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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 法院判决的比例分配不是特别合理!

    拆迁款?

    消失18年?!

    分走21.6万?!

    这一则则醒目的数据,再次点燃直播间的热度,无数网友把目光都聚焦在直播间当中!

    男子获56万元拆迁补偿款,消失18年前妻现身分走21.6万,如何从法律角度解读此事?

    郑逸泡了一杯红茶水,茶颜色微微泛红,荡涤出阵阵清香,喝了一口茶水,闭上眼揉了揉有些发酸的眼睛,长时间面对手机屏幕有些伤神。

    稍顷,

    郑逸脸带温柔笑意,问道:“先生您好,可以具体说下您的案件情况吗?”

    网友名叫张小凡,2022年6月,离家了18年,离婚12年的前妻李某突然回家,将前夫张小凡告上法院,要求分割财产。

    根据张小凡的介绍,事情要从上世纪80年代说起:1984年,李某、张小凡登记结婚,婚后于1986年育有一子,并将婚内购置的砖瓦平房加建为二层楼房。

    2003年,妻子李某外出后便再也没有回家,一直音讯全无。2009年,丈夫张小凡向法院起诉离婚,因李某下落不明,法院依法缺席判决准许离婚。

    2021年4月,李某、张小凡原来居住的房屋被征收,获得了征收补偿款50万余元,加上邻居占用土地给予的补偿款5万余元,合计56万余元。

    没想到两个月后,消失18年的李某突然出现,并向大通湖法院起诉张小凡,要求平均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对此张小凡自然很不满意,他认为双方已判决离婚多年,应视为妻子早已放弃财产分割权利。

    听完案件当事人张小凡的介绍,郑逸还没有回答,网友们直接就炸了。

    【凭什么啊!这个案子要是判女方赢,不就开了个不好的先例?!女的能分走21万多没有问题,那么她在外面18年挣的钱,能不能分给丈夫一点?要是丈夫有债务了,她又能承担多少?她负债了,丈夫是不是还要帮忙还?丈夫抚养儿女的花销呢?维护家里的开销呢?这些要不要好好算算?有好处就凑过来分,真是人不要脸,天下无敌!这是不对的!】

    【楼上说得没错!这操作完全可以产业化了……

    嫁出去,离家出走,被离婚,

    再嫁出去,离家出走,再被离婚,

    再再嫁出去,离家出走,再再被离婚,

    赌嫁的这么多次里,碰上一个能拆迁的家,

    然后去HUN省YY市大通湖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分钱。

    细思极恐!】

    【这事,是不是太离谱了?虽然但是可能从法律角度解释,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产没什么太大问题,但是从情理来看这也太狗血了吧?十八来无人影,一朝拆迁要钱来!是不是应该付一下这18年来孩子的赡养费?】

    【这案例乍一看狗血,仔细看看会发现,两人一起养育孩子17年,还在婚内建了个房子,女子不知什么原因在孩子高中毕业时离开了这个家,如果没有拆迁的事,婚姻续存期间的财产,房、地其实她都没带走,但拆迁款太多,禁不住诱惑,她来分拆迁款了,其实也不算狗血,只是她确实不负责任。】

    不知道是哪位网友,将这一则短视频上传到微博,瞬间微博话题名为#男子获56万拆迁款前妻分走近一半#,直接引爆热搜!

    短短一个小时阅读量就突破5000w,40多家媒体争相转发报道,甚至法治日报这样的权威官方微博,也转发了这一则案例。

    值得注意的是,微博上面的网友,跟抖音网友的看法却有着显著的不同。大部分微博网友认为,女方是因为外遇离开了18岁的孩子和老公,还是因为家暴看孩子长大了逃离了这个家,都一定。但是,按照84年结婚,03年失踪,婚姻19年,房产婚后购置加盖,那么确实有权利分。

    基于房产怎么分,如何分,一时间成为无数网友争执的焦点。

    直播间当中。

    郑逸吹了吹红茶,一片片茶叶,在水中翩跹起舞,如同一个个灵魂在水中游走。欣赏着茶的舞姿,看着网友的评论。

    一边支持女方维权合理,一方支持男方上诉。

    就在网友争执不下,各执己见之时,郑逸终于站出来解释了,

    他笑着说道:“我看很多网友都表达了不满以及自身的观点,但事实上,我们这个环节就是根据实际的案例进行评析,所以,更重要的是我们要从中接受教训。

    案件里边,李先生的前妻离家18年,在已经判离婚的情况下,因为拆迁出现要求分割拆迁补偿款,我想无论是换谁都会觉得非常的不舒服。

    明明都已经离家18年,凭什么现在拆迁了,她就回来分一杯羹?

    所以,这个时候,大家就要注意了,男子在当初离婚的时候,就不应该逃避分割房产!

    他认为双方已判决离婚多年,应视为妻子早已放弃财产分割权利。

    这是很严重的误区,各位千万别抱有侥幸心理。

    起诉离婚,对方不出现的情况下,需要法院公告,如果男方不主动要求分割某个财产,法院是决不会主动去分割的。

    所以,但凡在离婚的时候主动把房产、车辆这种有登记的财产分割掉,也不会产生这个后遗症。

    设想一下,当初男子在起诉前妻离婚的时候,把房子一并分割掉,说不定法院大概率还是把房子判决给他,再给对方一部分房屋折价款,18年前的折价款金额不会很高。”

    网友听完郑逸的解释,大体有了清晰的认识。

    郑逸继续说道:“当然了回到这个案子本身,如果法院在判决的时候,其实是需要考虑的不仅仅是房屋的维护费用,现在的房屋征收的补偿不仅仅是房屋面积对应的补偿款,还有很多搬迁费、奖励费、过渡费等等,这些费用完全也可以考虑偏向、甚至全部判给李先生。

    一共54万,判给女方21.6万,单纯离婚分房产,就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女方都不应该分到这么多。更何况是参杂了征收和离婚后财产纠纷,因此,法院判决的比例分配不是特别合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