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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章:当庭翻供

    1月18日,林子茜案子的开庭之日,袁深和林子苏如期来到法院,刚步入庭审厅外的走廊——公诉律师有专门的通道因而未和他们同行。

    早就聚集在法庭外的几个被告家属像商量好的一样,突然群情激奋起来,冲上去。

    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开骂,大喊大叫着林子茜就是个狐狸精,到处勾引男人,爽完了,提起裤子就翻脸不认人,讹钱不成就诽谤诬告,我们还要告你们敲诈勒索恶意诽谤呢……,云云等等。

    林子苏闻言,顿时气血上涌,一个箭步冲上前,指着其中一个辱骂最厉害的女家属,目露杀气,咬牙切齿道:“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

    袁深赶紧拦住她,唯恐她做出什么过激行为坏了今天的庭审大事,偏偏那女家属还来劲了,泼妇一样开始骂街:

    “我再说一遍又怎样,我想打死她的心都有了。你妹妹就是掉进粪坑里的石头,又骚又臭,自己不检点,到处勾引男人,爽完了,提起裤子就翻脸不认人,想讹人,你当我们金家没人了吗——”

    呵,敢情是被告金胜男——本案主犯的家属,女家属声音极大,唯恐众人听不清楚,其他家属也跟着指指点点骂骂咧咧。

    林子苏怒发冲冠,哪里还忍得住,没等她说完,抡起手包就向金姓女家属怒砸了过去,一边大叫“敢侮辱我妹,我撕烂你的嘴”,结果也没砸到,手包掉落地上。

    袁深着急不已,帮她捡包的空档,林子苏已经一把就薅住女家属的头发,一顿乱打乱抓乱挠,等要去拉架,袁深已然拦不住,林子苏很快被家属团团围住。

    林子苏当真是将门虎女,骁勇无比,那女家属脸上被她抓出几道鲜红的血印,另一个家属飞过来抓林子苏的头发。

    林子苏也是怒极生勇,不由分说就是一脚,竟踹翻了来犯的家属,痛得那家属嗷嗷大叫。

    其余人也一窝蜂涌上,来了个群殴,纷纷乱打乱抓一气,还有人一边打一边大喊大叫“林家打人了”“林家打人了”……现场可谓乱成一锅粥。

    袁深叫悔不迭,可怎么也拉不开架,最后还是法警和工作人员过来帮忙,才分开了他们。

    林子苏虽然被几个家属围困,可此刻的林子苏,就像战神附体,大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之勇,以一敌十。

    一顿混战后,林子苏虽是蓬头垢面满脸伤痕,但那些被告家属也没占到便宜,纷纷都挂了彩挨了揍。

    有被踹得喊爹喊娘的,有被抓伤了脸的,有被扇了耳光的,有被薅掉头发的,有被打飞眼镜的,有被扯烂衣服的,有家属娃娃被吓得哇哇乱哭的……

    庭外伤兵败将,狼藉一片,连几个法警和工作人员都被林子苏以一敌十的彪悍神勇所震撼到。

    眼见要开庭,家属们这才嚷嚷着去洗漱整理,说是要给法官留下好印象,这时被告的两个辩护律师走了过来,领头的正是人称“王一刀”的王良金。

    他嘲弄地看了一眼林子苏,一副奸计得逞的样子,对着被告家属们说道:“洗什么洗,就这样,让法官看看你们的惨状,还有利于轻判呢,这么彪悍的姐姐,以一敌十,也不落下风,说明妹妹也不会差到哪里,对吧?!但是很奇怪的是,这妹妹却让人轻松得逞,所以,到底是自愿,还是强奸,呵呵…,这不就是事实了吗,是不是?!”

