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东云郡之行
东云郡离首都开封很近,只需半日不到便可抵达,然而这一路不是很太平。
马车慢慢驶过街巷,马蹄急踏,鼻中打出一个响啼,喷出一口白气,发出老长的嘶鸣。
繁华的开封城,穿过护城河,赵聚义的车队从大道上赶去,马用的是黑风马,产自燕北地区,价格适中,马的耐力较好,这是大多数商人都会选择的出行工具。
马车夫重起马鞭,呼的一声打到了马身上,黑风马瞬间加快了速度,噔噔地向前进发。
马车突然停下了,赵聚义赶忙问这是怎么回事,下车一看才知道被一群流民拦住了去路。
赵聚义问一旁的老护卫:“这是怎么一回事儿?怎么处理?”
老护卫摸了摸胡子说:“少爷,这些流民大多是欠了权贵们的债,在抵押了田地,然后卖儿卖女之后,实在没有办法,最后被迫流亡在路边。”
“放心,老头子我马上就处理好这件事,绝对不会耽误少爷的时间。”
赵聚义看到这个情况,有一点点动容,小声询问他:“我们带的粮食不少稍微出一些给他们可否呢?”
老护卫一天赶忙摇头,说:“旁的东西我不说,粮是真的不能给,这些流民表面上看起来人畜无害,一旦发起疯来,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
“而大宋律规定,修士不得随意对凡人出手,虽然这里没什么人管,但要是都杀光了就算是我们也要费些功夫,麻烦一阵。”
赵聚义听完他说的话,也放弃了给粮食的念头。
而他们前方的不远处有一辆马车,马车四面丝绸装裹,马车外还有四周镶着金边,就连底座的车轮都带着些花纹,窗牖被一帘淡蓝色的绉纱遮挡,旁边的侍从实力也是不容小觑。
这一大团人拥簇着,行车速度慢的就和蜗牛一样,看他们的样子好像很早就出发了,但没想到在这儿被赵聚义他们赶上了。
就在这时,一排排黑衣人在那辆马车前停了下来,他们手中拿着的刀在阳光的照射下闪烁着耀眼的光芒。
忽然他们整齐划一地把刀刺向马车,马车旁的护卫赶紧向车子靠拢,围成了一个锥形。
前头的黑衣首领扔出了一个绿色的不知名的瓶子,瓶子在地上碎开,一股绿色的烟雾席卷四周,周围的护卫除了几个,半跪在地上,其余的人都倒地不起。
从马车里走下来一个人,他是大宋长公主月华公主宋瑰珺,她并没有想象中的惊慌,拿出一颗珠子,那个珠子瞬间散发出蓝色的光芒,周遭的黑衣人瞬间化为冰雕,他们的脸色还保持着生前的恐惧。
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有些人该出来了吧。”
“难道是在说自己?”赵聚义想了想却没有动,静静的看她下一步准备怎么做。
她拿出弓弩对着一旁的草丛射了出去,一个直立的人影跳了出来,那是镇北大将军之子蔡东青,“这些人是你的吧?下次演的像一点,连毒药都不敢用,我不相信一个刺客会这么善良。”
“这……我是打算来救你……哦,我不是担心你出事吗?”蔡东青有些语无伦次。
宋瑰珺往空中撒了些东西,那些个侍卫便如同满血复活般醒来。
蔡东青刚想说什么,就被宋瑰珺打断了,“你小心点,不要给你父亲惹事,下次定不饶了你。”
远处的赵聚义看着蔡东青这怂样,他有些莫名的想笑,这可怜的孩子,提前安排一批人假装刺杀,然后自己英雄救美,可惜,手段有些浅了。
看着蔡东青像小跟班一样跟在宋瑰珺后面,一路讨好,但是人家这根本不在意。
“害,真是舔狗舔狗,舔到一无所有。”赵聚义有些感慨。
“少爷,什么是舔狗?”一旁的贴身侍卫大壮问道,他跟这少爷后面这么多年,还是头一次听见舔狗这个词。
“哦,就是北海的一条可怜的哈巴狗。”
遗迹快到了……
马车慢慢驶过街巷,马蹄急踏,鼻中打出一个响啼,喷出一口白气,发出老长的嘶鸣。
繁华的开封城,穿过护城河,赵聚义的车队从大道上赶去,马用的是黑风马,产自燕北地区,价格适中,马的耐力较好,这是大多数商人都会选择的出行工具。
马车夫重起马鞭,呼的一声打到了马身上,黑风马瞬间加快了速度,噔噔地向前进发。
马车突然停下了,赵聚义赶忙问这是怎么回事,下车一看才知道被一群流民拦住了去路。
赵聚义问一旁的老护卫:“这是怎么一回事儿?怎么处理?”
