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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斗诗

    “明日笑姑娘,我爹是户部尚书张维赢,我是他的长子张天晓,不知今夜可否成为姑娘的入幕之宾啊?”

    张天晓一脸猥琐地看着她那凹凸有致的身材。

    眼睛都快要发光了都。

    好在家里面见过不少女人,否则这个时候,哈利子都要流下来了。

    “去吧!我爹是丞相李林,我是当朝骑都尉李斯,我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不知鄙人可否成为姑娘的入幕之宾啊?”

    “李斯!你过分了!是我先来的!”

    “哼,张天晓,就你这夯货,你也配得上明日笑姑娘?”

    “你!”

    “你什么你?有种跟我比划比划?城南城北一条街,打听打听谁是你爹!”

    “李斯,你当真要跟我抢?”

    “抢怎么了?”

    李斯趾高气昂的样子,让张天晓恼怒地握紧了拳头。

    “明日笑姑娘才不属于你们的呢,是属于我的!”

    “你他妈的又是谁?”

    “哼,我是去年的新科状元刘秀,天下第一秀!我能文能武,你们这群官二代,凭什么能够得到明日笑姑娘的青睐?”

    刘秀一开口。

    顿时。

    整个座位上的公子们,都站了起来,一个个地对他恭敬不已,敬佩有加。

    毕竟。

    状元郎的含金量可是不低的啊。

    这让明日笑都有些意外了,她明明是准备今晚上钓大鱼的,没想到钓着钓着,竟然把去年的状元郎都给钓来了!

    要知道。

    状元郎,可是三年才出一个的啊。

    错过了今天的状元郎,就又要等三年咯。

    “唉!一群庸人,为了一个庸脂俗粉,值得吗?”

    林风吃饱喝足了,打了个嗝,结账就准备走人了。

    临走前看到了这一幕。

    忍不住地晒笑了起来。

    “什么?你说明日笑姑娘是庸脂俗粉?”

    “难道不是吗?女人,不过是红粉骷髅罢了。”

    “你他妈的,你说女人是红粉骷髅,你跑进来干嘛?就为了吃饭吗?”

    “是啊。”

    林风点了点头,他看着眼前的新科状元,觉得他有些眼熟,好像是在朝堂上见过的。

    他已经忘记得差不多了。

    刘秀也觉得林风好像是见过的,但还是感觉有些陌生。

    毕竟。

    刘秀身为状元郎,还没有被朝廷任职,等待候补呢,除了成为状元的那一次见过林风外,其他的时候还真的是没有见过。

    不认识,也很正常。

    “既然阁下如此清高,那阁下可否与鄙人斗斗诗词,让鄙人开开眼,如何?”

    “诗词乃小道耳,我对此一点儿都不精通,改日吧!”

    林风无心恋战。

    他还想要出去走走呢,毕竟今天他是想要将占安城给转悠一遍过来的。

    “等等!阁下不肯斗诗词,又说我们是庸俗之人,还污蔑明日笑姑娘是庸脂俗粉,你以为这样一走就可以了之吗?”

    “你想怎么样?”

    林风回过来了头。

    林尽忠马上就护了过来。

    “留下墨宝再走不迟。”

    “抱歉,我这个人从来都不留墨宝!”

    “哈哈哈哈!”

    “哈哈哈哈,这个家伙好搞笑啊!”

    “是啊,分明什么都不会,就是一个饭桶,还在这里胡言乱语!”

    “还从来不留下墨宝?我看啊,是大字不识一个吧!”

    “明日笑姑娘是真的委屈了,明明是占安绝色,没想到会被人说成庸脂俗粉,我看啊,他是吃不到说葡萄酸吧?”

    “公子!!!”

    林尽忠现如今已经很生气了,林风虽然面无表情,看不出喜怒哀乐。

    但是他生气啊。

    主辱臣死!

    “算了,既然你们非要斗,那我就配你们斗一次吧!不过,普通的斗,本公子没有什么兴趣。”

    “那你要什么斗?”

    “来点彩头吧,我压一百两银子,你们也可以拿银子过来压,我赢了,银子就归我。我输了,银子你们平分,我跪在地上,学三声狗叫如何?”

    “好啊,不过三声狗叫太便宜你了,你还要跪在门外,自己给自己赏一百个耳光,说自己是个大傻逼!”

    “好!”

    林风豪迈地将一百两银子丢在了桌案上。

    “公子,万万使不得啊!”

    林尽忠听到了这样的赌约,实在是太不利于林风了。

    “没事,你见过本公子输过吗?”

    林风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后看着明日笑道:“我还有一个条件,那就是这次赌斗的裁判和出题人,都是由明日笑姑娘来担任,不知道明日笑姑娘可否愿意?”

    “既然公子说奴家是个庸脂俗粉,那奴家就要好好看看公子的文采是否有公子的口舌这般锋利!”

    明日笑一脸温怒。

    她现在已经做好了看林风笑话的准备了。

    一旁的其他人,也是在笑着看着林风,仿佛,他们已经预料到了林风输得很惨的样子。

    不是在讥笑。

    就是在冷讽。

    “文房四宝准备!”

    “准备好了!”

    桌案上。

    林风拿着毛笔,身旁的林尽忠在研磨。

    “本次赌斗五题三胜,每道题半个时辰的答题作诗写词的时间。”

    明日笑将手帕拿了起来,看向了手帕的图案后,在一旁笑着道:“请听题,第一题,一说起春天,你会想起什么花呢?请以春天里的随意一种花为题目,写一首诗词,以歌颂爱情。”

    “春天里面的花?”

    刘秀,张天晓和李斯三人,马上就开始动笔了。

    其他人或是在联想,或是已经在研磨焦急。

    与众人不同的是。

    林风既没有动笔,也没有联想,反倒是趴在了桌子上。

    不知道在干吗。

    “公子,公子,你倒是写一点啊!”

    待在一旁的林尽忠紧张死了,他看着林风这么摆烂,实在是太尴尬了。

    “急什么?好饭不怕晚!”

    林风并不着急。

    写花儿的诗词,那就太多了。

    随便从前辈哪里拿出一首。

    不直接碾压这群人?

    不到一盏茶的时间,刘秀就写好了。

    “不愧是状元郎,才思敏捷啊!”

    明日笑在台上看着刘秀自信满满的样子,忍不住地称赞道。

    “哪里哪里,小可是个庸人,哪里有这位公子高雅啊?对了,这位公子,你的诗词呢?怎么现如今一个字都没动啊?”

    “不急不急。”

    林风摆了摆手,继续趴在了桌子上。

    众人的诗词全都交了上去后。

    马上就要到时间了。

    林风还是没有写。

    “哈哈哈哈,我就说啊,这个人就是个无赖!”

    “吹牛的功夫倒是不少,诗词呢?怎么还是一个字都没有动啊?”

    “你不是很高雅吗?”

    “还有最后一盏茶的时间,公子,你若是再不动笔,我就视为你放弃了!”

    “唉!一群俗不可耐的人,不知道‘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吗?既然你们要让我写,那我勉为其难地写吧!”

    林风握持住了毛笔。

    “切,瞧你那样!”

    “胡说八道。”

    “就凭你能够写出什么妙句来!”

    众人一脸不屑。

    林风笑着摇了摇头。

    明日笑在台上冷笑不已,这家伙就只知道说大话,想来定是一个没有真才实学的家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