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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枫叶舵

    林暮等人乘着马车,终于来到了杏镇

    这是一个古色古香的小镇,到处都是酒楼和客栈

    大街上时不时地就有身穿短衫,腰佩长剑的侠客,以及身穿铠甲,手持长矛的士兵

    这里是明军和鹰军交战的主战场

    不久前,就在这座小镇的十里外,两方才发生了冲突

    所幸领兵的孙承宗将军谋略过人,硬是带领着3万明军,凭借着提前设计好的陷阱,打赢了5万鹰军

    林暮几人才到杏镇,就有人送来一片枫叶

    那人那人微微欠身,恭敬地递上一枚枫叶

    “您就是林暮先生吧?我们是红妆舵主安排来接待您的,欢迎你们来到杏镇”

    “红妆舵主已经跟我们说了,从此以后,您就是枫叶舵的舵主了”男人对着林暮恭敬的一礼

    “这是枫叶令,是上一代枫叶舵舵主的身份令牌,只有拿着这一枚枫叶令,大家才会承认你的身份,至于之前红妆舵主给您的那一枚令牌,那个是义和团舵主的身份令牌,和枫叶令象征的意义是不一样的”

    “对了,我叫楚歌,是这杏镇据点的负责人,也是枫叶舵的一员,您叫我小楚就好了”

    楚歌欠身

    说着,楚歌就安排身边的一个伙计,带着林暮等人就入住了一家客栈

    那家客栈是义和团分据点所开设的客栈,专门供应义和团的成员居住和商议所用

    林暮等人自然是感激不尽,几人心中对于楚歌不由得多了几分好感,纷纷道谢

    楚歌不以为意,摆了摆手

    “不必如此,这是属下应该做的,大人何至于跟我如此客气?”

    “属下尚还有要事在身,先告辞了”楚歌拱手,转身离去

    林暮等人自无不可,目送着楚歌离开

    楚歌出了客栈后,一个小弟缩着头走过来

    “大哥,那枫叶舵的舵主之位本来就是你的,李儒先生怎能平白的就给了一个外人?这不是看不起您这些年的努力吗?”小弟愤愤的道

    楚歌摇了摇头

    “正因为李儒先生看重我,方才把这舵主之位让与他人”

    “你不懂,我离宗师之境,虽然只差临门一脚,但是,宗师和先天,那是一个天和一个地的差别”

    “如今,鹰军屡屡骚扰我方边境,如若我当了这个舵主,等到两军交战,那我必然是要身先士卒的”

    “在漫天炮火的覆盖下,身为先天武者的我,又能撑得了几时?”

    “我的家人死在了当年的那场战争中,我早已了无牵挂,如今的我,已经不再惧怕死亡了”

    “只是我希望我能在临死之前,再为这个国家,多贡献一份力量”

    “我不怕死。但我怕我死的没有价值!”

