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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九章 初入江湖

    从三叔那儿了解到的信息也不多,但都属于比较重要的事。

    洛阳有一个薛家,不过这个薛家跟你母亲应该没关系,毕竟整个薛家几十年来没出过一个女眷清一色的男丁。

    当年包围他们的那些军傀全部都出自洛阳十三卫,只不过不是现在的洛阳十三卫,而是二十年前的洛阳十三卫,最重要的是他父亲最后一次出现的地方也是洛阳。

    在这样的情况下,烈君尘知道他老爹凶多吉少。

    烈家堡好像很强,可实际上烈家的势力范围最多也就太白山脉和白山城周围几百里,整个冀州豪门大族并不少。

    君月商会这一套搞不垮真正的豪门大族,他们的权势和财富积累足以让他们躲过一劫。

    当然烈君尘并不在意这些,只要这一趟办好了,烈家就能在冀州站稳。

    第二天一大早,烈君尘改头换面穿上了一身普通的江湖行头,悄没声息的混入了一支前往洛阳的商队。

    行走江湖独来独往那是牛人,在烈君尘看来最安全的就是与商队同行。

    商队基本都有自己的护卫,但同样也会雇佣一些江湖人士,他们雇佣江湖人士一般都会是熟人,而白山城在江湖上属于冀州西部的游侠集散地,安全度足够高。

    烈君尘作为初出茅庐的年轻人又是本地口音,不论商队还是江湖中人都不会拒绝同行,毕竟年轻人一个个热血的很,都有着扬名立万出人头地的想法,遇到危险的时候那是真敢往前冲。

    胖球已经变成了鸡蛋大小藏在烈君尘的怀里,小吼则是趴在他的肩头。

    第一次外出,烈君尘终于明白为什么古人出门而结伴而行,因为古代人口稀少,只要过主要的城镇,沿途真就是一片荒野渺无人烟。逢林莫入至关重要,因为真心有劫道的,不过都跟叫花子差不多,随便给点银子也就打发了。

    这些人很多其实就是本地村里的地痞,只要给点好处他们就会乖乖放行,要不然下次这帮孙子就能拉着一帮大字不识一个的村民把路给你刨了,美其名曰修路,恶都能恶心死。

    你要把他们宰了,那就是滥杀无辜,官司就来了,妥妥的地方保护主义。

    往后你还要不要做生意?还要不要走这条道?

    你以为不走这条道绕远路就行了?

    下一条道还会有人等着你,你还得掏银子。

    这样的事是烈君尘未曾想到的,但确确实实的见到了。

    沿途偶尔见到炊烟袅袅只有十来户还全是茅草房的的破落村子根本就不需要好奇,因为这就是大魏底层人民的模样。

    食不果腹,衣不蔽体,这些词对烈君尘而言只是一个概念,可现在他真真实实的看到了。

    烈君尘知道自己过的很奢侈,但是要说有多奢侈,他本身的感触也就那样,什么他吃一道菜就够一家吃一年,他吃一餐人家够吃一辈子,真有那么夸张?

    现在看来很大概率是的,两三百文一石粮食,三两银子保守十石,这么看来好像确实是够普通人家一整年吃饱喝足了,一餐贵点的也确实足够人家吃一辈子的。

    事实上别说一辈子,五百两足可购买一家五口一百年的粮食,问题是这个时代的底层百姓他们一百年都赚不出五百两,因为他们种的地跟他们一个铜板的关系都没有。

    商队中的侍卫和一些老江湖懂的很多,烈君尘也算是长了不少见识。

    比如说遭遇大灾,官府和大户人家都会相对的出些粮食赈灾,可目的只是不让灾民饿死,他们不会真的解决问题,最终解决权他们还是留给了灾民自己,够不够皿煮?

    这个解决权就是,你买儿子还是买女儿?

