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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六章 悲催王爷出使汉 葫芦判案汉朝版

    江南唐国中,李景达和周宗以及一帮重臣们全都赞成派郑王李从善出使汉国。唯有李煜表示,此事容后再议,让他好好考虑一下。李煜明白,皇叔和岳父的做法颇有借刀杀人的意味,可毕竟他和李从善才是兄弟。

    李景达提出让李从善去汴京的原因还不少,确实,派个王爷去更显得有诚意是其一,太后非常不爽李从善曾经想争储君是其二,李景达已经察觉李从善在拉拢世子李从禹是其三。

    见李煜没有立即同意让李从善去,李景达等众人走了之后,再找李煜长谈。李景达告诉李煜,当初选择了攻汉就要承担后果。李从善既为李氏中人,就要为大唐出力,为大唐流血流汗。如果没有李从善,也会让李从谦去的。李煜见皇叔如此坚持,同意了李景达的建议。

    李景达刚走,周宗就来了,李煜向周宗表示不用再劝了,他已经被皇叔说服了。周宗则又一次被李景达对李煜的影响力而震撼。

    李从善得到出使中原汉国的使命后,犹如晴天霹雳。此前,冯延鲁出使就被扣留了,现在汉国皇帝肯定暴跳如雷,此去简直就是送死啊!李从善哭哭啼啼的去求见李煜,希望磕头认错,求六哥看在兄弟一场的份上给他一条生路。哪知道皇宫侍卫已经得到李景达和周宗的双重通知,郑王要见皇帝绝对不许通报。

    见皇帝不肯相见,李从善无可奈何,还在想着怎么办呢,鸿胪寺就来人通知他,按照圣意明日就出发。李从善只能去拜别母妃。凌太妃听闻消息抱着儿子痛哭,心中万分不舍,又有点怨儿子。当初不听话,非要图谋皇位,现在边都没沾上,就被整成这样了。凌太妃实在恨不过,偷偷把自己怀疑多年的一个秘密告诉了儿子,钟婉娘跟李景达有私情。

    当初,先帝镇守扬州,常年在外。钟婉娘和李景达陪着元敬太后,两人姐弟相称,定有私情,李芳仪和李从谦指不定是先帝的还是齐王的。

    李从善惊问母亲,“为何不以此扳倒太后?”

    凌妃点点儿子的额头,“傻孩子啊,钟婉娘为了当太子妃、当皇后,连父亲兄弟都死在她手上。李景达也是个厉害人物。他们两人一个是先帝的原配,一个是一母同胞,没有确凿的证据想对付他俩,那是有几个脑袋啊?另外,就算有确凿的证据,你以为就行吗?这件事谁知道、谁就得死。更何况,也无法确认钟婉娘拉拢李景达是不是受命于先帝啊!你把这件事放在心里,看何时能用上。”

    李从善不解,“还有可能受命于先帝?”

    凌妃告诉儿子,当年传言烈祖有想以齐王代先帝继位的想法。韩王的母亲是个很厉害的女人,以读心之术知晓烈祖不满先帝,四处谋划试图让韩王当皇太子。不知怎么的,这事竟然被李景达知晓,还告知了烈祖,结果韩王母亲被烈祖逼着改嫁了。

    这段话信息量太大了,李从善头晕脑胀地想,李煜不会是李景达的儿子吧?那……

    凌妃一眼就看穿了李从善的想法,她告诉儿子,“别忘了李景达只比李煜年长十三岁!也别幻想你是先帝的亲生子就应该名正言顺即位。江山也是先帝兄弟俩让来让去的,轮不到你。先帝即位没有立李景达、而立李景遂当皇太弟,我猜先帝也只敢走了一步,试探一下李景达,连第二步都没敢走!李景达自烈祖时代就手握神武军大权。江淮之战中他不愿与汉军死战,不仅是要保存大唐的基业,他也怕把神武军打完了,回到金陵后皇帝陛下会对付他吧!”

    凌太妃顿了顿,又问儿子:“你说说看,为何是李景达告知烈祖,不是先帝呢?”

    李从善就是个政治和权术菜鸟,脑子里一直在吃瓜,想着李煜到底是谁儿子。这种死无对证的事情,关心有什么用?凌妃说的才是关键。经凌妃一点拨,李从善明白了,韩王母想谋先帝的皇太子之位,告状的竟然不是先帝,而齐王?!这里面复杂的关系真是深不可测。直到今天,李从善才知道凌妃不是懦弱,是为了保护他而明智的退让。

    李从善紧紧抱着母亲,请她放心,“孩儿明白了母亲的良苦用心,凡事要隐忍,一步不慎、死无葬身之地。此去汉国,孩儿一定尽最大努力保全自己,希望有朝一日能再见母亲。”

    凌太妃点点头,抱着儿子说道,“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莫怕莫怕。”又问儿子,“听说太后给皇帝求了一签是’命中有时终须有’?”

