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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仗势而遭灾

    江西是大明十三布政司之一。

    九江府原称江州路,陈友谅称帝时建都江州,翌年被明军攻占,改江州路为九江府。蓝凤凰为了帮陆玉麟解毒,便跟着陆御风回了建在鄱阳湖中岛上的鄱阳水坞。李加隆却没有跟去,而是来了九江城,只为逛一逛这座古城风光。

    在城中逛了两天,李加隆不由感叹鄱阳水坞不亏是江西第一大帮,竟在这城中也有不少产业,且因为水坞距离九江府较近,使得城内的黑白两道都要看鄱阳水坞的脸色。

    有着第一大帮坐镇,这九江府内的秩序倒是少有的井井有条,不像其他县府城镇,官府实力约束不了江湖人士,街头常有一言不合便发生打杀事件。

    时至黄昏,日将落而未落。

    李加隆刚巧来到城中最繁华的一条街道,便想找家客栈吃饭,因见客栈名字叫“同福”不由会心一笑,便在这条街上众多繁华热闹的酒楼中选了它。

    店小二不姓白,而姓赵,热情迎他进门。他找了张靠边的桌子坐下。

    “客官吃些什么?”

    “将你们的招牌菜全上来便是。”李加隆只是为了尝尝味道,如果好吃便将味道记在脑中,以后去了其他世界可以直接用能力复制具现复制出来。

    “客官您这话说的,我们家招牌菜可有好几十种呢。我也不能因为你搁下这句话而宰你一顿,如果全上了,您一个人肯定吃不下,不如先上四道菜,如果你觉得满意,下次再来点四道不重复的便是。”

    店小二好心提醒,他虽见李加隆的穿着不像付不起钱的,但正是因为对方装扮不凡,这才出言提醒,只要让对方觉得服务好了,下次定然还会再来。这条街上,做吃食的酒楼本就很多,各家味道也都相差无几,能比拼的也就靠服务吸引回头客,千万不要想着不要宰客,那样无疑杀鸡取卵,这可是东家千叮万嘱的,他自然记在心里。

    李加隆笑了笑:“无妨。你尽管上,我只是尝尝味道。”说着,他便取出一锭金子塞进店小二手中,“再来些好酒。”

    店小二没想到今日竟遇到了豪客,也不再劝说。

    “客官您且稍等,咱店里正好有坛十七年的女儿红,这就给您上来尝尝味。”

    女儿红属于发酵的黄酒。江南的冬季空气潮湿寒冷,人们常饮用黄酒来增强抵抗力。李加隆不是很喜欢黄酒的味道,不过既然是十七年的女儿红,那尝尝也好,毕竟这酒里还有着有趣的故事和寓意。

    话说,晋代绍兴,有个裁缝师傅,一直想要个儿子,终于有一天他妻子怀孕了,他兴冲冲地赶回家去酿了几坛酒,准备儿子出生时用来款待亲朋好友。可不料妻子生了个女儿,裁缝师傅十分失望。女儿满月时他并未将酒取出,一直埋于桂花树下。光阴似箭,女儿长大成人,生得聪明伶俐,继承了裁缝的手艺,并和裁缝的徒弟成了亲。裁缝师傅高高兴兴地给女儿办婚事。成亲之日摆酒请客,裁缝师傅喝酒喝得高兴,忽然想起了十几年前埋在桂花树底下的几坛酒,便挖出来请客。一打开酒坛,香气扑鼻,色浓味醇,极为好喝。于是,大家就把这种酒叫为女儿红酒。

    后来这故事传开,女儿红酒便成了旧时富家生女嫁女必备之物。若是出了女儿,其父便用糯谷酿成三坛女儿红,装坛封口,深埋在后院桂花树下,就像深深掩藏起来的父爱,没事的时候就到桂花树下踏几脚。绍兴一带自古便沿袭着这个习俗,待到女儿出嫁之时,用此酒作为陪嫁贺礼,恭送到夫家。

