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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玫瑰酒吧

    90年代末的羽安区,还是一个城乡结合部的状态。有新建的高楼大厦,也有随处可见的城中村。想要在这种地方找酒吧简直有那么一点难。

    一路走来都是卡拉OK(KTV)。至于舞厅夏洛则是忽略了。因为舞厅比酒吧要么更混乱,要么不适合自己这种风格。前者年轻化,后者老年化。

    “夏洛,你买防狼器干什么啊?我们这个地方还有狼吗?”大春不解的问道。

    就在这找酒吧的空挡,路过了一家电器器材店,夏洛便顺手买了一个防狼电击器。这个并不是给自己用的,而是打算送给马冬梅。电影里马冬梅可是用树枝戳伤了陈凯并赔了一大笔钱。这次自己虽然能消除这梁子。但以防万一还是买一个防狼器更保险。也希望这防狼器能够无用武之地。

    “谁说防狼器只能用来防狼的?这玩意可是用来防色狼的。”

    “嘿嘿!”大春笑了一下,说道:“夏洛,你当我傻啊!我当然知道防色狼的,但是你一个大老爷们用这个干嘛?”

    “干嘛?你不知道一个男孩子出门在外是一件多么危险的事情吗?我们也要试着学会保护好自己啊!”夏洛随意道。

    两人说话间便来到了羽安区唯一的一家玫瑰酒吧。这是向好多人才打听到的地址。距离学校有十多公里。不过等摸熟了路,肯定有近道可以抄。

    玫瑰酒吧的大门上的标志就是酒吧的LOOG,一朵颜色艳丽的红玫瑰。

    由于不到营业的时间,酒吧大门禁闭着。也不知道是没到时间还是今天歇业。

    “夏洛,酒吧门关着,要不我们回去吧!”

    都逛了这么久了,其实大春早就饿的前胸贴后背了。

    看着天色已晚,夏洛也知道大春饿坏了,但是打道回府那是不可能的,否则今天就算白来了。

    “大春,走,我请你吃顿。”

    “好!”能在外面吃一顿,大春还是很开心的。

    两人在附近随便找了一家X县小吃,算是解决了晚饭。这个年代正是X县小吃开始省内布局的年代,在广夏市已经有了X县小吃。

    前世夏洛读高中的时候就没少吃X县小吃,当时为了攒钱上网吧简直是入魔了一样。现在时隔一世还真有点怀念那段青葱的日子啊。

    点完了饭菜静坐着的两人就大眼瞪小眼了。毕竟这是一个没有智能机的年代,想做低头党都难。

    闲着无事,夏洛想到了未来结婚率,便说道:“大春,我们国家男女比例已经严重失调了,将来我国会有几千万的男人打光棍。你觉得包不包括你?”

    大春毫不犹豫的回答道:“肯定包括我呀!你这不是废话嘛。夏洛,你说我该怎么办?”

    “那你最喜欢班上的谁?”夏洛也没想到自己有八卦之心。

    “马冬梅。”

    夏洛一拍自己的脑门,自己怎么把这一茬给忘了呢,造孽啊。要不要像电影里演的那样教他追马冬梅呢?

    这想法一出,夏洛就给否决了。这肯定不行,就大春这样的肯定给不了马冬梅富裕的生活。虽然自己这一世跟马冬梅没有结果,但好歹看在马冬梅这么迷他,得换一个。

    “除了马冬梅呢?”

    大春顿时焉了一半,迟疑道:“那就是梁婉。”

    “没想到你还喜欢牙套妹?看不出来啊!”

    梁婉就是班里的文娱委员,个子矮矮的,顶多一米六,比马冬梅都还矮。由于嘴里套着牙套,所以班里很多人背地里都叫她牙套妹。咦?夏洛发现这小子都喜欢矮个啊,没想到你一米八的大汉居然喜欢一米六的,原来你是这种人。是爱扮演最萌身高差情侣吗?

    “可是我该怎么做呢?”大春很没有自信的说道。

    “按我说的,死缠烂打硬泡。你一定要抓住机会,如果你在学校不抓住机会,你以后上社会更完蛋。”

    夏洛总结出了前世自己至理不变的名言。这种套路可以说屡试不爽。很少有人能够逃出这一计。真的是自古情深留不住,只有套路得人心。

    大春纠结道:“马上我就高考了,那我学习怎么办?”

    “这是你该考虑的吗?”夏洛笑了,就你成绩还需要考虑。那让我情何以堪啊。

    “大春,我告诉你。你跟别人不一样。千万别把时间浪费在学习上。更不能考大学,跟你妈说,把供你上大学的钱全部拿出来买房子。买二环内的房子,你妈肯定听你的,谁会跟一个傻子较劲。”

    “行,就这么定了。”

    “定什么定啊!小伙子,你可别被你同学卖了。”老板娘端着两大碗面走了过来。“考大学可是人生当中第一大事情啊,关乎个人的前途啊,你要三思啊,不拼一拼怎么知道是否安于现状。”

    “谢谢阿姨啊!但我觉得夏洛说的特别对?”

