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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现象级

    邓俪郡笑了起来:“我什么也没说呀,没理他们就走了。”

    “下次可以说的,实话实说就好了,一切有我呢。”林楚点了点头,慢慢把她的脚趾甲涂好了。

    拍了拍手,林楚将她的脚放下,起身道:“好了,等干了之后再下来走动,这颜色漂亮,本来我想选紫色的。

    你知道的,我对紫色有一种偏好,但没找到,后来就忘记了,下次我得去找找,这个颜色也很不错,有一种女人的媚。”

    “还有手呢?老爷,帮帮人家啦。”邓俪郡嗔道,眸子里散着笑,把纤细的手递了过来。

    林楚看了她一眼,坐下,拉过她的手,帮她涂着指甲油,一边涂一边说道:“晚上过去吃饭,我让阿香嫂多做一些。

    潘莹姿你认识吧?她在我那儿,你们两个人好好处,以后有事你可以直接找她,总之千万别打架。

    就算是要吵架,也不要在公众场合中吵,那样我会很头大的,你们私底下吵的话,我没意见,但为了我不值当。”

    “不吵的,我怎么会让老爷难做人呢?”邓俪郡笑眯眯的,她看着林楚专注而又认真的样子,嘴角一直勾着,小酒窝很深。

    林楚应了一声:“还有啊,以后你的专辑,就在宝丽金那边打造就行了,黑马唱片这边也是需要一些新歌手的。”

    “那我签进黑马唱片。”邓俪郡应道。

    林楚摇头:“不用了,人家对你也不错,分成比例高,你在那儿还是一姐,不用过来了。”

    “不,我就得去黑马唱片,这样我就可以多发行几张专辑了。”邓俪郡摇头,很倔强。

    林楚抬头看了她一眼:“那你和郑冬汉谈的时候客气点,你就说是我欠他的,这个人情会还的,以后有两条路可以走。

    一条就是把宝丽金卖给我,第二条就是我为他写十首歌,他可以指定歌手,这事就算是这么结束了。”

    “有老爷为我撑腰,我肯定不怕的。”邓俪郡笑了起来。

    林楚以鼻音应了一声,想了想之后道:“对了,以后离秦象临远一点,别那么感性,你要真不想跟我了,那直接和我说就行了。”

    “没有!老爷,人家没有!这辈子不会离开老爷的,要一直和老爷在一起,伺候老爷一辈子呢。”

    邓俪郡连忙道,林楚应了一声,慢慢将她的手指甲涂好,收拾好东西,看了她一眼:“好了,晚上过去吃饭。

    以后养好身体,别弄得这么弱,我走了,你换身衣服,演唱会的歌我会唱,就唱两首英文歌吧。”

    “我送老爷。”邓俪郡穿好拖鞋,把他送到楼下,站在门口离别的时候,她抱着他亲了几口,笑得很开心。

    林楚回到家里,潘莹姿还在睡着,林楚想了想,准备明天去见见施喃笙,再把宫雪也叫过去开个会。

    以后让施喃笙打理万达实业集团,目前已经有了金门建筑、旭日玩具、震雄机械和全家便利店。

    其中金门建筑是香江建筑公司中的大判头,实力很强,林楚以后要做地产,肯定是需要金门建筑的。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金门建筑比和记还要来得有用,至少在目前阶段来说是这样,淘大工业村的重建也是金门建筑在做。