    李从善告诉母亲,“听说是这样的。”

    凌太妃冷笑着对儿子说,“命中有时终须有,命中无时莫强求,此签绝不是什么好签,他们母子不会有好下场的。”

    李从善又开始吃瓜,问凌妃对李芳仪的签文有何见解。此事周娥皇告诉了齐王妃,齐王妃知道、差不多有点关系的人就都知道了。

    凌太妃拉着儿子的袖口,叹口气说,“儿啊,母妃又不是解签的,怎知李芳仪那一签的含义呢?知晓皇帝那签是因为母妃有个好姐姐啊(李璟的妾)。当初,你姨母知道太子妃的父亲竟然效忠徐氏、藐视烈祖,还以为是个大好机会,去报恩寺求签,中的也是这一签。寺中和尚跟你姨母讲,该有的一定会有的,她听后大喜。你姨母以为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和尚说天机不可泄露,不肯再解。你姨母偷偷告诉我她得了此签,不听我话,非要跟太子妃斗。结果两岁的儿子喝了一碗退烧的汤药,次日,人就没了…你姨母也精神恍惚,跌入鱼池而亡。”

    说到这里,凌太妃满眼泪水,又道:“人在做,天在看。我们母子从来没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干了那么多坏事的人,善恶到头终有报!”

    凌太妃握着儿子的手说,“不管是谁想叫你去送死,哪怕用母妃威胁你,都不要有所顾忌。在汉国,只求汉朝皇帝留你一命,苟活于中原、远离是非之地,就是母亲说的祸之福所依了。”

    与母亲一夜长谈,本来觉得全无生路的李从善找到了支点和些许慰藉,带着惶恐的心情踏上了去汴京之路。

    路上,李从善竟然发现此次朝廷领衔的官员竟然是萧俨?他不是太子党中唯一活下来的,听说在随州担任刺史吗?李从善心想,原来此去送死的不止我郑王一人。李从善本想和萧俨多谈谈,可是萧俨却没有显出与郑王同病相怜的意思,只是告诉李从善,日前才被重新启用,封为光禄寺卿,负责与郑王出使汉国,请求汉主停战。光禄寺卿和大理寺卿平级,萧俨也算官复原职了。

    渡过江水就进入了武宁军的管辖区域,唐朝使臣团立即感受到了汉国深深的敌意。这敌意从官员到百姓,弥漫四周。唐国使臣有点震惊,这里才被汉国占领没多久,怎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唐国给他们安排住宿在一座偏远馆驿,派了一位判官和一位千夫长带领几百兵士陪同。馆驿官员还“善意”的提醒唐国使团,明天上船,怕是要不少天方能到汴京。要不要花钱买点干粮带着?不然只怕到时候没东西吃,可别怪我们没提醒…说的就像牢头敲诈犯人一样。

    李从善非常不满,这哪是待客之道?萧俨安慰李从善,我们本来也不是客人,只能随遇而安。

    知道王爷也没受过此种罪,好说歹说并买了不少干粮,才让驿站安排了一间朝南稍好的房间。

    梅雨季节已过,里运河早已经蓄满河水。第二天一早,登上去往汴京的船。李从善看着这条运河水,心想,汉军和唐军隔着宽广的江水,就算汉国要伐唐也会等到合适时机,哪用如此、一刻也不容缓的命令我等去汴京呢?哎,怕是最近跟李从禹、冯延术等人走的比较近,又被李煜察觉了吧!

    一路顺风顺水地到了汴京。京城官员倒比扬州态度稍微好点,安排了正常的使臣馆驿,提供普通的一日三餐。就是一直把他们晾在一边,哪里也不让去,也没人来接待。

    汉朝的内阁会议已经谈论过唐国使团此行的目的,太傅姜成信分析说,不可能是宣战,都打起来了还宣什么战呢?!肯定是以攻代守后,来求和停战的。可现在皇帝不在,皇后和太傅都不敢同意和,就拖着晾着吧,也算给可恶的唐国人一点颜色看看。

    此时的刘承讯正率领禁军骑兵冒着高温,日行二百里飞驰在黄土高原上,向汴京急返。

    听说唐军撤退后,李沁总算消停了几日,破事情又来了。什么事情呢,在渝州老家二伯家的小儿子,也就是李沁的堂弟,带着个小厮出门耍,与当地一富户的两个儿子发生口角。一见对方人多,小厮撒腿就跑,李沁的堂弟跑的慢,结果被这两人和一群家丁打成重伤,回家之后不治身亡。

    闹出了人命,冯姓富户本想花钱私了,李家不愿意,两家对簿公堂。渝州判官也是胆肥拎不清,连李家是谁都没打听,就敢收了富户家大笔银子准备和稀泥、帮着富户摆平此事。拿人钱财与人消灾嘛,来个“贾雨村式判案”,弄个皆大欢喜。

    按照律法,弄出人命的官司要刺史先复核,报到刑部批示才能结案。判官问刺史,这件事如何才能摆平。刺史劝判官,想摆平这事,除非富户愿拿出至少两万贯,还得有人来顶替死罪,才能办。否则还是不要接了,就公事公办。

