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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鲜花绽放在黎明之前。

    中午接到使者的指令,王要在今晚召开紧急会议,我作为侯爵级将领,自然是要出席。

    可我刚走到宫门前,保持了一天的好心情就被瞬间破坏了。

    “凡,别来无恙。”

    站在门口的男人向我打招呼,但我却不知该怎样回应他这莫名其妙的热情。

    我和这个名叫拜伦的家伙分明是势不两立的死对头。

    我出身于平民家庭,父亲为我起名为凡,在菲兹克斯语中是普通人的意思。

    在他看来,出身寒微,并不是耻辱。

    我明白父亲的良苦用心,少年时便开始发愤图强,研习各类书籍。

    毫不谦虚地说,也许是因为天资聪颖,我的名声很快就传遍四方,起初以财政总管的职位被当地领主雇用,后来又被举荐进入王廷。

    拜伦,这个名字的本身就可以直译为“风流倜傥”。与之相对应的,是他的贵族出身。

    从我认识他开始,就能感受到他身上那种莫名其妙的优越感。

    也许确实有处理重大事务的能力,可他自诩天才,喜欢装腔作势,用尽方法突出自己的优秀。

    我实在讨厌这种人!

    他也能感到我的情绪,于是经常在一些场合当众发表对我的不满,即使我处理政务时再三小心,他都能从中挑出无关紧要的小问题。

    “你在这儿干什么。”

    我没好气地问道。

    “为了迎接你,我亲爱的凡侯爵,王已经等候多时了。”

    嬉皮笑脸。

    我强忍着心中的不适。

    “那就一起进去。”

    我快步走过拜伦身旁,踏入特洛王宫。

    菲兹克斯王已经在座位上等候多时了,当看到我时,本来严肃的目光柔和了许多。

    “来了就请坐。”

    尽管比要求的时间还要提前,但由于是最后一个抵达这里,我还是有些不好意思,只得尴尬地笑了笑后找个位置坐下来。

    拜伦也走了进来,他环顾四周,就像今天的主角一样,之后挑了我对面的位置坐下。

    不知什么突然晃了一下我的眼睛。

    我向王座左侧的一人看去,棕长卷发散落肩胛,八字美胡悬于鼻下,身着锦衣铁甲,举着一把精钢阔剑。

    张伯伦,菲兹克斯王国公爵,由于在战场上屡立战功,具有一定的政务处理能力,被先王钦点为护国公。

    对我而言,他是亲切的好大哥,在每位官员将领遇到困难时总是伸出援手,同时也深知大家的性格和能力,据此为每人分布合适的任务。

    不仅如此,张伯伦大哥并没有高高在上,他经常亲自夜巡和处理军需准备的相关工作,与低级爵士打成一片。

    每到春种或秋收,他都会带领亲兵去城郊的农田帮工。

    “让百姓过好日子,才是贵族的天命。”

    如此备受爱戴的人,今日为什么会作为侍卫官出席这场会议?

    正在我疑虑时,国王已经开口了。

    “诸君,今天传唤你们,是因为我们的民族已经到了存亡关头。”

    国王用眼睛扫视了一圈,看到几个老贵族在小声说笑,几个贵族在打盹,还有几个贵族甚至在玩棋子。

    “我要对莫萨帝国宣战!”

    这一刻竟然鸦雀无声,大家好像听到了不该听到的东西,我猜有人甚至感觉身体不舒服,明天可能要请病假什么的。

    过一会儿,一颗棋子落在地上的声音将众人惊醒。

    “这是自取灭亡!”

    一个年轻的贵族勇敢地提出自己的看法。

    “照卑职的愚见,是希望陛下放弃这个决策的。”

    我感觉这位年老的贵族此时已经将国家兴亡系在心上。

    “先王就是败给莫萨,丢失北方三郡,才气急病崩。”

    另一位花胡子的贵族说道,他是先王———王的祖父最器重的将领:倪修斯伯爵。

    国王黑着脸,一句话也不说。

    刚才玩棋子的一位老贵族直接掀翻了木制棋盘:“是谁向陛下提出如此荒谬的建议,究竟是何居心?”

    “怎么了,坎贝尔公爵,我说了什么不对的吗?”

