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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绿袍子

    罗兰不但没有死,实力还突飞猛进,这是克里斯和埃文斯没有想到的境况。

    原本两人的计划是克里斯娶了凯瑟琳,毒死白痴男爵,克里斯就可以顺理成章成为新的闪金镇男爵。

    按照帝国律法,罗兰死后,第一顺位继承人自然而然就是女婿克里斯!

    但现在功亏一篑。

    骑着马,克里斯咬牙切齿。

    “白痴姐弟,等回到断斧镇,我会带着断斧镇的人踏平闪金镇。”

    一旁的哥哥埃文斯皱了皱眉,开口安抚。

    “克里斯,别激动,如果断斧镇对闪金镇动手,必然会招致边境伯爵不满,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依照帝国律法,当手下封臣内斗时,封君可以主持调停,且有义务在封臣受到不正当攻击时诉诸战争,提供保护,边境伯爵威金斯·卡文迪许作为闪金镇男爵和断斧镇男爵的封君,自然不能置之不理。

    克里斯指着脸上的划痕伤口,神色激动。

    “难道今日之辱,就这么算了?”

    埃文斯冷笑不止。

    “没了咱们的支持,你觉得闪金镇能抵挡的了那些野蛮生物,两个多月之后闪金镇必然会被野蛮生物踏破,白痴姐弟会被那群野蛮生物折磨而死。”

    克里斯沉思良久。

    “闪金镇的那个臭婊子还可以和别人联姻。”

    埃文斯耸耸肩,幽幽开口。

    “回去之后立刻写信给其余家族,宣扬闪金镇悔婚的事宜,顺便赠予一些金钱,让白痴姐弟的信誉破产,其余家族也会有所忌惮,拒绝联姻。”

    ……

    会议结束之后罗兰出门转转的计划因为暴雪提前夭折。

    直到第二天一大早起床吃过饭,雪小了一些。

    梅利亚和凯瑟琳替罗兰穿上了奎恩·奥斯汀死后留下来的男爵铠。

    铠甲的板甲护胸上面布满了划痕,内部垫了内衬,不至于长期穿戴太难受,制造工艺勉强还算精湛,至少要比弗莱迪爵士身上那套有点生锈的锁子甲威武了不少,头盔也没有什么特殊造型,跟罐子没什么区别,只有眼睛部位留出了用来观察的两条狭长缝隙。

    在板甲胸和头盔的部位,都镌刻了一只张牙舞爪的红色小狮子,是奥斯汀家族的家徽。

    从此前的闲聊中得知,红狮是临近闪金镇的阿尔比斯山脉特产。

    至于披风,麻布制成的黑披风厚实保暖,适合冬天佩戴。

    “刚好合适!”

    凯瑟琳庆幸不用特地修改铠甲尺寸,将手中外观漂亮的佩剑挎在罗兰的腰侧。

    穿着男爵铠,罗兰带着凯瑟琳和梅利亚出门,踏着已经没过脚腕的积雪走在镇子的大街上。顺便询问一些更为详细的闪金镇基础信息!

    凯瑟琳披着一件发旧的银白色绸缎斗篷,将闪金镇的概况事无巨细说了一遍。

    闪金镇的财政主要依靠畜牧业,因为北风高原每年有6个月的解冻期,植被丰富,适合畜牧业,到了天气快变冷的时候,畜牧业从业者就会将青草割下来做青储,以满足剩余六个月天寒地冻的时候喂养牲畜,其中尤以牛羊为主。

    至于农业种植方面,主要种植大量黑麦,以及少量小麦,但由于气候原因,产量极少,就算是供应闪金镇的人自己食用也不够,还需要向商人购买一部分才行,是一笔巨大的开支。

    所谓黑麦,属一年或越年生草本植物,秆丛生,栽培于北方山区或在较寒冷地区。黑麦耐寒能力很强,较耐旱,对土壤要求不严,产量高,原本是用来喂牲畜的,但在这里是用来磨成粉,制作黑麦面包,口感自然要比小麦粉制作的白面包差太多,主要供封地上的普通民众食用。

