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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去找她!

    “叮咚、叮咚……”

    午夜十二点的钟声敲响了,在这样一个偌大而又空旷的别墅里面回响着,配上昏暗的橙黄色灯光,好似下一秒就会有电话铃声“叮铃铃”的响起。

    就是在这样昏暗的灯光下,一个挺拔但又十分瘦削的身影手持画笔,笔走龙蛇地在画布上描摹着,他好像完全不用思考,仅仅凭着肌肉记忆就能够完成这幅画。

    要是有业界著名的画师在这里的话,一定会对这幅场景感到大为震惊。因为想要做到这种程度,至少要把一幅画描摹上千遍。

    ——没有人知道,业界最著名的画师、“华祭”第一祭获得者、天才少年岑旌,竟然会在每天午夜十二点的时候,不停地描摹同一幅画。

    如果我们再仔细观察这些画的话,就会有些激动地发现,或许这一千多幅画会有些许不同的地方,但它们无一例外都是由三个要素构成——汽车、鲜血和少女。

    岑旌放下手中的画笔,盯着这一幅他已经画过上千遍的画深深地看了许久,接着面无表情地站起身来,朝着别墅的天台走去。

    为了这一天,他已经准备了半个月了。

    一个月前,他的父母去世了,岑旌觉得他们俩是幸运的吧,因为他们像是得到了上天眷顾一般,竟然在同一天死去,好样的,这样就谁也不用留下来忍受孤独,谁也不用独自苟活在这世间,每天承受如同刀子割心般的疼痛——像他一样!

    二十八天前,他决定去死。岑旌已经受够了这样的日子,他早就想和这世界说拜拜了,但是他的生命并不完全由自己掌控,是父母生下了他。只要他们不肯他死去,他便也不再有放弃他们的念头。

    但现在,母亲也走了。

    二十五天前,他在黎莘莘的墓前摆上最后一支康乃馨,语气决绝到简直令这世界都要痛心:“黎莘莘,这世界抛弃了你,所以,它平等地失去了拥有我的权利。”

    所以,黎莘莘,见到你之后,你不准骂我。因为我完成了对你的承诺,我没有主动丢弃我的生命,而是被动的。

    二十天前,他苦思冥想,最终决定以安眠的方式结束自己二十四岁年轻的生命。

    十天前,他走入一家寻常的药店,买下了整整一瓶64粒安眠药,那小瓶子上一个印着的长头发女孩面容沉静,天哪,谁能想到为了帮助人们安睡而制造出来的安眠药,竟然还有让人死亡的效果。上天平等地给予了这世界所有东西两面性,就像动物拥有了力量,而失去了智慧;就像人类拥有了智慧,而变得更为贪心。

    五天前,岑旌坐在大别墅的沙发上,盯着这瓶安眠药看了整整一天。这并不是因为这瓶安眠药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值得他去在意,相反,这只是一瓶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安眠药,有着和广大安眠药同胞们如出一辙的功效——吃少了睡不着,吃多了,会起不来。

    他只是在想,他是不是太过贪心了,这个世界给予了他其他人无法想象的天赋和智慧,却在他十八岁那一年,残忍地剥夺了他的所爱和他爱别人的能力。

    或许这天秤应该换个方向,岑旌脑子里不由自主地浮现出了这样一个想法,他仰头看着洁净的、一尘不染的白色天花板。

    现在想这些,会不会为时太晚?

    ……

    三天前,他重新拿起了画笔,蘸了蘸漆黑的墨水。蘸了墨水后的画笔好像被什么魔力唤醒了似的,自顾自地就在洁白的画布上动了起来。看似没有规律的运动却展现出了令人惊奇的效果——一只浑身黑色恶魔跃然纸上,那只恶魔眼睛是白色的,双臂交叉着从身前环绕而过,一只手上捏着一个漆黑的心脏,另一只手上掐着一个同样漆黑的脑子。

    整个画面都透露出一种令人惊悚的诡异,恶魔白色而空洞的眼睛紧紧地盯着眼前这个执笔正在完善自己身躯的黑发少年,仿佛只待岑旌补完最后一笔,它就会随手捏爆或者是掐爆自己手上的两个物件,转而扑向岑旌。

    现实没有诡异,恶魔也不可能跃出画布。

    岑旌移开夹住画布的夹子,将画布从画板上面取下,翻转过来平铺在实木桌子上,重新取了一只毛笔,在上面写下了大大的两个字——上帝。

    这将是他留给这个世界的,最后一件完整的作品。

    ……

    一天前,岑旌收到了一份快递。他漫不经心地从快递员手中接过这个大快递,他已经收到了过很多快递了,要不就是崇拜他的小画家们寄来的画作想要让他品评,要不就是业界的其他大佬和他讨论画画技法……这个快递相对于其他人的区别只有一个,就是怪沉的。

