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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高绥

    万姝吧,自幼学武,是正儿八经夏练三伏冬练三九练出来的,内力深厚,你要说她为什么不去修真呢,这修真可不是那么好修的,凡界要想修真是要斩断尘缘的,一旦踏入仙门就没有回头路了,一年到头连信都不能寄。

    所以啊凡界修真的热情自然少了,当然更多的是历代明国皇帝对于民众都十分上心,不提他们私下里如何,就论作为帝王的责任,他们一个个的都勤政得不行。再加上明国的运气一直很好,百姓们都安居乐业,想修真的就更是千里挑一了,对于万姝这种侯府嫡女而言,让她放弃一切的荣耀去修真,她可能会先打提出来这个建议的人一顿,但是现在呢,她正急的直挠头,我们的路易斯正正的受了一记窝心脚,直接踹的他昏迷不醒,体内血脉倒流,好家伙都开始无意识吐血了。你说你把他带到医馆去吧,他一个西夷人,人高马大的难免不引人注意,你说把他放这,自己去药铺抓药吧,这三个人没一个会把脉的,万一吃死人了,更麻烦了,回府里带个医生回来?

    太引人注目了,到时候一旦被旁人察觉任务就完不成了。万姝急的团团转,咱们先让她转着吧,因为同是天涯沦落人的刘竟此时也急的够呛。

    刘竟是太子的贴身太监,小时候也是上内书堂读过书的,他这次打着在浮光镇养伤的旗号准备在矿上安插点人手,怎知试探多次,这矿监软硬不吃,油盐不进的,太子交待的任务眼看着完成不了了,太子殿下对他失望了那他怎么弥补都补不回来,万一太子殿下不让他在跟前侍奉了可如何是好?

    他在屋里来回渡步,思索着办法,而这位让他无计可施的矿监叫高绥,是北省的矿监税使,虽然和刘竟一样是宦官,但是高绥的权力比刘竟大多了,而且他是直属于复宗皇帝的,这位高绥也正经在内书堂读过书,而且他自己也喜欢看书,私底下藏书也不少。所以,他没有什么残酷剥削小商户或矿工自己敛财的爱好,该是多少就是多少,那么问题来了,对于这种人来说,到底什么是他的弱点呢?

    他越想脑子越乱,这时,门外来了个穿绿色直身的内侍,他弯着腰恭恭敬敬的来到他耳边低语片刻,刘竟想了想,这也确实是个不错的办法,既然矿里安排不了人,那就放在高绥身边,也算是完成了任务。他点点头,然后挥手让他下去,不过,他摸着下巴想怎么让这件事情顺理成章的发生呢?而刘竟准备算计的对象高绥,这时正在看书。

    高绥也是自小就进宫侍奉的,因为在内书房读书读的好,很受内书房老师的欣赏,他曾不止一次的听到老师感叹他为什么不是宦官,因为以他的能力若是参加科举,估计也会是个能臣,可是呢,坏就坏在他家境贫寒,小小年纪就入宫了,你要问他怨吗?

    他会笑着说,概是缘分吧。而他今日看的是《中庸》,他读到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小人之反中庸也,小人而无忌惮。他想,自己作为宦官在朝廷中受文臣白眼,武将鄙夷,唯得陛下赏识,但是,那些背地里的闲话还是让他感到心口钝痛,君子之道,他当真可以做到恪守本心吗?他放下书起身穿上一件藏青色披风,带好头巾,决定出门逛逛散心,实不相瞒,高绥这个人是很适合做官的,因为他喜欢微服私访,体察民情,而且心思细腻,他没有选择一直在浮跃城布政司里办公,反而是到了浮光镇上,用自己的眼睛去看,去观察百姓的生活,而他不知道,刘竟的干儿子们早已经盯上他了,他前脚出府,后脚就有人报到刘竟耳朵里了,刘竟脚一跺,让他们按照计划提前行事。对于他来说,真是想打瞌睡就有人送枕头来了,机会从天而降这还不牢牢把握一下?

    一个穿灰色麻布短打用只木簪挽发脚穿草鞋的青年蹲在街尾的小巷里,他的脸灰了吧唧的,满脸衰样,这位就是刘竟计划里不可缺少的主角,这兄弟早在两年前就跟着太子殿下了,本是侍卫,但是不得器重,此次刘竟留在浮光镇他是自愿留在这里,刘竟可是太子身边的红人,万一能傍倒刘竟身上还怕以后不能平步青云?所以他自告奋勇的主动来到了这条小巷子里,静静的等待着高绥。

    高绥慢慢的走在这条大街上,这是最热闹的,因为市集就在东边大街的尽头,而他正从东边往西边的镇门口走去,这条大街直直穿过住民区,他可以看到许多妇女三两一伙挎着竹篮子一边聊天一边往市集那里走。

    “刘大家的,听说你家二虎前些天病了?”“哎呀,那皮小子非要去镇上浣衣的小溪边玩,结果当晚就发热了,我跟他爹急的大半夜就去医馆给他瞧病,吃了几副药就好了,”“哦呦,二虎没因为喝药闹脾气啊?哈哈哈我家那个老大,打小就不爱喝药,每次一喝药就跟打仗似的。”“说道这个,你这几天有没有见到几个西夷人在巷子里晃悠?”“你说那几个西夷蛮子?哼,他们一出现准没好事。”……高绥留了个心眼儿,他好多天没出门了,自然不知道有西夷人来到了镇上,他仔细想了想,决定明天一早去布政司看看,如果没有通商记录,那这事就要好好考虑了。

    他一边走着一边猜测着这西夷人在浮光镇做什么,然后他脚步一顿,他好像在余光中看到了个落魄农户,要知道,这附近最近的农庄在几百里之外的东南方的随安城附近,太可疑了。他想到,于是乎,他走回那条小巷子里,走进了吴认雁面前,吴认雁本来在盘着腿头靠着墙闭目眼养神,但是习武的他能感知到有人走来了,听脚步声,这人没有习过武。然后这脚步声越来越近,直到停在他面前,他睁眼正好和高绥对视上,高绥一惊,随后淡定下来,开口问到:“你是何人,为何呆在此处?”吴认雁眨了眨眼,回道:“我是一路从高安城讨饭来到。”骗人,高绥想到,高安城在镇子东北方四百里,而他的草鞋没有破损的那么严重,他的眼神也不对。“你为什么要来浮光镇?”吴认雁低着头闷声道:“我爹娘都死了,家里就剩我一个了,家里穷,想来浮光镇卖力气作矿工或是脚夫。”

    高绥想,这个时间突然出现了个身份不明的人,正好和刘竟的事撞上了,我这里他过不去就没办法往矿上送人,所以把人安到我这了?他故意的?而吴认雁也在想,高绥打眼一看就知道是个当官的,身上有股傲气。不过,他责任感极重,肯定不会让我这个可疑人员乱窜的。

    整乱想着,高绥冷不丁的开口道:“我是镇上税锞司的,你要想混口饭吃,就来给我当看门的吧。”吴认雁一愣,然后匆忙点头答应,脸上带着笑意如同真的想要为他做工一样,他站起来拍拍身上的土,然后弯腰拱手道:“那老爷,咱们什么时候回府?”呵,高绥心里冷笑一声,但是脸上也微微笑起来了,“现在就回去。”他回道。看来,明天回城也要去英锐侯府一趟了。高绥想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