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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温柔动刀

    两人只字不提昨晚巷道内的凶险,生怕金天担忧应天龙的报复会祸及身边的人,因此不肯离开银华市。

    金天也已记不起来离开酒吧后的事情,他昨晚对险情的感应,只是出于本能,并没有记忆。

    孟大勇和吴有乐一心想把金天支离银华市,便只得提起了高廉。

    只听吴有乐说道:“高廉死活不肯说出挑断他手筋和脚筋的凶手是谁,就连他的父母,他都不肯说。我想他肯定是有什么说不出来的顾虑吧。”

    孟大勇咬牙切齿道:“老子一定要把凶手找出来,然后碎尸万段!给高廉报仇。”

    金天也赞同道:“对,高廉的仇一定要报。”

    吴有乐道:“但是高廉不肯说出害他的凶手是谁,我们找谁报仇去?”

    孟大勇又将目光移到了金天的身上,提议道:“天哥,高廉最听你的话了,你去问的话,他一定会开口说出实情来的。”

    吴有乐也道:“高廉的家就在滇北,天哥可以顺便去找一下那个百岁老人看看病。”

    金天想了想,终于点头道:“好,我就跑一趟滇北,去看一看高廉。”

    为了免去金天的后顾之忧,吴有乐保证道:“天哥,你放心去吧,金三爷和金美,我和小霸王会照顾好的。”

    孟大勇害怕迟则生变,催促道:“天哥赶紧动身去滇北吧,我一刻也不能等了,我急着要以最快的速度,用最毒的手段为高廉报仇。”

    金天点了点头,向孟大勇和吴有乐嘱咐道:“我怕应天龙对金三爷和金美不利,我回来以前,你们替我照看着点儿他们爷俩,好吗?拜托了。”

    孟大勇忙拍着胸脯保证道:“天哥就放心的去吧,金三爷和金美的安全,包在我和阿乐的身上。”

    ……

    高廉和众兄弟们一别就是三年,而且三年来杳无音信。金天也急着要见这个兄弟,便说走就走。

    背着一个旅行包,带上一把匕首,金天就往滇北进发了。

    随身配一把刀,是他一直以来的习惯。

    滇北距离银华市不远,却也不算近。

    坐几趟火车,再转几趟长途汽车,然后再走上几十里山路就到了。

    但滇北却不小,走完了几十里山路后看到的,还是连绵不绝的山。

    有些山上有路,有些山上却连小路都没有。

    金天不识路径,只得沿着山脚下蜿蜒的河流不断行走,偶尔遇到沿江散落的村庄,便会停下来借宿休息或者问路。

    好在山里的人家都很热情,不像城里人那么处处防备着生人,金天因此不曾露宿过野外,也没有挨饿过一天。

    这一日,清风送爽,金天在正午时分来到了一个稻香四溢的村庄。稻田里,金黄色的稻浪一波连着一波,将整个村庄都映得黄橙橙的。

    一条清澈的溪流在村口大路旁的山涧中形成了一条小瀑布,一道绚丽的小彩虹在激起的水雾中若隐若现。

    金天心旷神怡,站在瀑布下闭目感受着水雾缭绕的清爽,忽然听到飞奔的马蹄声传来,举目望去,见是几个牧童在大路上赛马驰骋。

    牧童们年纪都不大,大多十二三岁的年纪,骑着骏马,仰起鞭儿,“呦呦呦”的欢笑着从金天的身前疾驰而过,快活似是仙童。

    金天悠然神往,忽然羡慕起山中孩童们的自在生活,却又不由得黯然神伤起来。

    他记得他也是个山里人家的孩子,他记忆中的故乡也是个有山有水的地方,却不知道山是哪座山,水是哪条水。

    忧伤着走回大路,赛马驰骋的牧童们已不知去向,却见村口走出来十几个精神抖擞的汉子。

    看他们的装扮并不像本地人,本地人的肤色绝没有他们那么苍白,服饰也没有那么城市化,身上也不会背着旅行包。

    金天猜想,这些人多半是结伴出来踏青的外地人。

    果然,他们一看见独行在大路上的金天,就露出了客气的笑容跑过来问路。

    其中一人拿出了一张地图,摊开在金天的眼前,指着图上一处用圆圈标了记号的地名,问道:“同志,请问你认识这个地方吗?”

