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读小说 » 武侠仙侠 » 修仙之难 » 第八十七章 无题(一)

第八十七章 无题(一)

    四月最后的这几天淅淅沥沥地下了几场小雨,气温却渐渐升高了许多,新燕衔泥筑巢,清凉的夏风吹过城市上空,天上的白云似乎也变得比往日更柔软了些。

    进入五月份,天气开始渐渐变得炎热起来,在这期间,主要发生了两件事:

    第一件就是秦禾和元缘的关系仍然没有得到改善,这倒让宁安安觉得有些莫名其妙,原本她以为在自己这个大媒人的撮合下,两人虽说不至于立即打得火热,但至少作为朋友也该慢慢热络起来了。但是在最近的相处中,她和秦禾的关系反倒是愈发熟悉起来了,现在她已经能面不改色地管秦禾叫“阿禾”了,这也归功于秦禾的几次“纠正”。而元缘则依旧和以前一样,面对秦禾的时候脸色冷得她都有些害怕,不过她也知道元缘的性格,不只是对秦禾,对其他男生也是如此,甚至在这段时间,其他男生已经开始流传她“冰块”的外号了——自然是私下里悄悄叫的,他们是绝不敢当着元缘的面这么说。而对于秦禾呢,她则有些恨铁不成钢的气愤,元缘长得那么漂亮,而且又有着“海龟”的身份,不知道有多少男生挤破脑袋也想引起她的注意,但是秦禾倒好,一点都不上心。哪有这么追女孩子的,吃饭都不敢和人家坐一块,不过她私下里和晓晓讨论了一番,觉得可能是秦禾觉得自己有些自卑,毕竟面对这么出色的女生,大部分男生甚至女生都会觉得有些自卑,特别是人家上次月考还是全年级第一,可是比那些尖子班的学生还要厉害,就连阿禾都只是年级第十五。

    第二件事则是秦禾这段时间每隔几天晚上就会利用复制出来的灵药炼制丹药,其中自然是一次都没有成功过,但是在他这么多次的尝试下,那些“废料”的品质倒是越来越好,每次用来泡澡后,他体内的法力都会增长一些,按照秦禾的估计,照这样的速度下去他再有一个月就可以突破到长生诀第三层了。而且由于这段时间的炼丹经历,他对体内法力的控制也愈发得心应手了,火球术的控制也上了一个台阶。最重要的一点是,他每次泡完药澡后,身体都仿佛轻盈了许多,转而修习飘渺身法简直是神速,如今他已经能在修炼飘渺身法时身体上系上五个铃铛而奔跑不露声。现在他在那个小小的卧室内全力施展飘渺身法时甚至能出现残影,若是范围再缩小,他一瞬间的爆发速度甚至能脱离人类的眼力极限。

    暑假里要去京都的事情已经和姬长生说过了,所以秦禾要赶紧在这段时间尽可能的提升自己的实力,正所谓“君子藏器于身,待时而动”,最首先的就是自己要有这个“器”了。

    秦禾心里一边想着日后的打算,一边走进教室。今天是周一,作为一个星期的开始,教室里已经早早来了学生,正在捧着书本背诵课文。秦禾所在的十九班是高一的重点班,其综合学习能力就算在其他五个重点班里都是名列前茅,有一次月考的英语平均分甚至超过了其中一个尖子班,其中大部分的功劳是他们的班主任冉笑萍,平日里待他们极严,不仅是单词,大部分的英语课文都会让他们背诵,做不到的一律都是打手板。这样的威压下班里每个人对她都是既爱又恨,自然也不敢对英语有丝毫怠慢。

    临近预备铃响的时候,田文轩才顶着两个熊猫眼走进了教室,一进教室就怨声载道,呵欠连连,秦禾问他昨晚在宿舍干嘛了他也不说,只是一个劲地和坐在后面的姬长生眉来眼去,两人笑容极度猥琐。

    到了第一节课后,田文轩拖着秦禾去上厕所,二人一进厕所,田文轩就把身体靠了过来。

    “阿禾,你问问我身上有什么味道没?”

    “在厕所里能闻见什么味?”秦禾斜乜了他一眼,松开裤腰带准备放水。

    “哎呀,你闻闻看。”田文轩说着把衣袖凑到他鼻尖。

    秦禾轻轻闻了闻,随后皱眉看向田文轩,“怎么有股酒味,你喝酒了?”

    “我靠!真能闻出来啊?”田文轩有些吃惊,连忙低头自己闻了闻身上的校服,“我洗澡了啊,怎么还能闻出来。”

    “真喝酒了?你不会昨晚在宿舍喝酒了吧?”秦禾睁大双眼看着他,周围其他几个学生听见声音视线也往这边瞟了过来。

    “嘘!小声些!”田文轩拉了拉秦禾衣袖,压低声音说道:“昨天晚上长生用书包带了几罐啤酒进来,我们宿舍几个人熄灯后一边看视频一边喝酒。”

    “长生带进来的?他怎么带进宿舍的?学校里没有卖酒的啊,他从外面买的?”

