些飘飘然了。

    现在,他才发现,自己穿越的一点儿都不干净,仍有羁绊锁链,在锁着自己。

    有着她在,自己又怎能轻易的死去,甚至连穿越这件事,都是一场使人天各一方的悲剧。

    在父母意外离世后,秦岚,便成为秦飞在世上唯一的亲人。

    但麻绳专挑细处断,厄运专挑苦命人。

    在秦飞大学毕业那年,秦岚确诊了家族遗传病,饱受病痛折磨,常年待在病房里,靠着仪器治疗,价格十分昂贵。

    秦飞全职写书,也是因为写书这行来钱快,而且题材好,流量一推便能一飞冲天,比拿死工资要好得多。

    因此,在这种压力下,秦飞才会一个矛头不对就切书太监,因为他知道那本书就算坚持下去也是赚不到钱的,不如赶紧开新坑。

    他承认自己是有些不厚道,是读者口中的大太监,但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哥哥走了,就只剩你一个人了,你会有多孤单啊...难道也要像爸妈一样,孤孤单单的离去吗。”

    “是,你是说过,想早点走,不想成为哥哥的负担,但是你...从来都不是哥哥的负担,而是希望啊。”

    “秦岚...等着,哥一定会回去的!!!”

    在经历了情绪的万波洗礼后,秦飞抹去眼泪,终于明确了自己的内心:“我,秦风,绝不能死,就算苟,也要苟着活到最后,系统你踏马莫名其妙给我搞这儿来,最好给我个合理的解释!”

    这时,王霸天已经来到近前,看到三个地痞无赖,竟公然调戏一个大美女,他当即怒目圆睁,一跺脚爆发出汹涌的气势,指着三人便道:“住...”

    不过这才刚蹦出一个字儿,一个染着黄毛,看起来痞痞的男生突兀的站出来,直接抢了他的台词:“住手,放开那个女孩!!!”

    “哎...卧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