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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锦月的心魔·下

    “故事并没有到此为止,那些死去军人的亲属拿着火把武器围住了侯府的门,让我父亲交出妖女,否则就把院子一把火烧掉,可笑的是,每天都会巡街的都城近卫队,那天一个人都没有出现过,这可是守卫森严的侯府,整条街都是达官显贵的宅邸,这也说明了国王的态度,他也不想直面民愤。”

    “当时,和我哥哥要好的一个千户带人冲了进来,说是受我哥哥临死所托,一定会救我出去,我也认得他,他以前经常会来找哥哥们一起去打猎,郊游,也会带着我,对我也是极好,很阳光很谦逊的一个少年,笑起来很温暖,出身穷苦却很努力,二十几岁已是千户之职,记得那时他还开玩笑说一定会娶我,我竟然还有些期待,说实话那时我应该是喜欢他的。”

    “爹爹当时便同意了,这是唯一的办法了,爹爹说只要我走了,外面的人就不会再为难他,直接把我打晕,送了出去。”

    “在半路上,我被颠簸醒了过来,头痛的要死,嘴里有很苦的药味,我也不知道昏睡了几天,前面驾车的人已经不是那个千户,听着两人对话,那个我喜欢的男子把我卖给了安息国王,换了一座不小城池,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会那么值钱。”

    “听他们说着,要把我送往安息国的国都,那个千户,不,应该说是城主,已经去上任了,他们说话的时候语气里全是羡慕和嫉妒。”

    “不知道他们是没想过我会半路醒来,还是没想过我有跳下马车的胆量,马车里没有人看守,我一心求死,马车经过一个悬崖上的山路时我跳了下去,醒来时已经在九华峰了。”

    “后来听师父说我那一跳全身的骨头几乎碎了大半,脏腑也都破破烂烂的了,就像一个被踩烂的破布娃娃,却还带着一丝执念,几次心跳都停了,又硬生生活了过来,你说上天是不是在和我开玩笑,这样都死不掉,我都不知道自己哪来的执念。”

    锦月不知道是以怎样的心情讲完了这个故事,这简直是拿着刀子把发炎的旧伤疤一点一点的割开,再挤出脓血,割掉腐肉,一遍又一遍的刮去骨头上的毒素,再用钢针一下又一下的缝起来,像缝一个破烂不堪的娃娃。

    你也不会知道以后这个伤口会愈合,还是会接着腐烂。

    锦月哭了很久,一直到哭的声音都哑了才沉沉的睡了过去,梦里也是皱着眉头,刚哭完,身体还在无意识的抽搐,星岩紧紧的抱着她,好像这样做,就可以把那个跳下悬崖的女孩抱住,不让她一个人掉进那个绝望的深渊。

    西域的夜晚真的很冷,月光也真的很亮,漫天的繁星闪烁着,这一片夜色,和几十年前的那一天的夜色也并无不同。

    两个人就这么坐了一夜,星岩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睡着的,清晨的露水把两人的头发都打湿了,锦月还在睡着,星岩怕吵醒她,也不敢动,身子都有些麻木了,静下心来,运转心法,灵力流转全身,感觉好了很多,既然锦月还在睡着,干脆修行了起来,灵力运转,身体暖和了很多。

    相国已经上早朝回来了,看到高台上抱着的两个年轻人,不由感慨一句,年轻真好啊。

    太阳升的很高了,照在了锦月的脸上,锦月揉了揉眼,这才醒过来,看着还在搂着自己的少年正在修行,就那么抬着头静静地看着他,不知道在想什么。

    他应该早就醒了,怕吵醒自己就没有起身,抱着这么一个大美人竟然还能静心修行,真的不知道自己应该觉得高兴还是失落。

    察觉锦月醒了,星岩运行完一个循环,收回灵力,睁开了眼睛。

    “昨天我说的话你还记得多少?”锦月也没有起身的意思,也不敢看他的眼睛。

    “什么,师姐昨天说话了吗,可能我喝太多酒了,一点也不记得你说的那些醉话了。”星岩装作头痛的样子。

    “算你识相,走吧,夫君,去吃早饭了。”锦月又恢复了开朗的性格,昨天夜里的事,真像一场梦境,如果你可以无视锦月那肿的高高的眼睛的话。

    “你们两个虽然年轻,但也要节制一下,是不是一夜没睡,眼睛都肿成什么样了,天台上那么冷,你们也不怕着凉。”老人吃着饭,调侃道。锦月羞得耳朵都红了,星岩干咳一声,只顾低头扒饭,整顿饭都没敢抬头夹菜,脚趾尴尬的把鞋都快抠破了。

    老人看着眼前窘迫羞涩的一对璧人,脸上的笑容,家里的温馨,真的比这几十年加起来都要多得多。

    在家待了几天,两人便打算回门派了,锦月许诺每年至少回来两次,才让父亲同意放他们离开。

    临走时,锦月给了父亲一些洗髓炼体的丹药,别的不说,延年益寿绝不是问题。

    “如果不愿举行婚礼那也不着急,但是我已年过古稀,不知还能活几年,你们早点要个孩子,我这把老骨头把他扶上国王的宝座,也不是难事。”老人语重心长的说到,不知乌孙国王听了这个老臣的话,会作何感想。

    “岳父大人,我一定会努力的。”星岩说完,看到锦月眼里冒火,便直接召出法宝飞了出去。

    后面面红耳赤的锦月,毫不留情的砸出去几把冰刀,不知是不是手滑,明显偏了十万八千里,随即飞身追了上去。

    老人看着两人打打闹闹,笑的眼睛都眯了起来,看来自己含饴弄孙的愿望不会等太久。

    既然女儿回来了,那个碍眼的安息国留在那让锦月看着也是一块心病,乌孙国也该换个主人了,老人想起了那些往事,眼神里杀气弥漫。

    他没有一刻忘却过往,那时的悲愤、绝望和对家人安危的无能为力,他本是一个好静的人,不喜官场的争斗,权力的角逐。但是从那一天起,对于权利的渴望,让他没有再心软过一次,用了二十年,终于踏上了顶峰,可是一个凡人,又有几个二十年可以耗费,自己早已两鬓斑白,没有时间也没有耐心再等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