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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气运(上)

    众人都等着凯撒回来继续下一局,没有人察觉到凯撒的异常。

    一个小时过后,芬格尔又啃完了一盘猪肘子,独自喝掉了那一整瓶廉价的红酒,去洗手间洗完手后,百无聊赖地看着路明非托盘里越来越少的筹码。他还真是第一次见人有这么衰的,一个小时的牌局,大大小小五十余把,路明非硬是没有赢过一把。

    “不是,你这有点……霉过头了吧。”芬格尔小声呢喃。路明非两千万的筹码,现在就只剩六百万不到。

    路明非现在也玩得没脾气了,平时他也在网上玩过不少的棋牌游戏,但是没一次是自己从头玩到尾没赢过的。

    他记得有人说过德州扑克是个概率的游戏,根据公共牌的可能性,来算概率,大牌的概率大,就跟注,小就收手,总有赢的时候,只是赢的多少问题。

    但今天,他真的就没赢过!

    全场赢得最多的是诺诺,诺诺打牌挺没条理的,基本就看自己心情,心情好就多下点,心情一般就弃牌,结果她成了全场赢得最多的人。

    凯撒和楚子航赢的筹码相差无几,凯撒对这游戏并不感兴趣,对钱也不感兴趣,从厕所回来以后,他每把都跟到了最后,像他这样是典型的散财童子,却也赢了路明非不少筹码。楚子航是雷打不动的概率玩家,每局都去计算了所有牌的概率,不过他有意让着路明非,但实在让不过路明非的“运气”,是赢得第二多的人。

    新的一局。

    路明非拿起了自己的底牌,红桃A和红桃十,他抬头望向翻开的公共牌,方块A,红桃K,红桃J,目前这把牌能凑出一对A,而且有四十七分之二的几率剩下两张牌有一张是红桃Q,也就可以拼出同花顺,而且是德州扑克里第二大的牌,红桃皇家同花顺!

    可以说,这局路明非的运气算是非常好了。

    楚子航拿起牌,他的牌是梅花A和黑桃A,上手直接就可以凑出三条,作为第一个叫注的他下了二十万美金。一般来说,即使拿到很好的牌,第一回合也不会相对之前的下注多太多,毕竟你下这么大,别人可能就知道你牌好,直接就弃牌了。

    而这样做比较常见的可能就是为了“偷鸡”,装作自己有很好的牌。但“偷鸡”一般也是第二轮或第三轮才下大注哄人。第一轮就偷鸡,就算成了收益也只有底注,属实不Gao。楚子航这般操作主要还是为了提醒路明非,我的牌好,别傻傻来送。至于赢不赢钱,对他而言并不重要。即使是实习,执行部给他开的工资也Gao到离谱。

    诺诺看到楚子航下“大注”,挑了挑眉,第一次在第一轮就看了底牌。梅花Q和梅花十,五张牌刚好可以凑成顺子,天胡顺子!比楚子航的三条A要大,虽然诺诺不知道就是了。

    跟注!

    凯撒转头看了看下“大注”的两人,皱了皱眉,顺手也跟了二十万美金。

    路明非的手在抖,心里默念:二十万不多,二十万不多。虽然楚子航给了这么明显的提示,但他还是跟了。

    一把没赢,这么倒霉的人真的存在?

    我不信!

    路明非是不会信的,正如高/Zhong他每天的等待只为和陈雯雯聊上一两句话,如今每天上线QQ只为看看诺诺是否在线一样。

    衰仔总会去追寻自己人生zhong唯一的希望

    然后……

    等到最后的会是什么呢?

    就是不知道,所以才会去等啊!

    路明非忍着心痛跟了二十万。

    第二张牌,梅花K。

    楚子航成功拿到了最大的葫芦——三条A加一对K。下注,一百万!楚子航的牌很大了,葫芦是正数第三大的牌型,路明非的筹码不多,他希望路明非知难而退。

    “玩这么大呀。”诺诺朝荷官挤了挤眼,她手上的牌是能拼出的是顺子,不管后面一张牌是什么,都不会影响她最后拼出的牌。诺诺双手撑在板凳上摆动着双腿,晃着可爱的小脑袋,银色的四叶草吊坠反射出亮光。

    “那我只好弃咯。”

    诺诺的直觉,一向很准。

    凯撒把手插入自己的金色长发里,慢慢从头顶划过,经脊柱滑下,在腰际滑落,这是无数女性羡慕的、如同丝绸般的长发。他以非常正式的手法拿起了自己的底牌,第一张是梅花六,再轻轻错开两张牌,第二张是方块六,可以凑出的牌是两对。还算不错的牌,但在楚子航这样下注的情况来看,绝对不是能赢的。

    弃牌——凯撒喜欢挑战,也乐于挑战,但是并不爱好打必输的局,那种人被称之为“傻子”,他可不是。

    该路明非“说话”了。衰仔现在心里拔凉拔凉的,说好的稳健,自己怎么又没忍住?总是抱有希望,然后又被现实摔到绝望,真的有意思么?只有最后一张牌是红桃Q,那么路明非是可以直接宣告胜利的,因为一局德州扑克里,不可能出现两个人是皇家同花顺(同花色的10JQKA)。但是最后一张牌是红桃Q的可能性只有四十六分之一,这么小的几率,真的要去赌么?