    不过现在女儿红已经不只是作为给女儿的陪嫁之物了,很多商家也开始酿造此酒用来贩卖,不然李加隆就算是想喝也很难喝到的。

    窗外忽然淅淅沥沥的下起雨来,客栈里的人渐渐多了,一为吃饭,一为躲雨,其中大多为携刀带剑的江湖侠客。

    李加隆的桌上,菜还未上,酒已经提前送来。

    他倒了一杯女儿红在酒碟里,发现酒色深沉,但因为酒碟也是深色的无法仔细观赏,便伸手进怀中,具现出一个透明的水晶小杯,拿到桌上将其倒满。

    水晶杯十分精致,比拇指略长一些,正好可以用拇指和食指捏住杯脚。他将杯子举起,对着从窗户照进来的夕阳,里面的酒水呈琥珀色,透明澄澈,十分诱人。

    李加隆被酒水的色泽吸引住,并未注意到他手中的杯子同样也吸引住了另一桌人的注意。他面上带着微笑,正要将杯中的“琥珀”饮入口中,背后忽然伸来一只手,将他的杯子夺去。

    李加隆回身去看,只见那人矮小瘦弱,他之前还以为是个小孩,所以他被夺杯时才没有出手伤人,现在回头看了才知道这个瘦弱矮小的竟然是个中年男子。

    那一米六不到的中年男子将水晶杯中琥珀色的女儿红一饮而尽,大笑道:“果真好酒。”喝完,他又观赏起来水晶杯,“这水晶打磨的杯子也是奇珍,不错,不错。”说着便从怀中掏出一百两银票,丢到李加隆面前的桌子上,说道:“这一百两给你,买你这杯子。”

    李加隆从始至终一言未发,也没去看那一百两银票。

    大堂角落拉着胡琴的瘦弱老人放下弓弦,停止了凄凉的音乐。他身材瘦长,脸色枯槁,披著一件青布长衫,洗得青中泛白,给人感觉十分落魄。

    可就是在这坐满了江湖侠客的客栈大堂,所有人都看着矮个男子夺人奇珍,却没有一个人敢站出来说句公道话时,只有这位瘦弱的老人出声说道:“余掌门真爱说笑。这位小友的水晶杯岂止百两,恐怕非千两不可得,余掌门贵为青城派掌门人,何必夺人所爱。”

    李加隆一听“青城派”和“余掌门”便知这人是谁了。

    原著中是这位余掌门余沧海害的林镇南家破人亡。只不过这里是电影世界,剧情上和原著大为不同,害的林家灭门的是五岳剑盟的左冷禅,余沧海并未出场,没想到却会在这里与自己巧遇。

    余沧海看向那枯瘦老人,眼神中满是嘲弄:“原来是衡山掌门莫大先生当面。你师弟刘正风被人逼死,你都只是躺在衡山装死,不敢出头,怎么到了我这,你就跳出来了?莫不是看不起我青城派,瞧不起我余某人?”

    李加隆听到那枯瘦老人竟然是衡山掌门莫大,这两人门派相隔甚远,又为何会同时出现在九江城的这间不起眼的客栈中?真是巧遇?一次两次或许是巧遇,可接二连三的遇到巧遇,他就只能把这个锅盖在世界意志的头上了。

    他心想,先是一些不怎么出名的江湖人士找我麻烦,被我随手杀了,接着又遇到百药门,让我陷入毒境,可惜那些毒对我一点用都没有,现在干脆将余沧海弄来找我麻烦。难道我就这种程度?这世界意志究竟是多看不起我啊。

    其实世界意志并没有自我,只不过是世界法则在本能的排斥他这个外来者,将麻烦往上他身上引而已,虽然这些麻烦的程度在逐步变强,可是和李加隆的真正实力比起来,根本不在一个层次上。

    莫大被余沧海气的一时语结,一想到师弟刘正风被人逼死,自己确实无所作为,就不知道该如何再替那年轻人说话了。

    余沧海又说:“你说我欺他,可我给他百两银票他有拒绝吗?”他转身看向李加隆,“我且问你,这水晶杯,你卖还是不卖?”

    他说话时,站在他身后的青城弟子通通围了上来,手掌搭在剑柄上,威胁之意不言而喻。

    李加隆不禁觉得好笑,就算是电影世界,剧情完全不同了,这余沧海喜欢夺人东西的性格还是如此。他便说道:“区区一个杯子而已,自然可以卖给你。”

    余沧海显得颇为得意,转身又看向莫大:“你瞧见了,他自己答应卖给我的。可别以为你是衡山掌门,就在外面胡说八道,坏我名声。”

    莫大先生叹了口气,不再出声。

    这时,却听李加隆又说:“我既然将这水晶杯以百两银子卖给了余掌门,也想从余掌门这买下一物。”

    余沧海皱着眉头:“你要买什么?”

