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读小说 » 都市言情 » 港娱1992:巨星之路 » 010 漂洋过海看渣男

010 漂洋过海看渣男

    田中孚心里有些不爽,我给人家王绯写的歌,你上前瞎凑什么热闹?人家只是说不喜欢“女人”这两个字,又没说不打算唱,她这个吃相未免太难看了些。

    他没接金志娟的话茬:“刚刚听王小姐说我才知道,金小姐你也是位歌手,恕一直生活在米国的我孤陋寡闻,不知道金小姐都唱过哪些大作?”

    王绯听出来田中孚话里的挖苦,她眼看气氛剑拔弩张,赶快从中做起了和事佬儿:“金志娟在湾湾是很有名气的歌手,之前是唱摇滚的,今年夏天转型发了一张专辑,里面有首歌叫《漂洋过海来看你》,很好听!你听过没有?”

    田中孚当然听过,但他还是摇了摇头。

    《漂洋过海来看你》?这首歌不是李宗胜唱的么?

    听她这么一说,他倒是想起来之前看过李宗胜的访谈综艺,说这首歌是得知一个湾湾女歌手的故事之后写的。

    故事很俗套很八点档,总之就是这个女歌手对一个男人一见钟情,然后一厢情愿地从湾湾来到内地找这个男人奔现。

    却没承想,她喜欢上的这个男人有家室,也有子女。

    结果就是,这个女歌手只能灰溜溜地从内地回到湾湾,结束了这一段无疾而终的感情。

    说好听点儿叫做为爱不顾一切,说不好听的,叫小三遇到渣男不愿意离婚后幡然醒悟。

    但其实具体渣不渣,也有待商榷。

    毕竟是女方一往情深,男方可能连这位是谁都不知道。

    总不能杨莉娟喜欢刘徳华,但因为刘徳华结婚了,就也骂他渣男吧!

    题外话,这个故事里的男主角后来的发展也挺令人唏嘘的。

    有传言说他后来离婚妻离子散,还因为抢劫杀人被执行了死刑。

    敢情这首歌背后的女主人公,就是自己对面这位金志娟啊?

    怪不得她这么喜欢这首《容易受伤的女人》,原来是读歌词读出共鸣来了!

    田中孚设身处地地想了想,换成是他自己,他也不愿意和她好。

    倒不是因为她不好看。只是通过短暂的相处,田中孚觉得这个人功利心太重,城府也极深。

    她是那么泰然自若地说出自己忘了告诉王绯他下午曾打电话过来这件事,又是这么坦然地在正主面前要起了歌。

    田中孚实在是不喜欢。

    在他走神的工夫,王绯已经把磁带放到了录音机的带仓里,按下了播放键。

    她转头对沙发上的田中孚说道:“听听吧,这首歌很好听。”

    “为你我用了半年的积蓄,漂洋过来地来看你……”

    “……在漫天风沙里,望着你远去,我竟悲伤得不能自己。多盼能送君千里,直到山穷水尽,一生和你相依……”

    一曲终了。

    虽然已经听过无数遍,可这首歌的原唱金志娟仍然听着自己的歌红了双眼,泪珠在她的眼眶中打着转儿。

    不管田中孚对她的观感如何,但这一片痴情终究不是装出来的。

    可能是因为先入为主地听习惯了李宗胜的那版,他对这个真正的原唱并没有什么感觉。

    也许是当初在录歌的时候带着情绪,刚刚这首歌无论主歌还是副歌部分,都充斥着大量极其明显的换气的声音。

    在田中孚看来,歌手的职业就是唱好每一首歌曲,无论录音时情绪有多起伏,都不应该把它带入到歌中。

    不过他倒是找到了把“不能自已”唱成“不能自己”的罪魁祸首,不是坐在他对面的这个原唱,又能是谁?

    田中孚本来想指出这个错别字来让金志娟难堪一下,但看到她正伤心,到底是忍住了没有开口。

    王绯却是一副闯了祸的表情,显然她也不知道这首歌能让金志娟有这么大的反应。

    她瞪着一双大眼睛,不知道说什么好,最后走到沙发前坐下,轻轻搂住了自己这位室友的肩膀。

    金志娟也察觉到了自己的失态,她用指节抹了抹眼角的泪水,鼻子抽了两下,张口说道:“这歌写的是我自己的一段往事,时至今日,我还是难以割舍,田先生见笑了。”

    “金小姐用情至深,一定是个赤诚之人啊!”田中孚搜肠刮肚了半天,才找到这么一句敷衍的话。

    跟女人打交道实在是太难了!

    母胎单身了两辈子的田中孚麻爪儿了。

    他坐也不是,站也不是,不知道此情此境中,自己到底应该干点儿什么。

    眼中含泪的金志娟不停地向两人倒着苦水,讲和那个男人如何相识、如何坠入爱河、又如何与君相决绝,全是田中孚在李宗胜的访谈里听过的故事。

    过了好一会儿,她的话语里终于不再带着哭腔。

    眼看着今天再聊歌词的事是不太可能了。

    时间已经过了八点,现在请王绯出门吃饭么,也一定不会吃得太尽兴。

    田中孚收起茶几上那张写着歌词的纸,朝王绯使了个眼色:“时间不早了,那我就先告辞,不打扰了。”

    王绯也读懂了他眼神里传递出来的意思:“等我换身衣服,去送你。”

    穿着小号拖鞋的田中孚踮着脚,一步一步地挪到了门口。

    穿好外衣的王绯也赶了过来。

    拿上吉他,两人一前一后地出了门。

    王绯首先道歉:“田先生,真对不住,今天让你白跑了一趟。”

    “王小姐你这是哪里的话!本来就是我想要请你吃饭,结果突然有事耽搁了,即使要道歉,也应该是我给你赔不是才对。”

    “工作要紧。”

    “还是你更要紧些,毕竟王小姐是我的偶像嘛!”

    “能不能不要拿我寻开心了!”王绯想要装出一副生气的表情,可调整了半天,脸上依旧挂满了惆怅,“田先生,我们算不算得上是朋友?”

    田中孚看出了她内心里充满了失落:“当然了!能和大明星做朋友,我自然是求之不得。你今天怎么闷闷不乐的?有什么心事吗?”

    “罗先生要来米国了。”

    “罗先生?哪个罗先生?”

    “罗大右,我现在的老板。”

    啊?他是你的老板?

    田中孚这才知道,原来华语乐坛的天后和教父还能在米国产生这么一段交集。

    世界还真是小啊!

    不过,怎么印象里,这两个人似乎从来都没有合作过?难不成是有什么过节么?

    但他此时又不能表现出丝毫惊讶和疑惑,毕竟身边的人正心情烦闷:“他来不来,和你又有什么关系?”

    王绯扔出了重磅炸弹:“我想和他解约,但是又拿不定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