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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进山捕猎

    秦芷珊围着简易左看看右看看,“行啊,拿到一本擒拿手我都拿你没治了,你以后会不会尾巴翘起来?会不会飞上天?不过这次比试应该能把猪大肠的狗奴才打个半死,尽管打,残了算我的。”

    秦芷珊走了几步,回过头来说道“明天家里要去猎兽、采药,我二哥带队,我昨天求了半天才让我去,我也带你去吧,不过得到东西必须全部上缴,私藏会被处死,谁也救不了你,按照贡献你会得到相应的积分,拿到积分换你想要得东西或者银子。去了之后,切记要听队长的话,按照队长的安排去做事情,不能单独行动,否则后果自负。”

    简易连忙答道“好的,我去,”说完话后,简易就出门去找牛妞,好几天没见她了,不知道她训练的如何,看能不能练出内功成为武者。

    一路上其他武者神匆匆,看来明天的捕猎应该是大阵仗,自己也得准备一下,贴身包裹得准备一个,干粮水得拿足,解毒的丹药就算了,疗伤的丹药得找秦叔叔要几颗,关键时刻就是一条命。

    到牛妞的小院子门口就看到牛妞正在扎着马步一招一式练得起劲,旁边还又一个护卫给她指点,简易一想还是不打扰她练功了,只要牛妞刻苦总会有进步的,他又折回去找秦胤泽,看能不能打点秋风,结果碰了个空,只能怏怏而回。

    午饭吃过后,简易准备好自己的东西,突然想到,要是有个空间戒子就好了,可以装的满满的,人家穿越后要什么有什么,快意恩仇,气运炸天,可以飞天遁地,装备着仙兵仙器外加神兽,自己倒活成狗了,在这里连个仙人的毛都没见过,叹息完后继续他的打坐练功,这方面简易一点不敢偷懒,现在只剩这点出息,他不想如此浑浑噩噩一辈子。

    拿起一颗赤菱月果,想起三长老的话,直接吃他是不敢,最早吃妖兽蛋的事让他至今记忆犹新,不过他可以含在嘴里,等着慢慢化,通神境强者一口的事情,他可以一天是时间来干,反正好东西白放着不是他的风格。

    于是乎果子丢在嘴里,咬出一点口子,让药性慢慢流出,他默默参悟着经书的内容,将自己的精神力一直向外散去,三十米内的花花草草清清楚楚印在脑海中,大脑似乎被海水搅动着,一波接一波,冲击的时候大脑犹如晕船一样眩晕感,外加被无数根针刺的一样,间隔的时候又异常愉悦,简易就在着快乐和煎熬中一直承受着。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整个晚上就在这种锻炼中度过了,突然大脑一阵清爽,整个院子里里外外能够清晰的感知到,范围足足五六十米,简易一阵狂喜,看来好东西没有白费,谁说蚂蚁不能吃掉大象,一口吃不了,还不能让我吃个十年八年!

    起身朝窗外看去,已经是天边发白,他便静静的躺着休息。

    早晨简易背好行囊跟随秦芷珊一起到练武场上,场中人数不下两百人,家主二儿子秦昌胜面色冷峻,身后大长老二儿子秦昌炎一脸无所事事,还有几个不太认识,秦芷珊告诉简易,穿淡蓝色紧身衣的女子是大长老的女儿秦若枫,黑色衣服是三长老的女儿秦寒凌,叫他尽量不惹,脾气很坏,等会跟着采药队一起去采药,没事不要往猎兽队凑,死了只能喂野狼野狗。

    “那你大哥、大姐呢?”简易奇怪的问道。

    “他们两个几年前就去了陨星阁了,只要十五岁达到武者,二十岁前玄明境,通过考核就能去哪里,听说哪里个个都是天才,还有大通神者,他们飞天遁地,操控雷电,无所不能,我以后一定要和我大哥一样。你就别问了,好好侍候本小姐,到时候带你开眼界。”大概等了一会,随着秦昌胜一声“开拔”个个翻身上马,随着秦家大旗飞驰而去,直奔大山。

    骑马不到一个时辰就到森林边缘,入山口聚集一群人,有一部分做着小生意,更多的人是外城居民,自发跟在家族大部队后面采药或者是将丢下的妖兽、野兽肉带回家的捡拾者。秦昌胜命令大家把下马徒步进入森林,前面是猎兽队,后面是采药队牵着几头驮马,驼着生活物资紧随其后。

    他们这次任务是森林深处采药,并捕猎妖兽内丹,所以家族委派三个队长和一个总教头跟随,队长是玄明境,总教头已经是暗幽后期,暗幽境听说有千牛之力,一人独扛一只千年老妖是没任何问题的。由于人数较多部分野兽早就远远躲开,只有几只俗称笨猿的猿兽呆呆立在哪里看着一队人马,被前面的护卫几刀劈死随意丢下,常年的杀戮早已经让护卫们渴望鲜血。

