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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四章 巡界鸦

    李秋默目光扫过对方,微微一笑,拱手道:“小白是在下朋友,我这次来是找它的。”

    “小白?”

    这只黑鸦一愣,目露茫然之态,它对小白这个称呼有些陌生,似乎在想小白是谁?

    “应该是哪头异类!”

    另一只黑鸦出声说道,语气中多有不快,

    这只黑鸦眼神锐利,毫无掩示自己的敌意,浑身散发着强大的妖气,在它的身旁卷起一道道凛冽的寒风,

    它目光森然,一字一字道:“道友所指的朋友,是说它是道友的妖宠么?还是像这五位道友一样?为道友献祭血魂?永世为奴!”

    它盯着李秋默,却将翅膀张开,遥空指向五妖。

    李秋默感受到对方的敌意,却只是淡然一笑,平静地说道:“就是字面上的意思,朋友!小白曾与我相依为命!”

    “好一个相依为命!待它修为有成,道友再想方设法让它献祭么?那畜牲虽然在我鸦族中不讨喜,但也由不得你们人族来奴役它!”

    这只黑鸦语气不善,说到最后,突然拔高声调,明显对李秋默抱有强烈的敌意。

    “大胆!主公何许人物,岂容你污蔑?我等以血魂献祭主公,是我等心甘情愿,也是我等的福气,像你这种黑漆漆的东西,想献祭主公,主公还不收呢!”

    鹤铭子听出此鸦的言外之意,当下暴怒,出声喝斥!

    这只黑鸦冷哼一声,道:“临近化形,也勉勉强强算是头大妖,竟厚颜无耻向人族献祭血魂,真是我辈妖族的奇耻大辱,你这低贱的东西,不配与我说话!”

    “混账!”

    “闭嘴!”

    “黑鸟,你找死!”

    “讨打!”

    黑山,赤星,石玉,金灵子听了对方的话,也是勃然大怒,

    它们自愿献祭于主公,在它们看来,这是它们此生做的最正确的事,是最值得骄傲的决定,是一种荣耀!

    眼见这黑鸦瞧不起它们也就算了,还想污蔑主公?

    简直是岂有此理!

    一个个摩拳擦掌,想要教训这家伙。

    它们五妖合击的五行战阵,现在连青佑都要小心应对,也不怕对面这头只有化形初期的黑鸦。

    这只黑鸦对五妖的愤怒无动于衷,它眼睛一眯,鼓荡起周身妖力,随时准备战斗,话已说出,它也不愿示弱,更何况这是它们巡界鸦的地盘。

    眼见双方火药味渐浓,战斗一触即发!

    另一只黑鸦连忙飞到中间,作揖劝道:“诸位且慢,有话好好说,千万别伤了和气。所谓妖各有志,道路自选,哪有对错?

    我家兄弟言语多有冒犯,还望海涵,这位道友不是要见白鸦吗?既然道友是它的朋友,那便随我前来。”

    “也好!烦请带路!”

    李秋默点头应允,他并不想惹事。对方是敌是友,还不明了,这时候打起来,怕是会让小白难做。

    见主公如是说,五妖同时闭嘴,一个个变得温顺乖巧,再无战意。

    之前那只黑鸦看到五妖如此模样,眼神带中有同情,也有恨其不争气的恼火,堂堂大妖怪不当,去为人族当奴,真是活该!

    很快,来到群鸦聚集之地,

    映入眼前的,是一座座高峰,各自耸立,高峰底部是一条条宽约百丈的河流,如一条条银白色的丝带,缠绕在群峰之间。

    每座山峰,都仿佛是从河中直接生长出来的一般。

    山峰徒峭笔直,没有郁郁葱葱的树木生长其中,竟全是石头山,只有一丛丛的杂草,在岩石缝中挣扎生存。

    盘水河,百鸣峰!

    这就是巡界鸦群居住的地方,它们以河中的游鱼为生,虽是乌鸦一族,但却极善水性,是名副其实的水属性鸦族。

    李秋默一众到时,白鸦正与一只体型二丈左右的黑鸦战斗,

    白鸦的体型比对方略小一些,妖力气息,也大大不如,明显处于劣势,只是仗着灵巧的身法绕着黑鸦边打边躲闪。

    双方在诸峰间边战边飞,一白一黑,倒也有些养眼。

    峰顶,峰壁上,密密麻麻,全是黑色的乌鸦,它们站在山峰上,仿佛为山峰披上一层黑色的鳞片,每座山峰少说也有数百万只。

    这百余座山峰下来,足有数亿只多。

    李秋默也是头一次见过这般庞大的乌鸦种群,之前在他的认识中,有几千上万只的鸟群,也已经算是庞大了。

    它们大多数只有三尺大小,比寻常普通的乌鸦要大上一号,身上妖气不显,并未化妖成功。

    只是偶尔在这些乌鸦中,会有一两只体型超过一丈,这些便是已经化妖成功的,已经进入炼妖境的乌鸦,相当于人族的练气期。

    数亿只乌鸦“呱呱呱”乱叫,仿佛在为小白与那头黑鸦的战斗加油,

    只是这喧哗声,如同炸天了一般,越是接近它们,便越觉得这声音噪杂难忍,脑袋都开始疼了。

    李秋默忙运转“一元正阳功”真气运转之下,将乌鸦的聒噪声,挡在体外。

    其他各妖也都纷纷鼓荡起妖气,护住自身,免受噪音的袭挠。

    “咦!不错啊!这有点音殇阵的影子呢!要是食音蛊那家伙在这儿,一定会很开心的!”

    小蛛蛊从李秋默的金色法袍里探出头来,兴致冲冲地到处乱瞄,如此嘈杂的声音,竟对它毫无影响。

    鎏云裟开过佛灵,可随主人心意变化,李秋默就让它变成一件特别的小法袍,类似于带兜帽的风衣,再无佛门袈裟的影子。

    法袍内有一个小口袋,蛛蛊没事儿就缩成豆子大小,躲在里面睡觉。

    “你见过食音蛊?”

    李秋默问道。

    小蛛蛊捞了捞脑袋,乐呵呵地说道:“我没见过,但我妈见过,就等于我见过。

    那家伙最喜欢这样的噪音了,它还可以将杂乱无序的噪音,分解成一段段美妙的音乐,我妈说这种音乐,能让所有的生灵进了幻境,

    这种幻境可遇不可求,能帮大多数生灵突破瓶颈,还能让天材地宝快速成熟!

    可惜,食音蛊这家伙很小气,我妈才听了一小段音乐,它就把我妈移出幻境。要是多听听,说不定我出生后会更强!

    不过食音蛊神出鬼没的,没有大机缘,根本就遇不到它。”

    李秋默对于小蛛蛊的喋喋不休,当作没听见,将目光关注到远方。

    此时,小白与黑鸦的战斗到了尾声,黑鸦双翅一振,一道水系妖法施出,银光如电,小白躲闪不及,被透明水链缚住双翅。

    水链如同一条灵活的水蛇,迅速在小白身上缠绕,很快便将小白整个儿捆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