老护卫摸了摸胡子说:“少爷,这些流民大多是欠了权贵们的债,在抵押了田地,然后卖儿卖女之后,实在没有办法,最后被迫流亡在路边。”
“放心,老头子我马上就处理好这件事,绝对不会耽误少爷的时间。”
赵聚义看到这个情况,有一点点动容,小声询问他:“我们带的粮食不少稍微出一些给他们可否呢?”
老护卫一天赶忙摇头,说:“旁的东西我不说,粮是真的不能给,这些流民表面上看起来人畜无害,一旦发起疯来,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来。”
“而大宋律规定,修士不得随意对凡人出手,虽然这里没什么人管,但要是都杀光了就算是我们也要费些功夫,麻烦一阵。”
赵聚义听完他说的话,也放弃了给粮食的念头。
而他们前方的不远处有一辆马车,马车四面丝绸装裹,马车外还有四周镶着金边,就连底座的车轮都带着些花纹,窗牖被一帘淡蓝色的绉纱遮挡,旁边的侍从实力也是不容小觑。
这一大团人拥簇着,行车速度慢的就和蜗牛一样,看他们的样子好像很早就出发了,但没想到在这儿被赵聚义他们赶上了。
就在这时,一排排黑衣人在那辆马车前停了下来,他们手中拿着的刀在阳光的照射下闪烁着耀眼的光芒。
忽然他们整齐划一地把刀刺向马车,马车旁的护卫赶紧向车子靠拢,围成了一个锥形。
前头的黑衣首领扔出了一个绿色的不知名的瓶子,瓶子在地上碎开,一股绿色的烟雾席卷四周,周围的护卫除了几个,半跪在地上,其余的人都倒地不起。
从马车里走下来一个人,他是大宋长公主月华公主宋瑰珺,她并没有想象中的惊慌,拿出一颗珠子,那个珠子瞬间散发出蓝色的光芒,周遭的黑衣人瞬间化为冰雕,他们的脸色还保持着生前的恐惧。
只是淡淡的说了一句:“有些人该出来了吧。”
“难道是在说自己?”赵聚义想了想却没有动,静静的看她下一步准备怎么做。
她拿出弓弩对着一旁的草丛射了出去,一个直立的人影跳了出来,那是镇北大将军之子蔡东青,“这些人是你的吧?下次演的像一点,连毒药都不敢用,我不相信一个刺客会这么善良。”
“这……我是打算来救你……哦,我不是担心你出事吗?”蔡东青有些语无伦次。
宋瑰珺往空中撒了些东西,那些个侍卫便如同满血复活般醒来。
蔡东青刚想说什么,就被宋瑰珺打断了,“你小心点,不要给你父亲惹事,下次定不饶了你。”
远处的赵聚义看着蔡东青这怂样,他有些莫名的想笑,这可怜的孩子,提前安排一批人假装刺杀,然后自己英雄救美,可惜,手段有些浅了。
看着蔡东青像小跟班一样跟在宋瑰珺后面,一路讨好,但是人家这根本不在意。
“害,真是舔狗舔狗,舔到一无所有。”赵聚义有些感慨。
“少爷,什么是舔狗?”一旁的贴身侍卫大壮问道,他跟这少爷后面这么多年,还是头一次听见舔狗这个词。
“哦,就是北海的一条可怜的哈巴狗。”
遗迹快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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