    谢什么谢,阿你妹的姨,老娘三十都不到。白了这傻小子一眼,老板娘就回了柜台,才不提醒另一个小伙说的鬼话。拿出镜子镜子照了照,也不觉得自己老啊!

    当出来的时候已经是华灯初上了。

    玫瑰酒吧

    一个酒吧生意的好坏主要看地段,酒吧的气氛以及酒吧调酒师的技术高超不高超。

    玫瑰酒吧是羽安区唯一的酒吧,所以地段人气无可争议。酒吧的气氛也就是酒吧的音乐基本上也是随大流,没有什么特色。唯有调酒师的技术超群,很多客人也都会慕名而来。这是玫瑰酒吧的一大特色。

    就算是酒吧大老板沈鑫也是钟情自家酒保调的酒。

    今天大老板沈鑫一如往常,在吧台上了一杯蓝色妖姬。

    “谁说蓝色妖姬是偏女士酒!”沈鑫砸吧砸吧嘴,眼神迷离的说着。倒并不是喝醉,而是这酒入喉让沈鑫一阵陶醉。

    此醉既有酒精的刺激,更有陶醉眼前的江山。

    出身平凡的沈鑫就是靠着自己的一双手白手起家的。年轻时靠在羊城开大车赚钱,在那边揾了十几万就回了家乡开舞厅,算是广夏市羽安区第一批开舞厅的。

    但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很多人看到舞厅能赚这么多于是也纷纷进入了这一行。见舞厅越来越多时。沈鑫就及时收手了,开起了酒吧。这又让沈鑫赚了一波。也不知道这独门生意能在羽安区坚持多久!

    “请问你们老板在吗?”

    进入酒吧后,夏洛来到了吧台。现在酒吧里已经已经有稀稀疏疏的几个客人,刚才问了门口的服务员,随手指了吧台,夏洛还以为让自己问酒保呢。

    正擦着高脚杯的酒保向吧台的一个中年大叔努了努嘴。

    夏洛顺着方向就看到了这个帅气的中年大叔。

    “你好老板,我是夏洛,想来你这打份工。”夏洛也不怯场。

    打工?沈鑫瞧了两人一眼,还都是学生。一个长的不错倒是能当服务生,一个高高大大的倒是能当安保。

    “想好不读书啦?”说完沈鑫将酒杯放在了吧台上,摸了摸裤兜,从里掏出了一包香烟。

    “我大学保送,所以学不学都无所谓。”

    “咳咳!”

    也不知道是被夏洛的话吓的,还是被烟呛得,沈鑫连忙把烟放到了吧台烟灰缸上。

    见过拽的没见过这么拽的!沈鑫不得不重新打量起了夏洛。

    “小伙子,看在你品学兼优的份上。在我这当服务生我一天给你20块。”

    这个价钱可不低,基本上正式工也只是这个价了。不过读书好的人总有优待。说不得这小年轻能他朝也随凌云志。

    品学兼优?大春看了看夏洛又看了看沈鑫。不明白这个酒吧老板哪里看出夏洛品在哪里,优在哪里。不过想到进门前夏洛不让自己开口,所以有疑问也只能憋着。

    “老板,我也不跟你兜圈子,我来就是要当驻场歌手的,是奔着一天两百的。”

    这个时代驻场歌手基本上一月过万根本不是什么难事,但考虑到自己初出茅庐还不熟悉,夏洛就把自己的价钱定的稍微低了点。

    沈鑫笑了笑,还真的是初生不怕牛犊虎。

    “看你手里提的是吉他吧?”

    “是的。”

    “挺自信啊!要是我不给你给机会,你都不会服气啊!行,趁现在客人少,你上台唱一首,唱的好了,我给你这个价,要是唱的不好你只能当服务员,或者不来。”

    夏洛松了口气,点头道:“多谢老板给机会。”

    夏洛径直走向了舞台,此时舞台上也有一个歌手正看着谱子,距离演出还有小半个小时。所以这个点都是属于可唱可不唱的时候。

    “哥们,借个过。”

    谢邈看着夏洛,又看了看远处的大老板,发现大老板身边还有一个学生,于是不情愿的让出了位子。

    夏洛坐到位子后,也没去看谱子的位置,毕竟自己唱的也不用看,也没准备过谱子。至于要唱的歌也早就在来时的路上想好了。

    “在那些苍翠的路上”

    沈鑫有点意外没想到这小子居然会唱粤语歌,唱的还字正腔圆。

    “历遍了多少创伤”

    大春发现自己居然听不懂夏洛唱的是什么,再一次觉得夏洛懂的好多。

    “在那张苍老的面上”

    台下的客人也被夏洛吸引住了,不仅仅是歌声,也有些人是被颜值吸引。

    “亦记载了风霜”

    看着客人们的反应,谢邈的神情也不由变幻了几下,不知道这小子是不是老板找来顶替自己的,自己半个月前才提薪过一次。可谢邈自问自己的薪水在驻唱这一行并不高啊!

    “秋风秋雨的度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