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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农夫柯克

    日已西斜,微风吹拂着土路两侧的小麦,顶着沉甸甸的麦穗此起彼伏,在田野上掀起一层金色的麦浪。

    一个努力挺起佝偻身躯的男子赤着脚沿着路边的田埂向着城堡进发。

    麦田中偷食的雀鸟被夯实的脚步声惊飞到半空中,急急忙忙的飞到一棵树上,排排站好,叽叽喳喳对发出声音的主人表达着不满。

    农夫柯克看都没看那些鸟,这些可恶的小家伙每到这个季节都会来偷吃田里的麦子。

    他是祖祖辈辈生活在布莱恩领的自由民,比农奴的地位要高不少。

    因此,在当地领主和乡村骑士的允许下,他这样的人可以在领地内外出做工。

    尽管家中有着那么几亩薄田,但柯克一家和这个时代的大多数平民一样,也就挣扎在温饱线上。

    现在正值夏粮收割的时候,柯克在收完自己家的麦子后,又跑去其他村庄上当麦客去了。

    没办法,本村太穷了,又是整个布莱恩领地的最外围的村庄,连封到此地的乡村骑士都看不上这里,选择居住在另一个封地乡村内,只是每到夏粮秋收的时候派人来收一下税。

    柯克的运气不错,他在离村十里的外地找到了一个给当地地主老爷收麦的活。

    “那位老爷的田可真多啊,什么时候我也能有这么多田呢?”

    柯克坐在回村的路上,忍不住畅想着白日梦。

    他的面颊消瘦,胡子拉碴,一身摞满补丁的短衣,肩膀上的补丁又被磨破了一个洞,赤着一双乌黑的大脚,有力的走在土路上。

    身上背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包袱,肩扛着大半草袋的粮食,一个绣着花的小荷包里藏着一个劣质先令和两个三十便士,四枚十便士和若干分币。

    这是他当麦客的报酬。

    此时此刻,柯克只想快点回到家里,好将这些东西交给自己的父母。

    粮食可以存起来吃,钱可以买药来给治母亲的咳嗽病。

    然而,就在他快要到家时,却迎面撞上了一群流民。

    柯克紧紧的捂住自己的包裹,一边急忙向路边闪开,想要避开这些流民。

    然而就在他离开没几步时,忽然看见流民堆里有几个人特别眼熟,定睛一看吓了一跳。

    那不正是和他同村的村民吗?

    柯克急忙跑过去,冲进流民堆里找到了其中一个熟人问道:

    “山姆大叔,你怎么会在这里?出什么事了!”

    被称之为山姆大叔的人看到喊自己的是柯克,眼前一亮,急忙抓住柯克问道:

    “是柯克吗,你有吃的吗?快给山姆叔叔来一点,我都饿两天了。”

    柯克被激动的山姆拽的胳膊生疼,急忙扯开他的手。

    一边感叹着手劲像是一天没吃东西吗,一边在怀里摸索。

    然而他摸索了半天啥也没有,带的干粮早就吃完了。

    无可奈何之下柯克只好拽着山姆大叔把他拽出了流民堆里。

    到不远处的一棵树下后,他从包袱里的草袋抓了一把麦子出来,对山姆大叔说道:

    “只有这个了。”

    “好东西呀!”

    山姆大叔不由分说一把抓过柯克手里的麦子,也不管上面的灰尘,吹了吹麸皮后就直接丢进了嘴巴里干嚼。

    (友情提醒,麦子可以生吃。)

    柯克见山姆大叔那副急切的样子,忍不住问道:

    “大叔,到底怎么回事,是不是村子里出事了!我爹和我娘呢?”

    听到柯克的话,山姆大叔将嘴里的麦子咽下去,随后叹了口气说道:

    “没了,你爹,你娘,还有我家,都没了,咱们村没了。”

    这消息犹如五雷轰顶,把柯克听得目瞪口呆。

    他喃喃的说道:

    “怎么会没了呢,到底怎么回事大叔,我爹和我娘呢?”

    山姆叹了口气,说道:

    “几天前村子里来的马匪,在村里无恶不作,杀了好多乡亲,又把村里的姑娘和青壮全掳走了。咱们村里逃出来的就我们几个,你爹娘他们,都没能逃出来……”

    柯克整个人都傻了,他才离村十来天,结果还没到家,就被告知家已经没了。

    他本能地不信,但眼前的那些流民又不由得他不信。

    “这可,如何是好。”

    柯克失魂落魄的跟随山姆往流民堆那边走去。

    山姆大叔则对他说道:

    “孩子,我们都是些没了家的老弱,而且遭灾的不止咱们一个村庄,人一多,骑士老爷也不会管,给人当农奴都未必有人要,现如今只能去求子爵老爷,求子爵老爷施恩才能活下去。”

    “施恩,子爵老爷会给咱们施恩?”

    柯克有些不信。

    “你还年轻,哪怕给子爵老爷当农奴呢,或者进矿山当矿工,总有条路,我们就不行了,只是去求老爷施舍点粮食,老爷们总要收税的,俺们只会种庄稼,能不能活下来,就靠那些粮食了。”

    山姆说的粮食,实际上是种子。

    因为去找其他地主借粮,只能借到高利贷,找领土上最大的子爵老爷,或许对方会格外开恩,允许他们只还本金。

    大老爷们总是要顾及一点名声的,这是山姆这样的农夫心目中一个朴素至极的想法。

    就这样,柯克随着这股流民,顺着鲁西河一路来到了布莱恩家族的城堡。

    再远的地方,他们也去不了了。

    而此时此刻的洛林,正在炼金室内搞自己的燧发枪图纸。

    自从希尔搞出魔能熔炉的图纸后,洛林就打定主意要回一趟王都,去那里寻找一些工匠带回布莱恩领。

    这里河运方便,又有一座铁矿山,而且现在受到自己的监管,简直是一个完美的种田之地。

    所以在魔能熔炉有了着落后,洛林就把目光盯上了火枪。

    毕竟扎克遗留下来的最大遗产,就是那本笔记上已经记载了这种异界版火药的配方。

    让原本打算先搞蒸汽机的洛林转而把目标放在了火枪的研究上。

    毕竟这可是火枪啊,一个能让未经过任何训练的农夫就能在弓箭都射不到的距离一枪干翻一名骑士的火枪啊!

    而且,这里的超凡者,说白了也是肉体凡胎,不用武技不穿盔甲不用魔法的话,就算是中阶超凡者,在没有任何防护的情况火枪也能一枪一个。

    甚至是高阶超凡,爆头也是秒杀。

    超凡者才几个人,普通的农夫又有多少?

    这根本没得比,只要火枪出现,瞬间就能扭转超凡对凡人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