    王良金不紧不慢地笑着说完,最后一句冲林子苏说的,林子苏从未见过这么无耻的人,竟是气得满脸通红浑身发抖,这下跳黄河也说不清楚了。

    被告家属们也觉得有道理,纷纷附和“听王律师的”,随后有两个家属——其中就有金家的,作为被告家属代表跟着王良金等人进了法庭。

    “你也不要收拾,就这样进去,也让法官看看,这些被告及其家属毫无悔过之心,侮辱谩骂殴打受害人家属,罪加一等。走!”袁深安慰林子苏,林子苏默不作声。

    袁深看了一眼王良金的背影,深知他这么做就是在故意扰乱人心,影响受害人家属的庭上发挥。

    看这情形,他是达到目的了,无奈地看了一眼林子苏,摇摇头,心想:哎,这姐姐也太冲动了,这么容易就掉进人家的套儿,看来今天是一场硬仗啊!

    法官宣布开庭后,公诉人正要宣读起诉书,这时,法庭的大门被打开了,一个有着钟馗眉的中年男人风尘仆仆地走了进来,带着一股不怒自威的气势。

    这时袁深站了起来,向法官言道:“审判长,我委托人的另一位家属到场,请准许出庭。”这时,法庭书记员将公诉人的证明文书递交法官。

    “审判长,我反对,公诉方未提前通知我方。”王良金一看来人面相就知道不是个好相与的主儿,气场更是碾压全场,令人倍感压力,十分担心这个半路杀出的程咬金会坏事,当即起身抗议。

    “审判长,该家属是受害人的父亲,是法定的监护人,这是法律赋予他的权利。”袁深当即解释。

    “反对无效!”法官裁决道,示意林宗南入席。

    林子苏见父亲到场,大舒一口气,心里顿时就有了底气和安全感,看到父亲走近,赶忙起身让座。

    林宗南看到她衣衫不整,头发乱成鸡窝,不由地眉头一拧,一脸不满却欲言又止。

    一旁的袁深对他耳语了几句,才和缓地看了一眼林子苏。

    随后,公诉人开始宣读起诉书,案情重大,起诉书也十分冗长,林子苏再次完整地听到案件发生的全过程,又是一遍无情地摧残,心如刀绞。

    根据公诉人给的罪名建议是强奸罪加绑架罪,刑期建议要求判主犯金胜男会判无期徒刑,判其余从犯在10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不等。

    就在公诉人宣读过程中,一个黑色西装的墨镜男人悄悄走进了庭审现场,远远地坐在了旁听席一角,法官向他点点头,他也颔首回应了一下,审判席似乎对他的旁听是默许的。

    可是这个人,大概除了审判席的法官和审判员外,其他人都是一脸疑惑。

    林子苏也感到纳罕,这样一个不在庭审名单的不速之客,法官不仅没制止,竟然还默许了,难道是什么重要的领导大人物吗?

    公诉人宣读完后,林宗南通过代理人袁深表达了不同的刑罚建议,受害人放弃所有对被告人的民事赔偿权利,只要求重判。

    他的刑期建议是:被告金胜男死刑、被告崔莫无期徒刑、被告李金豆和李甲20年有期徒刑——这是相当顶格的刑罚。

    关于这个刑罚的说法,林宗南询问过王芬和袁深,他们都表示可以尝试,但法院可能不一定会采纳,不过我们可以做万全的准备,一切皆有可能。

    林宗南的理由是,主犯金胜男是惯犯,此前他就有过多起罪案,作案手段一次比一次残忍,屡教不改。

    本案中,他是绑架、强奸的主谋和主犯,泯灭人性,手段残忍,罪大恶极,社会危害重大,金胜男必须死刑且必须是立即执行。

    他还表示自己女儿的人生不能重来,但教训不可不吸取,恶人用重典,才能起到警示和震慑的作用,才不会让悲剧重演,还社会平安清宁,还女性一个安全的生活环境。

    林宗南说完,辩护席上的家属代表首先不淡定了,纷纷抗议和喧闹起来,“你们还恶人先告状,是林子茜先勾引男人的…”,被告席上的几个被告都是一副冷漠邪恶有恃无恐的态度。

    林宗南眉头一拧,怒目射向被告家属。这厢林子苏,要不是林宗南在,早就冲过去再暴打她们一顿。法官敲锤警告“安静”,现场这才安静下来。

    知道此事,法官才注意到衣衫不整的林子苏,颇为不满,问:“林子苏为何衣衫不整?”

