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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章 买字帖

    沈苏算了下赋税,留下来了一部分做为交税的糙米,剩下的便全给它舂成了白米。

    请村长家帮忙总不能空手去,帮的可都是体力活儿。

    根据往年的,割一亩稻子要给四十斤粮食,割了八亩,去了三百二十斤。

    又请他家舂米,是每一百斤要给五斤稻子,又去了一百五十斤。

    最后三十石的稻谷,去了四百来斤的赋税,再舂成白米,也就只剩下了一千四百余斤。

    算了算,也正好够沈苏一家三口吃够一年的。

    村长家也笑眯了眼,本来今年暴雨,田里收成不好,交完赋税后余下的粮食恐怕还不够一家子吃上一年。

    没办法,家里虽然地多,但家里人也不少。

    现在好了,又得了四百来斤的粮食,这一年总算是不用挨饿了。

    秋收完便已经是八月底,沈苏也已经学了大半个月的医术。

    宋大夫教医术十分注重基础,即便之前沈苏已经能将医书里的内容全都记住,他也依然让沈苏再多看几遍,务必能记得滚瓜烂熟。

    看到沈苏已经能够将他问的问题全部解答出来,并且延释其意时,他这才满意的摸着胡子笑了。

    不过转而又拿出几本注释着人体穴位的医书,让她回去先仔细看看。

    虽然内心乐得开了花,但面上还是尽量做出一副严肃的模样,就是怕沈苏骄傲的忘了形。

    要是沈苏知道肯定会说他多想了,因为她从小到大做事情、学东西都是踏踏实实的,从来没有出现过忘本的情况。

    秋收过后便是八月底了,沈苏离开医馆,路过镇上的书铺,给沈书买了几本书,又给自己买了本字帖。

    因为她发现她写的字实在是太丑了。

    这里的字是她那个时候的繁体字,才看的时候勉强能认得出来,但从来没拿过毛笔,写字的时候总是歪歪扭扭的。

    连沈书看到了,都要说一句:“阿姐,你的字真的要好好练练了。”

    于是沈苏摸着下巴陷入了沉思,看来写的真的很差劲啊。

    这不,第二天就到了书铺,给自己买了一本字帖。

    买回去后,沈苏打开看了看,只看到那字帖的字清俊灵秀,颇有风骨,不免暗叹一声,字帖的主人真真写的一手好字,不由得兴致勃勃的练了起来。

    沈苏学什么东西都非常认真,学医是这样,练字也是这样。

    于是不消几天,沈苏的字便已经练的像模像样了,不说大家风范,但起码已经端端正正,有了几分秀气了。

    二丫练刺绣连累了,变跟着姐姐练字。

    她也认识一些字,小时候沈书上私塾认字回来,便会把当天所学的知识教给她,两人一起分享,一起学习,久而久之也认识了不少字。

    不过家里也不富裕,自然不可能买纸来给她练字,只能用树枝在地上滑着写,用毛笔写出来的字自然便不可能会好看了。

    所以沈苏买字帖的时候也顺便给二丫买了一本,希望她能多认写字,读书明理,多学些知识总归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