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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夜幕降临时

    星月当头的长夜,百万张城市的面孔融进黑暗,变成缄默和低语。

    身姿微偻的男人,像卸下龟壳一样,卸下一身的疲倦,脱下汗水浸湿的衬衫,温热的水漫过他的肌肤,像无数的细手抚慰他酸疼的肩膀,和发红的腰间。

    寡居的女人脱下孤独的鞋,打开寂寞的灯,她没有再婚,也没有孩子。玻璃窗上映了几粒瘦小的星星,和一张昏黄的月。

    另一边,汗水顺着男孩倔强的额头流了下来,朝气蓬勃的黑发早已浸湿。黝黑的肌肤上露出健康有力的肌肉,固执的手掌握紧发烫的篮球,男孩的心也在发烫。

    装潢豪奢的吧台,被五彩斑斓的细碎灯光染得美轮美奂。dj正放着一首去年大火的《芒种》,舞池内激情似火的男女伴随着打碟的摩擦声,奉献出年轻有力的心脏。夹杂着莺莺燕燕的笑语,和男人们饱含雄性荷尔蒙的口哨声。

    每个人的夜晚都是不一样的,那陈晓歌呢?

    云歌书舍内是一个书的世界,这一边是诗山词海,那一边是史林经园。各国的经典名著,中外许多知名作家的所有作品,古代书法家的碑帖摹本,还有名画,都在红檀木大门内这些厚重稳健的书架上。

    此刻云歌书舍内的顾客很少,只有两三个人不知疲倦地沉浸在书的海洋里。现在很多人才下班,很多人要去享用丰盛的晚饭。所以云歌书舍内白天的顾客刚走,晚上的顾客还没有来,红檀木大门内显得十分安静。

    两个店员也在这个时候出去吃饭了,陈晓歌抬起温和而有力的手臂,修长而潇洒的手指,托起被顾客乱放在一边的书籍。

    这里每一本书都是陈晓歌的老朋友,他熟悉所有书的脾气和禀性。

    陈晓歌静谧而愉快地做些摆放的活,因为对他而言,这里既是他的工作,也是他的爱好。

    红檀木大门内三个认真读书的学生,与其说是顾客,不如说是书友,因为常常来这里读书的人不买书,常常在这里买书的人不读书。

    这些喜欢读书的人,都算是陈晓歌的同道中人。读书,恰好也是陈晓歌的兴趣,从经、文、史,到书、画、词,他涉猎广泛,是个无书不通的妙人。

    父亲带了家里可口的饭菜过来,他趁着这个空闲,顺便打开微博,她有一个网友,“梦如南筏”。

    他们的微博从不发现实中的照片,有时候讨论一些话题,有时候交流身边发生的事,这一切都在微博内的聊天工具里完成,他们之间有着精妙的默契,只愿做彼此精神上的知己。

    陈晓歌舒开安逸而漆黑的眸子,温和的手指点开消息栏。

    只见“梦如南筏”问了一个问题,一个被问烂了的问题。

    当何梦打算下班时,她随意翻了下手机,微博上提示有新消息。

    潇洒而乌黑的睫毛微微闪动了几下,手指开始舞动。

    空气沉默了几秒钟,消息栏又多出一条信息。

    何梦望着“落笔成歌”写下的洒脱出尘的文字,桃花瓣似的嘴唇不知不觉间弯成粉红色的月牙儿。

    “落笔成歌”的话与何梦完全是两个想法,她不必认真去看,深刻去想,就当是欣赏好了。

    何梦是六点下班,和关系不错的女同事合租了房子。

    她向来事业心很重,她认为女人虽然要依靠家庭,但不能依靠男人,她自己经济上必须是独立的。

    她托了家庭的福,孩子让婆婆在带,丈夫在其他城市工作,他们本就不是爱情的结合,天各一方,各有不同的兴趣、学问和观念。

    家庭是他们的补给站。

    她向来是这样认为的,而且对于她这样性格的女人而言,即便是夫妻间有爱情,爱情也只能是生活的佐料,能增加生活的情趣,但决不足以影响到生活的步伐。

    何梦望了望手机上显示的时间,8点15分,于是和婆婆通了视频,从屏幕上看到可爱的儿子,又交代了一些事情,干净利落,不缺热情。

    至于那个在另一个城市的丈夫,她也会关注他那边的天气,会及时提醒他带雨伞,或是多喝水,相敬如宾,仅此而已。

    但黑夜并不只有这些平静,在这座城市的东西南北,各个角落,都不缺如火一般的热情,所以,当一个年轻的男人被他的兄弟们推推搡搡地挤上车,对这群年轻人而言,生活的火热和激情才刚刚活了过来。

    夏诗宇被一群好友推上了出租车,夏诗宇在靠窗的位置,点了支烟,他的目光也随烟飘散的方向,落到路旁的香樟树枝上,落到大润发的巨大广告牌上。

    车停在道田酒吧的门口,一对男女正站在门前,男的像是在说软话,女的显得很无奈。

    这个女孩夏诗宇觉得很熟悉,他经常在公司楼下遇见,当然,他不知道她叫林酒儿。

    “怎么了,看上这小妞了?”他的狗友调侃道。

    “没什么,也许是小情侣闹分手吧?”夏诗宇这样说道,他对她其实也曾经好奇过,这么漂亮的女孩子,会有怎样的男朋友呢?

