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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 金星

    在三人的祝福接受完毕后,又有四粒金光慢悠悠的飞出,有三粒几次想回到雕像,仿佛很是不情愿。但却被阻挡。

    没有回去的那粒金光飘到黄黎身边,先是环绕几圈,然后有些鄙夷地——这是黄虎明显能感觉到的,变化成长刀模样。

    “哟呵,倒是一家子传承了。”

    林徐笑呵呵地说道。

    “长刀”开始慢慢烙印到黄黎右手手背,而黄黎从一脸惊愕变成满脸通红,。不到几秒钟,他的眼珠中就布满血丝。

    黄黎死死地咬着牙,疼啊!简直像是要把手骨钻开,反而那金光好像是很享受这个过程,也不给黄黎一个痛快,只是慢慢的进行烙印。

    “看来这次倒是给了所有人。”

    武福若有所思的说道,上次只有挺到最后的黄虎得到了那赤纹骨柄长刀,所以没有把其他人的东西回收。

    其余三粒金光也飞到了其余三位小辈身旁。

    张毅旁的金光幻化成一柄大锤图案,不过那锤头部位却是蟹钳形状。

    张毅眉头一挑,嘿,这玩意真稀奇!

    不过等那大锤开始烙印时,他就不觉得这东西有多好了。

    咬紧牙齿,被迫感受来自左手的近乎折断的痛苦。

    另一粒金光在张鑫处,幻化成一柄刀,刀柄是蟹鳌钳刀状。不过烙印在他的右手处。

    最后一粒金光飘在刚醒的罗雯前,幻化七道白针,直接刺进罗雯的

    七处窍穴,正好呈北斗状。

    虽然罗雯因此再度昏厥,但是有趣的是她反而是最早结束的,后面是张家两兄弟一同结束。

    可怜黄黎被折磨得嗷嗷乱叫,一开始还能强忍着,后来着实忍不住,便低声呜咽。可没想到那图案变本加厉,然后众人只能被迫听黄黎“高歌”。

    后面是黄虎忍不住了,扯下一块布就塞黄黎嘴里,众人得以安宁一会儿。

    大概是玩腻了,只听到黄黎嗯地一声,彻底昏了过去。

    被隔绝的金有财看到这一幕,只觉得这小胖子也是挺可怜的。

    “启灵结束了,回去吧,至于其他,你不用多想。”

    金星的声音再度响起,金有财点点头,随后自己就“变成”雕像前的“金有财”。

    金有财看了看雕像前的三个人,正好他们也看向自己。

    转头向着众人,眼神里多了一丝疲惫。

    “结束了,走吧。”

    ……

    源城胡同街,那块雁燕服装店的牌匾下,一个少年拉开了店门。

    白衣少年看了看朦胧的天,一层层云积压在一起,竟是让人感到压抑。

    自嘲的笑一声,便开始准备一天的“工作”,坐在收银台,用算盘计算昨天的收入,即使昨天算过了好几遍。

    其实他也不是喜欢算,只是想让自己不那么闲,小米私底下跟他聊过几次,他也坦白自己确实担心张雁会因为嫌弃自己而让自己被遗弃。

    当时小米笑了好一阵,以至于晚上吃饭时张雁不知道小米发什么疯,憋着笑又不肯说到底什么事。

    一遍算完,发现数目不对,翻了下账本,随后恍然大悟,原来自己漏了一页!

    随即老老实实重头开始算起,不过比之刚才还是慢了许多。

    这时小米慌慌张张地从后门进来,看到卷帘门已经开了,就松了一口气。

    钟烛抬头一看,正好七点三十,也就是说小米迟到了半小时。

    “还好算盘你在这,不然这个月工资又要扣了。”

    钟烛一愣,

    “又?”