    “何止不对,陛下,简直荒唐!”坎贝尔大声嘶吼着:“莫萨帝国十分强大,军队所向披靡,只可依傍,无论如何不能决裂。”

    “这么说来,你们是被打怕了?”

    国王的双眼重新变得凌厉,即使带着眼镜,也掩盖不住一股杀气。

    “自从七十年前起,莫萨先后灭了塔利亚王国,霍利王国,又北伐拜厄勒人,夺取了纳卡尔森林以南的肥沃土地,再与伊利德人血战十年,致使大陆南部尽掌其手,就连伊利德这个曾经的大陆霸主现在不过偏居东南一隅,何况是菲兹克斯呢?我们先丢了德利兰,又失去了北方三郡,若不是这群家伙无法逾越伊尔坦城,恐怕我们已经尽为所虏。”

    老人说得十分激动,甚至开始落泪:“臣身为两代元老,依据这么多年的经验,臣认为绝对要固守并且与莫萨和平往来,就能杜绝土地尽失的下场。”

    “那么,你告诉我,莫萨人想要什么呢?”国王的脸此刻被阴影覆盖。

    “哈哈哈哈哈哈!”

    放肆的笑声传遍整个宫殿。

    一名胖而流油汗的贵族站起:“这群家伙整天南征北战,不就是想要一两座城吗?”

    麦桑伯爵,坎贝尔的侄子,能进入王廷全是因为坎贝尔的提拔,其自身的能力令人怀疑。

    “他们想要城的话,我们施舍给他们就行了,一两座城市罢了,我们王国可是有上百座城市,更何况莫萨还垂涎伊利德和拜厄勒的土地,不会对我们有太过分的要求。”

    眼见麦桑说得如此轻松,我不忍对道:“祖宗流血牺牲得到的土地,岂能说丢就丢?”

    还未等麦桑反击,王伸手示意我安静下来。

    我有些郁闷,莫非国王也要赞同麦桑的想法?但从表情上看怎么也不像啊。

    “原来如此,麦桑,你还真是为我排忧解难呢。”国王冷笑几声:“为了嘉奖你的聪明想法,我决定将坎贝尔公爵的领土封赏给你。”

    “什么?”坎贝尔愣了一下。

    “臣多谢陛下。”

    麦桑喜出望外,立刻跪下谢恩。

    “陛下,你这也太……”坎贝尔脸涨得红通通的:“再怎么说我可是您的叔叔辈啊,先王如果地下有知,又岂能瞑目?”

    国王依旧没有回答,和刚才一样,他伸出手示意坎贝尔安静下来。

    “不仅如此,就连这几位的土地也都封赏给你!”

    他指向之前打盹的、说笑的、玩棋子的贵族。

    “什么?”“陛下,别开玩笑了!”“快去请医生,陛下已经神经错乱了!”国王的言论在这群老贵族中引起轩然大波。

    “够吗?不够的话,我再将其他人的土地封赏给你。”国王带着微笑问麦昆。

    “谢陛下,土地自然是越多越好!”

    “那么!”

    王终于发怒了!

    “就连你这蠢才,也知道土地是越多越好,莫萨那群贪婪的饿狼,又怎会满足一两座城池!”

    他摘下眼镜,怒目圆睁,他的双眼本来近视,快眯成了一条缝,但此刻竟比青枣还要圆。

    “今天割让一两座,明天割让三四座,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一日一城,千日千城!总有一天,我们会无家可归,大陆上再无菲兹克斯!”国王厉声道。

    我心里感慨一声,看来今天这个会议要出现从未有过的景象。

    “还有你!坎贝尔,我敬重你是两朝老臣,屡屡容忍,可你不仅说出祸国殃民的妄言,还纵容你的亲属胞族为非作歹。你的大儿子在伊尔坦城杀了我指派的城防官。二儿子在阿克坦城欺压百姓,已经造成数人死亡。你弟弟自持身份高贵,前日喝醉酒私自闯入军营。。表妹没有官方的土地契约,私自占据一块良田搭建赌场!罪恶如此深重,却还在敢此大言不惭!”

    坎贝尔脸色一变。

    “那又怎样?陛下,既然你都发现了,臣也无话可说。只要陛下肯退位,臣愿担保您衣食无忧。否则,臣的一万亲兵每次开会都会提前乔装埋伏在宫外!随时都能入内!到那时我可无法担保你的性命!”

