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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 废土英雄该有的行头

    回村的路上,抬着数吨重铁皮熊的众人尽量捡遇到的异兽尸体,直到拿不下,连草草手里都抱了只还在冰里的野鸡。

    当离开深山老林,离村子还有五里路的时候,马择路不声不响的突然昏迷倒地,任众人怎么呼叫也不醒。

    这时云忆倒是看出了原因,因为此时马择路的身体情况和染了灰血的马择光一样。

    一头更大的铁皮熊被抬回村子影响力是空前的。

    除了铁皮熊,众多捡回来的猎物没有在狩猎队里独享,合着其他队伍捡回来的异兽尸体堆成了小山,每家每户都能分到一只半只。

    但是皮毛却被统一管理。

    按照村子里的规矩,一小部分皮毛交给一些妇人打理制作成皮衣,另外大部分处理后,如果有时间会拖往五百里外的圣都,换些米面回来,要是没什么时间,便会与村子和圣都之间的其它部落进行交易,其中当然会有不小的损失。

    说起来流放区产米的地区很少,很大一部分来自圣都和东州城市的贸易来往,然后经圣都流向各个村落。

    孤勇村算是最靠近核辐射中心的村落之一,更容易遇到大型异兽,他们村产的皮毛是圣都喜欢的交易物品之一。

    寒冻带来了生存的艰难,却也在寒冻之后带来了更丰盛的食物。

    而且这次寒冻,孤勇村没有出现一例死亡事件,随之连杀两头铁皮熊,马择光、虎仔变异,惊现超级能力的草草……

    等等这些让村民们有种感觉,云忆和初至来了后,似乎给村子带来了福气,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无不对未来开始有了期待。

    圣子更是如此。

    至于马择路,村民们没有担心只有羡慕。

    马择路放在了圣子殿,至于他为什么出现这种情况,云忆有比较直接的推理。

    他认为灰核可以放在水中浸泡使用。

    因为整支狩猎队伍只有马择路既接触了灰核又接触了水。

    于是灰核被放进了一个大坛子中。

    翌日,云忆正要上课被圣子派人叫到了圣子殿,马择路早就醒了,他也变成了一个青色的人,只是他的青比马择少的青要淡的多,皮肤坚硬程度也远不如马择光,仅仅达到乌东天生的水平,和死去的阿光相比,仍相差不少。

    圣子叫云忆过来自然不是为马择路,而是装有灰核的坛子里面的水充满了灰色絮状物,灰核小了一圈。

    “都是灰核析出来的,择路应该是在洗灰核时接触到才发生了异变。”圣子说道:“要是猜测没错的话,这些水可以让很多人拥有更强的防御力,问题是什么样的浓度才好。”

    圣子希望能从云忆嘴里得到较为科学的分析。

    云忆给不了,未知的东西往往是神秘的,需要专注研究才有可能从中得到答案。

    他的眼睛也不可能看到更微观的内容。

    不过有一点他是可以肯定的,“无论从量还是浓度来说,马大哥淋的母熊灰囊里的灰血肯定是要超过水析出来的灰絮,马大哥既然没有事,我想淋这些水也不会有事,量多量少决定的是变异程度。”

    圣子也只是寻求个心理安慰,不管怎么说云忆拥有多套科学知识体系,从他口里说出来的话远比圣子自己猜测要有力的多,更令人信服,包括说服自己。

    不知不觉,云忆在圣子心中拥有了不可替代的位置。

    圣子走到窗边,从圣子殿三楼看向外面,村子基本一览眼底,胸中升起一股雄心壮志:“我终于感觉到未来有了光明。”

    他猛然转身,指着坛子道:“从今天起,圣子殿将多一样别的圣殿没有的东西……不如就叫它圣水,我决定每周一次的朝圣挑选十名自愿者接受圣水洗礼。”

    云忆怔了怔:“如果所有人都愿意呢?”

    圣子哈哈大笑:“这正是我希望的。”

    云忆道:“那岂不是都变成青种人了?”

    圣子:“……”

    不是每个人都愿意让自己变成青色的,特别是女人,哪怕她们的皮肤在辐射浸染的情况下变得黑糙,也不会想着变成另一种更难看的颜色。

    知道马择光现在有什么绰号吗?

    青蛙王子,简称青蛙。

    虎仔叫绿毛龟。

    今后可能还会出现青蛇、青草、青鸟、青泥巴、绿螳螂、绿蜘蛛、树皮什么的。

    想到这些,云忆就笑出来。

    圣子道:“笑什么呢?”