    林子苏强压怒气,瞪向辩护席上的被告家属,咬牙切齿,却说不出任何话,袁深代为回答:“被告家属们刚才围殴所致。”

    “是她先动手打的!法官,你看我的脸,都是她挠的!还有家属没进来,有的头发都被她薅掉了,还有的衣服都被她撕烂了……”辩护席上的被告家属不甘示弱,恶人告状倒打一耙。

    法官重锤落下,大声喝道:“保持安静!未经允许,不准说话!被告家属再不听劝告,只能请你们出去!”

    辩护席上这才安静下来,两个辩护律师自始至终不发一言,故意纵容被告家属们的闹腾。

    法官看了一眼林子苏,没再追问,公诉人的诉状宣读完毕后,向法庭提交证据。

    法官随后进入正题,看向被告席上的四人,问道:“被告金胜男、崔莫、李甲、李金豆,你们听清起诉书没?对起诉书有没有异议?”

    不出所料的是,四个罪犯都对罪名定性提出有异议,表示自己比窦娥还冤。根据被告人金胜男陈述,“事实”是这样的——

    “当晚林子茜醉醺醺的站在大街上拦车,我们的车刚好路过林子茜的位置——也就是桃苑路公交站,她把我们的车误认为是出租车,因此招手拦下了我们。

    我们说了不是出租车,但她还是要往车上挤,我们看这大晚上的,一个姑娘还喝醉了,怪危险的,就让她上了车,商量着送她回家。

    她当时喝醉了,他们(指着刚才宣读起诉书的公诉人和表达不同刑罚意见的袁深)说得不对,我们没有绑架,也不存在强奸,是她主动上的车,我们都说了不是出租车,她还是挤上来。

    我们就是太好心了,怕她有危险,最后才同意她上车的。你说大晚上的,我们也不忍心不管,是吧?!谁知道,好心当了驴肝肺,——”

    金胜男和几个被告的当庭翻供,是公诉方始料未及的,他们预料到辩护人会在个别疑点上拉扯以混淆视听,这一翻供,公诉人也瞪直了眼睛。

    袁深和林父也都面面相觑,一旁的林子苏哪里还坐得住,霍地一下站了起来,一拍桌子,通脸涨红,怒不可遏大骂道:“无耻,无耻,无耻,你们在说谎——,”

    法官立即敲锤警告,反应过来的袁深,赶忙和林父一起拉住了林子苏,不准她再乱说话。

    金胜男撇了下嘴角,继续面不改色心不跳地讲道:

    “上车后,我们说送她回家,她说学校关门了回不去。我们就问她是做什么的,她说自己在KTV做小姐,然后她就开始喊热脱衣服…,

    我们都吓到了,就说给她在酒店开个房,明天再去学校,她说不要,说是经常有客人带她开房玩,玩多了,一点也不好玩,她提出想玩点刺激的,要去没人的地方。

    后来去的废工厂,就是她提出来的,我们都不知道那个地方。法官啊,这真的不能怪我们,我们真的以为她是小姐,专门干那种事的。

    而且那天晚上吧,我们也刚刚吃完饭,都喝了很多酒,也都有点醉醺醺的,你说有个这么漂亮的小姐勾引,我们是男人啊,不是石头啊,是不是?

    她真的,真的,真的太开放了,太,太,o,open了…,在车上就跟我们亲上楼上,还摸我们,脱我们的裤子…被她这一勾引,谁能忍得住?

