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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赏赐

    吴乞买将那张虎皮重新搭在了膝盖上,道:“林卿,你还没有和俺说,如果大金国要全面汉化,该如何着手?”

    林渊沉吟道:“女真汉化,非一日之功。在此之前,臣建议陛下先明发旨意,将女真的来龙去脉一一说清楚,言明重回汉统。臣昨日已经大概总结了一下大金国若要汉化的内容,无非也就是改汉姓、着汉裳、习汉字、易汉俗、承汉制。臣认为,当先易后难。陛下认为哪个最容易?”

    吴乞买道:“当然是改姓和穿衣了。”

    林渊点了点头,道:“正是。这两个其实不必强制性要求众人必须遵从,只要中枢众人带头以身作则,平时日常生活中,常穿汉裳,彼此称呼时多叫汉名,善待治下汉民,多与汉人通婚。‘上有所好,下必甚焉’,下面的百姓自然而然就会效仿,哪怕有些许刺头,亦无须理会,最多降低他们做官的比例,打压他们提升的势头就行,无须多久,他们自己就会屈服。”

    金国和后世的清朝都有强迫汉人剃头的习惯,清朝更是提出“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的口号,不少人因为不愿意剃辫子,被清朝抄家灭族的。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林渊自然不愿意也成为强迫别人改姓易俗的恶人,不然日后如果万一在金国长久呆下去,说不定会被人打黑枪,所以他建议吴乞买用利诱而不是威逼。

    吴乞买想了想,缓缓点了点头,道:“有道理。”

    林渊精神一振,道:“易汉俗也是一样,移风易俗,不在一朝一夕,而在天长地久,这个亦无须刻意,只要官府多加引导,便可自然而然成功。倒是习汉字要更为困难,这个臣认为,可以废除女真文,平时文书往来,政令下达,俱用汉字。同时加强下一代的教育,陛下可广开学堂,将女真人所有的适龄儿童,都送去强制性的读几年书,有可能的话,连同女孩子也可以去上两年学,十余年后,待他们长大,则大金国自然皆是汉家儿郎了。”

    吴乞买摇摇头,道:“要将女真所有的孩子都送去读书,至少得要数千学堂,哪里能有那么多先生?”

    “这就是陛下和中枢诸公考虑的问题了。”林渊说到这里,顿了顿,然后接道:“包括承汉制,这个亦是陛下和中枢诸公的责任,非臣可以置喙的。”

    吴乞买伸手点了点林渊,笑骂道:“刚刚俺说了,你姑妄言之,俺姑且听之,说错了俺也不会怪罪你,你有何不能说?莫要在此耍滑头。”

    林渊苦笑道:“臣之前不过一普通百姓,不曾当过官,也没有在中枢任职,大金国有多少衙门,都是作什么的,臣一概不知,又如何能够给出什么好的建议呢?陛下问计于臣,便如问道于盲。”

    吴乞买无奈,心知林渊说的也是没错,当下也就没有再逼迫了。他略微回想了一下林渊说的内容,长叹了一声,道:“治大国如烹小鲜,大金国如今横跨万里,事情繁杂,偏偏大大小小的事情都要俺来做决定,也是头疼,若是能够多几个像林卿这样的人才来帮俺就好了。”

    林渊拱手道:“汉人当中如臣一般的人才,车载斗量,不可计数。陛下何不开科取士?多取一点,如此,学堂的先生也有了着落。”

    吴乞买失笑道:“前年俺已经开过一次科举了,不过来的人不多,大金国地广人稀,而辽东这边读书人也不多,实在没有什么好苗子,倒是取的那个状元叫刘撝,诗词写的还不错。嗯……如今燕京路已下,那边读书人应该要多一点,确实可以再举行一次,也可以借此安定人心。”

    “陛下英明!”林渊不轻不重的拍了一下吴乞买的马屁,他以前虽然在体制里面上班,但是只是作为一个普通的小法医,其实不怎么需要交际,更从来没有拍过谁的马屁,但是来到这里后,却不得不说起了这些违心的的话,这不知道是该说他成熟了,还是说他变得油滑了……

    对于吴乞买来说,林渊的这种马屁他一天不知道要听多少次,却是一点感觉都没有了,他粗大的手指敲了敲桌子,说道:“昨日俺答应你,如果你能够做出一首让俺满意的诗词来,就可以赏赐你一匹好马,另外还可以答应你一个要求,你可想好了要什么?”

    林渊想了想,道:“臣无所求。”他确实也不缺什么,名利权色,他基本上都已经有了。

    吴乞买双目一瞪,板着脸道:“朕既然开了金口许了你,你哪怕无所求,也得说一个!不然别人还以为朕说话不算话!”