    坎贝尔也卸下面具,展现凶恶的本性:“现在我应该直呼你的名字,清!你这乳臭未干的毛孩子!”

    “这是你的第三条罪状,蔑视王权,谋逆造反!”清冷冷道。

    “哼!”坎贝尔拔出腰间宝剑:“帝王霸业,成败在此一举!对不住了,陛下!”

    张伯伦眼疾手快,一步跨到清的身前:“忠臣何在?”

    说时迟那时快,话音刚落,一名青年贵族拔出佩剑一跃护在张伯伦身旁:“臣理查德,誓死效忠陛下!”

    又有一人直接拔剑迎着坎贝尔杀去:“莫里哀愿永远追随陛下,生为人臣,死做国鬼!”

    坎贝尔后退几步,十几名与其交好的老贵族也拔剑意欲弑君,理查德和张伯伦分别上前应战。

    我被这一幕惊呆了。

    还是拜伦反应快,大跨步跑出宫殿。

    其他贵族见状纷纷效仿,不过还有几个胆大的搬起桌子凳子袭击坎贝尔等人,其中就有倪修斯。

    我终于做出了决断,也三两步跑出宫殿。

    背后的刀剑声乒乓作响。

    不过我并非要逃跑。

    我出门找到自己的马车,从车里抽出一杆长枪,转身就往台阶上走。

    马车夫都有些惊愕。

    我可管不了他,我必须回去为王而战。

    我重新进门时,地上已经多了几具死尸,战斗还在继续,十几老贵族正在围攻为国王而战的勇士。

    我一咬牙,挺枪直取反叛的麦桑。

    麦桑没注意到我,我用力将长枪刺入他的后背,只见他大叫一声便倒地而死。

    我虽然平日里爱舞刀弄枪,有一定武艺,但只参与过几次规模不大的剿匪。

    而且杀死自己的同胞,本身就是有一定心理障碍的事。

    算了!一不做二不休,豁出去了!

    “凡,愿追随陛下,永不分离!”

    我话音刚落,紧接着又有一个声音响起。

    “拜伦愿先死于陛下,绝不孤弃!”

    一人从我身边经过,手持两把花剑,遇到反叛贵族便是一阵猛刺。

    “拜伦!你……”

    坎贝尔还想再说些什么,拜伦便急不可耐地冲上去刺穿他的身体。

    “你什么你?你这乱臣贼子,岂不知全国民众都愿意生吃你的肉,喝你的血,睡在你的人皮上?下地狱去吧,杂兵!”

    拜伦有些慌乱,不过立马稳住阵脚,一脚踹倒不再挣扎的坎贝尔。

    虽然他的行为有些奇怪,但好歹也算是为国除害,值得我钦佩他。

    接下来,一群士兵冲入宫殿。

    “是坎贝尔的亲兵吗?”我询问道,同时心里做好了赴死的准备。

    “叛军大部分反戈,明为了保险,亲自率军前去叛逆的家中逮捕从犯。”为首的将领高兴地说道。

    他手中握着的双戟便是最好的身份象征,脸上拉碴的胡子,一双别致的柳叶眼有些慵懒,但那充满野性的眼神却给人以信心。

    天翊,菲兹克斯王国侯爵,第一兵团总指挥。

    “来的正是时候,把这群叛逆者给我抓起来!”张伯伦兴奋道。

    “:你们以为我这么多年不会监察臣下么?还是说你们一直凌驾于我之上,已经对我放松警惕了,事实上,这就是你的错了。”清冷冷说道,紧接着大手一挥:“谁斩逆贼之头,赏金千两,赠马百匹!”

    事后,张伯伦问我:“你当时为什么敢回头?你难道不知道坎贝尔在王国中的势力很强大吗?”

    我笑而不语。

    “那么你呢?”

    张伯伦转向拜伦。

    “我是去取放在宫外的武器,准备去杀这些不忠不义的家伙,后来碰到这家伙带着军队回来救驾。”拜伦指了指天翊。

    “无论如何,你们俩都做得很好,收拾一下尸体,对莫萨的作战计划,就由我们几个主导,和大家一起讨论吧。”清对我们两人竖起大拇指。

    我隐约看到拜伦眼神飘忽不定,头上在冒冷汗,他或许有些累了。

    经历过一次生与死的抉择,可能是我想的太多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