    林楚觉得的确是需要施喃笙,宫雪的话,还没有毕业,她姐姐宫玉可以打理风华社,这是祝圆圆的建议。

    祝圆圆这么看好她,那就说明她是真不错。

    再或者是把张麦丽给调回来,她对于院线也已经熟悉了,一边做着风华社,一边协助胡荣打理院线也是可以的。

    目前手里可用的人还真是不多,林楚觉得还需要一些时间去找合适的人。

    淘大这边,李非凡打理着,施喃笙兼管着,他准备把苏小婉给派出去,由她来打理金门建筑也是足够的。

    写下了一条条的规划,这次回来,他还得拍电影。

    《穿普拉达的女王》可以拍,再或者是他想拍的《无间道》《刀马旦》。

    他目前已经写好了《穿普拉达的女王》和《刀马旦》的剧本,《刀马旦》也是标准的京剧戏,和《霸王别姬》有些类似。

    所以林楚觉得一脉相承,观众应当会多一些。

    现在香江正在放映的电影是《霸王别姬》,这部电影有着坎城电影节的光环,所以票房大爆。

    许多的报纸都在评论这件事情,他翻了翻报纸。

    《电影双周刊大特写》:“一部有内涵的电影,爱恨情仇,带有典型的时代特点,程蝶衣错生了男儿身,却是美得让人窒息。

    不得不说,张果容演得极好,能得到坎城电影节最佳男演员奖并不稀奇,林生演得也很投入,只不过因为反差的原因,却是被遮去了部分光芒。

    因为程蝶衣的角色带着天然的光环,如果换一个演员,恐怕就会被压得看不到演技,但林生却是让人总是能在合适的时候把目光放到他的身上,这就是本事。

    这部戏的导演水平也极高,远超香江其他任何一位导演,在我所看过的电影之中,至少能列入前三,可以算是一部现象级的伟大电影。

    第一是《教父》,还有《乱世佳人》,这部排在第三,可见它的含金量,我觉得每一位香江市民都应当进电影院看一次。

    其实我有想过采访林生的,但他人在海外,一时也联系不上,所以下一期,我再为他做一次专访。”

    影评是唐书萱写的,林楚想了想,似乎他去法国的时候,她打过他在美国的寻呼机。

    翻了翻杂志,他找到了杂志社的电话,直接打了过去。

    一名女子接了电话:“你好,《电影双周刊》杂志社,请问找谁?”

    “我找唐书萱,我是林楚。”林楚直接应道。

    女子怔了怔,接着磕磕绊绊道:“林先生……请您稍等,我为您转接。”

    电话转了出去,有些柔和的女人声音响起:“你好,哪位?”

    “唐小姐,我是林楚。”林楚应了一声,带着笑意。

    唐书萱一怔:“林生?你回香江了吗?太好了,我正要采访你呢,明天有空没?我去星海影业。

    正好我还有些事情要和林生谈,我现在有好多话要和林生说,我觉得未来引领香江电影的人一定是林生。

    香江电影这些年缺少一位像是林生这样的扛鼎之人,林生一定要给我这个机会,明天我就过去,好不好?”

    “好啊!明天上午十点吧,早上我还有个会,刚从海外回来,我还有很多的事情要处理。”林楚笑笑。

    唐书萱也跟着笑:“那好,明天见!”

    放下电话,林楚想了想,又翻起了其他的报纸,都是大同小异的,全是在夸《霸王别姬》,从服装、演技方面入手。

    这部电影已经放了半个月了,票房过了700万,可以说是极为惊人。

    林楚觉得下部戏就拍《刀马旦》了,算是一次延续,不过他拍电影的速度太快了,所以《穿普拉达的女王》也可以准备了。

    这部戏他准备引入广告商,无论如何,要和这些大牌的服装公司合作,这样可能就会直接赚钱了。

    潘莹姿在四点多钟就醒来了,她先是看了一眼天色,眯着眼。

    阳光笼着床沿,明晃晃的,她有种懒洋洋的感觉,身子明明很累,却又很舒服。

    似乎从脚趾头开始,一直到脑门,就像是在温水中泡着一般,毛孔都似乎在呼吸着一般,慵懒极了。

    “老爷呢?”潘莹姿怔了怔,接着起身,径直跑了出去,一路跑进了书房。

    看到林楚的身影,她松了口气。

    林楚听到声音,扭头看来,看着她那种起伏,瞪了她一眼:“连衣服也不穿,像什么话?真是的,回去穿衣服。”

    “不想让人家穿的时候就说这样凉快,现在又嫌人家不穿啦?”潘莹姿抿着嘴,有点委屈,接着走到他的怀里坐下。

    抱着他的腰,她的脸靠在他的胸前,接着她在他的耳边低低说了几句话。

    林楚一怔,心却是热了起来,这真是一个妖精。

    “晚上吧,一会儿俪郡要过来,你好好收拾一下,以后都是一家人,别让她下不了台。”

    林楚叮嘱了一番,潘莹姿点头:“老爷放心,我心里都明白,不会让老爷难做的。”