    不过,不过,后来发生的事,就不记得了,主要是那晚实在喝太多了,断片了,后来怎么玩的,都没印象了…

    直到几天后,有人告诉我们出事了,我们才知道事情的严重性,我们很后悔,当时我们确实喝多了,失去了判断能力,所以下手就没了轻重。

    知道出事,我们真的是,第一时间,就去投案自首了,天地良心啊,我们真的没有主观想去害她的意思。都是酒精惹的祸,再就是她也勾引我们了。

    我们都是男人,都有需求,是吧,谁能顶得住美女的勾引啊?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一个巴掌拍不响,是不是,这真不能全怪我们,还请青天大老爷的法官给我们做主。”

    林宗南的拳头越攒越紧,脸色阴得可怕。林子苏气得咬牙切齿,他们看过无数遍被告的供词,之前的供词完全不是这样的,怎么一夜之间就全变了?!

    对面辩护席上的王良金等辩护律师镇静如常,甚至还带着点故意嘲讽的表情,挑衅地注视着林氏父女。

    袁深赶忙对林子苏低声诠释,他们现在就是想激怒你,只要你沉不住气,和他们发生争执,甚至做出不理智的行为,对最后的审判都会有影响,你只有比辩护律师和被告更理智更冷静,像你爸爸一样,才不会让他们的奸计得逞,才能为妹妹伸张正义。

    林子苏果然冷静下来,看向袁深,憋屈含泪地表示自己不会再冲动了。

    袁深让林氏父女放心,只要二人能保持理智清醒,他们就有办法揭穿被告的谎言,检察官也不是吃素的。

    林子苏点头答应,林宗南也强压怒火,冷冷地盯了一眼几个被告。

    金胜男自我辩护结束,法官询问其他三个被告,说辞也都是如出一辙。在公诉人、辩护人的补充发问阶段,他们也都咬定“林子茜主动勾引、双方都喝了酒”的说辞,丝毫不松口。

    而崔莫却开始“临场发挥”信口胡诌起来,说“林家在公安局有人,他们承认强奸的罪行,是被逼的”,简直气不死人死不休。

    法官面无表情地看了看几个被告,向崔莫求证:“你的意思是,你们遭到了刑讯逼供?”

    崔莫啊了一声,看了一眼金胜男,金胜男一脸茫然,本能地冲法官摇了摇头,崔莫这才意识到说错了话,赶忙摇头,说自己没说刑讯逼供,是想说林家有关系,涉嫌贿赂。那天我们是真的喝了酒,才犯了男人都会犯的错,但真的没有强奸和绑架。

    但这却是越描越黑,法官瞪了崔莫一眼,这才回归主题,告诉他们,你们有没有喝酒,都不会影响判决结果。但你们所言有假,或涉嫌诽谤侮辱受害人的,法庭是要数罪并罚,会对你们重判的。

    几个被告都是一副有恃无恐的态度,坚决表示自己讲的绝对是事实。

    随后,辩护人王良金作为代表发表辩护意见,其辩护书也将当晚原告林子茜喝醉酒、主动拦车、主动勾引、夜场工作、夜夜买醉、生活作风开放作为核心进行辩护。

    认为原告一系列“不自爱”行为,才是诱发本案发生的主要原因。林子茜的行为作风,尤其是生理需求和主动性行为能力都需求更旺盛强烈。

    我当事人的错,在于没能经受住诱惑。在酒精、被诱惑的双重刺激作用下发生了双方均自愿的性行为,不存在公诉人说的绑架、强奸等罪名。

    只是在性行为过程中,我当事人过于兴奋,加上酒精麻痹,导致激情过度,给受害人造成了伤害,但这并非我当事人的主观意愿,这属于过失伤人。

    而且事后我当事人也认识到错误,并主动投案自首,进一步充分说明,我当事人其性本善。本辩护人认为,惩戒本着教育为前提,不应过度量刑,给予我当事人改过自新的机会。

    本案适用刑期建议如下:金胜男10年有期徒刑,崔莫、李甲、李金豆分别4年、1年、6个月有期徒刑。

    同时,我当事人也表示愿意尽最大所能赔偿受害人的精神、医疗等相关的经济赔偿,并希望和原告达成和解谅解。

    林子苏的脑袋炸了一样嗡嗡作响,茜茜差点命都没了,10年?!你们TMD想什么呢??…,林子苏怒目圆睁咬牙切齿,纸都被捏成了一团。林宗南则是眉毛倒立,拳头紧攥,死死地盯着王良金。

