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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训哥列传———全文完结撒花

    这是我这部小说,最后一章了。

    我的部队生涯值得一提的全部都在这里了。

    我写这部小说的初衷已经达到了,我做了一个决定,就这样结束这部小说。如果还有想写的,那就重新再开,用另外一种方式来写,但是现在,我确实,写到这里就足够了。

    该说的话已经说到了,该表达的也都已经表达到位了。写了十五万字了,足够长的时间了,表达了这些事情,也已经足够了。

    我站在原地回看过去的风景,是时候结束完结撒花,继续带着生活往前走了。

    后来,我的另一位对我影响非常大的类似于人生导师的人,训哥,也在我到了支队之后不久,就来到了支队。

    来到了特勤,和我住在了临床。

    作为压轴,我觉得我必须要给我训哥单独写一篇列传。

    所谓列传,自古以来,主要是指帝王诸侯外其他各方面代表人物的生平事迹和少数民族的传记。也就是对历史发展有贡献的人物传记,称之为列传。

    训哥列传,指的就是,对我人生启发很大的人,所以由我来写的列传。

    训哥姓李,是我老乡,我们十分有缘份,新训队那么多人,我们我一起被分去了JX省。是缘分一。

    说到这里,必须得说,训哥本来是不会走的,在新训队就被整个新训营的团长要求留下来了。他在新训队,他早就已经成为了唯一一个去上班的人。去中队党支部上班去了,他是唯一一个新训营的新兵代表,也是唯一一个靠自己能力和个人魅力坐上这个位子的人,也是唯一一个再分配的时候想去哪是自己选地方的人。

    我去JX省,是随波逐流的,训哥去JX省,是他自己的选择。

    一块去JX省属于缘分一。

    JX省很大,我们被第二次分流,我们俩一块去了JJ市,属于缘分二。

    从JJ市我们第三次分流,我们一块去了PX市,属于缘分三。

    到了PX市,我们在不同的队伍,最后又到了支队特勤,住在一个班临床,每天都见面,属于缘分四。

    到了社会上,兜兜转转,我们现在同时都在NJ市,一个区,我们住的地方直线距离不超过3公里,再一次被命运分在一起,属于缘分五。

    可以这样说,他对我的人生影响都非常大了。

    最开始,我认识训哥是因为在SQ一块出发的时候遇到的,他给我的父母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我妈就叫我有事找训哥。

    后来我们在新训营被分到不同的中队,有了不一样的发展,虽然在一个营区,但是遇到的时候很少的,在有限的相遇中,每一次,训哥都是笑嘻嘻的过日子,我的日子这么苦,他却很开心。

    后来我才知道,他去了中队部工作。同时进去的,都是一起起步的,但是从起点,他就比我强了。

    后来去了JS省后,我们去JJ市,他在特勤,我在XY,我们遇见的机会还是不多的,但是每次见面,还是会发现训哥过的很开心,在中队部,再次被队长挽留。

    训哥志不在此,还是选择离开,再次分开去了PX后,训哥彻底都进了自己最终的主场。

    芦溪中队,就是我训哥的主场。

    在那个中队,训哥拥有自己的单间。

    这是一个什么概念呢,大队的大队长和教导员以及中队部的队长和指导员,也就是这个待遇了。

    训哥是唯一一个拥有自己单间的士官。他的单间在岗哨的岗亭后面,他负责中队部所有的文书工作以及写稿件的工作。

    在他负责中队部的文书工作期间,LX中队的文书工作一直是支队的模范典型,被所有中队争相效仿。只要有他在的地方,文书这类的工作,月度,季度的评比,次次都是第一。

    LX的中队长真的是把我训哥捧在手心里了,为了让他能安心工作,除了配备了单间之外,还有一个相对于其他人来说很宽松的作息时间,就比如,早上的早操他可以不用出来战队点名。能做到这样,一定是拥有过人的本领才可以,一般人是做不到的。

    因为文书工作的出色表现,训哥的才华早就被支队盯上了,支队的主管之一早就点名要他,但是,他一直被LX的大队长保护的很好,就一句话,别的兵都行,他,我不给。

    一直到后来我们的罗司令走马上任,作为支队总参谋长,他上任烧起来的三把火,其中之一,就是下了一纸调令,把训哥强行从LX中队要到了支队。

    从那以后,我们俩就在支队会和了。

    在特勤中队的特殊勤务班级。那个班级里住的都是拥有特殊勤务的人员。

    所谓特殊勤务,就是指每天有自己的工作,在大多数情况下,只需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不需要执行中队的日常指令。