    他没想到她的眼光这么菜,瞥了瞥女孩一眼,终于觉得还是门后面的世界更加有趣一点,于是夹在一群狗友中间,推开了极乐之门。

    林酒儿现在很郁闷,他面前的这个男人是他的同学,从大二就一直在追她。

    都说男追女,隔层山,她觉得她和这位同学之间,至少隔着太平洋。

    男孩用他自以为很温柔的声音说:“酒儿,我是真的很喜欢你,你……”

    “咔……”林酒儿用双手做了个叉的手势,她正在埋怨着把她约出来的女同学,竟然跟她玩狸猫换太子。

    她还特意化了个精致的妆。

    林酒儿说行了,你要说什么我都知道了,我是不会喜欢你的。

    林酒儿觉得自己口气稍微重了点,于是补了句,“你是好人!”

    然后林酒儿在男孩愣神不知想什么的时候,堂而皇之地拦了辆出租车,在她关上车门让司机离开时,就听到男孩大声地对她喊道:“酒儿,我是不会放弃的!”

    其实林酒儿心里明白,这个同学这样追求她肯定是没戏,她不会喜欢他,不是因为他没钱,又长相一般。当然,这也可以算得上理由。

    林酒儿很清楚她自己想追求什么样的爱情,她给自己打了个比喻,就像小时候她和班里的小男孩一起争班上唯一一个三好学生的名额。结果因为他俩的激烈竞争,班上的三好学生一直被他俩霸占,不是他,就是她。

    她要的爱情也是这样,就是两个人一起变好的爱情。

    她有美貌,如果找一个有钱的男朋友,很容易,当然,她没试过,也许比很容易要难上一点点。

    但找一个和自己三观合的人是真的很不容易,她郁闷地想到。

    不过她还年轻,她确实很年轻,98年的姑娘,刚从大学出来,不过22岁而已,其实也不小了,她又郁闷地想道。

    还是努力再考个研吧,将来可以多条活路,她对自己说。

    她其实也很喜欢三毛,喜欢她的《撒哈拉沙漠》,但当她再把三毛的书翻出来读时,却发现它们已经变成了最好的催眠工具,算了,还是明天再努力变好吧。

    当夏诗宇推开眼前这扇极乐之门时,城市的与众不同才向他摘下了面纱。

    一杯威士忌,加冰,谢谢。

    夏诗宇也很年轻,24岁,其实已经不小了,但夏诗宇是个极端自负的人,他觉得70岁也不老,因为他是夏诗宇。

    他遇到的酒吧很少有像电视剧上男人女人在舞池中央群魔乱舞的场面,你在龙城可不敢,你看到一个很正点的姑娘,正打算去搭讪,也许后面两个纹纹身的大汉就要请你去厕所玩玩了。

    这里最多消磨下你过剩的荷尔蒙,一杯酒下肚,耳边回荡着歇斯底里的音乐。

    夏诗宇去上个厕所,旁边胖子跟上来,他们又一起去抽了根烟。

    这时候夏诗宇的手机响了,他瞅了瞅,才不到十点,不由皱了下眉头。

    旁边胖子嘿嘿笑道:“怎么,媳妇查岗了?”

    夏诗宇狠狠抽了一口香烟,按下接听键:“喂!”

    电话那头问道:“什么时候回来?”

    夏诗宇问:“你不是和同事在逛街吗?”

    对方答:“她男朋友临时叫她,她就走了。”

    夏诗宇问她:“你现在在做什么,玩手机?”

    对方说:“你快回来吧,你看一下超市有没有卫生纸,带一点回来!”

    说完,对方直接掐断了电话。

    胖子问道:“你怎么弄?”

    夏诗宇顿了顿,他每次做选择前,都习惯先找到问题的底线在哪里,然后看自己有多少选择的余地。

    最坏的结果就是,他现在不回去,那女朋友肯定会在15分钟后打电话来问他到了哪里。然后如果一直朝恶化的方向前进,那她必定会觉得自己不重视她,那以后的夫妻生活只会比这更糟。然后她会和自己吵架,会数落他的毛病,然后觉得他怎么会变成这样,然后她会很失望,会很低落,然后再悲痛欲绝地分手。

    一下就想到了最坏的结果,夏诗宇却开始质疑,他们的婚姻究竟适不适合。

    女朋友不喜欢和他的朋友一起玩,也不支持他和这些狐朋狗友混在一起。

    还有,自己现在最重要的东西是什么?他24岁,在部门担任主管,说白了就是替别人打工的,他需要晋升机会,或者自立门户。

    这样想着,他觉得有些东西必须想清楚,于是跟这群狐朋狗友先告了别,一边回去一边想。

    他很快就理清了了一些事情,忽然问题又回到女朋友身上,他的女朋友和他同一家公司,只是不在同一个组,毕竟他是主管,治亲就会不严,所以女朋友在另外的组。

    夏诗宇忽然又想到了婚姻,他和女朋友决定结婚是女朋友提出来的,他到现在才开始细细思考。

    爱情吗?他们之前的确曾经有过爱情,不过如今只剩性和亲情了,他对爱情的观点,与何梦是相似的,爱情只是生活的佐料,所以他直接跳过爱情这个选项,直接思考起婚姻来。

    他突然想到抖音上看过的一句话,“初为人夫,请多指教。”

    婚姻对他而言是完全陌生的,毫无经验可言,所以他应该暂时不去想?不,他是夏诗宇,他是个极端自负的人,他替自己点了根香烟,看着熙熙攘攘的烟雾四散开去,红色的火光忽明忽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