    说完她起身去收拾了,林楚拍了拍她丰盈的腿,没再说什么。

    邓俪郡过来的时候,天还未暗,夏日的天暗得要晚一些。

    她穿着一条白色的裙子,光着腿,配着林楚送给她的水晶高跟鞋,一头短发。

    潘莹姿则是一条紫色的包臀裙,配了白色的衬衫,两人站在一起,有一种争奇斗妍之感,都很漂亮。

    林楚笑笑,说是像姐妹一样相处,但这明显就是在竞争。

    邓俪郡的身形要高几分,整个人是细高挑,但潘莹姿的确是比她要漂亮几分。

    “娃娃,你的皮肤怎么变得这么好了?白里透红的,是不是用了什么化妆品?”

    邓俪郡笑眯眯道,潘莹姿拉着她的手道:“哪里啊,还是你的皮肤好,笑起来还有酒窝,真好看。”

    林楚皱了皱眉头,这明显就是有点假了,他走过去,在两人的臀后拍了一巴掌,板着脸道:“别这么虚伪,真诚一点。”

    两人同时痛呼了一声,接着看了一眼,笑眯眯点了点头。

    “老爷就是这么霸道,把人家的心里话说成是虚伪。”邓俪郡嗔道。

    潘莹姿点了点头:“老爷,这可不是我说的,我都不敢说,就怕被老爷骂。”

    林楚板着脸,拥着两人走向餐桌,坐到了餐桌旁。

    阿香嫂做了一桌子饭,其中还有鲁省那边的大包子。

    一顿饭之后,两人就熟悉起来了,阿香嫂收拾桌子的时候,两人坐在沙发间聊着天。

    说着的都是关于林楚的事情,除了唱片,还有电影,甚至邓俪郡还唱了两首歌,都是林楚为她写的歌。

    林楚也不去管两人,他还得让人去谈谈华记,阿丁过来了,总得开一家新的饭店,以后他就有地方招待客人了。

    给苏耀京打了电话,让他直接去谈谈,最好能将附近几个门面都买下来,这样就会更大一些。

    到了九点,林楚送邓俪郡回去,她拉着他的手道:“老爷,我也住下吧,反正你这儿房间多,以后我搬过来住好不好?”

    “以后可以,现在不行,你就要开演唱会了,得休息好,等你演唱会结束,我就给你……”

    声音转低,林楚凑在邓俪郡的耳边说道,潘莹姿侧耳倾听,隐约听到了什么包之类的。

    她的心有点酸,林楚这么说,很显然说明她从前并没有交过男朋友,这一点比她是要强很多的。

    别墅区隐约的灯光映着,林楚和邓俪郡手拉着手,十指相扣,行走在路边。

    她时不时晃着手,荡起两人的手,迎着风,还有光。

    风有些热,邓俪郡身上的汗也不少,散着女人香。

    走路的时候,她一直垂着头,明显有些小小的不高兴。

    “不高兴了?”林楚问道,手揽着她的腰肢,捏了捏。

    邓俪郡抬头看了他一眼:“不公平,娃娃都能和你睡,我就不行。”

    “没有不行,就是等你过了演唱会再说,到了那个时候,你总得在家里多休息一段时间才是。”

    林楚轻轻道,接着话锋一转:“要是你的身体不适,怎么开演唱会?好了,以后别那么辛苦,一年开十场演唱会就好了。

    再就是出两三张唱片,其他时间就在家里待着吧,或者是做几期电视节目也行……再等等吧,等我买一家电视台。”

    “买电视台?”邓俪郡一怔,接着认真道:“老爷就是最厉害的,那我就等着了。”

    一路把她送回家,在门口抱了抱她的身子,亲了亲她的嘴,他这才转身离开。

    回家时,潘莹姿已经为他放好了洗澡水,为他洗澡。

    夜色笼着的时候,潘莹姿一身是汗,趴在那儿久久不能动,林楚抱着她道:“不舒服吧?我都说了不要,你非得坚持。”

    “我说过,我要对老爷更好,人家都有的,我也得有一次。”潘莹姿晃了晃身子,鼻息有点重。

    林楚笑笑,这种事对于男人来说无非就是一种心理方面的开心而已,但却是代表着潘莹姿的决心,她是真臣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