    训哥在司令部,我在防火宣传处。

    训哥对内,我对外。我们俩一内一外,训哥楼上,我楼下,平时因为工作性质的不同,我们很少会有工作一块处理,所以我们白天会很少见面,都是晚上回到宿舍睡觉的时候会见面。

    而我们一定会见的时候就是周末,我们俩的岗哨是固定的。每周五晚上站一晚上岗,周六上午休息,周六下午处理个人事务,周日上午我们还要再站一班岗,周日下午,我们要去清理整个支队的卫生区,为周一做准备。

    所以,我们每个周五都会彻夜呆在一块,每次的时间都长达十二小时之多,每到这个时候,我们就会在一块交流这一周里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

    到了晚上通宵很饿的时候,我们还会在附近的宵夜摊点一点PX当地的小吃来吃,比如烧烤和毛豆。可以这样说,我最喜欢吃的就是PX毛豆。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PX的大料煮毛豆是我长这么大以来,吃过的最好吃的煮毛豆,绝对没有之一。

    我可以一个人坐在那里吃完整整一份毛豆。

    说到吃毛豆和烧烤,就必须要提到一个对我们很好的老班长。

    他姓苗,是一个老士官了,专门负责支队的苗圃和花园种植,以及支队园区的所有维修护理和保养工作。

    在支队的那段日子里,每逢周五站岗,苗班长总是会拿出一张百元大钞现金请我和训哥吃宵夜。

    后来,退伍后,我因为工作和生活种种原因曾经误入歧途长达5年之久。因为我的个人原因,导致我们失去联系,真的是很抱歉,感觉很对不起苗班长。

    苗班长拥有一间办公室,他的办公室和我工作的办公室就是对门的关系,我们距离非常近,于是每到中午,他的办公室就成了我休息的地方。

    我买了一张躺椅,以供午休的时候用,我就放进了苗班长的办公室,中午就去那里休息。

    快要退伍的时候,训哥找到我说,我们来PX一趟,不能在走的时候你连一趟武功山都没去爬过,我说,也是。

    于是我们就约定去爬山。我们带上了重达20多斤的抗震专用帐篷和一些必备品,开着训哥从司令部借到的小皮卡就去上山了。

    我们请了整整一天的假,但是等我们爬了一整天到达山顶的时候,我才发现是我们过于乐观了,山顶的风很大,而且地面也凹凸不平,可以这样说,在睡袋里裹着住山顶帐篷是一件非常不舒服的事情。

    我们到了山顶天已经黑透了,当我们支起帐篷的时候,天上已经到处都是星星了,这可是在地面完全看不见的美景。

    这还是我自从入伍以来的第一次夜不归宿。

    早上当太阳升起的时候,我拿出我的单反,开始拍照,说实话,我一直以为我的器材很够用,也很实用。可是当我真的拿出来拍风景的时候,我发现这个相机拍人还可以,但是拍风景就完全不够用了,照出来的照片看着就会很机械化,不知道我这样表达照片用词是否精准。