    李加隆看着余沧海,面色平静的说道:“买你项上人头!”

    众青城弟子皆怒,余沧海本人倒是愣了一下,随即哈哈笑道:“我这颗脑袋,你出千金也难以买到,更没有人敢接受这笔生意把我的脑袋卖给你。”

    李加隆却摇摇头,从怀中取出一两白银,搁在桌上,道:“买你人头,一两足以。”

    余沧海骤然顿住了笑声,他发觉这年轻人既不是痴癫,也不是呆傻,更不是在开玩笑的,平淡的语气透露着一股认真。他被李加隆平淡的眼神看的心中发毛,随即大怒,伸手拔剑,可他的手刚摸到剑柄,却见一道银光在眼前忽的闪过,紧接着他脖子以下便失去了知觉。

    客栈众人只见一把滴血未染的银白色大剑,悬立在李加隆身旁。这剑足有四尺半长,比古时的八面汉剑还要长出一尺半。要知道八面汉剑可是战场上用的重剑,需要双手持拿。虽然武林中的剑客不知凡几,但用的基本上都是轻剑,可单手使用,灵巧迅捷。

    再看这剑,剑柄可双手持握,剑格也要比一般的剑更长一些,剑刃笔直修长,与一般的钢剑不同,银色的剑身上有如午夜繁星的光点流转,深邃的让人望之入迷,不似凡物。

    余沧海双膝一软,跪在地上,脖子上忽然渗出一道血痕,环绕了他的脖子整整一圈,接着他的脑袋沿着那条血痕,缓缓滑落,滚到地上,三秒后颈动脉里的血才像喷泉一样迸发出来,溅了四周青城弟子一身。

    余沧海的儿子余人彦站的最近,脸上溅满了鲜红的血,看着前一秒而意气风发的父亲,下一秒已成地上死尸,被吓的呆滞无神。

    余沧海的脑袋滚落到余人彦脚边,眼睛瞪的老大,嘴巴一张一合,发不出一点声音。

    李加隆将长余沧海手中滚落的水晶杯捡起,又拾起桌子上的那一两白银,将其塞入余人彦手中,说道:“此杯是你父亲所买,此银是你父亲所卖。你且收好。”

    客栈大堂的群客中有人认出了李加隆背后的凭空悬立的秘银剑,叫道:“他是在福州府现身过的剑仙,灭天帝!”

    众人惊惧,再看李加隆背后的星光流转的秘银剑,感叹道:果真不是凡铁,只能天上仙人才配使用。

    衡山掌门莫大显然也听过近几日江湖上流传的福州府有传说中的剑仙现身的传闻,本以为只是哗众取宠的谣言,今天见了真人,方才知晓那传闻或许并非谣言。

    这时又有人小声说道:“我怎么听闻灭天帝是五毒教长老?还使毒功将百药门空弦公子融成了一滩‘生不如死’的肉泥怪。百药门为了研究空弦公子身上的毒,不让其自杀,差人将其圈养起来,每日从他身上割走一点血肉,用以研究。”

    另一人说:“兴许是你听岔了吧。灭天帝是剑仙,怎么会用毒。”

    那些青城弟子这时才回过神来,望着李加隆,双腿直发抖。

    李加隆看向他们说:“你们还在这围着做什么?莫非也想卖首于我?”

    众青城弟子赶忙摇头,颤抖的说:“您老让我们走嘛?”

    “你们走你们的,管我屁事。”李加隆一摆手,指着地上尸体,“一并带走。”

    余人彦看着余沧海的脑袋,想给父亲收尸,却又不敢去碰,毕竟李加隆刚刚已经明确说了,这是他买的。

    李加隆感到好笑:“你好歹也是余沧海的儿子,杀父仇人在你面前,你却只顾惧怕,而不思为父报仇。”

    余人彦脸色难看至极,死死的低着头,不敢将在自己咬牙切齿的一面展露出来。

    李加隆说:“这余沧海的脑袋,你拿走吧。”

    余人彦听罢,抱其地上的头颅,飞快的冲出了客栈。其余青城弟子则将余沧海的尸体背起,跟了出去。他们一出客栈,买了口棺材,将余沧海的尸体摆入其中,直接出城,奔四川而去。

    莫大朝李加隆拱手道:“剑道后学,莫大,见过剑仙前辈。先前将前辈误认为是凡间后生,还请前辈莫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