    卖出去好歹有个活头,哪怕是为奴为婢起码活着。同样的卖掉有了银子,剩下的一家子才有可能熬过去,否则全家聚在一起早晚还是饿死。

    这个结局官府高兴,因为灾民有了活路。大户高兴,因为有了新的家奴婢女。做奴仆生意人牙子的也高兴,因为他们又了足够廉价的货源,赚钱的时候又到了。

    灾民开不开心?谁管他们开不开心。

    望着天边晚霞和下山的夕阳,烈君尘知道今天又要露宿了。

    商队荒郊野外搭帐篷很简易,运货的马车驴车围成一圈,篷布一盖木棍一支就完事儿了,商队足够大的话会围成好几个相连的,算是简单的防御要塞。

    作为聘请的江湖游侠,他们会被安排在跟护卫相邻的一处,主要还是为了方便监视,毕竟万一混入了什么人,商会也好做出反应。

    雇佣江湖游侠是一把双刃剑,不过很大程度上利大于弊,毕竟商队给的佣金还是很足的。

    坐在篝火旁喝着自带的水,啃着馒头和肉干,烈君尘感觉这些天的饮食有些操蛋。商队的东家道是很客气,炖了一锅有肉有菜的大杂烩,但这肉是不干不净的腌猪肉,菜叶是腌菜加仆从挖来的野菜,洗没洗干净都不知道,就连馒头闻着都特么有股味道。

    虽然也吃过苦,可烈君尘当了太久的大爷,锦衣玉食过习惯了,那锅大杂烩看着跟猪食一个德行,他能咽的下去就特么有鬼了。

    不过烈君尘一旁的汉子就不一样了,他正用他不干不净的手抓着的两个大馒头,端着一大碗大杂烩呼噜呼噜的猛吃,要不是这些天看习惯了,烈君尘估计手上的这个自带馒头都吃不下。

    这个糙汉子叫周烈,出生穷苦人家,十岁那年一场大水送走了他全家,是吃百家饭长大的。

    不过这小子运气好,送了一个馒头给一个残废的老叫花子,没想到这个老叫花曾经是一名体修,看到他为人憨厚,于是就传授了他练体之法。

    老叫花死后,周烈凭借五境的修为混迹江湖,因为为人热心好打不平,多少混出了一点江湖名头,白山城的商队外出基本都会叫上他,毕竟他的身高跟烈君尘相差无几,长的也足够壮硕,遇到事是真能拼命。

    吃完手中大馒头和碗中的大杂烩,只听周烈道:“君尘,你要是不要,你那份归我了嗷!”

    烈君尘挥手道:“又不是第一天了,赶紧滚。”

    “好嘞!”

    看着周烈兴高采烈的去领烈君尘的份,一旁的长相颇为俊秀的吴英杰喝了一口大杂烩道:“你真不适合混江湖。”

    烈君尘叹了口气道:“你以为我愿意啊?”

    手上盘着两颗铁核桃的钱尚宇笑着道:“有些事没办法,自己选的自己受着。”

    “大不了混好了再回去!”

    说话的是汉子名叫荒龙,一个挺罕见的姓氏,黑脸虬须,虎背熊腰,声若洪钟,是个莽人。别看他长成这样,事实上他也就二十一岁,不过看他长像说三十一都少了。

    这几个人一致认为烈君尘被迫从家里跑出来的,因为烈君尘的行为举止和饮食习惯跟他们真的不一样,而且一到城镇烈君尘就会拉他们一起上酒楼,最多一次五个人吃了十两。

    他们护送到洛阳的佣金也就一个人三十两,这路也就只走了一半,佣金就已经被烈君尘请客吃饭加搓澡用的一干二净了。这得什么样的人家才能养出这样生活习惯?

    所以他们一致认为烈君尘出生豪门大族,虽然烈君尘报出来的名字叫君尘,但大家心照不宣,不论他真名叫什么,在江湖上他就叫君尘。

    出来混江湖,难得遇上意气相投的兄弟,出门在外相互照应,这也是年轻人混江的基本的操作。

    烈君尘其实是一个凭感觉的人,有些人不论怎么样感觉上凑不到一起,但这几个他们第一次见面就感觉很合得来,估计就是传说中的气场合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