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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路明非

    在你最孤单、最无望的时候,有一扇门会在你身边打开。路明非等了十八年,在他人生中最衰的那一刻,门终于开了。可是人一生里,也总有几次不由自主犯傻的时候,路明非在看见天堂之门打开的同时,他脑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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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个仅有电脑屏幕光亮的房间里,路明非晃了晃鼠标,在盗版小说页面滑开了QQ,那个大脸猫头像还是灰的,他又白等了。

    三年前,从小就生活在叔叔婶婶家的路明非,是当地有名贵族中学——仕兰高中的高三学生。但以他的成绩,高考基本无望重本。

    家里婶婶想着路明非的英语还算不错,押着路明非填了不少出国申请表,只是都没有成果。

    接着,卡塞尔学院出现了。

    那是一所传闻与芝加哥大学媲美的私立大学,那所大学非常中意路明非,派遣了古德里安准教授来中国邀请他;承诺了每年三万六千美元的奖学金诱惑他;还有出色的红发师姐诺诺前来照顾他。

    但路明非是有自己算盘的。

    他喜欢仕兰高中文学社的社长,陈雯雯——一个白袜短裙校服的文静女孩,他想在文学社的最后一次聚会中,向那个女孩表白。

    为此,他精心准备了很多。

    可是那晚的聚会,其实是班上老大赵孟华的表白秀,而他被人整蛊,为表白做的一切准备,都成了赵孟华的嫁衣,自己也成了舞台上协助老大表白的群演,连说出表白台词的机会都没有。

    就在衰狗剧本完美进行的时候,御姐打扮的诺诺进来了,她踏着十厘米的袖珍高跟鞋走向众人。

    那天晚上,诺诺明明站在台下,却硬是聚集了所有人的视线。

    扮演着“iloveyou”中“i”的路明非,在那一刻,在他人生中最衰的一刻,仿佛看见了天堂之门的洞开。

    “李嘉图,我们的时间不够了,还要继续参加活动么?”

    莫名其妙的称呼、莫名其妙的问话,却让路明非看见了光亮,也让他成为了电影院的聚焦点。

    门口涌入的面容精致的女孩给路明非换上西装皮鞋,高了路明非一头的诺诺亲自为他梳头,开着火红色的法拉利载他离去。

    留下的只有惊讶的众人,他压去了本应是今晚主角——赵孟华的风头,也把自己曾经最喜欢的女孩抛在了身后。

    那是他人生中第一次看见天堂之门的洞开,如果那一天他选择踏入,他便会成为学校里唯一的S级学生;成为学校两大势力疯争的香饽饽;成为屠龙的英雄;成为众人敬仰的学生会主席;成为学校、乃至整个世界的希望。

    可是,他亲手闭合了,那传说中的天堂之门。

    到底是为什么呢?

    至今,路明非偶尔也会思考这个问题。

    但其实他早就想明白了。

    就在他准备答应入校的前一刻,诺诺的手机响了。

    铃声是当年烂大街的一首流行歌。

    “斗呀,斗呀,斗地主……”

    诺诺接电话的时间很短,不过数十秒。

    路明非问谁的电话,诺诺说是她男朋友的。路明非脑子就空白了,他记不太清那晚最后发生了什么,隐约记得自己好像道了谢,然后选择了拒绝。

    当时的情况就像是,身为公主的你与数量少得可怜的亲卫部队坚守城池,孤军奋战。眼看凶神恶煞的敌人就要杀到自己面前,帅气的王子率领千军万马冲过来,消灭敌军,救下了你。你幻想着自己接下来对王子以身相许,然后两人幸福生活,白头偕老。

    但是王子却对你说:“好了,美丽的公主,敌人被消灭,这里已经安全。我要回去娶我的未婚妻了,你若有空的话,可以来礼献上祝福吗?”

    然后……公主就穿上漂漂亮亮的礼服去了?

    怎么可能啊!

    再后来,路明非走上高考考场。

    那年的题,路明非做得出奇的顺手,一连三场拿下,最后一科英语又是路明非最稳的学科。意气风发的他觉得自己别说是重本,运气好985都是有机会的。

    胜券在握的路明非在试卷发下来的时候,就熟练地将其翻面,开始作文审题。

    作文的内容很常规,是给自己的美国笔友写一封信,邀请她来参加自己学校的庆典活动。这种类型的作文路明非写了不说一百次,五十次还是有的。

    这种题目,可以说是他除了星际最拿手的了。

    但是,这位美国笔友的名字让路明非愣住了。

    诺诺(NuoNuo)。

    原本拼命把一切放下、全身心投入复习的路明非,脑子瞬间就炸开了。

    他想起那个戴着银色四叶草耳坠的女孩、那个像一束光照亮他整个世界的女孩、那个如流星般眨眼就离开他世界的女孩。

    刺耳的铃声突然在他耳边响起——考试结束!

