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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你是老六吧!

    “王爷,是黑甲兵,金红。”一大早,凤升就爬起来晨练,正在瞄准一只兔子的他,看见远处隐隐约约的出现了一个人影,等走近一看,才发现是一队穿着黑色软甲,大概七八个人,胸前的铠甲上刻印着一只金红色的化龙树,化龙树乃是大丰王朝的国树,也是王室的象征,据说当初大丰的开国皇帝就是在旅途中遇到了一颗成熟的化龙树,并成功拿到了化龙树千年一结的果实,所以才能获得一身的本领,成功收复所有失地,并将蛮子们赶出三千里,至今不敢进犯。

    而金红色的化龙树,只有宫中,皇帝陛下的亲兵,是只受皇帝差遣的一只军队,甚至有传闻,这只军队里的人,每一个都是修真者!

    凤升看到几人飞快的穿梭在草原上,连忙向云临报告,云临早已站起身来,看向几个士兵,那几个士兵虽然还相隔较远,但几个踏步间,便来到了云临的面前。

    “云临见过几位前辈。”云临连忙拱手行礼,微微侧身,以表示尊敬。

    那几人见状也并未觉得不妥,但也还是随口说到“王爷不必如此,虽然我等几人修为略微高一些,但我们也只是陛下的臣子,王爷不必在乎修真界的规矩。”

    “云临虽是皇室之人,但也是修行之人,怎可不遵守尊卑。”云临摇摇头反驳道

    这几人也并未再说什么,云临说得也不错,修行之人不讲究什么身份地位,只讲究修炼境界,境界越高,越受人尊重。

    “我们此行是前来为王爷送东西的,海船已经在这须弥石中,还有一些补给,我们出发前观星台说过,祭祀可能会延期,所以又增添了许多补给。”为首的黑甲男子从怀中拿出了一块泛着光泽的拳头大小的石头递给了云临。

    “多谢前辈。”云临接过石头后,闭眼沉思了片刻,似乎是在查看其中的物品,然后睁开眼惊喜的说到。

    “没什么,时间延后对我们来说是一个好事,我们能做的准备更多了,既然如此,我等就先行回去了。”

    “对了,我们刚刚来的路上看见了有几只狼还有两只鹰隼,有些古怪,是否需要我们帮你处理掉?”正当几人转身准备离去的时候,为首的一人开口说道。

    云临听到此话,笑看了海平一眼,仿佛在说“我说的没错吧。”然后回复道,“那就有劳各位了,虽然我等此行并非什么绝密,但是能少暴露总是好的。”

    为首的黑甲点了点头,和另外几人转身,几个纵步便踏出几里地,几乎是眨眼间就消失在了视野中。

    等完全看不见几人后,云临才转过身来,对着凤升和海平说“准备准备,我们下午便出发,前往九重渊海!”

    草原上的太阳升起得早,王执文推开自己身上的干草,靠在马背上,不远处的火堆上面还架着半截没吃完的兔子肉。

    这已经是王执文在草原上流浪的第六天了,原本还算干净的人儿现在已经是完完全全的流浪汉模样了,一身藤甲放在了马背上,只穿了一件算是内衬衣服,也是脏兮兮的样子,腰间别着的箭头倒是这几天因为用得比较勤,越来越锋利了。

    这几天看着这片草原,虽然是挺放松,空气也不错,但整天看着一样的景色,看久了也会觉得审美疲劳。

    跟着马儿瞎转了几天后,王执文觉得自己已经失去了辨别方向的本能了,只能成天趴在马背上,任由马儿走,不过倒是有一点好处,他的马术可以说是突飞猛进,并且使用自己致幻的能力也是炉火纯青。

    同时他也大致摸索出了自己这个能力的极限,自己只能制造一些幻象出现,但是没法制造出声音,并且制造的数量也有限制,比如刚刚的狼,自己最多只能制造十来只,要是小一些的话,比如兔子,老鹰什么的会更多一些,时间的话,群狼自己只能坚持半个小时左右,但是一只狼的话,差不多可以放出来一整天。

    至于人类,王执文也有过尝试,人类和其他东西并没有什么不同,都是依照制造物大小和运动复杂程度来决定时间的长短,一旦到了极限,就会自动消失,且一定时间内无法再次制造。

    就这样,王执文每天就用自己的能力来捕获一些野兔,或者者制造一些老鹰来捉一些类似于土拨鼠的东西吃,累了就趴在马背上让马儿自己跑,天黑就升起一堆火,然后找一些干草好睡觉,就这样在草原上流浪着。

    直到第十天,当王执文制造出几只狼准备为下一餐的食物做准备的时候,不远处的山坡上传来了一阵铃声,他赶忙跑上山坡,山坡的另一边,是一队车队,铃声就是他们的,这应该是一队商队,为首的是几个镖师打扮的骑着马的人,他们手中都拿着朴刀,或者是背着长枪,时刻张望着四周,十分的警惕。

