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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赚钱法则

    时间真的是一种错觉吗?时间的存在,在于我们自我的认知。

    我曾经有过一个奇怪的想法,如果一个人以某种形式,陷入半昏迷的深度睡眠状态,他无法感知昼夜的交替,亦见不到生老病死等够证明时光流逝的现象,等若干年后他醒来,身体已经老去,灵魂却依旧年轻,那么这个人到底是个老人还是年轻人?

    自人类明确了“生必会死”这个的真理开始,追求长生不老就已经成为了历代人研究的课题。而且,为了消除对死亡的恐惧,人类甚至还发明了“异界”与“灵魂”,希望死亡后自我依然存在。

    怎么说呢!也许有,也许没有,但不管怎样,没人能证明“异界”或者“灵魂”真的存在。

    更多的人也不会太在意这些东西,而是更加在意如何得到更多的金钱,毕竟没有财富的日子,活上几百年也没什么意思。很显然,我也没能够逃脱这种思想的束缚。

    与大多数人一样,我一开始也在追寻着金钱,因为我的祖辈们几乎都是穷人。

    据说,我的太爷爷逃难到东三省的时候,全部的家当,就只有一条裤子和一副扁担,扁担一头挑着我爷爷,另外一头放着几块石头。

    等到了我爷爷这一辈,迎来了新中国成立,全国搞起了大生产,人民丰衣足食,生活条件就稍微有了一些好转。不过因为我爷爷的一些个人原因,在他这一辈人中,并没有富裕起来。

    等到了我父亲这一辈,正是改革开放最火热的时候,全国经济不断增长,我的父亲借着这个大潮,做起了皮革买卖。因为他价格公道,注重诚信,童叟无欺,所以买卖越做越大,我们也就过上了衣食无忧的日子。

    我是家里的独子,按理说我本应该继承家业,跟着父亲学习做皮革买卖。可是我天生性格怪异,非常讨厌那些剥皮物件,也非常反对父亲在做这种生意,因为我一直觉得,买卖那些皮革就跟买卖尸体没什么两样。

    父亲无奈,却也没有过分的强求于我,毕竟他还年轻,还没到非要我接班不可的地步。就这样,我在念完大学之后,便向父亲借了一笔钱,自己也做起了买卖。

    我用这笔钱开了一间宠物店。

    当然了,这不是一家普通的宠物店,我的店是以售卖各种稀有植物和动物为主。

    这里的稀有并不是指国家明令禁止售卖的保护物种,而是指那些一般不常见的,或是短时间内培养不出来的,一切比较稀少的东西。

    就比如我的镇店之宝,一株高两米,主干如铁锅般粗细,活了三百五十多年的燕子掌。

    提起这个名字也许大家都有点陌生,但是如果我叫它“万年青”或者是“冬青”也许大家都会有一些印象。

    这种植物叶片肥厚,四季碧绿,放置于书桌或是阳台上,显得非常清秀典雅。

    由于它繁殖简易,宜于盆栽,所以在市面上,一般这种植物的价格从几元到几千元不等,但是我这一株,有人曾开出一百五十万元的天价,原因就在于它的“稀有性”,毕竟没有多少人能将一株普通的植物养上几百年。

    在有就是我的两尾足球大小的草金鱼,说白了,就是我们在市面上经常能见到的那种大尾巴金鱼,它们与锦鲤不同,色泽也是五花八门。

    过去的老北京人非常喜欢这种鱼,有头有脸一点的大户人家,都会在自家的风水墙后面,摆上一口大缸,养上几条,有年年有余和招财进宝的含义。

    不过如今这种鱼已经成为偏门,养的人也非常的稀少,市面的价格一般从几元到十几元不等,最好的也就几百元。

    而我这两尾,标价便是二十五万,物以稀为贵啊!能长这么大个,少说也得养个一百来年,而且这种鱼是有寿命的,不比一些植物,能活这么久就显得更加珍贵,而后在“观眼、观鳞、观鳍、观尾”,这两尾那真是极品中的极品,可以说是几千年才能出来这么一对东西,二十五万这种价格,还真是便宜了点。

    其他的一些不说也罢,诸如百年的牡丹、灵芝,头上有角的龙头狮子狗,紫色毛的紫气东来猫,少则几万多则几十万,大大小小足有千余件商品。

    说到这有些人可能要问,这么偏门的商品,真的有人买吗?