    “对啊。”田文轩笑着点点头,“可惜你不在宿舍了,不然昨晚就热闹了。”

    “你们看什么视频?”秦禾抖了抖身体,走向旁边的洗手池。

    “嘿嘿~~”田文轩贼兮兮地笑了起来,“还能有什么视频,双人动作片呗!”

    秦禾无语地看了他一眼,田文轩还有些意犹未尽的回忆,配上他那憔悴的脸色,秦禾不用猜都知道这小子在最后两节课上要睡觉。

    “我说你小子最近身体怎么越来越虚,晚上没少看吧?”

    “有这么虚吗?”田文轩站在洗手池前,照着前面的镜子用水抹了抹脸,果然越看越憔悴,“都怪长生那畜生,非要拖着我看!你说看就看了,还要搞啤酒花生豆什么的,这谁顶得住啊……”

    “呵呵……”

    “我要被这酒色掏空身体了,从今天开始戒酒!”田文轩信誓旦旦地说道。

    “这色你是只字不提啊!”

    “快走吧,要上课了。”田文轩头也不回地出了厕所。

    第二节课是语文,讲台上老师声色并茂地讲着一篇古诗,何阳光罕见地走神了。

    他目光怔怔地望着前面的黑板,脑海中一遍一遍地回想着刚才听到的消息。

    叶小秘谈恋爱了,对方在隔壁班,但是个女生。

    说起对叶小秘的印象,何阳光想起开学报道的那天晚上,身边的叶晓晓去厕所了,他一个人无聊地坐在凳子上发呆,然后就听见旁边响起一个清脆的女声。

    “同学,借一下你的铅笔。”

    他被这突然出现的女生声音惊了一下,下意识拿起桌上的铅笔递给了对方。

    逆着灯光他看见一个短发的女孩站在旁边,脸上带着明朗的笑容,女生大大咧咧地示意了一下手里的笔,“谢谢!一会儿还你。”说完潇洒地转身,一头干净的碎发在灯光下仿佛熠熠生辉。

    这就是他对叶小秘的第一印象了,觉得这个女孩子性格很像男生,不同于他以往认识的任何女生,身上带着某种坚硬的东西,像是冬天在碎冰中巡游的鱼儿。

    往后大家接触得多了,也都知道叶小秘是个大大咧咧的女生,甚至可以说是班里人缘最好的一个,女生们喜欢她,男生们也能和她打成一片,大家都乐意和这个性格开朗的女生接触。这大概就像生物课本上面说的向光性吧,叶小秘这样的性格,在书里就该是个侠客,性格直爽,快意恩仇,大家都喜欢这样的人。

    他想起有一次穿了新鞋来学校,那是一双很漂亮的白鞋——他总是喜欢穿白鞋。白鞋不耐脏,他就总是用纸沾了水来擦,时间长了再洗,就算发黄了他也喜欢。那一天上体育课,教室里所有人都出去了,他刚从外面走进来,迎面碰上了正打算出去的叶小秘。

    “嗨!阳光,你穿新鞋了呀!”

    “你所有的鞋都是白色的吗?我还没见你穿过其他颜色的鞋呢?白鞋不耐脏啊,我就不喜欢白色的。”

    “不过你穿白色的真好看哎!我听我妈妈说,喜欢穿白鞋的男生,性子都温柔,性格也干净。”

    “嗯……我看阳光你就是这样的人。哦,我出去打球。”她说完这些后拍了拍何阳光的手臂,风风火火地跑出去了。

    也许叶小秘也不会知道,这件事他会记得这么清楚,可能当初她也只是随便说的,但他就是记住了。

    其实就连他自己都说不清楚为什么独爱穿白鞋,大概也是觉得这样的颜色穿上了会觉得干净,别人没和他说过这些,叶小秘说了,他莫名觉得有些开心。

    毕竟这也是赞扬他的话,对于叶小秘口中推测他是个干净的人,他自然不敢认同,但从那以后,他觉得自己应该往这个方向靠一靠,要真诚待人、要努力学习、要温柔、要善良……

    要努力称为干净的人啊……

    但何阳光并不喜欢叶小秘,这里说的喜欢是指青春期男女之间的爱慕。他只是觉得叶小秘是一个很特别的女生,很勇敢——特别是刚刚听叶晓晓她们说起这件事的时候,他心里忽然有种感觉,觉得这件事会发生在叶小秘身上并不奇怪,于是他更佩服叶小秘了,觉得自己要向她学习这一点。

    何阳光就是这样一个人,在那样的家庭环境中,他一直有一种自卑的情绪,觉得所有人都比自己优秀。所以他沉默寡言,时常观察别人并学习,最近他从叶小秘身上学到了很多,从同桌叶晓晓身上学到了很多,从学习成绩很好的秦禾身上学到了很多,这些都让他觉得很开心,觉得认识了这些朋友不枉此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