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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希望总在路上

    15,希望总在路上

    起身坐到走道的窗边,看到老詹也在窗边坐着,正在看一本XZ旅游风光手册。

    我俩共同翻看着欣赏,都是大师的摄影作品,照片非常震撼人的眼球,配图的文字介绍:XZ被人们誉为“地球第三极”,平均海拔在4000米以上。这是一个古老、辽阔却又到处充满着神秘色彩的地方。这里有数不尽的高山雪峰、一望无际的广阔草原、美丽如仙境般的高山湖泊、星罗棋布的河流和森林、辉煌灿烂的寺庙宫殿,处处显示出它超凡脱俗的神圣与庄严,漫山遍野充盈着大气的极地气韵。这一切的一切令人难以用笔墨来描绘,也可以说任何的笔墨都无法形象生动地概括出它的全貌。只有真正站在那里,亲自去体验和感受时,才能切身地领略到那震撼心灵的魅力。

    我对老詹说我有高原反应,我到甘南和香格里拉以及梅里雪山,都有头疼失眠的症状,这次到XZ的海拔更高,我真是有点担心,老哥你比我年龄大,不知道能不能适应?

    老詹乐呵呵的笑着,自信的说,他两口子去年十一去过香格里拉,高原反应的症状很轻不明显,他还调侃我说:听别人说高原反应的人一般是二种人,身体要么特别好,要么特别差,你属于身体强的人,肺活量特别大,在高原上不能满足吸氧量,就会产生高原反应。

    他这话对我来讲有一定的道理,我这几十年来一直坚持运动,游泳,爬山,跑步,旅游,自信是一个运动和健康型的人,但我的高原反应很明显,高原氧气稀薄不能满足我这样肺活量大的人,这是最好的聊以自慰。

    我这是第1次去XZ,所以问老詹以前去过没有。

    老詹说这是他第3次进藏了。这倒让我不能小觑了他,虚心的向他请教到XZ旅游的经验和尝试。

    老詹说,他两口子年龄大了,身体都不太好,吃药打针都无济于事,这连着几次到XZ,是去祈福,保佑他们老两口身体健康,安安生生的。

    说到这里,她的老伴接过话题,我有个法律问题想找你咨询一下,本来想到你家里去找你,这次出来碰在一起了,凑巧,顺便问问。

    我说:你别客气,我是律师,法律咨询是我的专业,能为你分忧解难,这也是单位同事应当做的吗?

    她犹豫了一下,压低声音对我说:去年我和老詹在单位的小区院子里散步,走到3号楼,突然从草丛里窜出一条大狗扑向我,我吓得扑通一声跌倒在地,幸好老詹拿着拐杖把狗赶跑了,我被送到医院检查发现骨盆摔裂,住了小半年医院。花钱不说,人挺受罪。我想向养狗的主人讨个说法。

    这个事情比较简单,作为动物饲养人,应当自觉履行犬只安全性维持义务,以防止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现象发生。

    我回答说: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第三人的过错是指被侵权人和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以外的人对动物造成损害有过错。第三人过错在大多数场合表现为:有意挑逗、殴打、投喂、诱使动物,导致动物实施致害行为。

    我问她:有没有上述行为?

    老詹插话说:我们老两口都退休了,是老年人,又不爱好动,也招惹是非,怎么可能去逗狗呢,好好的走路,狗突然窜了出来。

    我问她狗的饲养人是如何说的,如何做的?

    老詹气愤的说:这家人太差劲了,他们说狗是畜,狗犯了错,他们把狗给打死了。虽然也向我们道歉,但是没有任何经济上的补偿。

    他老伴说:“遛狗不拴绳,等于狗遛人”,话糙理不糙,大多数人都很讨厌那些养狗不管好狗的人,怎么能把责任推到狗身上又把狗杀了,这不是造孽吗?所以我们这次到XZ去,到布达拉宫和大昭寺上香敬佛祈愿。

    是的,我回答他们说:相关法律也规定了狗主人必须要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因此狗的饲养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咱们旅游回来后,我从法律程序上帮着你处理这件事情,讨回个公道。我安慰着他两口子说。

    说完这件事,我去上厕所,快到两节车厢接口处时,一个迎面走过的女子,突然拿眼睛死死盯着我,我猛然一看她也觉得好像在哪里见过。

    她已经想起来了,叫了一声林律师,好巧啊,你也上XZ吗?

    我还是没有想起她是谁,语无伦次的哦哦的应着。

    她提醒我说:我是刘娜,去年和我前夫到你办公室咨询婚姻问题。

    说到这里,经她这么一提醒,我猛的想了起来。记得去年她和一个男的来到我办公室,说一个很蹊跷很可笑的婚姻问题,所以经她一提醒,我立马想了起来,整个过程和画面很搞笑。

    她两人坐在我的对面,男的文化程度不高,语无伦次,说了半天,我才听明白了。他们结婚前,女方要求单位给她开个结婚的证明,说自己24岁,单位根据她说的,也写了24岁,办结婚登记时,男方才发现,这女的身份证年龄是31岁,比他还大五岁,才感觉上当受骗了。

    我听明白后问她:“那你我这里来,要说明什么?要解决什么问题?”