    当然有人买。我店里的商品,如果是普通人来,也就是看个热闹,即使真的喜欢,一看标价也会咋舌,心里一般都会害怕,这么贵的东西买回去死了怎么办,还不如养一盆仙人掌。

    所以说,有时候不能怪我是“势利眼”,商人图的是利润,真的买主自然不会去想“买回去死了怎么办”这种问题。

    我的小店在锦城市中心,一共上下两层。下层是三百多平米的店面,四根立柱顶住主梁,中间摆放的就是我的那镇店之宝,周围用铁锁链围好,旁边立着一个牌子,上面写着三个大字“非卖品”。

    围着四周的墙壁,各色的商品摆放整齐,与巨型燕子掌之间形成四条走廊,每天进店的人数以千计,就好像参观博物馆一般,我这小店已然成为本地的“名胜古迹”了。

    上层是隔断的雅间,按照下面的柱子走向,与楼上形成越层的廊台,每一间雅间都摆放好古香古色的桌椅。

    一般能上得了我楼上雅间的都是比较有钱的客人,别怪我“看身份下菜单”,想赚钱就要下点功夫,卖东西也是服务行业,您花了钱,我就要对得起您花的这钱。

    凡是上楼的客人,如果是熟人,一般都有固定的位置,如果是陌生的面孔,那也都是介绍来的,我这店里有个不成文的规矩,那就是,如果没有介绍人,那是上不去楼的,这就好像“会员制”一般。

    但凡是上了楼,坐了位置,那就是我们的会员了,茶水点心自然是少不了,还要送上商品的手册,如果看中了哪件,手册上都标有编号及放置在店面的位置,客人就可以拿起桌上的望远镜自己观看。

    如果看中了哪件商品,也可以要求单独鉴赏,而如果客人提起了这个要求,也有个不成文的规矩,那就是,如果商品没有“质量”问题,待鉴赏完毕,客人就必须付钱购买,如果有人耍赖,那就对不起了,您将被拉入本店的黑名单,不仅取消会员身份,同时不再有任何的生意往来。

    有的人说了,买卖不成仁义在,难道朋友的面子也不给吗!让您说着了,如果真是朋友,那这规矩自然也就不是规矩了,可如果是那种“熟人朋友”,那还真对不住了,规矩就是规矩,我也无能为力。

    其实一般上楼的客人,都是比较要面子的生意人,要么就是有头有脸的大人物,而且我这里上楼的会员是不要“会费”的,完全是靠面子,可不是你有钱就可以做到的,久而久之,就传出了“看的玲珑,上得木楼”的说法,意思就是真的角色,都是在木楼之上。

    所以,如果在我的店里耍赖,其意义就不仅仅是被赶下楼这么简单,很有可能在一夜之间就会面子全无,成为笑柄,对自身的影响还是非常的大的。

    就是靠着这种规矩,我的生意做的风生水起,可以说是日进斗金,而这一切的功劳,至少有一大半要归功于我手下的大堂经理,我那老同学唐宝。

    唐宝是我高中时的同学。那时候她个子很小,而我却有着一米九的个头,跟她站在一起,我几乎高她一个半头,形成了非常明显的反差,那时候同学们喜欢开玩笑,经常把我们俩推到一起,调侃我们的身高差。

    后来我大学毕业,开了这家店。其实说真的,当时开这家店实属是个人爱好,我从小就喜欢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上至天文宇宙,下至蚂蚁鼠洞,没有我不研究的,以至于上学的时候被人起个外号叫“陈半仙”。

    但是我对经商真是一窍不通,并且对账目问题也是弄不清,收入支出流水利润,一看那些小数点,我就叫苦连连,开张不到三个月,我就要关门大吉了。

    也就是在那段黑暗的日子里,我去参加了高中同学聚会,我原本的想法是去跟老同学们叙叙旧,让我这头上的阴霾能散去一些,当时唐宝就在其中。

    结果那天喝的是昏天暗地,喝多了之后就习惯性的开始吹牛,说我的买卖如今如何如何,如果谁混不下去了,就来我的店里,我给他安排个经理做做。

    结果第二天,我刚到店里,唐宝就已经在那等了我半天了,我是欲哭无泪,心说我自己都快混不下去,你怎么还当真了呢!

    糖宝的嘴皮子很利索,任我怎么解释,她都能反驳我,当时我酒还没醒透,头疼的厉害,也就是心一横,就随口一说:

    “你干也行,不过没有工资,只能给你提成,不管你卖出去多少钱,都提百分之五,算你入干股。”

    唐宝一口答应了下来。

    其实不是我小气,我当时是真没有钱承诺她工资啊!我心里就合计着,等我倒闭的时候,把店里的东西卖一卖,多多少少也得补偿她一些,就全当买自己吹牛的后果了。

    可让我万万没想到的是,这居然是我从商以来最英明的一个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