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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六章 村民

    地处红甲与喜婚边境的村子名为‘安矜’,村子不大,只百十人,本村所娶的新娘是隔壁村‘烟视’之人,两村相距不过几里,向来有通婚之俗。

    喜婚之地,男女婚配是头等大事,诸地命名,也多是与此相关。

    安矜,出处是祭主时代一本名为《天下春秋》的书籍,书中有‘有新妇者,妇至,即宜安矜,烟视媚行’的言语,大抵是新妇初入门的状态。

    安矜村临近村子,有‘烟视村’、‘媚行村’,三村毗邻,关系极好。

    村子周遭没深沟高垒,甚至没有篱笆遮挡,只每家每户院落四处有篱笆萦绕,护着院中所种植的瓜果蔬菜。

    小小的村子甚至没祀神存在,更没有所谓的祀神庙宇,家家供奉之人只有一位,雌雄难辨的喜婚君。

    这等小村子,本就不是祀神建造起来的,而是一伙农夫在此聚集,开垦拓荒,然后才有如今这局面。

    此地虽没祀神,但有类似村长的角色,而且还有民兵,几个村子的壮小伙儿配备镇上所分发的诡祀刀剑。

    罗青两人走到村头,大摆延席的一名村民瞧见,从桌上站起身,迎了过来,脸色潮红,已有三分酒意,醺醺然道:“两位,既然途径至此,不如喝些酒,吃些饭菜再走?”

    村民年岁四十,乃是今个儿新郎官的父亲,负责招待,无可厚非。

    罗青礼节完备,拱拱手,祝道:“恭喜贵村贵人喜得良缘。”

    温台鼻子嗅了嗅,酒香菜香齐全。

    两人落座,村民端来了酒菜,酒是百姓喜婚宴席常用的酒,名就叫做‘喜’,此酒价格低廉,平头百姓负担得起。

    经过祀君时代‘先穑’之地的多年研制,祀世大地的农作物产量极高,寻常年月,粮食富足,纵是天灾荒年,有往年备下的粮食,百姓也大多能承受得住。

    人口受到限制的因素,向来只有战争。

    正是因不缺粮食,使得此世酒水便宜,酿酒工艺发达,祀君时代,分封有‘忘忧’,其地司掌天下酒。

    祀君之后,忘忧之地所产酒品,被一些文人墨客称作‘忘忧君’,其中最为出名的一首有一句,‘泛此忘忧君,远我遗世情’。

    区区一酒,以君相称,僭越极大,不过乱世天下,礼崩乐坏,无人追究。

    村民端来的菜蔬为标准的四菜一汤,两荤两素,菜肴名寓意都极好,‘喜鹊登梅’、‘芍药生思’、‘红豆曲’……

    除此之外,还有数个馒头。

    往来江湖客所吃的食物远不如宾客丰盛,这倒不是抠门,而是风俗如此。

    若大喜之日,宴席之上,凡是来往之人,皆用好酒好菜招待,意味着夫妻日后不会勤俭持家。

    追根朔源,这条风俗,是为了防止有那些忒不要脸的玩意儿,死乞白赖地讨吃喝。

    听说祀君时代,喜婚之地就曾有那等人,不事生产,只在喜婚城游走,听闻哪家喜事,就去蹭饭,坏名声传到了当时喜婚大人的耳中,于是便有了此俗。

    两人道了一声谢,温台大快朵颐起来,罗青则慢条斯理,向中年男子问道:“我二人正要前往娶灯城,不知先生可知此地?”

    “娶灯城?”

    新郎官的父亲指着西南方道:“大致方向就在此地西南……”

    温台胃口极大,罗青左手拿着馒头,再回过头来时,桌上菜肴已一扫而光。

    这还不算,温台视线一移,就望向了众多村中宾客宴饮的场面。

    罗青从怀中掏出几两金,“先生,这些算我二人的礼钱,我这位兄弟偏爱热闹之地,能否和贵村村民一同欢饮?”

