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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社会算什么

    沈琳今天心情很好,今年研究生就要答辩了,搞得自己一直很累,就连暑假都留在学校实验室里面改论文了,好在这一次导师终于没有再说什么,所以也就能在这个国庆回家了。

    一想到就要回家了,沈琳顿时觉得就连飞机窗外的阳光都变得可爱了几分。

    “等到了你们家,我可要吃小龙虾吃到饱哦。”沈琳身边的美女发话了。

    这是沈琳的舍友,这一次一起和她到落霞市玩的,一头长发的大美女,沈月。

    也许是缘分,两个人被分在一个宿舍,恰好连姓都一样,还都是两个字,很多次都被人当成了姐妹,两个人的关系也越发要好。

    “这次来我们家玩,下次要去你们家玩了,你可得好好招待我。”沈琳回过头笑道。

    沈月一双大眼睛呼啦哗啦地转,“那就要看你这次的表现了。”说着,伸手就向沈琳脸上摸来,笑容玩味。

    身为好闺蜜,这样的玩笑已经在两个人之间不知道开过多少回了。

    沈月是北方妹子,平时行事不拘小格,性格好爽,最喜欢说的话就是,“老娘上山能打虎,下海能捕鱼,哪个男生敢在我面前装,就让他见识一下什么叫东北妹子的酒量。”

    嗯,非常符合工科妹子的人设。

    相比较起来,沈琳反而不像一个工科的妹子,文静,沉默,这两年在沈月的影响下多少也有了些改变。

    沈月早就听过“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的绝美景色,只是还是想象不出能够完美配合这局话的地方到底是什么样子。

    就在两个人一路上的闲聊之中,飞机终于缓缓降落在落霞市南边的机场,如今的飞机和以前可大不相同,像沈琳她们坐的这种不太大的飞机都是可以垂直起降的。

    眼前的景色越来越近,沈琳不由得又将嘴角上扬几分。

    比沈琳更高兴的,莫过于邹杨和卢骁嘴里的沈叔了,大名沈霁晴的中年男人。

    沈琳的母亲走的早,再加上那年头也不平静,小时候的沈琳跟着自己没少受罪,直到自己开了这家专门卖小龙虾的店,才算安顿下来。

    可是店面刚开业人手不够,自己又忙的不行,多亏了邹杨和卢骁天天带着沈琳玩,沈霁晴打心眼里感激这两个孩子。

    再后来店里的生意渐渐好的起来,自己还是没空照看女儿,又是这两个孩子有空就来帮沈琳补课,是真的把沈琳当成自己亲妹妹一样看待。

    沈霁晴今天早早的就关了店门,碰上了路过的老食客总要告一声罪,再笑眯眯的说道,“今天闺女回来啦,要好好陪闺女。”

    卢骁这时候却正忙的不可开交,原本以为自己这一下说不定就能好好休息几天了,结果,这一整天,就在医院各个大楼之间来回跑,大大小小的检查做了十几个,这一趟下来,自己都快虚脱了。

    更可气的是邹杨这个家伙不仅不陪着自己,还在自己面前炫耀中午食堂的伙食有多好,新来的厨师抄了拿手的葱爆羊肉,那个香啊,还专门给他拍视频发过来。

    卢骁要做各种检查,中午饭一口都不能吃,给卢骁气的不轻,唯一安慰自己的就是晚上能够在沈叔那里大吃一顿了。

    沈琳下了飞机,已经是下午五点左右了,沈霁晴早早就开车来机场这边候着,自己一直觉得以往亏欠女儿不少,等到自己好不容易有时间陪陪女儿了,她又出去上学了,所以现在好不容易有机会,少挣点钱算什么。

    出了机场的沈琳一眼就看到了沈霁晴在外面等着她。

    沈霁晴竟然还专门穿了一身西服,车也洗的锃光瓦亮,弄得沈琳一时反应不过来。

    倒是沈月笑道,“叔叔这一身不像接女儿的,倒像是跟女儿约会来的。”

    沈霁晴哈哈大笑,“这不是想着给她个惊喜吗,你就是琳琳常说的好朋友吧,也姓沈?呵呵,真是缘分。”

    沈霁晴心情大好,一瞬间甚至年轻几分,“琳琳,有什么想吃的,一会儿回去的路上,想吃什么都多买一点,老爸请客,对了,今天我把卢骁和邹杨那两个臭小子也叫上了,晚上一块聚一聚。”

    沈琳高兴道,“真的?迅儿哥哥和涛涛哥哥也来,好久没见他们了。”

    沈霁晴有点无奈,自己还是陪女儿太少了,跟自己就没话说,跟这两个哥哥就一大堆话,唉,难受啊。

    迅儿哥就是卢骁,那会儿卢骁的愿望是当个运动员,天天背着沈琳到处乱跑,美其名曰,负重训练,那个时候的沈琳也不懂这句话里对自己体重的隐隐恶意,只当做骑马一般。

    每当这个时候,邹杨就在一旁喋喋不休,说话涛涛不绝,所以被称作涛涛哥哥。

    只有一旁的沈月莫名其妙,“你说的是谁啊,你还有哥哥吗?”

    沈琳才反应过来,“就是我以前和你说的那两个从小一起长大的哥哥,他们的外号。”

    忙了整整一天,卢骁终于赶在下班以前做完了所有的检查,将结果交给了小警察,可惜一直陪伴自己的手术刀被拿走做证物了,一时半会儿肯定是还不回来了。

    不过晚上这顿饭吃的还是非常舒服的,特别是邹杨,一看到沈琳带来的美女,立刻舌灿莲花,耍宝逗乐样样精通。

    卢骁看的叹为观止,这个货每次分手都装的痛心疾首一样,这才几天立刻就重振雄风了。

    正是酒过三巡菜过五味的大好时候,店外却传来的骂声,“老板呢,不过年不过节的生意不打算做了?怎么着,今天忌讳啊?”

    沈霁晴打开大门,外面站着几个小年轻,头发花花绿绿的,没想到几十年前的杀马特也有一天能文艺复兴。

    沈霁晴不耐烦道,“今天打烊了,明天请早。”

    说着就要动手关店门,结果那伙小年轻里面带头的那个公鸡脑袋伸脚卡住了门,“怎么,不欢迎客人啊。”

    邹杨立刻站起身来,冲卢骁摆摆手,“计划提前,你坐着就行,看我的实力。”

    邹杨喝的微醺,贱贱地走过去,“不知道几位高就啊?”

    那公鸡头不耐烦道,“黑社会没见过啊,烂酒鬼,他妈的滚一边去。”

    邹杨依旧面带微笑,“那不知道你们有没有枪呢?”

    公鸡头伸手拽住邹杨领子,“你小子找茬是吧,老子用拳头就能打死你。”

    邹杨微笑渐渐邪魅,里面甚至还夹杂着一丝变态,“黑社会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