    手臂上传来的沉甸甸的感觉,让岑旌觉得,这实在不像是一个装画或者是信的快递盒子。

    他很认真地回复每一封信件,他并不讨厌这样的工作,但也并不喜欢。事实上,除了黎莘莘,这个世界上很难有东西能够让他喜欢起来。

    他漫不经心地扫了一眼寄件人的名字,整个人仿佛突然愣住了,但他很快又平静下来。

    因为他知道,那个人永远永远也不可能再次出现在他面前。

    因为黎莘莘已经死了。

    人死了,就不能复生。

    ……

    ……

    岑旌把大快递搬到大厅里,他绕着这个大箱子转了两圈,也没看出个所以然来。

    所以他干脆就不想了,随手拿起放在旁边工作台上的一把美术刀,在长方体盒子的四个棱角处从最顶处划到最底部,那个大盒子就像是被解剖了一般,四肢优雅地下坠,砸在地板上,摆出了一个令人赏心悦目的十字。

    ——这是一台天文望远镜。

    天空没有昏暗,太阳也并不耀眼,在岑旌决定去死的2195天,天气是那样恰到好处地好,没有过分娇柔,也不显得造作,只是原原本本本本分分地处在它应该有的位置。

    微微吹拂过脸颊的微风、窗外院子里随风摇曳的小草、远处不时传来的几声嘹亮的鸟叫……许许多多极富生命力的、美好的事物,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岑旌活着的美好,想要把他脑海中那不切实际的、异想天开的“死”的念头,完完全全地抹去。

    岑旌的目光从那台灰绿色的天文望远镜上离开,跟随着四角天空的云朵运动,他忽然想起来,在六年前的某一天,天空也是这样湛蓝,云朵依旧是这样飘忽不定。

    或许是那天陪着黎莘莘盯了许久的天空,岑旌才依稀地记下云朵飘动的情况,但有一点他很清楚,黎莘莘那一天破天荒地扎了个马尾辫,跑起来的时候她的头发就像是精灵一样四处舞动。

    他被她拉着跑,眼睛一刻都没有移开过她的头发,就像手一次也没有松开她的手一样。

    他被她拉到了天台上,这是他们的秘密基地,他们童年的许多——独属于两个人的——回忆,都是在这上面发生的。

    为什么把天台当做秘密基地?天台这种东西,听名字一点也不秘密——每天阳光正好的时候都有同一栋楼的大妈端着粉色紫色的脸盆,扭着有些臃肿的腰肢把她那些五光十色的丝绸衣服给挂上去;也一点没有基地的感觉,别人的基地是温暖的,他们的基地是温暖十足的,特别是夏天,太阳公公更是一刻不停歇,使劲地把热量散发到他们俩,不,岑旌的皮肤上。

    想到这里,岑旌不由得撇了撇嘴角,也不知道黎莘莘的皮肤到底是怎么长的,都是晒一样的太阳,在一样的天台,凭什么她的手臂还是白白嫩嫩的,而自己的就变得巧克力一样黑。

    这并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岑旌突然想起来他以前好像一直很适合自己安慰自己,没办法,黎莘莘实在是太过可恶了,所以,弱小的男孩子偷偷学会了自己安慰自己。

    “为什么不呢?秘密基地就一定要秘密?一定要基地吗?”少女一只脚踩着已经有些发黑的天台边缘,俯瞰着楼顶下密密麻麻如同蚂蚁一般的行人,“就像苹果有红有绿,秘密基地也有秘密有不秘密,难道只许苹果不管红绿都是苹果,而不允许秘密基地不秘密吗?”

    “可是……”

    “我不喜欢白天,云朵看久了了无生趣。”少女又一次毫不留情地打断了少年的话,她转过头来来看着少年微笑,“岑旌,我们晚上来这里看星星吧!”

    黎莘莘的脑子总是那么厉害,能很容易地从这个问题上转移到下一个毫不相干的问题上。岑旌就不行,他要一直盯着一个问题好久好久,直到这个问题被解决,他才能把注意力集中到下个问题上来。

    “看不到。”少年的嘴唇嘟起一个明显的弧度,明显对少女打断他的话很不满,但还是无可奈何地回答了黎莘莘说的话,“城市里,看不到星星。”

    “emmm……”少女将右脚从低矮的护栏上放下来,眼睛瞥了一眼天台那边红红绿绿的一片鲜艳,突然一拍手掌,兴奋地说道:“有了!用天文望远镜不就行了!”