    楚歌神色平静的说道

    小弟在一旁抓耳挠腮。点点头。似懂非懂的样子

    ……

    在客栈住下的林暮。呆呆地坐在客房的木椅上

    在租界做的那些事情,如今想来,确实是有些冲动了

    幸好是义和团出手救下了他。不然,只要城内的鹰国军官召集城内的士兵,在火枪的帮助下。马上就能将他拿下

    想到此处,林暮越发的渴望力量,于是林暮决定试试那门混元太极宫

    林暮定下心神,按照脑海中的运功路径,缓缓地将内力注入五个固定的穴位之中

    第一个穴位是百会穴

    若是要在这个位置,构筑小周天,则必须以内力,顺着细小的经脉,缓缓而上,在心脏和头顶之间构筑一条桥梁

    借由心脏迸发出的活血,推动内力的循环,由此才能构筑出一个生生不息的小周天

    林暮小心翼翼地从大周天里抽出一丝内力,而后将那丝内力,缓缓地推向百会穴

    在推动的过程中,林暮很明显的可以感受到,内力经过经脉的时候,会有一阵若有若无的酥麻感

    随着酥麻感渐渐的涌上头顶,林暮感觉到他的脑袋开始发热

    终于在那一丝内力到达百会穴的瞬间,林木只感觉一阵眼神清明,整个人全身通透,气血沸腾

    林暮知道,自己成功了

    见状,林木赶紧又运了一丝内力上去

    只是那次内力在即将到达百会穴的时候,被一股若有若无的阻力给抵挡住了

    林木脑海中涌现一股感悟,构筑穴位的小周天时,窍穴只能接收第一次注入的内力

    而这点内力在进入窍穴之后,配合混元太极功的呼吸法就能自主的进行转动,慢慢壮大小周天

    只有当新开辟的小周天慢慢壮大至圆满之后,方才可以开辟新的小周天

    若是强行开辟新的周天,那么就会有内力错乱,走火入魔的风险

    见无法再注入内力,林暮开始缓缓运行起呼吸法

    只见百会穴中,那细如发丝的内力,开始沿着一个固定的路线开始运转,随后以微不可查的速度变大

    只是运转了一会儿,林暮就停下了

    不是他累了,而是他发现自己饿了!

    距离早膳过去也方才一个时辰的,自己竟然这么快就饿了?

    很明显,这不正常。而唯一可以作为解释的,可能就是这功法的原因!

    林暮开门下楼,叫来了店小二,并吩咐小二给他送些饭菜来

    小二闻言,转身下楼,不稍片刻,三五个饭盒被小二一人提着送到客房

    望着小二离去的背影,林暮不由得感叹,不愧是敢于和英军正面对峙的组织,这底蕴当真是了不起,就连个客栈的店小二,也是个后天巅峰的好手

    打开饭盒。只见一道道精致的小菜有序地排列其中

    热气腾腾撒着薄薄一层辣椒碎的胸膘,炸得金黄酥脆的五花肉,片的整整齐齐的白肉,以及一海碗虎口大的抄手

    不得不说这伙计是用心了

    林暮夹起一块胸膘,瞬间浓郁的油脂香气扑面而来,那被热油淋得透亮的胸膘,勾得林暮馋虫都出来了

    林暮吹了吹胸膘上的热气,随后送进口中

    入嘴的刹那,一股咸香浸透了味蕾,随后牙齿下意识的一咬

    满满的油脂香在嘴里绽放,红椒的辣味和胸膘自带的脂肪香混合在一块,给人以充实的满足感

    胸膘其实就是牛的胸口油,是牛的身体脂肪含量最高的一个部位

    做菜的师傅厨艺十分高超,火候把握的刚刚好,即使这牛油吃起来不显得油腻,又能将油脂牢牢锁在皮层里,可以说是神乎其技了

    林暮又夹了一块五花肉,沾上一旁附上的白糖

    一入口,林暮就能感受到五花肉炸得相当酥脆,轻轻一咬都能发出嘎嘣声

    但神奇的是酥脆的口感并没有破坏内里的瘦猪肉,即使是吃起来嘎嘣嘎嘣的也能嚼出瘦肉的紧实

    配上白糖,吃起来不仅香气四溢,白糖上的甜味还遮住了五花肉的腻味,越吃越馋嘴

    林暮喝上一口抄手的汤水,解了解腻

    抄手也唤作龙抄手,也就是大街小巷随处可见的馄饨

    看着这一个分量足足的大馄饨,林暮一口咬下

    只是进嘴,便有热腾腾的汤汁在口中迸射

    咸,鲜,嫩

    这三个字一下子出现在林暮的脑中

    汤汁中细盐带的咸,师傅撒的珍珠粉带着的鲜,以及猪肉碎带着的嫩,一齐激发了林暮的味蕾

    三两口吃下,林暮将筷子夹上了最后一道菜

    只见盘子上摆着一大片一大片的白肉,大片的白肉在光线下显得油亮

    白肉切的十分的薄,淡粉色的猪肉让人看的食指大动

    林暮拿筷子一卷,那白肉就缠上了筷子

    筷子卷着白肉,带着在辣椒油上一蘸,塞入口中

    白肉入口就是一阵绵密的口感,同时带着辣椒油的辣香,让人欲罢不能

    林暮三两口扒拉完桌上的饭菜,只觉得无比的幸福满足

    方才修炼所带来的饥饿感也消失殆尽

    就在林暮想接着练功的时候,一封请帖送到了他的房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