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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第十侍者:天堂

    很久很久之前,东郊森林就是一座灵山。

    充沛的灵力孕育出了山灵,那只山灵就是无奇。

    当时的灵山不见一丝人烟,是完全无人存在的地方,也没有那样壮观的瀑布,完全就是原始山林的模样。

    无奇从出生到成为山灵,都没有见过人类。

    第一次见到人类,当时是一群人进入这座山,以及一只人形的真龙。

    但是那只龙身上有很重的毒伤,已经是奄奄一息的状态。

    这小山哪有小庙去供奉龙王爷,担心真龙一个不爽把他这小山淹了,于是无奇开始主动去接近那只真龙。

    刚开始小心翼翼毕恭毕敬地试探,后来发现这位爷性情温顺,完全没有架子,甚至还受人类使唤,说话也就越发大胆起来。

    “你这只龙,为什么要到我这深山老林之中,不回你的海边去。“无奇一直住在这深山之中,可以与万物交流,自然是无所不知无所不晓,没见过海,却知道龙是常年生活在大海之中。

    “海?“男子的眼中流露出几分迷茫。

    无奇等待这真龙继续说下去,心想,这只龙,不会没见过大海吧?

    但那清脆的鸟鸣蝉叫许久,也不见男子继续说下去。

    男子只是呆愣愣地,一动不动地看着眼前山中草木,像是遁入空境。

    直到。

    一声女子甜美的呼唤在林间响起。

    “龙——“

    男子木讷的神色舒展开来,眼中满是点点星光与温柔,口型轻启,酝酿了片刻,他低沉浑厚,富有磁性地道:

    “我在这。“

    有人来了,无奇就隐去身迹。

    只见那平平无奇的人类女子,牵起了男子的手,口中还略带不满地嘟囔:“你到哪里去了,我找了你好久。“

    “对不起。“男子依旧有点木讷,但是却像个吃到了糖果的小孩那样满脸心悦,。

    无奇忽然明白了。

    为什么身为尊贵、掌控一方风雨的神龙,会心甘情愿地受人类指使,准确地说是受那女子的指使,去砍柴挑水。

    因为爱情。

    可惜的是后来没过多久。

    一声深沉的龙吟,一段惊神泣鬼的震动,一场连绵的大雨。

    真龙化为龙身,倒在奔腾的瀑布旁,尸骨永远地留在了这片土地,那群与真龙一同前来的人群,也仿佛被这大水冲走,不见踪迹。

    虽说陨落的硕大龙身损毁了不少山间林木,还重塑了这座山,差点将这山夷为平地,连绵大雨形成的水灾夺取无数生灵的性命。

    但是留下的龙骨让这森林的灵气愈发充沛,形成的溪水与瀑布更加适宜生命的居住,经年累月,也就成了现今东郊森林的模样。

    【天堂城城外】

    当真正靠近天堂城,萨菲尔才真正感受到烈狱与天堂,只有一墙之隔,那种强烈的对比,给他带来了难以言喻地震撼之感。

    天堂城的存在无疑是赫然地把世界的人分为两类。

    穷人与人。

    “天堂城没有出现之前,这块地方也和这外面的景象差不多。”维尔逊掩下眼帘,“甚至更加混乱,因为它地处两国的交界处,除了饥荒、疾病、贫瘠之外的天灾之外,还有无休无止的纷争与战乱。”

    “对于手无寸铁的大部分普通人来说,这里就是地狱,但是对于我们这种无户无籍的佣兵来而言,可以说是为数不多落脚之处。”

    维尔逊没有带萨菲尔来过这里,所以萨菲尔肯定无法想象之前这里是多么的混乱。当维尔逊再次回到这个地方,震撼的不是这平穷与富裕分明的景象。

    他震撼的是,这座天堂。

    原来这个世界上居然真的存在名为天堂的地方。

    平穷与富裕不仅分割的是人们各自的生活水准、生存难度,那中间存在的巨大的信息差,就是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

    最简单的例子,维尔逊在没有进入天堂城之前。

    他根本不知道数字化、信息化是个什么东西。

    也根本想象不到,天堂城内是怎样的一种生活。

    天堂城外其实比起之前,好太多。

    最起码,在大地之母的威慑之下,天堂城外除了一些小偷小摸,小型的纷争之外,那种像之前那种大规模的屠杀,是不会发生的。

    另一种角度来说,天堂城外部,除了贫瘠,也是拥有一份来之不易的和平。

    在这个纷争不断的世界,和平成了一种遥不可及的奢侈。

    而且天堂城定期会将不需要的衣服食物发放给外面的人,所以无数因闹饥荒、战乱而来的人,不惜长途跋涉,也要来到天堂城外面安营扎寨,大地之母盖亚也没有驱逐之意,这导致天堂城外的流浪人口逐年徒增。

