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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八章 用法律,肯定是讲不通!那怎么办?

    “原来他就是郑逸?!刚才戴着口罩竟然没有认出他!不然就可以多采访一会儿了!”

    台下,女主持人咬牙切齿郁闷得牙痒痒。

    女主持人的直播间,瞬间人气暴涨,有趣是郑逸登上大礼堂,原本路过直播间的网友,纷纷驻足观看一下。

    听闻郑逸作为燕大辩论队,准备对战燕京检察院的公诉人,立马就起精神了。

    【郑逸的法律基础非常不错,可这次面对的是经验老道的检察官,想赢太难了!】

    【坐的位置还是三辩,渍渍渍……看来今天火药味特别浓!】

    【谁能给我科普一下,三辩是不是非常厉害?第一次看辩论赛,不是特别懂。】

    【按照我的理解,三辩应该是针对对方立论,申论和举例,做出精准有效的质询和反驳。大致顺序应该是,一辩立论,二辩补充立论,三辩针对对方立论质询或反驳,四辩总结陈词。】

    【我个人理解,三辩的关键是思想要开阔,反应要机敏。三辩一般是防御重于攻击,他最重要的是将对方的攻势转化为无,巧妙帮助队伍度过危机。

    所以,三辩的人要求言辞激烈,激情澎湃,有强烈的说服能力和人格魅力,知识丰富,反应灵敏,一定要反应快,脑子好用,言辞锋利!】

    直播间网友开始讨论,最终有了较为清晰的结论,三辩就是主要输出,语言顺畅是基本能力,团队意识是基本精神,幽默感是锦上添花!

    女主持人美眸紧紧盯着直播间,刚才人气还只是几百而已,随着大家开始讨论,更多网友参与进来,直播间的人气水涨船高,一眨眼的功夫就已经是破万了。

    女主持人知道,绝大多数流量都是郑逸带过来,她立马就把镜头指向大礼堂的位置。一会儿功夫,主持人已经邀请双方辩手上台,并且介绍完比赛规则,准备介绍比赛题目。

    台上,男主持人露出帅气的笑容,看着两边的辩手,说道:“大家今天辩论的题目,名外‘许老师的请求’。

    退休教师许老师患癌症住院达一年之久,花去医药费近十多万元,但病情日益恶化,病人痛苦万分。医生诊断存活期超不过一星期。在此情形下,病人再三要求医生给自己实施安乐死,家属也希望让亲人早日解脱痛苦。医生经痛苦抉择同意病人及家属的要求,许老师被停止一切治疗,当日病逝。

    辩题:医生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控方:医生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辩方:医生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哗!

    这个题目出来,立马引起喧哗。

    尤其是郑逸他们这边作为辩方,需要辩论医生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安乐死?

    郑逸眉头皱得很紧,其他三位同学也是面露难色。

    要辩论医生实施安乐死要不必负刑事责任绝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尤其是想用华夏的法律,肯定是讲不通!毕竟,刑法明确解释,故意使他人丧失生命权那是故意杀人,即便是被害人承诺的理论也不能适用在生命权的领域。

    即便是民法,也说明了人人平等,谁都无权夺取他人的生命。

    所以,华夏没有安乐死!

    尽管题目有说明,病人是自己愿意服用安乐死的,再者……刑法貌似也没有明文规定医生给病人服用安乐死的罪刑。如今,郑逸他们作为反方的观点,应该要如何说服,医生并不应承担责任呢?

    想要完全免除责任好像不可能啊,减轻倒是有可能的,好有挑战的论题啊……!!!

    旁边一位女同学,看着郑逸说道:“郑逸同学,这题目我们不占据优势,怎么办比较好?”

    其他两个同学,也投来着急的目光,都没有想到一开始就会来一个这么具有挑战性的题目。原本作为学长学姐的他们,应该主动想办法,但现在学长学姐都守着郑逸的直播间学习法律,备战司法考试。他们深知郑逸的律法知识比他们深厚。

    郑逸无奈苦笑,说道:“作为一种价值选择的趋势,安乐死虽然在理念上已逐渐为各国人们所接受,但在实际操作中却蕴含着巨大的风险,容易变成犯罪分子实施杀人而又能逃脱刑罚的工具。所以对其合法化问题一直存在着较大的争议。

    我国当前实行安乐死的时机并不成熟,条件并不具备,医务人员为患者实施安乐死,仍然成立犯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郑逸同学,你的意思是,我们毫无胜算?”同学心灰意冷说道。心里想到,尼玛不带这样坑人的吧?劳资这才刚刚登上大礼堂,立马就要交白卷?

    郑逸想了想,解释说道:“安乐死不仅触及了医学领域,还触及了法理层面的人权争议,向深层次剖析出了人的生命权、死亡选择权、人格尊严权等法哲学层面的问题。

    目前,安乐死仍未在我国合法化,不过,近些年来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出现了一些安乐死真实案例,因为立法空白导致不同案件最终的判罚标准不一……所以,还是值得好好辩上一辩。”

    郑逸觉得,题目的确非常困难,但极具争议性,并不是完全盖棺定论,而是值得好好的探究探究,其实这不就是辩论赛的意义所在?

    尽管辩论赛经常出现,优势方跟劣势方,但优势方之所以为优势方,无论这种优势仅仅是直观上的,还是从事实到逻辑都有优势,既然有优势,在场上总是会有些便宜的,这是没有办法的事,这就是辩论!

    男主持人介绍完题目,双方进行简单讨论之后,很快对方的一辩非常淡定站起来,是一位留着寸头的青年人,名叫郭凯,穿着西装。

    他先是问候主持人跟在场的观众,紧接着露出帅气的笑容,看向郑逸的位置,直接语不惊人死不休,说道:“

    可能大家一开始看到这个问题,有些懵。我用比较通俗易懂的方式先举个小小的例子。

    假如有一个人不想活了,然后对你说:“你把我打死吧。”你出于好心,就满足了对方的请求,把他打死了。

    试问,这样会不会犯法?

    当然会!

    无论这个人是得了癌症,还是得了肝腹水,或者更为严重的疾病,他选择自杀的话,什么问题都没有,但只要是别人终结了他的性命,那就是故意杀人!

    按照刑法规定:故意杀人者,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为轻微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郭凯的声音铿锵有力,犹如平地惊雷炸响!

    目光充满挑衅,直接看向郑逸坐着的位置。

    显然,今天他是冲着郑逸来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