    金天凑近地图一看,图上的地名和路径都很清楚,见他手指的地图上画了一个圈,圈内的地名正是牛头山。

    “原来你们也要去牛头山啊?”金天低头看着地图轻轻地问了一声,心想这一张滇省地形图果然实用,却不知是在哪里买的。

    金天正在细看地图,变故却陡然生出。

    只觉刚才还在微笑着问路的汉子,目中突然生出一股杀意,陡然间已向金天的肚腹上插来一把锋利的尖刀。

    金天反应迅速,忙出手去格挡汉子握刀的手,但汉子出手的力度极大,手里的刀已成功刺入了金天的肚子。好在防卫及时,刀身刺入得不是很深,没能当场要了他的性命。

    金天当即飞起一脚,将行刺的汉子一脚踢得倒飞起来,但背后又突然中了一刀,屁股上也中了一记飞腿。

    原来他们的问路只是预谋,目的是要化解金天的戒备之心,好趁机下手。

    来不及多想,金天就地一滚,避开了身后的突袭和群攻之后,猛地飞身站起,抽出腰间的匕首来严阵以待。

    只见十几个汉子都已手握利器,呈扇形将他堵在了山壁前,金天已经是退无可退,进无可进了。

    “果然有两下子,不愧是狼人社六人团的领头人!”其中一人狞笑着叹道。

    “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要袭击我?”金天强忍着身上的疼痛怒问道。

    一个寸头高个的汉子喝道:“金天,招惹了天龙集团,你就该知道会有这样的下场。”

    金天的腹背上已是血流如注,好在背上的旅行包替他格挡了一半的刀身,否则不死也只剩下半条命了。

    金天知道他们都是经验丰富的练家子,自己本就寡不敌众,现在又身受重伤,蛮力突围显然是不可能成功的了,便惨然一笑,说道:“原来你们是应天龙的人,那就放马过来吧。老子杀一个不赔,杀两个有赚。”

    十几个汉子虽然人多势众,却都不敢冒进,只紧握着刀柄慢慢向金天挪动着步子。

    他们都是见多识广的杀手,都知道金天曾经也是个独当一面的狠角色,身手只怕要胜过他们当中的任何一个人。

    这一点,光从金天遭遇突袭时的应变速度和防卫手法就可以预见一二。

    金天大吼一声,将手里的匕首胡乱一阵挥舞试探,他们又都齐刷刷地后退几步。

    双方就这样僵持着,你进我退,我退你进,谁也不敢率先发起进攻。

    杀手们自然不是很着急,他们只是一直这样僵持,也算定能拖死金天。因为金天的前胸后背都在血流如注,一个人能有多少血能流呢?

    金天知道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当务之急是得赶紧摆脱这些杀手,找个地方尽快把血止住。

    但杀手岂能让他遂了心意,都一步步的缩小了围困圈,谨防金天趁虚暴起突围。

    金天无法可想,只得率先发起攻击,照着刚才最先发起突袭的那个寸头高个,冲过去就是挥刀一个斜划,刀锋直指咽喉,逼他侧身或者后撤。

    金天这一招果然奏效,寸头高个急退两步,避开了这割喉一刀,包围圈也瞬间被撕开一个缺口。

    金天趁机左砍右劈,制止其他杀手补位,就地一个打滚,已滚出了包围圈。

    但这些杀手显然都是经验老道的围猎高手,他们都不采取攻势,只管不变地保持围困。

    金天刚滚出包围圈站起,却又被围困在新结成的包围圈中。

    如此反复攻击突围了几次,都被他们迅速结成的包围圈再次围困住。而金天的进攻,扯动了身上的伤口,使得鲜血流得更快了。

    金天流血过多,脸色已渐渐发白,双唇都已苍白得失去了血色。

    突围已经无望,金天绝望地狂吼一声,悔恨道:“应天龙,你好狠,我不如你!”说完便缓缓调转刀尖对准了自己的心口,打算死在自己的刀下。

    横竖都是死,被人所杀还不如自我了断,这是一个真正的汉子在走投无路之后,为了保留尊严而做出的最后抉择。

    但金天自戕的刀尖刚刺破外层的的衣布,一阵奔驰的马蹄声就突兀地闯进了他的耳朵里。

    这马蹄声很熟悉,很有节奏感。金天知道是刚才赛马驰骋的牧童们又去而复返了。

    锋利的刀尖突然顿住在心口,金天下意识地睁眼眺望,见牧童们已扬起鞭子抽打着马匹,飞一般从大路上飞驰而来。

    当看到大路上持刀僵持着的汉子们时,牧童们吓得急忙收缰勒马,却已经收势不及,受惊的马匹在大路上横冲直撞,直吓得一众汉子们四散逃开避让。

    牢不可破的包围圈瞬间被破。

    金天喜不自胜,暗道一声:“天不亡我!”便瞅准时机,趁乱跃上最近的山岭,飞身窜进了密林。

    只听一声:“别跑,快追!”

    十几个持刀汉子也相继窜入密林,追杀金天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