    虽然看着少女兴奋的模样有点于心不忍,但岑旌还是认真地驳回了少女的兴奋:“天文望远镜一架要好几大千,你买不起。”

    “谁说我买不起的!我爸说了,到时候高考完了就送我一件礼物,我现在就回去和他说,我要一架天文望远镜。等高考完的那一个晚上,我们就带着望远镜来这里看星星!”

    “你爸,现在在家?”

    一听这话,原本趾高气扬的少女一下子蔫吧了下来,粉嫩的嘴唇里只吐出来岑旌依稀能听见的两个字:“不在。。。”

    这倒是让岑旌讶异起来,毕竟,这种音量对于平时活泼异常的少女来说,也属实是少见。难道真的自己真的伤到她了?

    “但是……”

    少女一下子蹦了起来,像一只兔子一样快速地朝着楼下跑去,只留下一串银铃般的笑声和一个有些懵逼的少年。

    “可以打电话啊笨蛋!”

    ……

    ……

    现在岑旌知道了,黎莘莘是个超级大骗子,在高考结束的那一晚,她根本没有出现他的面前。

    “啪嗒”

    东西掉落的声音惊醒了回忆中的少年,他垂下头,捡起因为年久失修(其实是氧化啦)而边角有些泛黄的信封,信封很老,但是可以看得出来多年来信封的主人对它很是爱护,除了自然而然形成的淡黄,上面竟然看不出来一丝污渍的痕迹。

    岑旌捡起信封,上面的三角形折叠处用三个不大不小但很秀逸的字体写着:致岑旌。

    尽管已经过了六年,但是他还是在瞬间就认出这是黎莘莘的字,她在初二的时候苦练了一年的字,然后兴冲冲地对岑旌宣布她自创出了一种全新的字体。

    黎莘莘非常大度地而又显得漫不经心地告诉岑旌,“我黎莘莘,天下第一善良的女孩,是绝对不会让自己的朋友吃亏的,虽然这种字体是我自己创造的,但我还是把他命名为——莘旌体!”

    事实上,黎莘莘的字全是岑旌手把手教着练的,而岑旌的字是小学的时候他那当小学语文老师的妈手把手教着练的,所以岑旌当场就表示了对少女的反对,他认为剽窃别人字体的这种行为是不对的。

    结果就是可爱又认真的少年当场吃了可爱又恼怒的少女一个暴栗。

    看见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字体,少年六年以来淡漠的神色在这一瞬间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他颤抖着打开信封,里面赫然是一张粉红色的还绣着一只抱着粉红萝卜的兔子的信纸。

    岑旌用右手食指点着信封,一个字一个字的点,一个字一个字地读:

    笨蛋、蠢蛋、可爱、认真的岑旌同学:

    展信佳。

    唔。不知道怎么开头,所以就不要开头了,但是不要开头好像也不行吧。我想想,emmm,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应该是高考以后了吧,那本少女就先祝贺你一句,你终于脱离了苦逼的高三生活,变成一名准大学生了!从此以后,可以自由地熬夜、打游戏、看星星了!

    我们认识有十二年了吧,小学在一起上,初中高中也在同一个班。十二年,如果换成夫妻的话,我们现在应该是“丝婚”了,想想就觉得好玩。倩倩她说,只要一男一女在一起久了,就会对彼此感到厌烦,但是我想,如果是我们两个的话,应该呆一辈子都不会厌烦彼此吧。就算感到厌烦了,也只能是我厌烦你,你不能厌烦我!!!不然,不然我就永远的离开你!!!

    对了,写到这里,以你的猪脑袋也应该有点明白我的意思了吧。按理说这样一件事不应该我这个女孩子来讲,但谁让你是个笨蛋,十二年了愣是一点没意识到我…我,反正就是再不把你这个笨蛋盖上我的印章,上了大学那么多妖精,谁知道哪个妖精就施了法把你勾走了。

    反正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已经成功被盖上了我的章了吧,现在就算你否认也没用了,不然我就和温妈告状,说你是个揩了油不负责任的坏男人。嘻嘻,你到时候绝对会很惊慌——我指的是,你肯定不知道我在高考完的那个晚上看星星的时候会亲你的,你到时候肯定会很慌张,而本少女就会一脸得意地跑,啊呸,走开,让你一个呆在天台上受冷风吹。当然,如果你在上面待太久,我也会上去把你拉下来,不会让你受凉的——谁让本姑娘是一个善良的人呢。

    别着急忙慌地跑去隔壁了,你现在找我肯定是找不到的,本姑娘可是精明地计算好了时间,到时候你收到信的时候,我肯定不可能在你身边的!你好好想想再给我答复啊,你一定好!好!想想!等我回来,要是没看到我想要的答案,我就,我就打你!

    岑旌(划掉)

    岑旌(划掉)

    岑旌!本姑娘!黎莘莘!我喜欢你!很久了!