    法官随即征询公诉方意见,公诉人坚决反对,要求走法院审判程序。同时,代理人袁深重申,根据我的委托人要求,我当事人不要被告一分钱的民事赔偿,只要求法庭重判。

    王良金假模假样表示很遗憾,你们会失望的,试图进一步刺激林氏父女的神经,瓦解其理智。

    林氏父女瞪了他一眼,公诉人也送了他一个白眼,袁深则发出一声冷笑。很快,庭审进入法庭调查环节。

    公诉人首先举证,向法庭展示了案发现场勘验的照片以及中心医院的各类就诊及检查单据。

    林子苏也是第一次看到,视线瞬间就模糊了,林子茜衣不蔽体,满身血污,昏迷不省人事,冰清玉洁的少女之躯,血肉模糊,无法辨认…

    一张张照片就像刀子一样插进林子苏的心脏,她再也绷不住,哇地一声倒向林宗南,林宗南含泪一把抱住女儿。

    林子苏又怕影响到法庭,不得不压低了声音恸哭起来。林父红着眼,看着那些照片,心如刀绞,嘴唇控制不住地发抖。

    法庭上异常安静,所有人都被这些血淋淋的真实惨照惊呆,辩护席上的被告家属都沉默了。公诉人解说时,也是几度哽咽泪目。

    面对这些证据单据,辩护律师罕见地缄默了,随后法官沉重地问被告:“上述公诉人列举的证据,你们是否听清楚了?”四个被告均点头回应“清楚”。

    “你们有什么认识?”法官问。

    金胜男表示,自己那天确实喝高了,喝断片了,正常清醒情况下绝对不会干这种事。现在看到这些受害人的照片,我很难过,非常痛心,这是我的错,我诚心道歉,也愿意认错,也愿意赔偿受害人家属,希望能减少一些受害人家属的痛苦。

    金胜男话锋一转,立马又叫起冤来,可是,法官,青天大老爷,不是我的错,我也不能认啊,不然平白地多坐几年牢,得多冤啊!

    其他几个被告也有样学样,惺惺作态地附和“认罪”,明里暗里都在“撇清”主观犯罪的事实。

    好一个避重就轻!公诉席上的几个人都盯着被告席,林子苏听到他们这样说,只感到头皮阵阵发麻,不由地突然发出一个冷笑。

    这短短的一个小时,承受了一辈子的愤怒,这一刻反而平静了下来,眼睛一闭,任凭眼泪掉了下来。

    她深刻意识到,这里是法庭,不是谁嗓门高、谁拳头硬,就能主持正义,必须冷静克制,用铁一样的证据和理智缜密的逻辑语言,逼迫他们的漏洞现行,粉碎他们的谎言。

    厘清了情绪,林子苏不再意气用事,重新抖擞了精神迎接战斗。

    作为反击,公诉人开始请证人出庭,不能到场的证人以录音的形式作证。

    首先是案发现场目击证人——当晚给林子苏打电话的那个女人,警方也争取到了她的口供录音,大意就是:事发当晚,她也在桃苑路公交站等公交车,她等了大约几分钟后,林子茜从一辆公交车下来,然后等待转乘的公交车。

    后来目击证人接到老公的电话,因为有些私密的话,不便外人听到,所以就特意走远了接听。十几分钟后,一辆黑色的车突然停到公交站台,下来四个男人朝林子茜走去,什么话没说,上去就直接拽人。

    目击证人明确看到,林子茜反抗激烈,期间还听到“放开我”、“救命”的呼喊声,当时公交站台和道路上没有其他人,只有林子茜和目击证人两个。

    目击证人也害怕被绑架,四个男人正好没发现她,因此她一直不敢过去。也就是突然之间,林子茜没了反抗,也没了声音,她是被迷晕了,四个男人很快就将她抬进了黑色轿车,然后逃走了。

