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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鞅变法

    公元前359年,卫鞅准备变法。与吴起变法一样,这是要动既得利益集团的奶酪,立马就收到了铺天盖地的反对声。最具代表性的人物就是甘龙,他的主要观点就是,大家已经习惯传统做法了,一折腾反而容易生乱。卫鞅则认为不然,贤明的人都敢于创新突破,只有庸碌的人才安于现状。在这场反对声呈压倒性优势的辩论中,并没有出现少数服从多数的结果,因为卫鞅虽然只有一个人,但是他的身后却站着秦国最大的老板孝公。

    经过充分激烈的讨论,经秦孝公最终拍板,决定变法。秦孝公还不忘“来了就有官当”的承诺,先封卫鞅当了个左庶长。

    与吴起变法不同之处,卫鞅变法不光拿既得利益集团开刀,连普通老百姓也不放过。前面介绍卫鞅最大的爱好就是研究法律,加之这个人本身又非常刻薄,所以变法的内容非常严酷。比如说,实行连坐。将十家编成一组,互相监督,一家犯罪,九家连坐。再比如说,鼓励告密。检举犯罪的告密者与战场杀敌的战士同赏,知情不报的与战场投降的同罚。

    当然,也不排除一些积极因素。比如说,重视生产。从事耕种纺织,收成好的人家可以免除苛捐杂税。再比如,奖励功勋。贵族如果没有战功,身份都保不住;对国家有贡献的,可以光宗耀祖;没有贡献的,钱再多也没有光彩。

    考虑到当时政府的公信力严重不足,怕新法公布后,老百姓都不信。于是,卫鞅又想了个点子,这就是著名的徙木立信。简单来说,就是在秦国都成栎阳的南门立三丈长的木头,贴个告示说谁能搬到北门就赏十根大金条。老百姓一看,政府神经病,又在拿我们寻开心,没有一个人上去搬的。然后就加重赏金,五十根大金条。所谓重赏之下必有莽夫。有个人心想,闲着也是闲着,那就搬吧,结果就真的得到五十根大金条。老百姓一看,这下政府是玩真的了。好,正式颁布新法。

    新法实施一年多,成千上百的人聚集到首府栎阳,通过集体上访的形式,要求废除新法。恰巧这个时候,太子触犯了新法,卫鞅觉得必须抓住这个杀一儆百的机会。于是就报告孝公,新法之所以难以推行,主要在于我们有些领导都不带头遵守。太子,是储君,将来是要接班当老板的,不能对他用刑,那就惩罚一下对太子负有教导责任的老师。于是,太子的两位老师公子虔与公孙贾,分别受到了割鼻与刺字的刑罚。上访的人群一看,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还闹腾个啥劲,也都各回各家了。

    经过十年的新法执行,秦国的老百姓真正做到了夜不闭户路不拾遗。当然,在变法的过程中,还有个不断拓展和深化的过程。

    公元前350年,卫鞅开启了第二次变法。这次变法的主要内容有:一是迁都,将秦国的都城从栎阳迁到咸阳;二是改变习俗,禁止父母儿媳、兄弟姐妹同住在一间屋里;三是建立县制,把若干乡镇组合成一个县,设立县令和县丞,整个秦国共划分为三十一个县;四是废除井田制;五是统一度量衡。

    公元前348年,卫鞅又改革税制,实行新的赋税法。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挂了,曾经因触犯新法与卫鞅结下梁子的太子接班。卫鞅再也变不出新法了,等着他的是太子党报复清算。曾经被他割掉鼻子的公子虔率先发难,给卫鞅戴顶谋反的帽子,就直接派兵去抓捕。卫鞅比吴起跑得快,先逃回魏国,发现魏国并不欢迎他回来,又逃到了他的封地商于,发兵攻打郑邑准备建立根据地。

    但是秦国的军队,在卫鞅数十年新法的锤炼下,已经变成了一只虎狼之师。卫鞅的那点人马,除了当炮灰,发挥不了任何作用。卫鞅被活捉后,直接押回咸阳,当众五马分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