    喜事的风俗规矩并不迂腐,掏得起钱财,那待遇就是宾客了。

    满脸喜庆的中年结过手金子,含笑道:“但请无妨。”

    温台哈哈一笑,手中端着一只碗,凑了进去,也不落座,豪爽地与众人干了一碗,“诸位兄弟,今日且喝个痛快。

    我乃异地之人,游历至此,见咱们村有喜事,就走了过来……”

    此时还没到喜闻乐见的入洞房环节,新郎还在酒桌上坐着,与一群从小光着屁股玩到大的发小饮酒。

    不只有男子,还有占据一半的年轻女子。

    有几名年岁与新郎差不多大的女子身前同样摆放着酒碗,喝得面红耳赤。

    这些人都是村子的人,因烟视村相距不远,新娘也认得,彼此之间再熟悉不过了。

    有些女子威胁着新郎,不准辜负了女子男子则是在使劲地往新郎那灌酒。

    村中而言,没任多的规矩,女子上桌饮酒,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了,莫说当下,纵是规章制度极多的祀君时代,也从未有过女子不上席的规矩。

    祀世大地,婚礼乃是黄昏之礼,通常在傍晚时分举行,罗青两人到来时,迎亲队伍从隔壁村回来不久,否则罗青还能瞧见新娘呢。

    罗青瞥了一眼,轻笑一声,与作陪的中年谈起天来,“先生,你是新郎父亲?”

    中年点点头,打量一番罗青,“两位是游历的祀修大人罢?”

    “是祀修没错,不过不是甚么大人,先生称我为小罗即可。”

    中年人赞叹一声,“我们‘安矜村’也有出了一名身怀胤胎的祀修种子,和我家那小子同龄,两人年幼时关系极好,听说如今人已在喜婚城高就了,不知此次大婚,是否会来……”

    祀修所生的子嗣有胤胎的概率极大,而世代平民的孩子,则万里挑一,一万个里面才会有一人。

    喜婚地虽是祀家大族把持,但凡人也不是没有任何晋身之阶,每五年都会有各地祀神都会派人在自己辖境内检测胤胎,如果谁家孩童有胤胎,那就能得到喜婚君的提携,加入到专为此而准备好的‘祀院’,系统修行。

    新郎官那位发小,能进入喜婚城,说明其天赋出众,从本地祀院脱颖而出,才能前往喜婚得到更进一步的机会。

    不过凡人出身,背后没有势力,修行资源,只能依靠祀院,或自己做些活计赚取,修行差了太多,真正能够再次得到升迁的人,极少。

    因为已成群体的祀家豪阀,不允许泥腿子跻身到此。

    允许凡人修行,给凡人晋身之阶,就已是祀家豪阀的宽宏大量了。

    许多祀修,其实视作凡人性命如草芥,不过没凡人,祀修一切的修行,也就没了根基,所以许多大势力都有诸多规矩约束祀修,不可屠戮百姓。

    天下压榨百姓的法子有两条,一条是强令百姓祭祀,牧百姓如牧牲畜,动辄鞭子加身,还有一条是令埃百姓安居乐业,令百姓生活富足,令百姓安定。

    鬼神乱世时代,诸多鬼神牧民,大抵便是第一条路子,祀君践祚,则施行第二种。

    其实哪种法子好,天下早已有了定论,可即便如此,仍挡不住牧民如牧猪羊的汹汹浪潮。

    如今天下,各占一半罢。

    罗青抿了抿嘴,“先生,当上祀修有甚么好的,天底下最好的事,还是子孙满堂。

    在此安居乐业,不愁吃穿,待儿媳妇生了娃,含饴弄孙,岂不美哉?

    祀修境界愈高,就越难以有子嗣,而且还要面临厮杀,指不定哪天就死在了战场上……”

    中年咧嘴一笑,“大人这话当真是说到了我心坎上。

    祀修又能咋样,有咱们喜婚大人庇护,祀修到了咱喜婚,也得老老实实,遵守规矩。”

    人各有志。

    罗青所说的话,当然只是客套罢了,他不甘屈于人下,怎能容忍他人在自己头上指手画脚,怎会把自家性命,寄希望于他人。

    不过罗青也明白凡人百姓,无胤胎,纵是想踏出那一步,又能如何?

    罗青闲谈问道:“先生,新娘可已迎来?”