    云忆:“今后村子里会不会都是青蛙、绿毛龟、青蛇、绿蜘蛛、树皮……”

    圣子:“……”

    身为圣殿侍卫的马氏兄弟、虎仔脸都黑了。

    ……

    ……

    云忆的日子过得温馨平静。

    教书、打猎,两者轮替。

    有开心、有失落、有兴奋、有沮丧,一切人类该有的情感滋生在不是数据的数据库中。

    他渐渐忘了自己是机器人的事实,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每天有大量的异兽收集回村子,村民们忙着剥皮腌肉、同时在云忆的建议和设计下建造地下冷窖,大块没有融化的厚实冰块搬入地下冷窖中……

    村子呈一片热火朝天的景象。

    另有朝圣洗礼的热议……

    果然,村子里有了树皮、绿蜘蛛……

    马择路荣幸获得树皮绰号。

    就因为他多接受了一次圣水洗礼,皮肤防御增强的同时皮肤更为硬化,还多了别人没有的条纹。

    这给想持续异化的村民提了个醒,圣水不能永无止境的去沾染。

    到最后,村子大部分超能者都拥有了青色皮肤,另外普通村民也加入了进来,总人数超过了百分之五十,强大的吸引力终是战胜了对美的执着。

    2176年4月。

    漫长的冬季终于过去。

    空掉的米缸意味着春运迫在眉睫。

    村子不得不正视镰尾蜥的潜在威胁。

    消灭镰尾蜥提上了日程。

    可一直寄予厚望的初至却只恢复到常人水准,这令圣子很犹豫。

    不过也有人认为近半年时间镰尾蜥没有出现,很可能离开或者死在了寒冻之下,犹豫中的圣子便决定先去证实镰尾蜥还在不在。

    马择路、乌东、虎仔、春花再加云忆搜查小队成立。

    五人穿过村子西南方向的菜园子进入很久没有踏足过的荒野。

    荒野上零星长着奇形古怪的参天大树,很多深藏地底熬过寒冻的小型异兽活跃在荒野上。

    不吃草吃蚯蚓老鼠的兔子随处可见。

    这些远比普通兔子大上三倍的小家伙们并不怕人,甚至还群集在一起虎视眈眈,春花一箭射死一只才让它们哄逃散开。

    “别小看它们,它们饿起来什么都吃,前些年泛滥了,整个村子不受其扰,菜地都被它们给啃光了,那段日子我们天天吃兔子,都吃腻歪了,镰尾蜥来后,这些小家伙们的数量才锐减。”一身青有蜻蜓绰号的春花解释。

    “也许镰尾蜥本来就是被兔子吸引过来的吧,不是什么高粱。”云忆推测,他身上仅穿了贴身的铁皮熊皮衣,肩上还挂着脏得快成黑色的破披风,阳光下倒有废土褴褛英雄的独特气质。

    他这身打扮都是初至费尽心思做的。

    初至认为,一个男人怎么能没有自己的行头,于是和打铁店的瘸子马一起,用高温切割了铁皮熊的皮子,按东州人的审美观做了一整套皮衣,还把瘸子马的刀给骗来了,又觉光这样还不够威风,便找圣子谋来了布匹,做成了拉风的披风。

    只是披风不够结实,打猎过程中遇到强大异兽,云忆虽能轻易避开异兽攻击,却无法保证扬起的披风不被异兽的爪子带到和沾染血液,时间一长,披风成了褴褛披风,可云忆不舍得丢,每次出村都要穿上。

    披风破了脏了为什么不重做一件呢?

    因为布匹没了,都做成披风了。

    这里面自然有些弯弯绕绕。

    村子往年的物资主要换了能入腹的粮食,生存至上的情况下没人在意穿着,只是有一年圣子进圣都带回了三卷颜色不同的布匹,据传是圣王看不中圣子一副寒酸打扮,特别赠送给圣子,让圣子做几套衣服穿。

    圣子不舍得,多给村中刚出生的婴儿作尿布用。

    云忆一披上披风,整个风姿迷坏了所有人,所有人包括男人、女人和小孩,披风一下子风靡起来,不少人求到圣子处,圣子拒绝。

    于是有人求到初至处,初至喜欢村中氛围,自然不好拒绝,再加上有人“威胁”说:你可不能只让你家男人一个人帅啊,村子里的女人都只迷你家男人,你咋办?

    初至自是不怕云忆被抢走,顺水推舟去找圣子,述苦说:全村的女人都不喜欢别的男人了,只喜欢我的男人,说除了我家男人别的男人看着都吃不下饭,这可不利于生育。

    圣子只当是笑话,初至也不纠缠,丢下一句话:不信算了,等着吧,等母猪上了树,想下来就难了。

    回到家就跟云忆说:出门就穿披风啊!有人看你就摆点帅气姿势。

    云忆自然听初至的话,出门就穿披风,看见人盯着自己就摆帅气的姿势,一路有人看就一路摆,那真是摆着到学堂。

    村民们何曾见过这场面啊,简直帅得不要不要的。

    圣子暗中看在眼里,果然不对劲,怪异的很咧。云忆走到哪,所有人的目光就随到哪,简直是男女老少通杀,云忆还特么不停定格摆姿势,神经病吧,短短一百米的路愣是走了三十分钟,哇哇惊叹声四处响起,而等云忆过去后,女人就对自家男人说:去去去,哪里好玩哪里去,别在老娘面前晃悠,看着烦。

    圣子心想这段日子都特么吃太饱了吧。

    后再有人进圣子殿跪求布匹,圣子有求必应,直到把手上的布匹发光。

    于是村子里不少男人都有了装逼利器。

    同为圣殿侍卫的马择路、乌东、虎仔三人自然都有,也多次装逼,和云忆不同的是,他们只能装充满遐想的背影,这也令他们很满足了。

    不管怎么说,自己也有帅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