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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少年壮志

    何二一边闭着眼虔诚地亲吻着自己手中的孩子,一边喃喃的说道“祖宗保佑,老天保佑,孩子健康,全家平安,祖宗保佑,老天保佑,我何家有后了……,”孩子突然哇哇大哭起来,何二感觉怀抱中的孩子饿了,连忙抱着孩子走进侧房,稳婆急忙抱过孩子又把何二推了出去,“你快出去,你快出去,别进来,这么大人了连这点规矩不懂。”

    按照这里的风俗,男人是不能见刚生完孩子的产妇,对男人很不吉利,可何二看见孩子哭起来,怕孩子饿着还管那破风俗,别说风俗了,就是黑风寨的土匪窝他都敢闯一闯。

    何二站在门外的院子里,想着自己盼星星盼月亮,终于后继有人,心底无比充实,只要自己家的孩子靠着这门手艺,在外面不惹事,不闹事,平平安安度一生是没有任何问题的,自己的手艺在这片小镇上是蝎子的尾巴,独一份,靠这个手艺虽然清贫,但也是饿不死的营生,毕竟它不像猎人那样在山中和妖兽争斗,随时有生命危险,死了倒是一了百了,就怕残疾或者半死不活最可怜,只能乞讨过日子或者等着饿死,这里的生活极其残酷,尤其每隔三四十年不定期的妖兽暴动,城外的贫民基本死一半。为了躲避大量的妖兽进攻,他们都会选择野外地里挖洞躲避一两个月,被找到的话,自然而然被吃掉,运气好的话,找不到安全躲过妖兽潮又面临地痞流匪的盘剥,可以说外城的生活随时有生命的危险,他这一生最大的个梦想就能进城内,听说里面安全,吃的美食,住的砖瓦大院。

    这里的猎手都是用兽皮直接做衣服穿在身上,毕竟在外城小镇大家都很穷,那些铁匠坊制作精美的铠甲和护服他们这辈子是买不起的,兽皮就是打猎时一种很好的防护装备,穿上它重要部位就不怕被野兽一爪子掏出心抓出肺,还能很好的预防寒冷。

    可野兽的皮衣始终有一股腥臭味,怎么也无法遮掩,而且时间一久老掉毛,所以他们不进山的时候就穿一些粗麻布,赚上小钱的猎人就能穿着粗布袍子,农人和生意人常年用粗麻粗布做成衣服穿,外城生意稍微好点的生意人能穿起丝绸就能到处显摆。何二就是专门做粗布衣服的,这门手艺属于祖传,其实工艺并不复杂,就是这一套工具比较难弄,得花大价钱从内城弄,所以很多人想做这营生苦于没有工具,只好作罢。

    何二在院子里面转来转去,他仔细盘算着请那些朋友来家里吃顿饭,好把自己的喜悦分享出去,夜已经很深了,今晚他是激动的睡不着,索性思考着给孩子起名叫何宝,“对,就叫何宝!”

    此时此刻的简易自己终于解脱了,多少个日日夜夜在这种暗无天日中熬过来了,在他出生那一刻,他美美的大哭了一场,终于让大爷重新活成人样,虽然这被子很硬,被子包的有点紧,他却睡的很安稳和踏实。

    刚出生的简易很多时间就是睡觉,有时候醒来不是在这个人怀抱中,就是在那个人怀抱中,被抱着轻轻摇晃,听着父母口中的吟唱声夹杂着奶香让简易十分是满足。

    当简易一岁多的时候开口叫了几声“妈妈,妈…”,这把全家人和周围邻居惊掉了下巴,他们直呼神童。

    在这个地方孩子普遍成长得慢,基本上一岁才睁眼,到三岁开口,简易的这一声“妈”暖化了何氏的心,天天抱在门口显摆,他被周围人称为神孩,简易很多时候在想,我是考个状元郎呢?还是当大员外潇洒活这一辈子?要不我还是发展科技打个江山下来自己当当皇帝?他亲看着何二的窘迫和家庭的贫困,便畅想自己长大后如何奋斗,如何去争取自己的一片天地。

    可当简易在三岁左右一天中午,他在父亲的小店门口,在父亲怀抱中就看到一个凶神恶煞的武人当场将一个惹怒他的商贩子一刀劈死,血流了一片,武人啐了一口转身拿东西就走,其他周围人默然看着这一切,有的甚至很平常的从尸体旁边走,始终没有一个理会这件事情,只有一个小厮打扮的年轻人将尸体拖走。

    当时的简易被这一幕深深的吓哭了,心里想到“妈啊!好不容易活成人,别连跑还没有学会跑就被人当柴一样给劈了,自己会不会直接剧终?”