    这是两天来,林渊印象中吴乞买第一次称自己为朕,虽然知道吴乞买并没有真的生气,但是林渊还是有点虚,他无奈的想了想,道:“既然如此,臣倒真有一个请求。”

    吴乞买哈哈一笑道:“这就是了,你尽管说。”

    “承蒙陛下恩典,拔臣为猛安,不过臣其实是真不擅长打仗,而且臣自幼是在南边长大,不耐北方苦寒,希望陛下恩准,撤销臣的猛安之职,臣愿求一南边一点或者是靠海没那么冷的州县,为陛下牧守一方。”林渊拱手道。

    吴乞买深深望了林渊一眼,沉吟了一会,道:“你的要求,俺准了。这样吧,猛安之职,你还是兼着,如今金国会打仗的都去了南边,还真缺少将领,林卿带千余新兵,便能打败我大金国一个满员猛安,想来是有几分打仗的天分的。你昨日答应俺把去打高丽,俺便封你为先锋,去给俺把高丽取了。此战若是能将高丽灭国,届时俺封你为高丽开京留守,那边不算太冷,而且也离海不远,你看如何?”

    去朝鲜?林渊想了想,其实这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如果能够长久留在朝鲜,自己甚至都不用去南宋了,可以就在朝鲜扎根,然后顺便看能不能将朝鲜彻底融入到华夏来,成为华夏的一个省份,所以他也很干脆的拱手道:“多谢陛下恩典,臣必将高丽治理妥当!”

    吴乞买也没有多话,挥了挥手,让林渊出去了。

    等他走出议政殿后,却见之前那个带他过来的合扎还在门口等着他,见到他后,那名合扎行了一礼,道:“林猛安,国主让俺带你去选一匹好马。”说话间,他递过来一个荷包。

    林渊接过来一看,荷包中装的,是一颗颗黄豆大小的珠子,金闪闪黄灿灿,居然是黄金制成,林渊恍然,这自然是昨日吴乞买答应过他的金珠百颗了。

    百颗金珠,看着不多,一个荷包就装完了,但是份量着实不轻。

    不过这个还真没有被林渊放在眼里,他现在身家百万,不差钱!

    倒是那名合扎说的好马让林渊大感兴趣,这个也是吴乞买昨天答应过他的,林渊做那首《沁园春.雪》,倒是有一半多的原因是因为这个,自然不会忘记,所以一听这合扎说的话,林渊眼睛都亮了。

    他从荷包里面抓了十几颗金珠,悄悄塞进了那名合扎的手中,道:“多谢将军,还请将军带路。”

    那名合扎连连摆手,不敢收他的金珠,道:“俺叫不过是个蒲里衍(谋克的副手,类似队正),如何能当的起将军的称呼?林猛安唤俺阿萨多便可。”

    林渊哈哈一笑,攥着他的手臂,将金珠强行塞入了他的手中,道:“今日蒲里衍,焉知不是明日的万户?”

    阿萨多迟疑了一下,终于没有再推辞,他脸上也是浮现出一丝笑容,道:“多谢林猛安的夸奖。”

    吴乞买收藏的马匹并不多,也就十来匹,就养在皇宫附近,林渊一眼就看中了其中的一匹。

    这匹马骨架特别大,比普通的马要高的多,肩高估计有一米五六的样子,一身毛发黝黑如同缎子一般丝滑,唯有四只蹄子是雪白雪白的,有点像传说中的乌云踏雪,这种马也叫乌骓马,据说昔日西楚霸王项羽的坐骑,就是一匹乌骓。

    林渊虽然不懂马,但是看见它就特别喜欢,一来,这马确实神骏,一看就知道绝非凡品,二来,这种黑色的颜色比较低调,不像是白马,上了战场就是活靶子,适合林渊这种怂货……呸,应该叫做低调的人。

    林渊当即指着这匹马道:“阿萨多兄弟,我可以选这匹马吗?”

    阿萨多点了点头,道:“国主说过,里面的马任由林猛安选择,如果林猛安确定要,自然是可以的。”

    林渊肯定道:“那就是它了。”

    阿萨多见林渊决定了,也不多言,从里面将它牵了出来,给它配好鞍鞯,然后将它交给了林渊。

    林渊接过缰绳后,并没有第一时间骑上去,而是先和它亲热互动了一会,双方熟悉了一下,然后才跨上了马背,小心的驱动着它小跑前行。

    他骑术在来会宁府的路上锻炼了一下,但是也还称不上精熟,只能说勉强可以御马疾驰,但是想在马上冲杀自如,那就还得继续练。

    而且之前那匹马,他骑上去总有点不踏实,觉得它有点驼不动自己的感觉,但是如今骑上这匹乌云踏雪后,林渊意外的发现,骑上去之后完全没有那种担忧,而且它比之前骑的那匹马也要更稳定,基本上感觉不到太大的颠簸。

    林渊绕着营地跑了两圈,才意犹未尽的停了下来,他发现自己有点爱上了这种驰骋纵横的感觉。

    后世他一直在北京,这地方大家都知道,买的起车也未必能上牌,所以林渊一直没有去考驾照,只弄了一辆小毛驴。

    二者的速度林渊感觉差不多,但是驾驶体验截然不同,这骑马比骑小毛驴刺激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