    “大人来得不巧,新娘才进洞房不久,应该是正和伴娘一同吃饭罢。”

    此地婚俗,不是新郎在外头宴饮,新娘在屋中独坐等候,而是各自分坐,新娘与伴娘姐妹一同吃喝,并且其中多有已婚女子,以此传授些闺房经验。

    喜婚地方所属势力有欢喜地,盛产欢喜钱,欢喜钱正面就有四幅图画,教导动作。

    想必此刻洞房之中,就有欢喜钱摆在女子面前,新娘娇怯怯地学着呢。

    就等吃饱喝足,才有力气干活。

    生娃乃是头等大事,不管是对一家来说,还是对喜婚一地来说。

    只有足够的百姓,一方天下一方势力,才能够强盛。

    喜婚之地,在祀君时代,其实势力不大,放眼天下,也就只是一般,可为何能在祀君之后一飞冲天,与喜婚之地重视男女繁衍,脱不开干系。

    罗青与中年人闲谈之中了解喜婚嫁娶之俗。

    红甲城中,吴立人吴老前辈仓促之间所说的诸多习俗只是一个大概,真正细致的内容,并未涉及。

    向本地之人打听询问,恰好。

    中年是个健谈之人,坐在此处,与罗青上上下下叙说。

    村子之中,中年人的亲子大婚,诸多朋友毫不避讳地灌酒,他正不知怎么推诿,罗青来的正是时候,中年当然要借此脱身。

    方才一轮下来,中年已饮得颇多,再喝,家中那老娘们就该不让上床了。

    他们家不大,除却厅堂外,也就三间厢房,夜半三更,若是听到自家儿子的动静,不得心血来潮,和家中婆娘试试,再闹腾着生一个。

    与他同辈的老友,这家有两个孩儿,那家有三个孩儿,只有他,一根独苗,其实他更喜欢闺女,若是自家婆娘能再生个闺女,他能乐得蹦起来。

    两人说话间,一道刺耳的破风声响起,喧闹的众人向西边望去,只见一抹拖着长尾的光芒成一条笔直长线,飞掠而来。

    在众人惊叹的目光中,光芒顿下,悬停于众人头顶。

    此方世界,祀修与百姓杂处,没甚么山上人的说法讲究,平头老百姓见到的祀修不少,偶尔还能看到天幕上凭虚御空的祀修急掠而去。

    百姓抬头见仙人,而自身只能俯首于田野之中,作何感想?

    多数百姓老实耕作,还有一些平头出身的百姓,不愿就此老死于田亩之间,因此选择外出,冲破祀神定下的种种障碍,游历天下。

    这些人,便是天下诸多武者的源头。

    老郎中李向风,个头矮小,就是因早年在田亩之中劳作导致,而且他出身的地方不是喜婚这样的祥和地方,而是一处祀神牧民如牧猪羊的地方。

    李向风一次在田间劳作,抬头见祀修御风而行,于是辍耕之陇上,向远眺望,询问父母,为什么有人会飞?

    李父母饱受那祀神压榨,早已麻木,对那祀神只有敬畏,只管跪地磕头。

    李向风分明瞧见,一飞过去的有两人,一个是老头,一个是年纪和他相彷的十岁雉童,那童子还朝他做了个鬼脸。

    李向风不知道朝着那小孩拜甚么。

    后来李向风父母死于终年劳作,李向风历经万难,从那祀神之地逃脱,见识愈广,知道了甚么是祀修,甚么是祀修。

    他本想修行,可受限于天赋,身无胤胎,因此退而求其次,修行气血法门。

    之后听闻乱冢大名,便前往了那地,与祀修厮杀,掠夺资源,抢占地盘。

    李向风对祀神一向态度恶劣,就是早年经历所致。

    那名祀修背负双手,从天幕降下,双脚落地,气势逼人。

    灯火映照之下,一身红袍的祀修露出面容。

    长得并不英俊,一张面容平平无奇,缺少一份画龙点睛的坚毅,因此不如罗青深邃。

    村民认出此人,但不敢轻易上前,虽是同村之人,可毕竟多年不曾相见,谁又知这人有无变化?

    祀修之隔,天地之隔!

    新郎官咧嘴一笑,走上前来,似调侃似试探,“方大人,来了?”

    祀修陡然哈哈一笑,一拳轻轻锤了一下新郎官胸口,“什么方大人,老方都不叫了?”

    见到方兴露笑,众人纷纷走上前来打招呼。

    望着被众人簇拥着的祀修,罗青喃喃道,富贵不还乡,如锦衣夜行。

    (家里停电,手机码字,忍不住吐槽两句真TM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