    如果足够黑心,甚至还会掺杂一些锯末木屑,一旦冷下来,几乎可以充当武器杀敌,威力不比板砖差多少。

    接下来是人口,整个闪金镇封地上的人口约为2600人,算不上少,闪金镇内只有1600人左右。

    了解完男爵领的情况,罗兰继续询问边境伯爵分封的其他男爵领经济和军事状况,至少得知道有可能爆发冲突的断斧镇。

    按照凯瑟琳所言,情况似乎不太美妙。

    边境伯爵手下的男爵领中,其余几家的经济和军事状况跟闪金镇差不多,闪金镇甚至略强,至少军事上是如此,因为闪金镇更靠近边境,唯独葬木镇和断斧镇比较特殊。

    断斧镇有一座小银矿,每年的岁入要比其他的男爵领多五倍左右,要不是承担的税负比别的男爵领多,差距会更夸张。

    有钱的地方军事力量自然好一点,比闪金镇略强,但对方有钱雇佣佣兵,所以实力还是比闪金镇强不少。

    至于葬木镇,则属于产马区,靠出售马匹经济可以是其他男爵领的三倍,而且自己的骑兵较多。

    骑兵可是冷兵器时代的大杀器,300骑兵足以冲垮1000步兵,几乎是碾压

    一名骑兵一般会配置两匹马,作战中可以更换,或者一匹擅长长途的马,一匹爆发力更强,适合短途冲刺的马,这还是轻骑标准,要是重骑,至少三匹或者四匹。

    这已经算少了,一些富裕的男爵一个人有8匹良种战马,价格极其高昂,伯爵更不用说了,罗兰这种差点的,也拥有3匹。

    所以葬木镇的实力不用说,要比闪金镇强不少。

    询问完情况,小雪也停了,街上的行人逐渐多了起来,导致路面满是泥泞。

    过往的行人总是会忍不住好奇打量一下罗兰。

    罗兰也观察着行人,到了镇子一角,看到了堆放起来的大量小麦秸秆和黑麦秸秆。

    “这是用来和青储饲料混杂着喂牲畜的。”

    梅利亚冻得小脸通红,在一旁恭敬行礼解释。

    突然远处传来吵闹声,罗兰循声望过去,看见弗莱迪爵士骑着马,带着一群士兵,中间则是一串被绳子串起来的人,其中有一些女孩。

    弗莱迪爵士带着士兵,护送着这群人到了罗兰面前,跳下马向罗兰行礼。

    “大人,这是坦博尔学士准备的囚犯,这里有名册。”

    说话间将名册递上来。

    罗兰接过名册,目光聚焦在囚犯身上,大多数看起来面黄肌瘦,精神萎靡,倒是其中有一个40岁左右的中年男子,虽然营养不良,但个子高挑,双眼锐利。

    “他犯了什么罪?”

    弗莱迪爵士揉搓了一下双手,看了一眼介绍。

    “爱德华·诺顿,名册上有名字,听说以前是皇帝陛下御前卫队司令,前两年因为皇帝陛下遇刺,保护不力,随后被剥夺了爵位和财产,流放到了这里,再后来是因为偷盗被人发现,伤了人被逮捕。”

    罗兰愕然。

    小小的闪金镇竟然还有这么一位身份特殊的囚犯,倒是出乎了他的预料。

    迟疑了一下,罗兰上前走近了一点打量这名犯人。

    现在正是用人之际,御前卫队司令的身手应该不弱,留下用应该比送去喂野蛮生物要强。

    想到这里,罗兰下令。

    “弗莱迪爵士,放了这位前卫队司令。”

    弗莱迪爵士犹豫了一下,命人为对方松绑。

    串在人群中的爱德华·诺顿被士兵松绑。

    罗兰打量着这位前御前卫队司令,傲然开口。

    “爱德华·诺顿,你本该被送去投喂野蛮生物,现在我救了你,你的命属于我。”

    前御前卫队司令踉跄着单膝跪地。

    “爱德华·诺顿的命的属于大人您,我将誓死效忠,不遗余力的为您战斗。”

    将爱德华留在身边,罗兰又看着那些女孩囚犯,带着与其他犯人不同的特殊镣铐,拿起名册对照,发现这些女孩都有一个特殊的备注。

    “绿袍子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