    路明非颤抖着准备把牌合上,往前推。

    一只有力的大手拦住了他。

    “别扔呀,只要是红桃Q你就必赢啊。”芬格尔在他耳边小声嘀咕。

    “可是……”

    “只有四十六分之一?”吃饱喝足后的芬格尔把整场牌局都看在眼里,“还记得我拿油手看你手牌的那局么?那局你的手牌是方块三……和红桃Q。”

    “你是说……”路明非看向最后一张没翻开的公牌,牌的右下角有油!

    概率骤然就上升到了50%!

    冲不冲?

    肯定冲啊!

    路明非瞬间就兴奋了,脑子一热,他推出筹码大喊道:“ALLIN!”

    Allin意思是筹码全下,孤注一掷的意思。在德州扑克上,就是直接看牌,兴奋的路明非并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违背了初衷,转变为想要赢钱了。

    此时的路明非,威风凛凛,宛如披着大氅的将军,指挥着三军冲锋,而前方正是敌将的大本营。击杀敌将,这场战争就赢了。

    可是……

    敌将在这大本营里面么?

    路明非在听见有人在笑,那笑声很熟悉。在每次他犯傻的时候,都会有那样一个人在笑他。这个音色很特殊,如同银铃般的声音,额外的清脆动人。

    那次向陈雯雯表白是这样,那次的英语高考是这样,那次的星际比赛也是这样。

    这个声音总会在他失败的时候如约而至。

    又要输么?

    冷静后的路明非如坠冰窟,他看向荷官纤细的手慢慢翻开最后一张牌。

    “轰!”

    猛的一声炸响,包间的落地窗碎了,窗户是质量很好的粘性玻璃,破碎后会粘成一团,不会伤人。但是在玻璃破碎后,有无数的银光撒了进来。

    路明非眼前一花,荷官竟突然不见了,再一花,取代荷官位置的人,是昂热。

    昂热右手提着一个银色的手提箱,左手是一根冒烟的雪茄,再昂热头顶的左上角有一个非常完美的烟圈在慢慢变大。

    “是他太快了,还是我变慢了?”路明非忽然有点理解现在的情况。

    此时,开关门声才传入路明非的耳zhong。

    昂热水平抬起右手,用力抖开手提箱,里面甩出了两把硬质匕首,正好甩向诺诺的双手。

    一股无形的力量同时爆发开来。

    “5分钟,1比30!”

    昂热扔掉只享用了一口的上好雪茄,抽出腰间的折刀,满天的刀光迎上窗外洒进来的银光。

    诺诺拿到匕首以后,甩下手上正把玩的价值不菲的筹码,翻身越过赌桌,站在昂热的右边,两把匕首运得飞快,划开一道又一道的银光。

    比诺诺还快的是楚子航和凯撒,楚子航踢起自己脚下的网球包,熟练拉开,拿出一把没有刀镡的日式刀。在日本,这种没有刀镡的刀,是用来供奉的祭祀刀,而楚子航这把刀是“村雨”的仿制品。相传,村雨是北条家世世相传的宝刀,这把刀杀人的时候,带着杀气的刀锋会有露水浮现,斩杀人之后,会有水从刀锋流出,清洗掉血液。

    楚子航拔刀出鞘,犀利的眼睛里弹出两片黑色的美瞳,露出黄金瞳来。他身影一个闪灭,来到昂热的左手边,帮助昂热清理银光。

    凯撒不知道从哪里摸出一柄特大号的安大略骑兵刀,这把刀名为“狄克推多”,直译为“独裁官”,是古罗马时期的一个非常任的官职名,拥有着凌驾于一切的权力。凯撒单手握着这把刀,金色的长发在空zhong飞扬,真有种指挥官的威严迸发出来。凯撒纵身一跃来到包间的最右边,阻挡下了大片的银光。

    路明非看见玻璃炸开,还管什么赢不赢,直接就蹲在了赌桌下面,等了一会儿才冒头去看包间的情况。

    四个人,五把武器,编织出了一张完整的网,将所有的银光挡在外面。银光被切断后,真身显露出来。那是一条条有着银色鳞片的小鱼,鱼不过成人大拇指大小,牙齿锋利而露出寒光,整个身体都是呈标准的流线型,被切开后,并没有太多的血液出现,也没有什么内脏乱撒。

