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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说

    据说在网上码字有个很难达成的成就,就是你第一次写作时候,编辑拿着合同抽在你的脸上说:来,邦德,把这个卖身契签了,然后你就会满脸欣喜的签上自己的名字。

    人么,或多或少总是会有表达欲的,我也不能例外,可很多时候又懒得与人说话,所以码字就满足了我这两个习惯,这个习惯最严重的时候就是在上学的时候,可以和同学絮絮叨叨的说个不停,也可以背着双肩包在山里独自走上几天。

    说到上学时候,想起一个事情来,也是听人说的。这个事情听来让人很惊奇的,有这样一个人,可能有些精神上的问题,他经常去同班的宿舍玩,后来这个人在宿舍里被同班的打了。据说被打的时候,他说:你们可以打我,但是不能不理我。

    想到这个事情,我就想起一句话,原话是真不记得了,据说是鲁迅说的,大致意思是挨骂这事是可以的,但是如果没人理你,就很可悲了。挺透彻的一句话,就让鲁迅来背吧,反正他也背了不少,也不在乎多背一些。

    另外前面说我在山里玩,陈奕迅唱的不对,我的双肩包真的烂了,在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就想着如果、假如的话,我就买一个一模一样的,兴高采烈的去淘宝看的时候,那个背包已经没有了,这才发现过去了好多年。

    这样下,就发现自己好像真的被生活埋在土里,大抵(这个词用的很鲁迅吧)已经把自己磨秃了,所以现在期盼你们骂我,或者编辑用合同在我脸上抽,就是现在我最最期盼的事情,是不是和那个同学很像啊。

    最后参加的那个婚礼,场地初看的时候还可以,待了一会后发现有些,怎么说呢俗套吧,最可怕的是那广场舞转行来的音响师,让我全程捂着耳朵。但是新人真的很好,都很好,我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