    但天堂城只是提供了些许的安宁,城外的人仍然要面对疾病的威胁,这样密集的人口,只要是传染性稍强的疾病,就能让大部分人命送黄泉,甚至会殃及城内的人。

    迟早,盖亚都要作出取舍。

    而且天堂城内部那样美好景象的为续,也是要处理各种各样的纷争,也要盖亚做出处理。

    并不是所有人,都向往和平。

    所以所有人都心知肚明。

    天堂城可能会有一天,像它腾空出世那样迅速地消失无踪。

    城外有大地之母虔诚的信徒,特地来天堂城朝圣,为祈求丰收与大地之母的庇护;也有王侯将相充满珠光宝气来来往往的车马。

    但。

    城外也有,河中漂浮着尸体;瘦的只剩一把骨头的难民;断断续续发出呻吟的病人;伸手乞讨的拾荒者。

    “发馒头啦!发馒头啦!”

    随着一声粗豪的女声,一群又臭又脏还有行动力的人连忙起身蜂拥而去。

    “禁止抢夺,乖乖排队哈!”爽朗如玉石之声的男声随即响起。

    维尔逊一听声音就认出了两人。

    这两人是天堂城做酒家生意的,据说都是战争年代流落的孤儿被寄养在一个专门收孤儿的女人家中,然后的这个女人是当时在这附近开酒家的,于是两人稍微年长点就去帮忙,后来女人病死后,就由成年的李灼华继承家业,成了酒家新的老板娘。

    可能是运气来了,新酒家正好就在天堂城内部,当天堂城近乎一夜崛起时,李灼华也顺理成章的成了天堂城酒家的老板娘,生意越发红火,流水也越做越多。

    不过李灼华也没有忘记那些平穷的岁月,明白吃不饱穿不暖的苦,于是有时间就会抽空到天堂城外免费发放食物。

    维尔逊还记得自己第一次进入酒家认识这两人的场景。

    李灼华长相普通,身材矮胖,但是她店中那个给人感觉很不靠谱的店小二,却十分吸晴,身材修长,高挺的鼻尖还有一枚性感的小痣。

    几乎维尔逊每次进店内,都能看到店小二身边围着的莺莺燕燕,即便身边没有女子凑前,也有不少矜持的女子在暗送秋波。

    店小二无论男女老少,来者不拒,热情好客,却没有给哪一位来客有再深入发展的意思。

    “你叫什么名字?”有位女子好奇地问他。

    “你知道这酒家的老板娘叫什么?“

    “我就记得好像姓李。“

    “对,我跟她姓,我姓李,名为泓文,全名李泓文~”

    维尔逊听完,暗道,这店小二不仅长得好看,嘴巴似乎也很讨女生喜欢。

    “嗨!维尔逊,你回来了?”李泓文借着鹤立鸡群的身高以及良好的视力,也看到了远处的维尔逊。

    穿过维持秩序的天堂城管理人员,维尔逊带着两人和李泓文攀谈起来。

    而李灼华则忙的无暇顾及其他,连李泓文这名副其实的花瓶在一旁聊天都没有去骂几句。

    “回来就来酒家喝几杯呗。这是你接应的朋友?”

    “好,记得算我们便宜点。”

    “这还得问我们老板娘,老板娘最大,我一个打杂的可做不了主,但是我能陪你喝酒划拳,决战到天亮。”

    李泓文说着说着,只见李灼华差点被蜂拥的人群挤倒,连忙扶了一下,捏着那柔软的肉,还不忘调侃几句,“重死了重死了。”

    李灼华一巴掌就呼了过去,“还不是你不锻炼,嚷嚷什么嚷嚷。”

    “啊对对对,老板娘说的对。”李泓文被骂了却依旧笑开了花,但是转眼又凶了起来,掐起没有过变声期的嗓子,使劲吼,“挤什么挤你们!一群要饭的!再挤就一个都别吃了!!”

    李灼华一巴掌又呼了过来,“逞什么威风,还不快来帮忙!”

    “别打了别打了,我这张俊脸都快被你拍的快见不了人了。”

    “你李大帅哥还在乎脸?!”

    “那可能不在乎嘛~我可是给你招揽生意的门面。”

    维尔逊见状,“那你们忙,我就先和朋友回天堂城,等晚上酒家开业吧。”

    这两个人一起经历过创业的艰辛,一起面对着生活的磨难,时常拌嘴,彼此却一直不离不弃。

    维尔逊一想到这两个人就想到一个词。

    人间烟火气。

    在天堂城里,维尔逊最喜欢去的就是这个酒家,哪怕只是看两个人斗嘴,吃些带油烟味的食物,也很能短暂地忘掉一些烦恼,很是舒心。

    是个人,都会喜欢有人烟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