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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闻削发

    凤雀山很美,因为向阳的缘故,高高隆起的山头笼罩在荧白雪光之中,远远望去,如同一块发着洁光的玉,摄人心魄。

    二月十九的午后,奚妤出现在一条被白雪掩埋了的小径上,她小心翼翼的,扶着戳出积雪的枯树,从一个月牙形的土台上溜了下来。

    她摇了摇头,想起了云槿经常挂在嘴边的优雅,不免有些气恼。

    “真是的,这破天气,弄破了我的披风!”

    那是一件鹅黄色的披风,巧手的裁缝挑了银丝在边角绣了几朵梅花,那是云槿买给她的,也是他在出行的时候亲手系在了她的肩头,奚妤很喜欢,仿佛低头,就能嗅他身上浓浓的酒香!

    她恨恨的望着高台上昂首的马儿喃喃说:“要知道就从折枝府来了,讨什么进嘛?”

    像个孩子!

    奚妤想着,莫名的又想起云槿经常说的一句话,她记得,那是他评价云若的话。

    芝兰谷里,她永远扮演着一个知性、温婉、成熟、聪慧的角色,有时候奚妤恨透了自己的一张脸,她老是对着镜子出神,埋怨自己不争气,为什么不生的精致些,那样,她也能学着云若的样子,欢快的绕着桃花树奔跑,伏在他的肩头撒娇。

    凤雀山山脚的路很难走,泥泞而且崎岖,她走的磕磕碰碰的,一脚高一脚低,不一会儿,奚妤洁白的额头上便渗出了一层细密的汗珠,整个人冒着白气,气喘吁吁的靠在一颗枯树上歇息,如果,抛却了脚下的狼狈,远远望去,她真的很像一个临凡的仙子。

    算了!

    奚妤暗暗的说,什么优雅都去见鬼吧,她抬头望了一眼漫长而了无人际的路,心里,莫名的生出一股绝望,任重而道远啊,她轻叹一声,索性卷起了裤腿,又解下披风搭在手臂上,像一个冒雨归来的农妇,一高一低的走着。

    她从来没这么迫切想遇见一个人,哪怕是一条迷了路的狗也好,做个伴,也不至于回头竟是自己的脚印,长长的,蜿蜒着退回到那个该死的土台子。

    雪!她恨恨的咬着牙发誓再也不看雪了。

    忽的,她看到搭在手臂上的披风,却又连忙摇了摇头。

    皱着眉说:“不行,师父是喜欢雪的,老天啊,您就当我没说过这话!”

    她的样子很可爱,合上眼眸,双手并在一起对着天念念有词的祈祷了一番。

    或许是祈祷起了作用,茫茫雪地里,她终于看到了一个黑影,慢吞吞的自西向东而来。

    是辆牛车!

    奚妤高兴的差点叫出声来,要不是两脚陷在了一片泥泞之中,她甚至想跳起来欢呼一声呢。

    “老伯!”

    奚妤挥着手,扯着嗓门喊了一声。

    轮子压在雪地上的声音真的很好听,渐渐地,一头长着长角的青牛扑闪着明亮的眸子懒洋洋的瞪了她一眼,嘴里不停地咀嚼着东西,硕大的鼻孔,似是能装下她小巧的拳头!

    老人很和蔼,顶着一头花白的发,笑着皱起眼角的皱纹,说:“什么事啊小姑娘。”

    他或许也有一个像我这般大的姑娘吧。

    奚妤想着,甜甜一笑说:“老伯,能送我进城吗?”

    闻言,老人沉下脸,皱起眉头,用一双混浊的眸子细细打量着奚妤。

    乱世中的农家人都是这样,但斤斤计较并不是他们的本性,只是——这一趟到底值不值得,他得认真思考一下。

    奚妤笑着,回以老人一张温和的脸,从披风底下的包袱里掏出一锭银子,掌在手心里说:“不会亏了您的,只送我到城门。”

    老人沧桑的脸上明显露出了一丝笑,只是看上去有些尴尬,不停地摸着后脑勺,似乎在努力的掩饰着什么。

    老人笑着说:“小姐,不是小老儿不愿意,只是这金鳞府就要打仗了,这……”

    他为难的看着奚妤,一双眼睛却死死的盯着奚妤手心的银子。

    奚妤也有些为难,的确,他的消息很准确,金鳞府就要打仗了,比起财物,很显然,性命更重要些。

    老人咽了咽口水说:“要不这样,您就赶着我的牛车去,只是……”

    老人又一次停住了话头,眼巴巴的看着奚妤手里的银子。

    奚妤了然,不由得认真打量一番老人,心头暗暗叹道:“取舍得当,果然,人老成精啊。”

    奚妤欣喜一笑,高高的抛起手里的银子,稳稳的落到了老人的手上。

    老人顿时喜笑颜开,矫健的跳下车子,弯腰答谢,他行礼很恭敬,也很熟练,似是刻在了骨子里一般,奚妤看着他,仿佛看到了岁月生活留在他身上的印记,骨瘦如柴的背影上,有着诱人烟火香。

    舒服的躺在干草上,奚妤惬意的望着天,这样的天很舒服,太阳做了金色的云朵,一片又一片的贴在天上,像富家孩子用金漆画的涂鸦。

    二月,风很轻,奚妤转过头调皮的用小嘴叼起一根干草,她记得师父也这么做过,只是他很少躺下,只能孤零零的坐着。

    金鳞府的界碑很新,但一样孤独,奚妤把牛车送给了一个匆匆忙忙的妇人,拉下裤腿,披上披风,背着手悠闲的向城中走去。

    金鳞府的街上,匆匆忙忙的人更多,到处都是扯翻了的招牌,一个男人用力把一只破了的铁锅从门里丢了出来,哐啷一声砸在青砖地上,没来由的屋里的孩子哭了,哇的一声,惊走了停在檐角小憩的雀鸦,扑闪着翅膀,又从容的落在另一个檐角。

    萧条!

    这是奚妤唯一能想到的词,不过,她可没闲心理会这些,大争之世,弱肉强食,有人做野兽,自然也得有人做野兽嘴里的肉,不管是否心甘情愿,在伐交频频的今天,这就是命!

    她是要去找申非的,寻了一家还开着的酒肆,奚妤大方的抛了一锭黄橙橙的金子出去,一座城里,酒肆的店小二永远是消息最灵通的,点头哈腰,笑脸迎人,这也是一种吃饭的活计。

    奚妤很干脆,屈指轻扣桌台,悄声说:“打听一个人,申非!”

    店小二闻言一惊,连忙伸手想去捂住奚妤的嘴,可一想到男女有别,又是颤颤巍巍的缩了回去,竖起手指说:“哎呦,我的姑奶奶,您悠着点,那人已被革了职,寻常人提一嘴那是要遭殃的。”

    奚妤微微一笑说:“行了,我知道,说个地方,我自己去找!”

    店小二还是很小心,左右不住的张望着,俯下身贴在奚妤的耳边说:“我听说,我也是听说啊,听说那人在茗水河畔坐了一天一夜,一直盯着手里的剑发呆,最后那人割了头发,立了一块碑,上面写着罪人申非之墓,想来也是心灰意冷了,想在那儿了此残生!”

    奚妤心头一紧,忙问:“具体什么位置?”

    店小二说:“就在北林山那一块,很好找的,他立的碑很大,比金鳞府的界碑还要大呢!”

    奚妤拱手道谢,又抛了一锭金子说:“牵一匹好马来!”

    出了门,奚妤翻身上马,长鞭一扬直奔北林山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