    而车队的中间就是一架架的马车,车上装着巨大的箱子,这样带着箱子的马车大概有十来个,并且每一个旁边都有至少两名带着武器的人跟着,大概就是车队的重要货物了。车队的后面还有一些带棚子的车,样式有些像现代社会里那些路边的小贩的商铺车,但是此刻上面都装满了东西,有帐篷,食物,还有一些七零八碎的东西。

    而车队中还有两个带车厢的车,也就是电视剧里经常出现的那种,车身看起来极其的豪华,花花绿绿图案,两侧还带有小窗,一看就是车队中十分重要的人物乘坐的,而其中一个车厢上还高高竖起了一个旗子,上面写着“双鱼商会”

    王执文想了想,然后驱散了狼群,也没有再管马上到手的兔子,趴在坡顶上观察了一下车队的走向,飞快的跑下了坡,翻身上马,向着远处走去。

    双鱼商会的车队这边,没有挂起旗帜的豪华车厢中,一个胖子正在和对面的两位女士说着“两位,我们现在离最近的草原部落塔塔人的部落还有大概一天的路程,此次的交易还得多多拜托两位帮忙了。”

    对面的两位女子莞尔一笑,“掌柜的言重了,我们姐妹此番出行多亏了掌柜的帮忙,这点小问题,何足挂齿。”

    这两名女子都是身穿紫色衣服,一位面上带着面纱,而另一个则没有带,看其容貌和声音,大概在十五六岁的样子,看起来明媚无比,虽年纪不大,但也已经能看出长大了定然是个美女。眉眼中尽显活泼的感觉,而方才说话的正是带着面纱看不清楚容貌的姐姐,一方纯白素纱的丝巾只露出一双明亮动人的眼睛,仿佛是狐狸眼一般妩媚。

    掌柜的再多说了几句之后,正准备离开时,外面传来伙计的声音,“掌柜的,咱们碰见个游侠,有些奇怪,镖师们拿不住主意,你得出来看看。”

    游侠,是草原上对那些有实力,有本事,但没有归属的流浪者的统称,和中原的游侠相似,但也不完全相同。

    “什么情况,要钱还是要食物的?打发走了就行了。”掌柜的肥胖的身躯上下马车有些困难,当他问到伙计的时候不自觉也带上了几分火气。

    这就是草原游侠的不同,草原上的部落战争频繁,而战败的部落基本都只能落得一个被吞并的下场,而那些因为各种情况没有被杀掉的青壮年,则是流浪在草原上当起了游侠,会找过路的商队置换或者索要一些东西,通常商队因为不想惹麻烦便会随便给予一些打发掉这些人。

    “不是,这人好像有点本事,刚刚我们看见他的时候,他和一群狼在一块,他看见我们来了挥挥手狼群就散了。”伙计似乎有些后怕的说到,要知道草原上狼群可是一大灾难啊。

    掌柜听后,眯着眼睛想了想,“你确定?具体多少只狼?多大的狼?”

    伙计回想了一下“具体的话不知道,但根据镖师说只少十五只狼,而且我看到那些狼跑的样子,跟个小牛犊似的,我从没见过那么大的狼,太吓人了。”

    “掌柜的,你说他该不会是草原人说到苍狼使者吧。”

    草原上的部落以狼为图腾的部落不在少数,并且许多部落都会有一个关于狼神的传说,有的说的是狼神本身,有的则说的是狼神的使者,但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他们能召唤狼群,并且驱使狼群。

    “你怎么不说他是苍狼神呢!但这人应该也是有些本事的,说不定可能还是那些大门派的人。不管是谁,小心为上。”

    当胖胖的掌柜来到队伍前,看见一个身上搭着好几种小兽的皮,穿着软甲一身宽大袍子笼罩全身,只露出胳膊和脸,但脸上围着粗布遮挡,只露出一双锐利的双眼,手中提着一只野兔,背上背着一把长刀,骑着一匹战马,居高临下的看着自己。

    “这位壮士,不知你找我们车队有什么事情呢?”掌柜的看见此人后一拱手,笑眯眯的说道。

    “商队?哦,是行商啊,那正好,我向你们打听些事儿,请问,三州城怎么走?”游侠似乎楞了一下,然后问到。

    这位骑着马的游侠,正是王执文假扮的,他刚刚看到这只商队后,便快马加鞭跑到了商队的前方,准备来一波“诈骗”,至于身上多出来的装备,还有狼群都是使用【致幻】这个能力所制造出来的。

    “三州城?”掌柜听后一副差异的样子,看了看王执文,仿佛是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话,然后充满疑惑的说“三州城,沿着我们商队来的路,一只走,骑马的话,大概得半个月吧。”

    “壮士可是要去三州城?”

    王执文听后只想当场宰了自己的这匹马,妈的,走这么快一个星期了,结果离着三州城越来越远了,不是都说老马识途嘛!难道你不是老马,是老六?

    王执文并没有想到,这匹马虽然是知道自己家大概在那个方位,也确实是慢慢往回走来着,但是重点是,这马是草原人的马啊,他当然是往草原人的部落走啊!