    路明非反射性站起,眼睁睁看着自己连名字都没写的白卷被老师收走。

    英语零分,路明非最后刚过专科线,虽然叔叔婶婶有出钱让他去上民办专科的打算,但他拒绝了。

    叔叔托关系给他找了个不错的网管工作,二昼一夜交替,月薪4k左右,加上他在网吧代打星际,一个月能有小6k的收益。

    但上交一部分给婶婶作生活费,喝喝肥宅水、买买杂志什么的,就剩不多了。

    在他当上网管以后,再也没有收到自己父母任何的消息,包括每月那笔不菲的生活费。

    “明非啊,今天明泽从美国回来,你去买本他最喜欢看的《小说绘》,再买箱牛奶回来,就往常的那个牌子。”

    婶婶打开门,扯着嗓子喊,掏出张百元大钞递过去。

    路明非熟练地关上永远只有与无关群消息的QQ,接过钱答了声好。

    他双手揣在兜里,转悠着来到楼下报刊亭,大爷还是那个大爷,穿着白背心,坐着摇椅,晃着蒲扇,微眯着眼。

    “明非啊,网吧近来怎么样?”躺在报亭里的报摊大爷看见有点驼背的轮廓,便知道是路明非来了,他是这儿的常客。

    “也就那样吧,网吧生意又无关我的工资。”路明非耸拉着脑袋,在报摊上寻找《家用电脑与游戏》。

    “你还是这样。”报摊大爷无奈笑笑,路明非来着之前,他在这守报亭了。他们也算认识了九年,从一开始他就看着这孩子吊儿郎当,挺没上进心的,到现在,还是这样。

    大爷微微撑起身子,给他指了指书的位置:“我要走了。”

    “走?去哪?”顺着手指望去,路明非看到了书,手却停了下来,他十二岁来这里的时候,这就有个报亭,现在这儿还是有个报亭,守报亭的也一直是这个大爷。

    说起来,周围的事物九年来都没怎么变化啊。

    这突然有人跟他说自己要走,他还有点舍不得。

    “儿子出息了啊,叫我搬过去住,但毕竟在这做了很多年的生意,还是挺想留下的。不过啊,这人嘛,总会老的。老伴走得早,我身体也一天不如一天了,想着就这两天搬过去吧。”大爷笑着,皱巴了脸。

    “也是,您老人家该去享福啦。”路明非笑着,却觉得自己的鼻子有些发酸,他想到两个只剩下轮廓的身影。

    自己的父母是不是……也老了?

    大爷惬意地笑笑,从兜里摸出一个墨蓝色的水晶方盒子。“这个送你吧,老咯,用不上了。”

    路明非回过神来,双手接过,认真打量了一番。

    这是个通体墨蓝的长方形盒子,仅有成人两指大小。颜色以正中最深,四角最淡,古色古香,手感冰凉。路明非看不出这东西的价值,但觉得摸着挺舒服。

    “这个是干什么的啊?”

    “上好的青金石打造,早年我去XJ拿到的,据说以前是某个寺庙降魔杵的核心,可以驱邪避凶,揣在身上,保平安!”

    ……

    路明非提着牛奶回到家,家里没人。

    估计是去接路明泽回家了吧。

    放下牛奶和《小说绘》,他出了门,从通往楼顶的铁栅栏下钻过去,用刚买的《家用电脑与游戏》打下嗡嗡响的空调机上的杂志——沾满薄薄灰尘的游戏类杂志,放上《家用》,他坐下眺望这个城市。

    太阳西下,路明非还是没望到叔叔的那辆小排放宝马。

    夜幕降临,BBC的霓虹灯依序亮起,而路明非这边只有零零散散几个白炽路灯在闪烁,亮着的窗户也不多,他所处的天台更是漆黑一片。

    但路明非很喜欢躲在这黑暗中。

    在这儿,他不用面对不是自己的家,不用面对咄咄逼人的客人,不用面对瞧不起他的同事,也不用面对趾高气扬的老板。只有在这儿,在这个谁也看不清的地方,他才是自由的。所以他经常来这里坐坐,发发神,想想事儿。

    不知过了多久,那满载着一家人的宝马车入库了,隐藏在黑暗中的路明非翻身回到叔叔婶婶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