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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故事(5)

    凯撒打开车顶,在死侍的身后扣下扳机,沙漠之鹰发出焰火,汞制子弹穿透死侍的脊柱。

    通过言灵·镰鼬,凯撒很好地掌握了全局,在不远处,死侍用自己同类的尸体搭成三层楼高的路障,绕不过去,这辆改装的路虎八成也撞不过去。

    当然也有别的办法,比如用重火力直接轰开,比如冲上斜坡撞过去,但是现在都办不到。

    其实这辆路虎上,不仅有氮气加速、坚硬外壳,也搭载了小口径的火炮和大口径重机枪。只是凯撒不知道怎么使用,装备部配套的说明书只有三个字——“自己试”。

    最熟悉这辆车的事芬格尔,但今天芬格尔有更重要的任务。

    死侍在车顶倒下,诺诺一脚踹飞尸体,没了子弹,她就没有威胁跟在后面这群死侍的能力,只能跳回副驾驶。

    凯撒依旧把油门踩到底,他转头看向湿透的诺诺,紧身黑皮衣包裹着诺诺并不凹凸的身材,淋雨只是让诺诺酒红色的头发紧贴她的脖颈。

    所以凯撒的转头,只是为了给诺诺一个眼神。

    诺诺心领神会,打开车门,她直接跳了下去,在半空中,她想,如果是路明非转头,没准她会说乱看东西让长针眼吧。

    大雨浇弯诺诺的刚翘起的嘴角。

    装备部的人,一直都是疯子。

    他们热爱爆炸,坚信着油炸,喜爱贫乳。

    他们出品的每一个装备,都有自爆的功能。

    凯撒提前打开车门,按下仪表盘前的红色按钮,也跳了出去。

    不到三秒,十多米外的火光爆发开来,靠近爆发点的两栋高楼直接倒塌成废墟,大量死侍被钢筋混合泥砸晕。

    “装备部真是一群疯子。”

    凯撒翻滚向诺诺,两人走进旁边的写字楼。

    他们身上只有最基础的武器,没有齐全的装备或是大量的人手,与这么多强大的死侍对抗,显然是找死,当下能选择的,只有逃蹿。

    周围的建筑都是高耸的写字楼,现在是夜晚,楼里空无一人,凯撒觉得日本的资本主义太良心的,竟然不加班。

    但凯撒没有过正常的工作,所以不知道,在公司加班,是要给加班费的,但要是给员工规定时间、布置项目,到点公司就赶人回家。既完成了足够的工作量,又不用加班费,而且还大大减少了电费的支出,简直是一石三鸟。

    凯撒牵着诺诺的手,进入一栋写字楼,一楼的卷帘门并没有被拉下,只是锁了玻璃门,虽说是厚实的防弹玻璃,还是经受不住凯撒的一脚。

    进入大厅,两人径直跑向楼梯。

    且不提下班时电闸已经被关闭,进了电梯简直就是被上下夹击的王八。

    凯撒戴上遮盖黄金瞳光亮的黑色美瞳,和诺诺全力奔跑下楼梯间。

    “我联系芬格尔来救援了,他那辆比亚迪赶过来大概只要半个小时。”

    诺诺关闭手机,楼梯间最后的光亮散去。

    言灵·镰鼬展开,在黑暗中,是凯撒的主场。

    “有部分死侍在从楼顶下来,还是被包了,从七楼跳到另一栋写字楼去吧。”

    诺诺没有回应,前方很诡异,凯撒似乎太相信自己的言灵了。

    没有任何征兆,诺诺拽住凯撒,两个人停下。

    厉风从凯撒的前方刮过,不知道是什么坚硬的东西射入墙壁中。

    今晚凯撒太急了。

    风雨交加,危机四伏。

    这让凯撒想起了三年前的夜晚,那晚诺诺和阿卜杜拉·阿巴斯在三峡大坝潜水,阿巴斯身死在水底,诺诺深受重伤,从此对游泳产生了恐惧。

    那天,风暴鱼雷击中诺顿,但诺顿并没有死亡。

    诺诺和阿巴斯的潜水钟牵绳被诺顿咬断,凯撒无力倒在船上。

    救不了,什么都教不了,

    瘫坐在船上的凯撒都什么做不了,就像是他阻止不了庞贝整日鬼混,阻止不了家里杀掉

    他最爱的小羊,那天,他也本应阻止不了,自己人生中,最爱的人在海底死去。

    可是,他的血脉呼唤他了。

    那是他无比厌恶的加图索家族的血脉。

    那自以为高贵,实际无比肮脏的血脉。

    吸血鬼和龙族的混血,这才是加图索家族真正的血液。

    这个自认高贵的家族,在数万年前,祈求了龙族的混血。

    他们和人类一样,向龙族献上女人,带回了血脉,他们无比的肮脏。

    但是这么肮脏的血脉确实有用。

    吸血鬼的血脉比人类的血脉更强,可以和龙族血脉更好的融合,甚至可以让龙族血脉超过50%,依旧可以保持一个平衡,不失理智。

    凯撒是人、混血种、龙的混血,他的龙血浓度实际上是超过了50%的。

    但是平时都抑制着吸血鬼的血液,不然当年的血脉认定,他会是史无前例的超S。

    家族的那群老不死,也是靠着吸血鬼的血脉,把自己血液抽干,苟延残喘。

    凯撒真正的眼眸,是左眼血红,右眼黄金瞳。

    ……

    某处楼顶

    芬格尔趴窝在栏杆边,一手握着重狙的扳机,一手拿着亮屏的手机。他关掉手机,将其丢下楼顶。

    救援?

    他现在就离诺诺他们那座大楼不到两公里,他是看着路虎被追杀的。

    要救早就救了。

    “你这是为了路明非?”

    酒德麻衣突兀从后方的阴影传来。

    她实在想不通,芬格尔为啥这么做。

    凯撒和诺诺是卡塞尔学院的精英,芬格尔虽然在学院留级了八年,但根据内部资料,是昂热的授意。昂热和卡塞尔学院的董事会不对付,但是这并不会影响他对凯撒这种优秀学子的喜爱,因为这些都是他复仇的工具。

    那芬格尔为何让这两人闯入死侍的陷阱?

    只可能是路明非。

    路明非是个很奇怪的人,他过得很惨,一直很惨,但总是会有人在他惨后拉他一把,好像全世界都不希望他绝望,却没有人真正把他拉起来过。

    诺诺要是和凯撒结婚,这个衰仔真的会绝望吧。

    那样的话,这个世界一定会发生很可怕的事,那么多人,都不愿意发生的事。

    不料,却传来了芬格尔的嗤笑声。

    “你不会以为,凯撒死了,诺诺就会爱上路明非吧?”

    芬格尔爬起来,双手揣兜,一脸痞痞地,转身看着黑暗中的酒德麻衣。

    “不为什么,我就是要凯撒死,但要让诺诺或活着。”

    “而我,也有这个能力。”

    芬格尔把暝杀炎魔刀抗在肩上,一脚把重狙踹下楼顶。

    万千死侍在下,我唯有一刀。

    就算是黑王来了,凯撒今夜也死定了!

    爷说的!

    那个废柴的眼眸,黄金瞳点燃,照亮酒德麻衣所在的黑暗。

    A级?

    爷是史无前例的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