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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狈妖少年

    “首领,是我善做主张,要打要杀随您处置。”女孩低着头,长长的耳朵都聋拉着。

    “我杀你有何用,死去的族人能活过来吗,等回去,你自己去和老七的家人交代,他们就算剐了你,我也不会帮你说一句话,我谋划了数年,才占下这一片绿洲,你们几个这么一闹,如果被人发现,我们这些年的辛苦就全都白费了。”本来族人在自己的领导下,越来越好了,悄无声息的占下了一片绿洲,也扶持起来了一个人类小帮派管理,可谁知这几个莽夫一下子就把自己全盘的计划撕得粉碎。

    “我们吃了多少苦,死了多少族人,才有今天的立足之地,你们......”少年剧烈的咳嗦起来,狼妖女孩满眼的心疼。

    “首领,您就别怪风灵了,他也是为了您的身体才冒险进城的,我们收到消息,春城拍卖场要拍卖一份灵药,可以生肌续骨,风灵才让我们瞒着您做了这件事,她知道您肯定不会同意。”另一个狼妖说道。

    “我的腿是天生的,我说过很多次不要做这些无用功,我是狼族天赐的首领,但命不会长久,在这仅有的一段时间,我们必须要在这片荒漠立足,等我死了,你们才不用再过以前的那种颠沛流离的生活,你们明白吗,我的腿,甚至于我的命,根本不重要。”少年无力的说着,声音很沉静,但眼里全是不甘,再给我一百年,不,也许五十年就够,他绝对可以拿下整个荒漠,他对自己的谋略智慧有绝对的信心。

    “以后,你们要学会隐藏,绿洲的收益足够我们族人生存,不必再冒险劫掠商队,这种事长久不了的,你们两个是族人里最聪明的,可刻在骨子里的凶残太深了,必须压制住,我们不是野兽,我们是妖,比人还要聪明百倍的狼妖。”少年说完,精神有些疲倦了。

    “你们去修炼心法吧,绝不可懈怠一日,我休息一会。”少年无力的挥了挥手。

    那个叫风灵的狼妖女孩把一盒药放在首领的面前,还想说什么,被身边的人拉了拉,就离开了。

    两人走后,后面过来一个女孩,也是一个人类模样,小心的用刀子切着那块烤肉,切好后装进盘子,放在少年面前的小桌上,又倒了一杯热茶。

    “等我死了,你会帮我的族人吗?”少年问道。

    “不会,我欠你的,不欠他们的,他们残杀人类可不会手软,你觉得我像是一个自找苦吃的蠢人吗。”女孩拿起药盒,打开闻了闻,皱起了眉头,显然味道并不友好。

    “你快死的时候提前告诉我,我好快点走,我怕那个风灵会把我生吃了。”女孩卷起少年的裤腿,把药均匀的涂抹了上去。

    “你要是我们的族人该多好,我死也可以瞑目了。”少年摸着女孩的秀发。

    “我要真成了狼妖,那到时死不瞑目的就是我了。”女孩抬起头,莞尔一笑。

    “快吃吧,一会凉了。”女孩说着,把剩下的药盖好,收了起来。

    少年吃了几口,便放下餐具,说道:“这骆驼的肉可真难吃,有没有别的。”

    “这样藏着,再过几日,这难吃的骆驼肉也没有了。”女孩嘴里抱怨着,还是从包裹里拿出了几个果子,红彤彤的,看起来味道不错的样子。

    “这次他们闯的祸不是强杀一伙游商那种小事,春城拍卖行,财力大的吓人,我不敢保证他们会找什么人来对付我们,他们兄妹不过炼体九星,我们又没有拿得出手的战诀,被那些大门派的修行者找到,会死的很惨。”少年啃着苹果,示意女孩篝火烧的旺一些。

    “那就死呗,反正你也活不几年,担心这些还没发生的事做什么。”女孩扔着树枝,火光映的脸色绯红,少年也不说话,静静的看着跃动的火苗,还有火堆后面的女孩。

    风灵并没有听话的修炼,躲在远处的巨石上,月光下,映照出一个孤独而美丽的剪影,她也在静静的看着火光,这双眼睛是她最引以为傲的地方,几百米之外,少年的脸庞,女孩的笑容,看的清清楚楚,如果不是救了这个女孩,待在少年身边的应该是自己才对,只有自己这种强大的守护者,才能配站在首领身边。

    风灵除了尖尖的耳朵和夜晚会发光的眼睛,几乎没有狼妖的特征了,修行以后,无论是肌肤的柔嫩还是身材的曲线,在一次又一次破境时,灵气的洗涤下,她都在刻意的雕琢着,她想变得和首领一样,那样站在一起就不会显得突兀了。

    之前都是她在照料少年,吃喝穿衣,甚至沐浴入厕,少年天生就不能行走,她不在乎,那么耀眼的一个男子,上天总要公平些,她愿意做他的双腿。

    有一天全都变了,一伙沙匪洗劫了商队,他们刚好路过,首领让人救下了差点被玷污的女孩,女孩是商队的一个货物,不知从哪拐来,也不知会卖向何处,女孩娇俏可人,善解人意,无处可去,首领又不忍杀了她,就把女孩留在了身边当个丫鬟。

    首领说自己做这些琐碎的事太耽误修行,就让她专心修炼,看着首领和女孩说说笑笑,风灵真的很难受,指甲磨砂着巨石,留下一道道深深的痕迹。

    ‘她的血肉,味道应该不会太差。’风灵想着,眼中闪过嗜血的光。

    星岩几人来到了其中一个他在地图上标注的绿洲,很小的一个山谷,也就方圆几百米,围着山谷,零零散散的驻扎着很多营帐,帐篷外拴着骆驼,叮铃叮铃的驼铃此起彼伏。都是些过路的客商,在补充饮水和食物。

    再往里走就是一些低矮的房屋了,是绿洲里常驻的居民,靠着绿洲,做些简单的吃食,也可以有不错的收入,又不用到处奔波。也有几家大点的客栈,供富商使用,里面东西的价格,至少几倍于城中。

    几人来到最大的客栈,这种地方都是消息最灵通的集散地,只要你舍得出钱,就没有老板不敢卖的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