    一个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善良女孩

    泪水无声地滴下,打湿了兔子大红色的圆滚滚的眼珠,也压重了原本轻盈的纸张的一角,兔子的耳朵弯弯地压下,纸张的扭曲使得兔子的表情有了轻微的变化,它拉长了它原本圆滚滚的脸颊,好像在问:“你怎么了?别哭了,兔兔给你表演一个破涕为笑(* ̄) ̄)。”

    于是面无表情的岑旌也不得不被它逗笑,他抬起手臂抹去了眼眶里还在渗出的泪水,是啊,黎莘莘,我马上就要来找你了,怎么能这么不开心呢,我要带着笑脸,带着我的温柔,带着我应该拥有的所有美好去找你。

    可是为什么,为什么泪水,始终止不住地往下掉,即使是泪水的主人,也控制不住它们的流动。

    岑旌哭了一个上午。

    岑旌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在天台上,他没有学过任何有关于天文学的知识,也并不知道一台天文望远镜应该怎么组装,他不知道怎么调光圈,不知道什么样的情况下要装什么样的镜子。

    他只是一步一步地按照说明书,将望远镜的各个部件分门别类地安装到他们应该所处在的位置上。

    安装完了,夜晚也就降临了。

    岑旌把天文望远镜对准星空,闭上左眼,右眼盯着小孔里探去,哦?月球原来是这样坑坑洼洼的一个大光球啊,火星倒是和想象中的没什么变化,天王星……

    岑旌很快就对这满天星斗失去了兴趣,他不知道他眼中的月球是不是月球,火星是不是火星,他又没有什么天文学知识,或许也正是因为是瞎看一通,才显得并没有什么乐趣可言。

    再没有管放在天台上的这台望远镜,岑旌走到他的工作室,开始完成他“千篇一律”的画作。

    今天,是他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后一天。

    一到十二点他就会死,所以,今天他要提前画完这幅画。

    ……

    ……

    “叮咚、叮咚……”

    午夜十二点的钟声敲响了,在这样一个偌大而又空旷的别墅里面回响着,配上昏暗的橙黄色灯光,好似下一秒就会有电话铃声“叮铃铃”的响起。

    岑旌放下手中过的画笔,深深地最后看了一眼这幅他已经画过上千遍的画,随后不再留恋似的,扭头朝着盘绕着螺旋向上的楼梯走去。

    别墅有三层,但并不高,只有简简单单32级台阶。

    岑旌走的很慢,一步一个台阶,那“咚咚咚”的拾阶而上的脚步声,是他对这个世界最后的告别。

    岑旌有超能力,他可以穿梭世界,每当他在睡梦中,他的意识就会穿梭到另一个世界之中,在那个世界,一切都还是美好的模样,黎莘莘有岑旌,而岑旌,也还没有失去黎莘莘。

    这是专属于他的秘密,他从来没有告诉过任何人——这个超能力,是在黎莘莘死了的那天晚上获得的。

    他没有宗教信仰,也不信佛祖鬼神,他坚定地认为自己死去后就可以和见到黎莘莘,并不是因为他认为人死后会去往阴曹地府,或是天堂圣殿。

    他只是单纯地相信他的超能力,所以他选择以安眠的方式来作为自己生命的终结。

    岑旌攥紧了手中的安眠药,平静地走到望远镜旁边躺下。

    他打开安眠药的瓶子,六十四粒安眠药仔仔细细一颗不漏的伴着清凉的水流“咕噜咕噜”地滚进了他的肚子。

    “这个步骤是一定要带水的!!!”——在岑旌的自杀计划书上有这么一句话,原因也很简单,岑旌要的是安眠,要是被噎死达不到安眠的效果,那可就得不尝失了。

    岑旌顺着地板躺下,背部紧贴着清冷的地板,抬头看着漫天星空,一股巨大的困意从他的脑子里传到他的四肢,传到他身体的每一处——除了心脏,他的心脏此刻好像被一股前所未有过的巨大兴奋包围了,疯狂地跳动起来。

    岑旌主动制止了它。

    于是这股困意得意地肆虐在这位年轻而又天才的画家的身体各处,他的眼皮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所驱动,缓缓地开始合上。

    迷迷糊糊之间,岑旌好像看见自己面前的半空上突兀地出现了几个金灿灿的大字:

    “如果能回到过去,你想______”

    岑旌晃晃悠悠地抬起手臂,手指极为艰难地在上面写下几个字,便无力地垂下。

    那几个字赫然正是

    ——去找她!

    没人知道,一句金灿灿的大字好像商量了一会儿,便齐齐化作一道流光,一个接一个的钻进了已经没了动静的岑旌的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