    刺史还是人脉广,各种事情打探得清清楚楚。第二日就告诉判官,拿了你二百贯,卖你一个消息。照你文案上写的,被打死的就是皇太后的亲侄子,皇帝的表弟,还是皇贵妃的堂弟。随便哪个头衔,老弟你玩不好就是死无葬身之地,何况人家是占理的。

    判官这才知道,看似平常的一家人才是有大靠山的,老太爷是当朝皇帝的舅舅,真是低调害死人啊!当然,下层官员们不知道太后和亲哥哥之间的恩怨,判官还纳闷,国舅家能这样低调?可是刺史是个非常谨慎,他的话是不容不信的。

    判官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表示此事还要仰仗刺史大人。刺史倒是淡定,事情还没到他头上,再说也不是他直接揽下来的,表示说先假装不知道、看看情况再说。

    判官一回府邸,冯老爷又为了儿子已经在门上等着了。判官直言不讳,两万五千贯加有人顶罪才行。判官还透露了消息给富户,苦主的父亲是皇帝的亲舅舅!除非把一切都摆平,否则刺史那一关都过不了。

    冯老爷一听吓呆了,竟然打杀了皇帝的表哥?!震惊地说不出话来。可自家也就一个儿子啊!半晌,冯老爷才反应过来,反反复复恳求判官一定帮忙,这钱自己倾家荡产也要给。眼看再得不到判官的承诺了,只能赶紧回去筹钱了。

    冯老爷到家第一件事,把儿子叫来狠狠地动用家法揍了一顿。平时里在乡里乡亲的飞扬跋扈,哪知道天高地厚?平白无故打死了皇亲国戚,还能有好果子吃?这事还不能说,一说出去定是死路一条,说不定还得搭上全家老小。这次事情如果能蒙混过去,估计就只能吃糠咽菜了。如果蒙混不过去,那就直接准备秋后问斩了…冯老爷勒令老婆和家丁们把少爷看好,束足家中,一月不许出门,好好在家读书。

    下一步,冯老爷开始凑钱了。找亲家借,夫人娘俩借,七大姑八大姨借,可两万五千贯太多了,一时半会哪能搞定啊!只凑到了一万多贯,又开始卖地卖铺子,再去求判官帮忙。

    好话说尽,判官见确实礼重,一万多贯啊!方才带上富户求见刺史。中原才稳定不到十五年,物价很低。一般出了人命官司,如果存在私了的可能,通常也就千把贯钱。

    刺史还是能耐大,自己不愿意出面,找了个中人去找李家谈,从三千贯一直加码到七千贯;又把责任往家丁们身上推,家丁们反正也打了人,该怎么判就怎么判。

    李家一则觉得人死不能复生,二则七千贯实在不少了,也就同意了。既然双方都满意了,判官当堂宣判:冯家的公子冯某指使下人殴打李家少爷,致使李家少爷重伤不治而亡。事主冯某在关押期间暴毙,经李家参与此事的下人指认确为行凶者。判令冯家赔付李家一千贯,冯家参与此事的所有家丁共计六人,每人重打一百大板。

    判书上写的赔付一千贯,实际在宣判后,冯家一共给了李家七千贯。

    自秦汉以来,国家律法“杀人偿命”,但一则要证据确凿的,二则要苦主上诉。正如上面所说,公子死了,小厮当时跑了,到底冯家是谁打的、谁下的狠手,都难以确认。而且,都说了“暴毙者经李家参与此事的下人指认确为行凶者”,案子到了刑部,官员就算看出来点问题,既然双方都无异议,也就没人管了。

    刺史很精于世故,指使判官一百大板打死了两个家丁,又让冯老爷出点钱抚恤家丁的家人。此事也算安排稳妥了。

    冯家把当朝国舅的儿子打死了,出了万贯家财把该赔偿的、打点的、抚恤的全都搞定了;李家嘛,得了七千贯钱当时也就满意了;家丁们参与打人判打一百大板也应该,经不住一百大板被打死也不算冤枉;冯老爷还算仁义给了家丁们抚恤。渝州刺史本是想,钱给了、两条人命也偿命了,皇亲国戚也该满意了吧!

    可是李家这波人的德行就是反反复复,看到钱的时候心里烧的慌,想要。等钱到手了又觉得给少了。要知道当年皇帝在河西给了老板娘二两黄金,折合银子七十两即七十贯钱,一船二十来人就吃了一个多月啊!所以如刺史想的,正常的话,这种可操作的人命官司,千把贯就可摆平;冯家花了万贯家财,还不是因为怨主来头太大。

    李老爷越想越不服气,反正钱也到手了。事情在心里绕了一年多还是不爽。反正盘缠多多的,李家老爷索性让三儿子上汴京去求见四伯父李业,要李业帮忙。话说的也很惨,在老家被人欺负了,连小弟都被人无故打死。

    李业虽然不喜欢家中兄弟,可是毕竟血浓于水。听说自家人在渝州竟被无故打死,还有冤不得伸,这普通百姓都不会这么惨啊,二话不说地表示,此事他肯定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