    “你们学院都这么猛的么?”路明非小声问蹲在旁边的古德里安。

    “倒也不是,除开副院长,他们就是最顶尖的战斗力了。”古德里安作为比路明非早蹲下的人,也是才露出了个头,“像是芬格尔,就不太行。我是研究型的,战斗也不太行。”

    “说起芬格尔,他……”路明非向左右望去,都没瞧见人,刚才芬格尔是最先蹲下的来着。

    听见有人喊他名字,小声踱步挪到门前的芬格尔哂笑着转过头。

    都悄悄挪到门前了,他倒也想直接开门就溜出去,奈何古德里安太熟悉他了,听到路明非提醒,头也不回,伸手就抓住他衣服的后领,还抓得特牢。

    至于一个人偷偷就跑了,仗义不仗义的问题。他芬格尔要是仗义,那路明非都能上树了。

    “那个...教授,我就出去上厕所……上个厕所”芬格尔说。

    古德里安多了解芬格尔?芬格尔在卡塞尔学院留级十年,成了史无前例的G级学生,古德里安就带了芬格尔十多年,这简直是熟悉得不能再熟悉了。

    “你瞧瞧人家明非,遇事多淡定,你要是多学学他,你能留级这么多年?”古德里安教训道。

    路明非暗暗腹诽:我也想“上厕所”啊,不过外面还真不一定比这安全。这里这么多大佬带,要是他们不行,外面更没了。

    当然,芬格尔比路明非清楚得多,这些银光只会追着他们,银光是追着他们血统的,昂热、路明非的血统比他的浓,银光肯定先追他俩。他一个人溜到大厅,多少还是比这包间安全的。

    “就人有三急,三急。”芬格尔还笑着慢慢向前挪,结果古德里安用力硬是将芬格尔给拽了过来。

    “真就烂泥扶不上墙!”古德里安用上了学会的成语,“明非啊...欢迎来到真实的世界。”

    古德里安用力拍了拍路明非的肩。

    芬格尔脸色凝重,与刚才判若两人,他从兜里摸出一个银色的打火机,慢慢旋转。

    “真的要给他说了么?”

    “他毕竟是S级的学生啊,早晚都会知道真相的。”古德里安感叹道,“你真的不该拒绝外我们啊,明非。”

    路明非在一旁直接就傻眼了,这啥跟啥?你们很强,真的很强,超越了普通人类的那种,我懂,漫画里面也有嘛。可是,这跟我有关么?我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网管,父母是世界各地乱跑的考古学家。

    没成年以前,路明非也会幻想着,是不是有一天,会有一架直升飞机专门为他而来,放下软绳楼梯,来接他,请他去拯救世界。可是,路明非现在不想了,他越来越没办法把代入爽文的主角了,他现在只想要有一个人来关心自己,能有一个家可以住,可以有一个窝可以躺,还有一台电脑可以玩。

    这才是他的追求啊。

    所以三年前的夜晚,路明非拒绝了加入卡塞尔学院。

    那里,他得不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古德里安还在旁边絮絮叨叨什么“龙族”、“混血统”、“血统分级”、“他是最顶尖的‘S’级”云云。

    他都不在意的,路明非的思维慢慢发散,他看见在一片荒无人烟的沙漠里,有一个男孩拖着一把比他人还大的重剑在走,灼烈的阳光直射下来,把男孩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糟了!”芬格尔一惊,猛地弹起,撞上一道黑影。

    那道黑影是从昂热四人的包围圈漏过去的,昂热注意到了,但是他实在空不出手来处理,只得微微点头,像是同意了某人的行动。

    于是……芬格尔迎了上去。

    那道黑影是一个和芬格尔差不多高的人形生物,眼睛蛇头、钩爪、人脚。它蛇头上有两个小小的突起,全身都是暴起的青筋、隆起的肌肉。让人不敢相信的是,这个生物还穿有一条棕黑色的破烂短裤。

    “那是死侍,当混血者的龙血浓度超过50%时,强大的龙血基因会强行改写人的基因,但当在改写完的前一刻,人的基因产生强烈的反扑,使其成为无限接jin于龙族,但又并非龙族的死侍,成为没有意识、听命于龙族的行尸走肉。龙族只把其当成一次性的下属,混血种对其得而诛之。”古德里安解释道。“明非,你的血统很强大,但是没有超过50%,所以才被定级为‘S’。”

    没有认真听啊。古德里安看着神游的路明非,长长叹了一口气,忽然想起,平时日自己向同窗好友谈论学术的时候,对方好像偶尔也是这个样子啊,只是当时的自己过于激动,很少发现。想着想着,他用手摸了摸大理石地板,这地面……是不是有点儿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