    一直到下午,进入森林上百里,路早已经没有了,秦昌胜安排众人布防,让采药队的快速收集药材,白天采药,晚上猎兽是这里的习惯。采药队里面大多数是修为连武者够不着的家奴们,好在是他们年龄大,熟悉药材,五六十人散开,迅速地在茂密的草丛中荆棘里面寻找药材,所有人员静静的干着活。

    简易夹杂其中也,他靠着精神力迅速的收集着药材,反正能换成积分和银子,自己的修炼就靠辛勤劳作了。

    到黄昏后,光线越来越暗,便停止采药,分类上缴后采药队的全体人员撤离到宽旷安全一点的地方,安营扎寨。

    秦昌胜命令护卫们猎杀几只狍鹿,挂在树上,下面布置机关,护卫悄悄躲在各个方位,准备开始猎兽,血的气味在森林中散开,野兽、妖兽都是很敏感的,很快一群野狼赶了上来,带头的一只全身呈现赤黑色,绿油油的眼睛中眼珠是血红色,体型比别的狼要大一倍,警戒的看着眼前的一切,这种野狼已经进化成妖兽,智力比较高,当看见树上挂着美味,不急于上前,静静的听着动静,似乎感受到了危险,压根不往里面冲,嚎叫几声就要匆匆离开。

    “嗖”一箭射来,后面紧跟着十几支箭朝那头狼罩去,两名队长提刀迅速扑了过去,想要速战速决,这只头狼几声怒叫,那些箭支全部弹了出去,只有在野狼身上的几支箭深深插了进去,周围的狼群把自己的首领围在中间,龇牙咧嘴的咆哮着往后退,突然从头狼嘴中吐出几股的风刃,朝着最前面的一名队长劈了过去,由于天已经变黑,队长本能察觉危险,没来及躲避,“噗噗”两声,前胸一道血口,胳膊一道血口,鲜血顿时洒落出来,“啊……,是风妖狼”林间小队长的惨声响起。

    总教头犹如一只大鸟飞身一跃七八丈远,落到头狼不远处,一拳砸过去,暗劲扫过,那些靠近狼王的群狼犹如纸糊的一样,飞了出去几只,紧接着又是长刀划出,狼王身前的大树被刀芒砍中,齐齐断开倒了下去,狼王的身上也是鲜血直流,狼王一声长啸,飞出几把飞刃朝队长砍来,被队长用长刀拍开,接着又是密集的一阵飞刃飞来,队长轻轻一跃,脚踩大树,直接飞起十几丈高,从空中直劈而下,刀芒洒出几十道,直接笼罩下来,那头狼王闪了几个回合,最终躲闪不及,狼头被砍了下来,其他群狼见头狼一死,四散开来,消失不见。

    总教头从狼头中挖出一个亮晶晶的妖核,丢给秦昌胜,转身离开。

    另外一个小队长连忙帮同伴止血包扎,秦昌胜安排队伍换个地方继续布控狩猎。

    森林的夜晚充满着杀戮与收获,死亡与机遇。

    此时,简易却在偏远的一群采药人中间烤着火,听着老人讲采药的各种故事,有香艳的故事,也有山间秘闻,还有各种禁忌事情,老人绘声绘色的演讲,让简易感觉,此人不去弄个说书摊摊,靠一张嘴混个大富大贵,真的是埋没人才了。

    他说道“在着比蒙群山,方圆数千里,最中间有一个湖泊,湖泊中间还有一个岛,岛上面住着整个比蒙群山的王族,它们被叫做比蒙族,比蒙王身高三丈,青面獠牙,浑身如铜墙铁壁,力大无比,曾经抓起一块巨石甩到空中,把挑衅它的一位阴阳镜神人砸了下来,用脚活生生踩成饼子,此怪物不怕刀枪剑戟,更不怕烈火毒箭,听说寿命长达几千年,大陆上的神人都拿它没办法,它可以号令群山妖族,每过这三十多年,它嫌山野兽太多,就赶出去一次和人族对杀,每一次妖兽暴动会死成百万的人,也会造成百万妖族死伤殆尽,现在掐指一算,距离下次要收暴动的时间也快了,我是老了,没几年活头,你个小伙子要好好修炼,不然被吃了只能成野兽便便。”

    “没事的,我们能守住城的,只是外城的土耗子就可怜了。”其中一个年轻一点采药人的说道。

    “呵呵,你娃娃是个瓜球,我们每次胜利都是惨胜,你明白什么叫惨胜吗?外城的人一样聪明的很,人家躲在地洞里面不出来,妖兽挖一挖没耐心了,就开始攻城,还有天上飞的野兽,人家盘旋在城市上面,抓个你就如同抓只耗子,一下子就抓两个,人家也不吃,飞的高高的丢下来,你想想你掉下来会成什么东西,你会粘在地上怎么剥也剥不下来,所以叫你好好修炼,多一分实力多一分保障,别老指望那座城墙,城墙那玩意就是一座心理安慰,是一个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