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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隔天早上到卡点后不久,我收到了一个好友申请。

    微信名是JT,头像是一栋面朝大海的房子。

    我思索了一会儿,最后选择不搭理。

    这年头诈骗多,还是趁着潮水没涨玩玩手机好。

    单身久了,人会无意识地选择回避社交。

    即便这样会更加孤独寂寞,也在所不惜。

    中午将近一点,所里来人送餐。

    我打开“二百五者也”的探店视频,打算边看边吃。

    这时,再次弹出了那个好友申请。

    “这人还有点执着。”我心想着,然后再次选择无视。

    万般皆下品,吃饭皇帝大。

    在午餐时间,没有什么比看人花二百五十元探店还下饭,如果有,那就是看名侦探狄仁杰。

    时间来到傍晚五点。

    我准备收工。

    提前一点准备,回所里还能吃口热乎的。

    但这时,电话来了。

    陌生号码。

    只是没有人标记为骚扰电话。

    我于是接了。

    结果你猜怎么着?

    它还真是骚扰电话。

    只不过,骚扰的这人我认识,就是昨天没对我说88的班长闺蜜。

    她加了我两次好友,我都没搭理。

    于是直接打来了电话。

    真是,有够骚扰的。

    以前的她可不会如此。

    路上单独见了,若是我没开口,她是不会招手,也不会点头的。

    这么多年过去了,她倒是主动多了。

    但我们还是不习惯单对单的谈话。

    沉默再次出现。

    她于是说微信上聊。

    我顿时想起了以前我和她在晚自习时传纸条的事。

    当初我们聊了很多。

    那些纸条我还保存着。

    小心翼翼地保存在盒子里,但这么多年了,那盒子也没打开过几次。

    也不知道为什么。

    总之它就那样默默地放在我家三楼的纸箱里。

    但我记得纸条上是没有沉默的。

    毕竟沉默的时间,我们都用来修饰文字了。

    这样好。

    她发来了第三次好友申请。

    我本想马上同意,但却犹豫了。

    她应该是通过昨天来接她的那个男的的手机通讯history,找到我的微信的。

    我并不明白他们之间的关系。

    但想来应该很亲密。

    不然她不至于能背他的电话,并且在随后找他求助。

    那么我加她为好友,就有几分“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了。”

    不过,这样好像更有一番风味。

    “我在想什么呢?”甩了甩头,我把刚升起的想法甩出了我的脑海。

    身为一名协勤,虽然是临时工,虽然是看海的,但我偶尔还得值电话班或者看人,耳濡目染之下,我也是懂得敬畏法律的。

    况且,加了又能如何?

    无非是几句闲言碎语,最多外加三天可见。

    但她都加了三次,刚才电话里我也应成了。

    那就加吧。

    说实话,在加她之前,我是真的没想到这会给我的看海生涯带来什么。

    我的期待感很低。

    但不至于没有。

    同时也有一点小兴奋。

    但也仅此而已。

    若是换成班长主动加我微信。

    我怕是会激动得浑身战栗。

    究其原因,我想是因为对于我来说,班长还处于幻想世界。

    而她在现实。

    并且她应该已有所属。

    点击了同意,系统提示我和她可以开始聊天了。

    那就聊。

    但多日的看海,迟钝了我的神经,我能想到的,竟然是给她发一个“握手合作”的emoji。

    真是够了。

    我们又不是同事。

    我想到这时,她的消息已经发过来了。

    出乎我预料的。

    她用的竟然是emoji的谢谢。

    得,我真是栓Q。

    而我还能怎么回?

    无非是笑脸。

    但发出笑脸的人,又有几个真的在笑呢?

    至少我基本没笑。

    笑脸过去,她回复得很快。

    这样的行为有些掉价。

    一点女孩子的含蓄与矜持都没有,很容易被人看轻。

    但我喜欢。

    只是喜欢的同时,我的一颗心也在往下沉。

    她终究不是当初青涩的她了。

    熟了的可能性,又多了几分。

    “我得克制,不能太过逾矩。”我在心里这样对我说。

    于是我回复得越发谨慎。

    多年未见,我们能聊的除了当年,当然还有之后。

    但我不敢多问。

    一是因为那个男人,二是考虑到她昨天还寻死觅活的。

    于是一直聊到接班的综合巡查到来时,她对我已经知之甚详。

    并且,我对他说的全是实话。

    和其他人聊天时,我未必会如此。

    但在她面前,我打算尽可能的真实。

    这倒不是因为我这人坦诚。

    我只是想避免一些无所谓的麻烦。

    毕竟此时的我已经过了粉饰自己的年华。

    我不想别人,尤其是她,产生什么不切实际的想法。

    如果自爆能让重逢的喜悦变成一地鸡毛,那么加速它进程的坦诚,无疑就是极明智的选择。

    因此,我没有隐瞒。

    至于她的道谢,随后的我也归功于四目仔。

    毕竟人真是他救的。

    而我只是出于职责。

    当然,我也知道了她的一些。

    不过,不多。

    她高中毕业后就没再读书,考了一本什么加油证,在某个加油站工作。

    这很reality。

    我本以为她会从事文字类工作,毕竟高三时,她还挺会写的。

    但没想到她竟然不读了。

    这……

    很不应该。

    诚然学历什么的只是块敲门砖。

    但没有它,很多门你都敲不开。

    只能撬。

    回去的路上,我耳朵里塞着拼夕夕买的蓝牙耳机。

    耳朵里传来的是“逮虾户”的歌曲。

    听这样的歌曲,两眼抓瞎,把车子开进海里抓虾很合适。

    似乎不能引人伤感。

    但事情并非如此。

    回忆纷至沓来。

    最终定格在她写给我的一张纸条上。

    “越是听着狂暴的音乐,我的内心就越是平静。”

    我知道这有些违反常识。

    但这么多年过去了。

    我今天终于算是明白了。

    当时高三的她,其实是在向我呼喊。

    如果我阅读理解能再好点。

    能读懂藏在这句话里的她的“心意”,对她多加体贴,而不是一个“坤”儿地,去追问她为什么会如此……

    那结果会不会有所不同。

    应该是会的。

    但当时的我,心里也在呼喊啊。

    彼时的向日葵和月亮都在向太阳索求能量。

    而月光洒在向日葵上,就好像在问,向日葵晚上向谁一样。

    皆是虚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