    目击证人回到现场,就看到了林子茜掉落地上的手机,之所以认得那个手机,是因为林子茜下车后一直都拿着手机在发消息,时不时地还发笑。当时捡起手机,手机都还没锁屏,后来打了电话告知了她姐姐,没过多久,警察就到现场。

    辩护人当场提出质疑,随即放出了公交站现场的照片和布局示意图,辩称:“大家结合这张照片看下布局图,众所周知,桃苑路是一条老街,道路两边有枝繁叶茂的梧桐树,是夏天乘凉的好地方。

    事发地的公交站也是被梧桐树的枝叶遮盖,白天尚且阴沉沉不见阳光,到了晚上,即便路灯亮着,树叶也会遮挡大部分路灯的光线。

    就算只隔了两三米都会影响视线的清晰度,更何况目击证人当时正站在梧桐树附近接电话,相隔事故点有六七米远,而且还有公交广告牌遮挡。

    我们在现场做过沙盘推演,目击证人所站的位置,在晚上那个时间点,根本看不清站台发生的事,而且当时目击证人为了避免被发现,只能藏在梧桐树后面。因为她只要一露脸就会被发现。

    至于现场发出的声音,她既然都没有亲眼看到,又怎么会知道发声的一定是受害人,万一是远处小餐馆里的声音呢?!由此,我们推定,目击证人产生误判、错觉的概率极高,因此她的证言不能作为呈堂证供。”

    这时,被告金胜男举手要求发言,被准许,他也附和王良金,坚称是林子茜主动拦车、主动上车,没有发生争执和拉扯,更没有迷晕,认为目击证人一定是看错了,听错了!

    公诉人不紧不慢,又分别请出了林美静和一个随同办案的民警,林子苏也被提问,都证实曾在交管处看到了案发公交站附近的监控视频。

    三人均证实,受害人等待公交车的过程中,一直清醒,没有站立不稳的情况,几个被告在绑架受害人的过程中,受害人有过一分多钟的激烈反抗。后来是被视频中的被告金胜男捂嘴后才失去反抗能力,而后就被几个被告抬上的车。

    三人这一证言,再次证实了目击证人的证言,证明几个被告是蓄意预谋、主观犯罪的事实。

    但遗憾的是,法官询问该证据时,公诉人只能如实回答——该视频在案发两个星期后“丢失”。

    林子苏对此一直都十分懊恼,这是她始料未及的,如果不是自己亲眼所见,也会怀疑它是否真的不存在了。

    但她怎么都想不明白,明明办案民警调阅过,可是为什么如此关键的证据却会丢失,还是在公安的眼皮子底下丢失,令人十分不可置信。

    林子苏也不能不怀疑有更大黑手的存在,大到可以在公安的地盘销毁证据,可是这个人到底是谁?

    难道是第一个侵害茜茜的凶手——为了不被牵连才急于销毁证据?如果是这样,这个人恐怕就不只是凶手这么简单,也许还有更大的案子!

    当然,这是袁深和王芬做的分析,但很可惜都是推测,没有任何证据可以指证,现下只能先将这四人绳之以法,再慢慢查那个凶手!这是王芬和袁深的推测。

    袁深从知道这个“证据”,就做了大量走访和调查,也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竟说服了交管处的这个王姓工作人员出庭作证。