    这男的脸红脖子粗,因气愤胸脯一起一伏的难以平息下来,不满地说:“我上当受骗了,她自称是24岁的小妹妹,最后我却找了个31岁的大姐姐,我要她给我赔偿。”

    “你们是自由恋爱吧!只要感情好,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谁大谁小。”我开玩笑说

    “话不能这样说,五年的茅台酒,和十年的茅台酒喝能一样吗?和30年的比,差距那就更大了,年份不一样,价格相差好几倍,人刚好反个过,31岁的老姑娘和24岁的小姑娘,能一样吗?”他气咻咻地说着,打着比方,手上还比划着。

    仔细想这话还真有一定的道理。

    我把女的叫到另外一个办公室,问她为什么这样做?为什么欺骗男方?

    女的自称名叫刘娜,她很委屈的说:我们相处了一年时间,他从来没有问过我的年龄,我知道我比他大,但是他好像并不在意这个,到单位开证明时,单位领导知道我的年龄比他的年龄大,他们都是热心人,好心肠人,就像父母亲一样,老姑娘窝在身边,窝在家里,窝在单位,看着也揪心,压力也很大,想帮助我,热心促成这个事情,有意识的把我年龄说小了,我也知道这样做不对,可是我也不能负了领导的好意。

    没想到会有这么个结果,惹出这么个麻烦,好心帮了倒忙。

    怎么办?清官难断家务事?我作为律师也傻了眼,不知如何是好?

    我只能劝他们和好,说这个问题不是我能解决的,打发他们走了。

    没想到事过境迁一年,竟然在去XZ的火车上碰到了她。

    我想知道她们后面的故事,从厕所出来后,一起回到我的卧铺座位,递给她一瓶矿泉水,寒暄几句,我转入正题问她俩的事最后怎么处理了?

    她一脸悲伤的说:她是个老姑娘了,父母亲和邻居为她找对象操碎了心,这是唯一一次被人成功介绍的姻缘,但也是一个闪婚,很短暂,对她的打击很大,我都信命了,她这一辈子可能就没有幸福的婚姻,只能一个人过了,在网上看到转山可以祈福,我便想着去XZ转山。

    我叹息着安慰她说:没事,出来散散心,把这一段翻过去吧。

    老詹的老伴在旁边听了这个姑娘的遭遇,很是同情,主动过来搭讪,说他们这次出来的目的和她的想法一样,是去祈福。

    俩人就聊了起来,人老了迷信,这老太太也是这样,给刘娜讲她两次到XZ祈愿的经历,说是很灵验的。

    刘娜说她是要去冈仁波齐转山,和进寺庙祈福是不一样的。

    对于转山我有些了解,冈仁波齐是XZ冈底斯山脉上的一座山峰,距离LS约1300km路程,每年都会吸引大量的信徒和热爱徒步的游客前往转山。

    刘娜对老太太说:据说绕行此山很灵,绕山走一圈,就能实现一个心愿,比如年轻人找到真爱了、老年人腰不酸腿不痛了。

    刘娜说的无心,老太太听着有意。她当真的看着刘娜问:真的有这么灵吗?她又回头看着老伴老詹说:我们也去转一圈吧,心诚则灵,治愈我们这老胳膊老腿的毛病。

    我大体也晓得转山是围着神山转圈,走路或者磕长头,就算体力好没毛病的人,怎么着也得十天半月的,且不说这时间,单那路途的艰苦,可想而知。

    我对刘娜去转山都有些担忧,何况老詹和他的老伴这么大的年龄,身体有病,居然能动心产生这样的宏愿。

    我劝他们说:对你这个年龄的人说太困难了。要相信科学,不要迷信。

    老太太念一声阿弥陀佛,双手合十,心不诚是罪过!罪过!接着以慈祥的目光对我说:到那个神圣的地方,围绕着冈底斯山转一圈,为家人祈福保平安。你要信,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刘娜吐吐舌头,眼睛闪着光,压着声音跟我说:我知道你们搞法律的重证据,冈仁波齐是不是世界的中心,真的有人去求证过,

    老太太对这些神秘的东西很感兴趣,共同的话题,共同的爱好,共同的兴趣,使她很快喜欢上了这个姑娘,她拿出苹果递给姑娘,刘娜很大方地接了过去,说了声谢谢。后来聊得熟络了,双方留了电话,加了微信等联系方式。

    都是旅行,有人背着烦琐,却可化简,只揣着一个希望上路;有人看似只背着一个行囊,却装着所有的世俗羁绊,揣着迷茫上路。或许,这也是一个好的开始,走上这条路的每个人,都愿意相互诉说此行的缘由,就算是把整个心里的不快都说出来。或许所有擦肩而过的人都不可能再遇到,大家都没有芥蒂,也没有尴尬,这一切都是因为这一路我们要去XZ。

    这样聊着天说着话,时间过得很快,火车在青藏高原上沿路前行,窗外的风景刷刷刷的向后退着,途经可可西里、三江源自然保护区、唐古拉山、昆仑山。映入视线的是白云、雪山、草原、牛羊、河流……这些优美的风光像画卷一样不断展现在眼前。偶尔还会有成群结队的牦牛、藏羚羊悠闲地穿过公路,审视着每一个路过的旅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