    小米有些尴尬,含含糊糊地说了句你不懂。

    然后钟烛就继续算账,没有再过问。

    正好有人过来看衣服,小米连忙过去招待。钟烛抬头看了眼,是个二十多的男人,眼神锐利,剑眉星目,头发有些凌乱,看起来有点痞帅。

    那人身上的衣服有些破旧,看起来是需要几件衣服。

    小米刚走上去,就听到那人直接开口,

    “有没有稍微耐磨点的,我是在原上的。”

    小米顿时没了兴趣,原来是荒野人,看来是赚了点小钱就来替换之前的衣服。她真的不想招呼荒野人,可是张雁说了对待客人不能因人而异。

    耐着性子问了句要多少,自然是没有那种热情。那人一听,眉头就皱了起来。

    钟烛顿时感觉不妙,赶忙向着小米关切的说道:

    “小米发烧了就歇着吧,我替你一下,雁姨不会说什么的。”

    小米也没多想,皱着眉头去了后面。

    钟烛走上前,微笑着说:

    “请问是要什么款式,多大码?”

    那人多看了钟烛几眼,

    “最近要出城一趟,你推荐一下吧。”

    钟烛想了想,就向那人推荐了两款,一种是贴身耐磨的越野套装,包括了长袖上衣和长裤,一件外套,一顶遮阳帽,棉质内裤,腰带一条。价格是三千二百。

    另一种是带帽大衣一件,专业猎人长裤耐磨版,一件长袖,同样棉质内裤。价格是三千七百。

    那人眼睛一亮,饶有兴趣的看着钟烛,

    “我知道还有更好的,拿出来吧。”

    钟烛想了想,走去后面拿出了一套征服荒野套装,虽然钟烛不知道它的材质,但是张雁说过那些套装卖个五千一套是没有问题的,只是看得出它价值的买不起,买的起的人又不用去荒野。

    面对着烫手的山芋,钟烛没有丝毫的胆怯,果断的吹嘘起来。

    “这款征服荒野套装包含了耐磨大衣,耐磨长裤,100%棉质内裤……”

    “它能在保证您在生存之余拥有最为舒适的接触感,特殊的材料不仅能让你避免因为狩猎导致浑身瘙痒,而且还能吸附汗臭,清洗又容易……”

    在一番吹嘘后,钟烛得出最终结论,

    “一套衣服,不要一万,不要九千,只要七千,买到就是赚到!”

    那人略微思索,

    “能打折吗?”

    钟烛问他要多少套,那人回答说要十二套,这令钟烛眼睛一亮,匆匆保证八点五折优惠,并让那人报要哪些尺码多少套,答应下午送到那人住所,同时询问是否要求配色。

    那人估计也是有急事,只是说了句随便。

    最后走的时候问了下钟烛的名字,钟烛热情的说道:

    “我叫钟烛,金中钟,火虫烛。”

    那人边走边喃喃道:

    “有趣,不过他们应该把东西买好了,一次就花了近一个星期的工资,心疼……”

    听得钟烛嘴角一阵抽搐。

    下午张雁得知此事时,直接在钟烛脸上亲了一口,果真是捡到宝了!

    三人把积灰的衣服整理干净,找出十二套不同规格的衣服,其中六套大码,三套加宽,三套加长。

    至于配色,钟烛建议每种规格配两种不同搭配,而店里一共才十六套,大码六套,加宽五套,加长四套,还有一套青年装。

    那人的地址在耀阳街,胡同街往东穿过两条街,再往北走过一个十字路口。

    张雁说刚好想带钟烛去耀阳街的医院做DNA检测,拿到检测单后就可以去申请城市居民证和红旗公民证。

    由于张雁没车,所以张雁找了部车。

    两人送完后就去医院做了DNA检测,一个小时后就拿到了的结果。

    第二天,钟烛早早就起来了,此时他正看着东方。

    “金星。”

    他喃喃道。

    ……

    此时金有财一行人从隧道出来,山里漆黑一片。

    鸿烨看着东方那一颗明亮的星星,

    “金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