    当时那武人的那种血红的眼睛好像择人而噬,血的腥气味深深地烙印在简易的脑海中,曾经简易托生动物时候,他认为杀只野兽和猩猩没有多少心里负担,也是当时一种本能,现在他亲眼看到当街杀人并无人理会,证明此地并不安全,只能少说话,多隐忍,才能活下去。心中暗想,今后自己还是不要想什么状元郎了,什么皇帝梦了,有一身好武功才能保住小命。

    当他四五岁时候在隔壁老头哪里听说这里有神仙,可以腾空飞跃,可以呼风唤雨,可以排山倒海,他们也去比蒙群山中抓捕妖兽,有的妖兽可以口吐大火,还有的口吐风刃,风刃会将人斩成好几块,还有的能够变成人形,变一个绝世美女勾引武人,然后把武人的脑髓吸干,肉身丢弃路边,大山深处有宝贝,有些宝贝只要吃了就成了神仙,可以去内城当大老爷,娶几房妻妾,出门马车接送,顿顿山珍海味,怎么吃也吃不完,一边说着,那老人用破袖子一边擦着口水。

    他心中不禁在想,我能不能成为神仙,我可不可以找到回去路,思考到这里简易又沉默了下来。

    为了打发无聊的时光,在这里简易认识了好几个伙伴,都是调皮的小男孩,在简易的指引下一起开心嬉戏,在这群孩子堆中,简易自称“宝爷”,其次是屎壳郎(小石头),药耗子(姚二鬼),阿里丘(阿狸)皮蚤(高进),蟋蟀(欢欢),他们一起捉迷藏,去外面找野菜填饱肚子,抓捕小动物烧烤了当做美味,捡拾一些没人用的东西。

    慢慢的大一点了他们几个已经开始跟着自己父亲去干活刨吃食,用他们家里的话说穷家不养闲人,破户不留死人。

    当他们开始打猎时候,便叫简易一起出去到大山看看,何二就像被踩了尾巴的老虎,跳了三尺高怒喊道“我家的娃子这辈子不进山,就和我学裁缝,你们谁再叫他我打断你们的腿,你们快滚,快点滚,我家的门不许再来。”那些伙伴被何二赶走后,再也没有来过。

    简易和那几个伙伴的友谊小船说翻就翻,好久没有见过他们,一年后,再次见到阿里丘的时候,是他需要做一身衣服,他的脸上一道深深的疤痕,从额头斜着直到下巴,整个人一股阴沉和冷漠。

    “你是阿里丘?什么东西把你伤了?现在还好吧”简易问道

    “你看我好不好?至少命还在,有什么不好的,外城的人在内城老爷眼里压根不是人,是一群地老鼠,能活一天就算一天,你看我好看吗?呵呵……”他自嘲的笑声比哭还难看,笑着笑着,他又哭了。

    哽咽的说道“你没有去大山里,你父亲是对的,哪里不是人待的地方,整天不是死人,就是死野兽,不拼就要饿死,拼了可能死自己,死了埋掉也会被野兽掏出来吃掉,这样下去横竖都是死,那是魔鬼之地,宝爷你没有见过一个猎人的腰被野兽咬断,血和内脏撒了一地,他下半身被叼在野兽的嘴里往下吞,他的上半身抱着野兽的脖子狠狠撕咬着野兽,周围的其他猎人拼命射箭击杀野兽,那场景我永生难忘,睡觉都能突然被惊醒。每次伏击遇见大型野兽都是一场恶战,我都不知道自己还能活多久,这就是命。”

    简易悲伤的看着这个如果狐狸一样,最聪明的伙伴,十二三岁就开始信命,这是什么样的生存环境,可简易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未来是怎么样的一条路,现在他也一样无能为力,只能真诚的说到“阿里丘,你还是那只聪明的狐狸,凡是多动脑子,想一想为什么做,我有什么,我能做什么,三思后行,量力而行,自己的命比什么都值钱。”

    阿里丘做完衣服抱了简易一下不回头的离开。

    简易心里难受的要死,他紧握双拳,目光盯着阿里丘离开的方向,他发誓一定要好好锻炼,一定要成为修炼者,成为腾云驾雾的神仙人物。

    “小宝,小宝,别脱光衣服,小心外面冷,别在外面练,看你一身的汗”,何氏边擦简易全身的汗珠,边关切的说着。

    “快点吃,这是你爹从王大妈哪里换回来的狼肉,听说很补的,”说着将一碗肉块端给了他,简易已经十二多岁了,每天坚持锻炼他的小身板,刚开始父母疼他怕伤着自己,可是孩子怎么说都不听,看见他们的宝贝疙瘩一点不怕苦和累也不去他的店里看他裁衣服,虽然无奈,心中还是高兴的。

    “谁说我是个贱民,只能做做生意,我家宝儿一定成为武者,宝儿这么聪明,又刻苦,一定成大将军,至于那些能飞天遁地的神仙他想都没有想过”,那神仙飞天的样子他也是几十年前看过一两次,过了这么多年依旧记忆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