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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9章阎罗手

    冯紫嫣看见战无双指着两只帝王蟹的大钳对她说话,意思很明显,如果她要离开,战无双肯定要拿帝王蟹的大钳砸她。

    一根筷子,能砸晕大头彪。

    一只帝王蟹的大钳,砸晕她应该没什么问题。冯紫嫣这么想。

    “你、你你,到底是谁?”冯紫嫣说话都变得有些结巴。

    “我名战无双。今天的事,本来在大门外就可以了结。可你偏偏还要追来教训我,这是你的错。”

    “你本有错,还要那么恶毒地对付碧欣。我与你之间的事,跟她有什么关系?”

    “可见,你这人,有问题。蛇蝎心肠。”

    “你错上加错。”

    “今天碧欣在场,我说过不宜见血、不宜杀人。”

    “给你一个机会,打电话叫你长辈来。要说话算话的长辈。或者,你认为能对付我的人,把他们全都叫来,我一并解决。”

    “现在,你可以打电话了。”

    战无双看向潘坤,说道:“我要对你说的话,和她一样。你,也可以打电话了。”

    冯紫嫣听说能叫人来,顿时恢复傲气。只要她不被打,她就什么也不怕。

    “这可是你说的,你别反悔!”

    “我就让你知道,在江北,冯家有多强大!”

    说完,冯紫嫣开始拨打电话。

    “爸,我被人打了。”

    “那家伙叫战无双,开一辆江南牌照的面包车。他说要我叫长辈来,还说叫最能打的来。”

    “他很能打。大头彪都不是对手,被他用筷子打昏。”

    “他根本不把冯家放在眼里!”

    “我在千山大酒店。”

    另一边,潘坤也同样打电话回家。

    两人打完电话,看到许良辰看笑话一般看着他们,心中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按时间顺序,应该是许良辰的人先来。

    不过,最先到的,不是许良辰的人,是冯紫嫣的人。

    进来的青年,不说英俊潇洒,只说那一身古驰名牌,就能让许多女人注目。

    他双手放在口袋里,走路却依然带风。后面跟着四个保镖,还有一个高大的健硕的身影。

    青年走进包厢,一眼就看见冯紫嫣,便说道:

    “紫嫣,在江北,谁那么不长眼,敢欺负你?”

    冯紫嫣回头看见青年,惊讶道:“哥,你怎么来了?”

    “我若不来,都没人知道我冯康。否则,竟还敢欺负我冯康的妹妹,真是狗胆!”冯康说道。

    冯紫嫣担心自己的哥哥,说道:“哥,你还是回去。这个战无双很厉害,等爸带鹤老来。”

    冯康道:“爸刚才打电话给我说这事,我正好在附近,就带人过来。什么牛鬼蛇神,也配劳烦鹤老?”

    他对身后那名身材高大健硕的身影说道:

    “史克耐,你不是说要效忠我吗?现在给你一个机会表现。表现得好,有我冯康一口饭,绝对少不了你一口菜!”

    史克耐当即站出来。就算是衣服遮身,也难掩他一身的肌肉。就连脸上头上,也能看出厚实的肉。整个面容,看起来一股匪气。

    冯紫嫣摇头阻止。

    “哥,他不是对手。大头彪和小眼飞被他一根筷子扔过来,直接打昏了。还有哑虎,也被打昏。”

    冯康笑道:“你安心啦。知道史克耐是什么人吗?他手上有人命!”

    “昨天才从监狱里出来,就远道而来投奔我。什么大头彪、小眼飞、哑虎,不配和他比。就他们那些绰号,一个比一个傻,拿屁比呀。”

    “知道史克耐绰号叫什么吗?”

    冯紫嫣摇头。

    冯康对史克耐说道:“告诉我妹,道上的人怎么叫你?”

    史克耐恭敬地对冯紫嫣咧嘴一笑,说道:“道上的人,都叫我阎罗手。只要我的拳头让谁死,谁就活不过明天。”

    冯康问他:“我妹说了,这个家伙扔根筷子就能砸昏人,你行不行?不行,还是退后吧。”

    史克耐举起拳头,沙包一般大的拳头,说道:

    “男人,永远不能说不行。我这双拳头,从未败过。”

    冯紫嫣惊讶道:“这么大的拳头?”

    她伸出自己的手掌,居然不到对方的一半大。

    潘坤有些见识,说道:“这位高手,怕不是练铁砂掌吧?”

    史克耐点头,说道:

    “这位公子有眼力,在下练的是正宗金刚铁砂掌。一掌碎石,一拳破头。谁的头被我拍一巴掌,保证能像拍西瓜一样,将他的头拍裂。”

    冯紫嫣啧啧道:“厉害厉害,看来你能打败他。”

    她放下心来,吩咐道:“你打死他吧,不用留手。”

    史克耐看向冯康。他投奔的是冯康,答应效忠的也是冯康,不管是何时何地,都会以冯康的话为准。

    即便是冯康的父亲,也命令不到他。

    冯康对史克耐的表现很满意。就算史克耐打不赢战无双,只要表现出真正实力,他就会收下史克耐。

    冯家有钱,对于招揽高手,绝不吝惜。

    他点头道:“按我妹说的做,杀了他,不用留手。”

    潘坤出于谨慎,对史克耐说道:“你小心些,看看桌上立着的螃蟹脚,他有真本事的。”

    史克耐笑了。对于什么扔根筷子就能砸晕人,他是不信的。有本事就扔筷子过来砸晕他,他倒想领教领教。

    至于用螃蟹脚立在桌面上。稍微有点力气的人,都能做到。他虽然没做过,但是他相信自己如果要做,也能做到。

    这些公子哥儿,整日游手好闲,自然容易被人骗。随便一个人自称大师,表演几下街头魔术把戏,就哄得他们团团转。

    打架,讲究的是手底下见真章。

    那些倒在地上的保镖和保安,也就几十个而已,放在他眼中,他一样能打倒。

    不说别的,凭他一双铁砂掌亮出来,就能吓退很多人。

    人一旦有了畏惧之心,便不敢打,畏畏缩缩。这样的人,来多少都不怕。因为是他怕你,不是你怕他。

    打架,最怕的是勇、是猛、是疯。

    俗话说,打得勇不如打得猛。因为就气势上说,勇不如猛。

    打得猛又不如打得狠。因为从恐吓上讲,猛不如狠。

    打得狠更不如不怕死。因为从心理上说,不怕死的人会拼命。够狠的人,不一定敢拼命。

    不怕死又不如疯子。因为疯子没有道理可言,没有章法可讲。不怕死,还是会思考。疯子,根本没有什么逻辑,你甚至不知道疯子下一步要做什么。

    而史克耐之所以被人称为阎罗手,除了一双铁砂掌轻易能打死人外,还有一点,他心理有问题。

    打到拼命处,他自己都控制不住自己。因为打架打得疯了,他真的会于处于半疯状态。

    曾经有一次与一个高手对打,他竟将对方的耳朵扯下来,当众放进嘴里吃掉。

    他却觉得,味道很不错,堪比猪耳朵。要是再来杯酒,那就完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