    正因监控视频的离奇消失,让袁深更加坚信这个案子有人为干预的痕迹,因而有了上面的推测。

    公诉人也曾再三向警方询问求证,得到的答案都是否定的,均表示没见过那个监控视频。

    起初公诉人极为反对在庭审时以人代物的方式进行举证,因为这会让辩护律师抓到破绽进行更猛烈的攻击。

    但从证据链的完整性上来说,“监控视频”确实又是极为重要的一环,没有实物证据,但视频的目击证人也不是不可,因此公诉方最后还是同意了受害人家属的诉求。

    果不出所料,王良金抓住这一证据的缺失,展开了疯狂的攻击。王良金坚定认为,这个所谓的监控视频,根本不存在。

    所谓的“丢失”,无人证实,很难说不是公诉方的凭空捏造,设置这样一个“假说”,只是为了“佐证”目击证人疑点重重的证言。

    为了佐证自己的观点,王良金还调出了中心医院的初诊报告,该报告上没有任何关于受害者中迷药的诊断记录。

    于是,公诉人请出了专业检测机构的专家进行中迷药的专业解读,专家表示,初诊报告没有中迷药的诊断记录,但并不能排除受害人没中迷药,因为有的迷药药效只有几个小时。

    受害者送到医院时,已经是十几个小时后了,如果受害人被用的迷药药效只有几个小时,那么就很难诊断到症状。

    而且这么大面积的下体损害和撕裂,不要说才刚成年的少女,就是一个成年男性也难以承受,如果没有迷药的麻醉作用,就算是喝醉酒,受害人也会因巨大的重伤而当场痛死过去,根本不可能有救的机会。

    公诉人请出办案民警出庭作证并询问,民警表示,现场勘查时,曾对地面的车胎、足迹等进行勘验,确认有明显人脚印的挣扎痕迹。

    王良金便问,可有勘察记录或证据。该民警回道,当时明确记录在案了,照片也做了编号入库,但是后来这条勘查记录和照片就没有了。

    王良金阴笑了一声,揪住这个漏洞,便提出质疑:关键监控视频丢失,关键的现场勘查记录和照片丢失,所以你怀疑警方在徇私舞弊?

    那么问题就来了,既然证据缺失疑点重重,公诉人怎么没搞清楚,就申请开庭审理了呢?难道公诉人和警方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幕后交易,才急于结案?!

    当即转头就向法官说道:“审判长,公诉人的证据、证言无法相互印证,且自相矛盾,不能作为待证事实!”

    王良金的说法,立即遭到袁深的驳斥,认为能接触到这些关键证据的,不是只有警方,辩方也可以。四个被告当庭改口供,为什么?不就是因为有人跟他们通风报信,告诉了他们监控视频和警方现场勘验的记录和证据丢失吗?

    四个被告羁押期间,任何人不能探视,只有辩护人可以和他们接触,那么,是谁在教唆、指使和通风报信,我想这是不言而喻的。

    辩护人的问题,也正是我想问的,辩护人到底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幕后交易?这些关键证据到底是怎么丢的?

    虽然明知道袁深的反驳违反法庭辩论规则,但还是把王良金吓出了一身冷汗,这可是一道送命题,别辩护不成还把自己送进监狱。

    这当口他也是反应相当敏捷,当即向法官表达强烈抗议,“审判长,我反对!我抗议!公诉方是在忘加指控,毫无根据!”

    法官也立即出言警告,要求代理人注意言辞,发言必须基于切实的证据证言!袁深目的达到了,这个警告也已经无关紧要了,其中事理已有立判,无须再多赘言。

    为了印证监控视频的真实存在,公诉人又分别对林美静、交管处工作人员和欧阳洋进行了询问,林子苏因监控视频提到的“手表”,成为一大关键。

    它是林子苏认定上司俞琳徽参与其中的重要线索,也是因为林子苏提供的这一线索,警方才在第一时间展开了对俞琳徽的调查。

    随后公诉人向法庭播放了俞琳徽的口供,口供时间正是6月12号(案发在凌晨,对俞琳徽的询问在当天下午),和口供笔录一起呈堂的,还有警方采集的俞琳徽腕表的图片和信息。

    只是俞琳徽拒绝出庭作证。

    正因这个线索,导致林子苏到公司把俞琳徽暴打一顿的事,虽然后来经公安局调查,排除了俞琳徽的嫌疑,但至今林子苏对俞琳徽的怀疑仍无法释怀。

    林子苏的“警方对俞琳徽的调查因监控视频中发现腕表而起”这一说法,得到了林美静和民警的证言印证。林子苏暴打俞琳徽的事,则得到证人欧阳洋的证实。

    王良金立即展开了对林子苏的质询,表示按照你说的,你观看监控视频是6月12日凌晨3点多,但你打俞琳徽是7月11号,距离你看监控视频都快1个月了。那么问题就来了,如果你是因为那块表打的俞琳徽,为什么不是第二天,而是28天后?可见你打俞琳徽并不是因为表,而是因为别的事。

