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毽子

    生命可以是道暖光,零零散散消散余热,它也可以是一片宇宙,轰轰烈烈,在浩瀚的银河中化作点点零星。

    久远的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小天鹅白羽毛毽子,流行的碎花长衫是秦爷爷的玩乐标配。

    生活在闻鸡起舞年代的人们,热衷于晒谷、耕地、吃酒、纸牌。秦爷爷,也就是秦奇他不同,他特别喜欢踢毽子。

    “一个,两个,三个”空中漂浮着细小的尘埃,这是白色羽毛扬起的波纹,轻盈的身段,优雅的起伏,秦奇数着拍子唱歌。

    那时候路过的大人看见了无一不说“阿奇啊,你咋像个女娃娃”

    秦奇听了总是不好意思,于是换到一个隐蔽的红色砖瓦房里面继续踢。

    他的技艺是镇上一流的,许多和他差不多大的女娃娃都玩不过他,当然了,这也没什么好炫耀的,他想着,工匠能把木工传给下一代,那他也能把自己的毽子留给下一代,这是他最自豪的东西。

    在清水镇,踢毽子他秦奇说第二,没人敢说第一,又一人除外,她就是后来入镇的曹大妈。

    那年是花鼓节,鼓戏选在黄昏十分在镇上的清水十三街表演,演员们搭好一座红台子,放上太鼓,唢呐,用来放太鼓的木架子,只要是到了这一天,准是一晚上灯火通明。

    作为鼓戏的重头表演,在演出前总会随机挑选两个人上来表演一个节目再开始。

    那年很幸运,秦奇被选中了,他穿着一件碎花衬衫,一双草鞋,踉踉跄跄的上台,那一年也可以说他不算幸运,因为和他一起表演的是台下的一位穿着红绸锻的小姑娘,那是年轻的曹大妈。

    天雾蒙蒙的,秦奇脑袋混混的,然后蒙蒙的拿上自己的小天鹅白羽毛毽子上了台,比赛整整十分钟,谁的技巧多,踢得数量也多,谁的表演就越成功。

    秦奇使出了拿手绝活,侧翻踢,跳跃踢,回旋踢,就当他使用绝招双脚跳的时候,意外发生了——毽子灵活的躲避了他的攻击然后重重的掉在地上,这场表演,曹大妈取得了最终的胜利。

    反观曹大娘在比赛的时候倒是不慌不忙,接住,再接住,起承转合没有一丝漏洞,虽然没有太多的技巧加持,但是单凭个数就远多于秦奇,所以,秦奇完败。

    获胜的是一枚红色羽毛毽子,那是曹大妈的获胜品,现在可能被她装裱在自己的纪念柜里,可以纪念的东西有很多,可轮到这枚毽子,曹大妈总是笑笑。

    自那以后,秦奇再也没踢过毽子,他的那枚小天鹅羽毛毽子,现在正放在他的储物箱里,蜘蛛网估计有一片草原那么多了。

    坐在椅子上听故事的薛子绝发问了:“秦爷爷,那这枚毽子能借给我玩玩吗,我可是毽子高手”

    秦轩轩淡淡的问:“爷爷,我不用学,您能给我瞧一眼吗”

    秦奇轻轻的叹一口气:“都说生命短暂,我看啊,再锋密的羽毛都挡不住这小小的微风”

    薛大姨说:“是不是就跟我这菜刀一样,绣了就再也磨不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