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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李淳罡到来】

    以前,娘亲总是看不上两个大哥,如今关系终于好了。

    在之前,朱重八虽然也常来吃饭,但话比较少,与她们这两个妹妹,也不甚亲近。

    如今好了,一家人总算是团团圆圆。

    许玲月很喜欢这种兄妹感情升温的感觉,令人如沐春风,心情愉悦。

    以前的大哥,不怎么近人情,也没趣儿。

    现在的他,很有意思,说话又好听。

    而且,似乎变得比以前更有本事了。

    身上有很多秘密,让人看不透。

    就是爱去青楼这一点不好。

    都有青鸟姐姐那么漂亮的贴身侍女了,还去青楼,花船,画舫,也不知大哥是怎么想的。

    难道野花真的比家花香吗,还是兔子不吃窝边草?

    糟糕,忘了将衣服给大哥了。

    算了,晚些时候给他送过去吧,反正也不远,一墙之隔,几步路就到了。

    她其实也想看看,那么豪华的宅子,里面是什么样的……

    话说,钱府的人会让自己进去吗?

    万一不让进怎么办?

    晨练完毕,又泡了个药浴,朱重八便出门的。

    青鸟随行。

    京城之地,繁花似锦。

    街上的早点摊子,到处都是。

    朱重八在离县衙两街之外的早餐摊子处,简单点了些早餐,算是解决温饱。

    他如今还领着衙门的差事,自然每日要去报道的。

    摊主是个皮肤黝黑的瘦小中年人,围着黑乎乎的围裙。

    无论是见到谁,都是谦卑的笑着。

    手艺还不错,朱重八吃得很满意。

    八根油条,十个肉包,五个馒头,一碗粥,三碟小菜。

    朱重八一个都没浪费,全吃完。

    吃完,朱重八准备买单。

    “差爷,您这就客气了,您能来我这里用早食,是我的福气。”

    摊主看着朱重八的差服,死活不肯要钱。

    他目光,扫过朱重八面前的一堆空碟,眼里闪着心疼。

    “真不要?”

    摊主咽了咽口水,朱重八这一顿早餐,吃了七八个人的量。

    本就是混口饭吃的小本生意,起早贪黑的,勉强湖口。

    但还是不敢要……

    真的不敢要。

    朱重八看着转身的摊主,微微摇头。

    “大奉王朝的制度,积弊已久,胥吏一日不整治,老百姓的生活就好不起来。”

    朱重八看着摊主忙碌的身影,想起了刚才,他那既肉疼,又不敢要钱的眼神。

    “从古至今,对老百姓加害最深的,永远都不是大人物,而是最底层看不见的苍蝇。”

    不过,大奉如此情况,民怨逐渐加深,倒是对自己大有助益。

    水可载舟,亦可覆舟。

    这其中,大有文章可做。

    起事之时,才能顺应民心,得大势。

    得民心者得天下!

    他从怀中取出二两银子放在饭桌上,起身沉默离开了。

    “终于走了……”

    摊主松了口气,蔫蔫的过来收拾碗快。

    真是倒霉!

    他心里懊恼的想。

    来到桌边时,摊主愣住了。

    二两银子!

    那位捕快不但付了钱,还给得多了很多。

    摊主急匆匆跑出几步,只看见人群中,那若隐若现的公差服,已经走得很远了。

    他张了张嘴,喉咙像是被什么东西梗住了。

    这么多年,他第一次遇到吃饭给钱的胥吏。

    朱重八离去不久,一个穿着凋裘,裹得严严实实,脸色苍白到极致的男人缓缓从街角另外一个方向走出,注视着朱重八。

    目光又看了眼那二两银子,微微点头。

    似乎很冷,他又紧了紧身上的衣服,然后问了方向,朝许府而去。

    “敢问先生贵姓,前来找谁?”

    “我姓梅,叫梅长苏,来拜访你家公子朱重八的,不知他可在?”

    “哦,你找少爷?他现在已经搬出去了,就住在隔壁的钱府,先生可自行到府上去。”

    少年又裹了裹衣裳,双手在嘴边哈了哈气,又道:

    “不知他的家人可在,我想问些事,另外,这天气实在是……”

    门房看他模样,终于点了点头,道:“你随我进来吧,我去禀报。”

    *

    *

    朱重八点卯(类似于打卡)结束后,到后堂向朱县令请了假。

    朱县令很爽快的答应了。

    话语间不断与他套近乎,拉关系。

    还说了,以后若是有急事,可不用前来,派人说一声就行了,没必要亲自跑一趟,浪费时间。

    都是自己人。

    都是老狐狸,朱重八自然明白他的意思。

    离开许府,青鸟花了三两银子,租了两匹黄骠马。

    二人共乘一骑,风驰电掣,离开京城。

    朱重八此行的目的地,是京郊六十里外的清云山。

    山中有座书院。

    便是天下闻名的云鹿书院!

    清云山,原本不叫清云山。

    具体名字,所有人都早已忘了。

    自从云鹿书院在此落址,读书声朗朗不绝,清气冲天缭绕。便改名叫“清云山”。

    一骑奔走,两人却未察觉,天空之中,一柄飞剑闪过。

    短袖飞舞。

    看着下方那坐于马后的少年,双手抱着前面骑马的女子,断臂的邋遢老者胡须一笑。

    脚下木剑在天际划过一道流光,暗中跟了上去。

    不多时,朱重八极目远眺,隐约看见了清云山的轮廓,以及渺小如豆的书院建筑群。

    似乎感受到自己腰身的手有些不老实,青鸟一夹马腹,绝尘而去。

    她脸色难得微红。

    清云山,既不雄起,也不秀丽,若非清气冲霄,与寻常野山并无区别。

    山中有院,有阁楼,有广场,有瀑布……

    青石板铺设的小道,宛如蛛网,将这些地方串联在一起。

    桃花源记知道“阡陌交通”,大概便是如此了。

    天空之中,断臂的邋遢老人却在不远处止步,漂浮于天空之中。

    注视着这座书院,看向某个地方,微微皱眉,自言自语道:

    “有意思,有意思……”

    脚下木剑扯去,人影从天而降,在一处上头落下。

    从腰间取下酒葫芦,便开始喝起酒来。

    此时,巨鹿书院崖壁边,一座阁楼里,二楼雅间。

    靠悬崖峭壁的一侧,没有墙。

    发誓再也不下棋的大国手李慕白,手持书卷,站在廊边,听着身后两位好友激烈争论。

    “这一步我走错了,我要重来,我不管。”

    “落子无悔,这是规矩。”

    “圣人曰:知错就改,善莫大焉。”

    “知错就改,是用在这个地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