    于是,林子茜入院后的管床护士范新月作为证人被请出庭,通过王良金的问询,范新月说了另一个说法,7月11号上午,她在给林子茜做例行检查时,听到了林子茜的男朋友邵小帅和姐姐林子苏的谈话,邵小帅告诉林子苏他收到了一个匿名优盘,给他送优盘的人,告诉他,里面是案发现场目击证人拍的照片。

    随后,下午林子苏就来护士站告诉她,自己有事要出去一趟,嘱咐护士帮忙照看林子茜。等再回来,身上就挂了彩,还是我帮她处理的伤口。

    王良金转头就问林子苏,所以,你打俞琳徽,并不是因为监控视频看到的表,而是那个匿名举报者优盘里的照片。是不是?

    林子苏张口结舌了几秒,但她到底参加过辩论大赛,脑子反应极快,辩称:“就是因为看了监控视频里的那块表,从那时起就种下了俞琳徽涉案的怀疑种子。

    我不相信警察对俞琳徽的调查结论,因为我和俞琳徽长期共事,她对我的成见根深蒂固,我坚信她一定就是案件的真凶。

    所以那段时间,一直以俞琳徽为前提,展开证据收集,才有了那个匿名优盘。匿名优盘只是个导火索。之所以没有在看到视频的第一时间去打俞琳徽,是因为妹妹伤重生死不明,

    后来妹妹虽然清醒,但心理不稳定,一直有自杀倾向,我不敢和家人说,我一个人要照顾妹妹,还要配合警方做调查,根本不能分心,我只能先照顾和稳定好妹妹,那时候再大的事都没有妹妹大。”

    “这是你的借口,警察都下了结论,你不可能不相信——”

    “王律师,冒昧问您一句,你有兄弟姐妹吗?”林子苏打断他的发难。

    王良金一时没反应过来,嗯了一声表示疑问,林子苏没等他回答,立即讥讽道:“我知道,你有个女儿,我想问你,如果你的女儿被这四个人轮奸了,子宫没了,躺在医院里,生死不明,那么请问,你是去报复凶手,还是先照顾女儿呢?”

    王良金听到她诅咒自己女儿有点恼了,他的女儿也才五岁,便要插话反击,可林子苏当即提高了声量,压制他道:

    “我想,只要是一个正常人,就一定会先照顾亲人,当然,除了王律师你这种只认钱不认人麻木不仁的冷血动物,因为你根本没有共情的能力,你用吃人血馒头的钱养着你的女儿,这是你女儿的耻辱!”

    素来人称“毒舌”之称的王良金竟是被林子苏怼得哑口无言,这要是公诉人或对手律师让他下不来台,他也认了,可偏偏是一个素人——且还是个乳臭未干的丫头片子。

    这简直就是他职业生涯的最大耻辱,恼羞成怒之际便要向法官提出抗议,可林子苏已经闭嘴不言,让他的恼火无处发泄。

    袁深抬头看了一眼林子苏,露出赞许的眼神,要不是有法庭纪律要求,他都想为这个小丫头拍手叫好了。公诉人也颇是刮目相看。

    只有林宗南平静如常,他可是领教过这个女儿嘴巴的“厉害”,从小她的脑子和嘴巴都快于常人,不顶嘴则罢,只要顶嘴,每次都能把他这个爹气到半死,还让人哑口无言,这也是爷爷喜欢她的原因。

    不料,今日这张“毒嘴”还派上大用场了,简直大快人心!

    预知后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