    上山的时候,我本来想,先上到半山腰再坐缆车,但是,事与愿违,那天中段的缆车完全停运了,上到半山腰,还要继续上到山顶。

    下山的时候,由于体力已经完全耗尽,我不顾训哥的反对,坚持要自己坐缆车下去,于是我就一个坐上了下山的缆车,而训哥一行人选择步行下山。

    我肯定是先到的,我到了后,在山底的公共座椅上趴着睡着了,真的是一秒钟就可以睡着,完全不用担心睡眠质量问题。

    我觉得我大概可能也许是刚刚睡着了一分钟,训哥他们步行下山的就到了。

    我们一行几人一块去饭店吃了饭。饭后,训哥开车带我们回了支队,这一趟旅行,很开心,也长见识,我至今记忆犹新。

    这是训哥列传,我不能写跑题了。

    训哥有一个本事,那就是走到哪就受到哪里的欢迎,领导都不想让他走。

    从最开始的新训队,中队部就看上他了,不让他走,他自己执意要走。

    后来到了JJ特勤,中队部也看上他了,不让他走,他自己选择离开。

    再后来到了PX的LX中队,直接住上了单间,从大队到中队都不愿意放人。

    最后到了特勤,成了司令部的香饽饽,整个司令部从司令到参谋每个人都不想要他退伍,最后他选择回家照顾母亲,坚持要退伍。

    说真的在部队中拥有单间是一件非常殊荣的事情,不亚于中队长和大队参谋的待遇了。

    他这一路走来,走到哪里都欢迎。

    完全成熟。

    他还有一样永远都不会被超越的记录,那就是他在当兵的第二年,短短一年,休了4次假。

    而我,同样和他一样,在支队工作,只休了两次假。

    碰巧这一路走来我和训哥的轨迹几乎重合,但是我是走到哪里都有冲突,我不合群。

    训哥对我说过的让我最记忆深刻的话是这样的。

    “X楠,如果你到一个新队伍,你不受欢迎,我可以说是这个队伍有问题。后来你又到一个新队伍,结果你还是不受欢迎,那么作为你的战友,我还是可以说这是队伍的问题。但是当你又再次到一个新队伍,最后你依然还是不受欢迎的时候,那你有没有想过,人家可能都没有问题,是你自己有问题呢?”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一直在咂摸这句话的味道。

    后来,经过总结,我觉得训哥说的对。

    最开始的我,确实不适应部队。

    在新训营头铁。

    去了JJ又闹事,不能和队友好好相处。

    到了XD,我又因为搞不上挂钩梯,对中队心怀不满。

    最后到了特勤,我还是不能和群,幸亏我每天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办公室里呆着,已经最大限度的减少了和中队的接触。

    而反观训哥,真的是到哪里都吃得开,那会的我是真的年轻不懂事啊。

    但是不管在哪里,只要我们在一起呆着,训哥总是会教我做人做事的道理。

    所以我说,训哥真的是我的人生导师,他说的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对的,我都还记得。

    现在我们俩又在NJ相遇了,还住的那么近,我很开心,这说明我们很有缘分。

    最后,写一点我自己的事情。

    我之前谈到的我的恋爱,有关于小龙女的经历,也是在我在支队工作的时候,某一个下午,我们彻底结束的。

    那是一个简单的下午,我还在拿着稿件到处奔走找领导签字,我突然间接到一个电话,是小龙女打来的。

    在电话里,她告诉我,她已经本科毕业了,现在要去美国洛杉矶出国留学,她已经做好了一切的准备,收拾好了一切行囊,机票现在就在她手里,是下午的飞机,而在国内,她唯一的牵挂就是我,我是唯一一个还没有好好告别的人,也是唯一一个她深感愧疚的人。

    小龙女告诉我,我们之间的事,是她的原因,出国留学,也是她的决定,这不怪我。

    我不怪她,当我第一次从信里知道她在准备出国的雅思托福考试的时候,我就表示过支持她的学业。她也曾经在信里问过我的意见,她说她完全可以自己做决定不去出国,为了我。

    我给的答案是,你认真准备考试,通过了你就去,去留学,去奔着你的前程,我绝对支持。

    这就是我们的最后一通电话。从那以后,再也没有联系过。

    再后来,我在偶尔一次整理我QQ号的时候,偶然间发现小龙女更新了自己的空间。

    我在查看日志的时候发现,事情真的已经过去很久了。

    她留学顺利毕业,回国后,结婚生子,得了产后抑郁,写了一篇吐槽日记。

    看着那篇日志里,那些没有随着时间流逝的,熟悉的遣词造句,上下文之间我早已滚瓜烂熟的起承转合,我悄悄的笑了。

    在文章的最后,我必须要提到我一个好朋友,向向。

    作为我的读者兼好友之一,她曾经问我,我什么时候写到她出场啊。

    我说,我一定会到的,只是现在还没到时候。

    你瞧,现在到时候了,一定会把你写上,现在写上了,答应的,一定要做到。

    向向是我的好朋友,虽然现在学会了放鸽子这个新技能,但总的来说,人还是非常不错的。我们虽然很少见面,但是在我们有限的短暂相处中,我们相处的很开心。

    祝你和小刘同志,手牵手走进婚姻,百年好合。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