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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剑式

    席卷数得二十来块儿骨头,他与约嫂各吃了两块,剩下的肉全都让蛙姑和沈忆分了,汤水浇在饭上各吃了半锅,只留些许细碎骨肉和黄豆在锅里,都是好胃口。

    吃完饭,蛙姑和沈忆两个闲人蹲在摇窝边看着里面。

    城外的孩子一天一个样,据约嫂说,小瑾已经会爬了,四肢能够撑得起身子,那离走就不远了。

    这孩子也不怕冷,晚上经常踢被子,凉一些似乎才舒服,席卷看了看,以她身上的怨念,寻常成年人冻着她也不会有事。

    因为屁股后面有尾(yi)巴,娃娃早早学会侧着睡和趴着睡,这会儿也是趴在被子上,四肢微微摆动,尾巴轻甩,像是在梦里游泳一样。

    “这些天湿气重,约嫂要关好窗户啊。”

    席卷走进来看了看,一边将对着屋外的木窗合上,一边压低声音对约嫂说着,关上窗户后,他发现上面漆黑的窗纸已经有些褶皱的痕迹,需要修补下。

    约嫂躺在床上,同样轻声回复:“我晓得,天黑前会关上的,天太闷了,喘口气。”

    席卷点了点头,走到摇窝边看了眼熟睡的约怀瑾,眉眼舒展,冲沈忆招了招手。

    “我和小忆有些事,蛙姑能帮忙照看一会儿吗?”

    嘴里叼着骨头的蛙姑点了点头,坐在了门口。

    昏昏欲睡的小姑娘顿时来了精神。

    ……

    苦竹城距此三百余里,沈忆当初跑了这么远可不是出来玩的,将席卷视作大哥也不是因为他的一手厨艺和性格。

    这个喜欢高处和混乱的女孩,可不是什么淑女。

    “你来也有半个月来,还没好好活动过,这次演练一下剑招如何?”

    回到家中,席卷与沈忆对坐在一张竹席上,席卷按着木剑开口说。

    沈忆笑着取下腰间的剑鞘,一口答应:“好啊。”

    她笑得尤其畅快。

    下一瞬,两人同时释放了浅薄的怨念。

    依附在人身上的怨念可以为人所驱使,当然这需要不俗的精神意志才能做到,而那些离体的怨念便可以视作精神的延伸,有着种种奇异的用途。

    但通常不会有人放出去太多,因为很容易沾上外界游离的驳杂玩意儿。

    只是这种程度的操作,对两人来说都不困难。

    浅紫色的气息缓缓延伸,碰触到沈忆身上流出的银色怨念,在这个瞬间,两人的身体同时绷紧。

    ……

    席卷的剑不会轻易出鞘,只有【心剑】而无实剑,因此只能用这样的方法演练。

    怨念能够承载的意志有限,使得沈忆和席卷保持在同一身体素质下,扭曲物和念力都无法动用,只较量剑招。

    大部分时候是席卷在给沈忆喂招,他在意志的空间内厮杀了六年,两千余个夜晚,片刻不息,已经穷尽他想象力的极限,任何正常范畴的招式,对方抬手他就知道怎么破。

    毕竟人类的身体摆在那里,肢体所及,劲力所及,眼力所及,皆有极限。

    而沈忆总能使出他意料之外的招数来,看似昏招的剑路往往又会峰回路转,打出令人措手不及的效果,在实战中不好使,对方不会给沈忆铺垫的机会,但是在这样的较量中却能屡建奇功。

    那样的想象力是席卷做不到的。

    可以说,沈忆在武道上的天分十分惊人,与她相比席卷不过是个挥剑的机器罢了。

    人与人的争斗绝非纸面实力的对比,灵性、反应、心理素质和智慧往往才是决定胜负的关键。

    很遗憾,席卷在很多方面上都没有天分,沈忆只要稳扎稳打,研习完基础的剑式,席卷这样靠计算挥剑的机器就很难再占据上分了,最多持平罢了。

    不过就现在而言,经验的差距还是过于悬殊,大部分时候还是席卷胜。

    一刻钟后。

    沈忆长长舒了一口气。

    “呼——”

    锋锐的刃风仿佛刚划过脸侧。

    她的衣服已经被汗水浸湿,精神上的交锋带来的消耗也不低,她的感觉太过敏锐,身体本能地做出了反应,相当于进行了一场激烈的对决。

    交手一千余招,如果是现实里,她死了一百次以上。

    席卷睁开眼,琥珀色的眼瞳缩了缩,抬手按在喉咙上,轻笑出声:“了不起。”

    最后一招他输了,无论有多少理由,被刺中是事实,现实里可没有给他找理由的时间。

    这一剑他记住了。

    “大哥让我的啦,”沈忆心情很好的样子,甩了甩头发:“最后那招破绽太大了。”

    “实战中还是要注意些。”席卷点头。

    “实战?”沈忆愣了下,笑着说:“我只是喜欢挥剑的感觉罢了,真要动起手来,何必拘泥于剑术呢。”

    她知道大哥没有动真格,若是生死之争,见面的瞬间她便已经死了,同样,她也有留手。

    “你啊——”席卷无奈地戳了戳她的额头,“真叫人羡慕。”

    沈忆推搡过来,“羡慕什么啊,我还羡慕大哥住在外面呢,我再待几天就得回去了。”

    她的表情有些惆怅,打闹的动作都有气无力。

    席卷眨眨眼,没有问太多,“这么快啊,那走之前一定给你做一桌好的。”

    “好耶!”

    嗯……该说不愧是小孩子吗,快乐总是那么简单。

    ……

    中午猪蹄猪肘炖的黄豆,剩的汤冷后成了凝冻,吃起来软韧,别有风味,被蛙姑吃了大半,沈忆直咬牙没能早点赶回来,赶来时只剩拳头大的一块。

    “大哥……下次还做这个吧?”

    “嗯,好。”

    席卷吹了吹灶中的柴火,思索着孤鸟那边还有没有猪肘,不行的话托约叔到附近的聚落换一副好了。

    炊烟飘摇,在雨水里晃晃荡荡。

    屋内约嫂瞥见这一幕,心情复杂地舒了口气,抚了抚怀中女儿的背,那根白色尾巴有意识似的轻轻拍打起她的手臂。

    好孩子啊。

    她是有见识的人,幼年时甚至还在城里住过,可怜母亲体弱,撒手人寰后父亲的精神状况也越来越糟糕,被赶出了城,侵蚀率逐日升高,最后的时光里给她送到了苦溪村,接着便服毒留了个体面。

    算下来,她是约正的童养媳。

    约嫂晓得,怀瑾这孩子若是在城里,生父母不想被赶出来,定是要马上掐死,托关系扔出城去,而在城外……难以相信居然还有人敢冒着风险取名,这些日子也没少照顾。

    回忆起幼年时左邻右舍厌恶避讳的神情,实在令人感慨。

    她已经不再去想那座高耸的城了。

    这生育后脸色更加苍白的妇人轻轻哼起歌来,安抚着活泼的孩子:“小瑾啊,你干爹的恩情太重了,长大了一定要好好孝敬人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